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20:16
责的。
人由动物演变而来,他的每项特性都遗传自动物,都能够自动物身上找到。他将这些遗传自动物身上的所有特性都集中到一体,每种特性都是上帝法则的组成部分。他与它们截然不同的地方就是:与他同类的成员相比,他没有哪一个单项的特性是完全同样突出的。
比如说,你能够说,家蝇特别勇敢,你这么说时,是在说世界上全部的家蝇;你能够说,兔子特别胆小,你在这么说时,是在说世界上全部的兔子;你能够说,蜘蛛特别残酷,你这样说时,是在说世界上全部的蜘蛛;你能够说,羔羊特别天真、温柔、驯服,你这样说时,是在说世界上全部羔羊;你能够说,山羊特别淫荡,你这样说时,也应该是在说世界上全部的山羊。
没有哪种动物,不能凭借一项单项的特性得以准确地描绘,但你无法凭借一项单项的特性来对人进行描绘。这是因为,人并不会像兔子那样全部是胆小鬼;也不会像家蝇那样全部是勇士;也不会像羔羊那样全部天真、温柔而又驯服;也不会像蜘蛛和黄蜂那样全部都凶狠残暴;也不会像狐狸那样全部都是盗窃的小偷;也不会像孔雀那样全部都爱虚荣;也不会像鲛鱼那样全部都是那么漂亮;也不会像猴子那样全部都喜欢跳来蹦去;同时也不会像山羊那样全部都是那么淫荡。
人类无法用一个简单的词或是一句简单的话进行描述的。每个人都必须要分别对待,具体分析,一个个地加以描述才行。这个勇敢,而那个则胆小;一个文雅、和善,另一个则凶恶;一个傲慢、虚荣,而另一个却谨慎、谦逊。
动物界中,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特性很分散,在同一时间内分别具有一到两种特性,这便是一般、平常的动物。对于人类来说,每个成员,无数的特性都强弱不同地集中而成为种种的本能:在某类人身上,凶恶的特性几乎小到无法觉察,而高尚的特性则总是特别的突出,对于这种人,我们便用这类美好的特性来对他进行描述,我们赞美他,因为他的人品德行而对他进行推崇与钦佩。其实这样说似乎非常可笑,因为其实这一切仅是他的特性罢了,而他的特性不是由自己创造培养的,而是与生俱来的,是他出生时便遗传得到的,是上帝赐给他的,上帝将这个法则赋予了他,即便他想违背,也违背不了。
有的时候,一个人生来便是个杀人犯,或是个恶棍--像斯坦福?特那样,人们便对他这类人大为谴责。而事实上他只不过遵从了自然的法则,自身脾性的法则。他压根就不可能想到要违背它,即便是想要违背,上帝的力量也令他无法违背。
这可真是一件奇怪而又好笑的事。我们对于地上爬的、天上飞的、四脚走的、水里游的动物所做的全部坏事都能加以原谅,理由也非常充足,认为它们只不过是对作为上帝法则的自然法则进行了遵照,所以它们是无辜的。然后我们转过身来看一下,认真地想一想,明显的事实便是,我们人类全部的坏品性都遗传自这些动物的身上,我们却道貌岸然、温文尔雅地说,我们不能因为遗传而像其他动物们那样获得免受惩罚的权利。并且还声称我们有责任对上帝的这些法律进行无视、取消或者破坏。在我看来,这样的议论必定站不住脚。这不仅是有些幽默,并且能够说实在是滑稽得过了头了。
自古老相传的教育以及遗传得到的习惯出发,我将种种抱怨和责难罩到布雷特?哈特的身上。自然,我也深知自己刚才所说的那些话有多重的分量。但是,当我冷静下来的时候,我也就不怪他了。我开始理解他,他的天性法则要强于人的法规,他必须要遵守它。同时我也坚信,人类不该变成各种苛刻议论的靶子,对于人类种种的劣迹,唯一的正当感情是表示怜悯。自然法则不是人类自己创造出的,品性的软弱以及愚蠢也绝对不是谁按照计划和步骤创造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