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20:16
了,应该永远休息了,是时候让他们停下来了。
一八九三年,在鲁昂时,我毁掉了价值一万五千元的手稿。一八九四年初,在巴黎时,我再次毁掉了价值一万元的手稿--我是按照杂志上的文章进行的估价。我就怕这些手稿留在身边,说不定哪天我便会受到诱惑将它们卖出了,因为我深知这些东西不达标,不应该被流入市场。
按照通常情况,目前不存在任何引诱之类的事情,我也不会想到要公开出版那些没有把握的东西--只是当时我正深陷于债务之中,具有非常强烈的摆脱困境的引诱。为了将这样的引诱赶走,我所能做的唯一的事情便是烧掉稿子。我的妻子英明而又贤惠,在当时那种经济状况下,她非但没有对我的这种行为进行阻挠,而且非常鼓励我的做法,因为她对我的声誉的关心胜过其他一切。
大概就在这时,她还帮我抵制住了另外一桩诱惑。这便是曾经有人向我谈过这样的一个买卖,说只要我允许人家用我的名字来做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编,他们便愿意以五年为期限,每年付给我一万六千块钱作为酬劳。她能帮我将这场诱惑抵制住,我应该称颂她。事实上对于我来说,这事还算不上什么诱惑,但是,要是真的有些什么诱惑的话,她肯定会帮我抵制的。
当我的想象力不错时,我倒是挺能异想天开的,但是再异想天开,也肯定不会想到要通过去担任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编来换取生活费用。我不能不觉得那是(对于我来说)最为不幸的职业了,因为一旦我担任了,我便还要兼任收尸的职务,才能令那个职业所带来的悲凉气氛或多或少减轻一些。我能够兴致勃勃地对一份严肃的杂志进行主编,但就是从来都不关心什么幽默,所以我想自己也没有什么资格来出任幽默杂志的主编或是随便发些什么议论。
我还有一些书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无论如何都不肯写出来。它们待在原地不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说什么都不肯听从劝说。倒不是这样一本书不值得去写--而是因为还没有主动出现故事的恰当形式。一篇故事只具有一个恰当形式,如果你没有能够将这个形式找到,故事便讲不成。你或许尝试过十几种错误的形式,但是,每次都无法维持太久,你便会发现自己的确没有找到适当的形式--这样,故事便总会停下来,不肯再向前迈一步了。
在写《冉?达克》时,我开头六次都没有开好,每次我都会将告诉克莱门斯夫人结果,每次她都会报以致命的批评--一片沉默。她不说一个字,但她的沉默却有如雷鸣。到了后来,当恰当的形式被我找出来时,我立刻便发现这才是最为恰当的形式,并且我还知道,她会如何去说。果然,她那么说了,说得丝毫都不含糊,丝毫都不犹豫。
曾经,我在十二年中前后共六次试图去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我清楚只要找出恰当的出发点,便能在四小时内将故事讲完。我共失败了六次。直到后来的一天,在伦敦,我将这个故事的本来面目说给罗伯特?麦克卢尔听,并建议他将这个故事刊登到杂志上,并且悬赏征求能将故事讲得最为理想的人。那一时刻,我的兴趣变得异常高涨,围绕着这个故事讲了足有半个钟头。然后他说:“你自己已经讲出了故事。只要你将你刚才所说的那些写到纸上就可以了,此外不用再费什么事。”
我承认,这话很对。我用了四个钟头,便将那个故事写好了,并且写得连我自己都很满意。就这样,这篇小故事,这篇被我称为“丧饼”的小故事,总共花费了我十二年零四个钟头才写好。
开头开得好,这自然至关重要,我无数次的经验教训将这一点证明了。二十五年前,也有可能是三十年前,我曾经写过一篇故事,是一篇关于心理电报学奇迹的故事。故事是讲某某人有了一个发明,能使相隔千里的两个人的思想达到同步,并使他们通过天空通话,而无需电线的帮助。先后四次,我的开头都开得不对路,故事也就再也写不下去了,其中有三次,我都是在写了一百页以后才发现了自己的失误。甚至在第四次,我写了四百页后才发现--我最后放弃了,咬咬牙,把它们全都付之一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