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20:16
十二万册。就拿他刚开始发表文章的那个月来讲,世纪公司杂志上刊登广告的那几页就比过去任何一个月增值了至少一倍以上。据我估算,仅那个月主顾的增加就能值八千块钱,而且这还是非常可靠的、保守的估价。
而最大的效益还在后面,因为鉴于那个月增订户数量增加了一倍的趋势,肯定会持续好多年,这注定会令这家杂志的广告收入六年内都以每个月都增加八千至一万块钱的幅度上升。就像我说过的那样,格兰特将军的文章,每篇都值一万块钱,而绝不是只值可怜的五百块钱。我甚至还可以说,他那四篇文章每篇都可以值二万五千块钱,而且这个价钱一点也不过分。
于是,我开始为美国出版公司游说格兰特将军父子。争论说,这家公司是所有同行里首个要求出版格兰特回忆录的,理应比世纪公司更应该得到优先出价的机会,这个消息对于格兰特将军来说仿佛是个新闻一样。于是,我提醒他说,在格兰特和沃德经纪行生意兴隆的那些日子里,我曾有一天到他的私人办公室里去拜访过他,并且陪他共进午餐,还请求过他写回忆录、并交给美国出版公司出版。当时他拒绝了我,而且非常坚决,说他不需要钱用,而且他不是个文人,更不会写什么回忆录。
就这样,我们暂时把合同的事搁在了一边,想等到第二天上午再提出来讨论。在那段时间里,我想了很多。我清楚地知道,美国出版公司绝对是非常乐于得到格兰特将军的回忆录的,而版税也绝对是四分之三利润归他,而其余四分之一归他们。但是,我也知道,全国再没有一家出版商--我是说那些了解征订出版这一行当的出版商--会不愿意按照这样的版税条件把书接下来的。所以我很希望立即就把这本回忆录交给弗兰克?布利斯(美国出版公司的负责人之一),让他们那帮爬虫发点小财,可是转念一想,这家公司掠夺我都已经掠夺了这么多年了,甚至他们用掠夺我的那些钱造起了神学工厂。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帮他们赚钱呢?如今也轮到我出出气了!
于是在我第二次同将军和弗雷德商量此事时,将军同样表现出了非常谦逊的态度,这是他的天性。之前谢尔曼将军已经出版了两卷集的回忆录,都是由斯克里布纳公司出版的。实际上,那本书的出版现在已经成为了颇有名的事件。格兰特将军说:
“从前,谢尔曼跟我说过,那本书的纯利润是两万五千块钱,不过,你觉得我的书也能收益这么多吗?”
我告诉他说,我不仅仅是相信这本书能收入这么多,而且还是非常确信他的收益会大得多--因为谢尔曼的书是在出版后零售的,但是那本书原本是更适宜于征订发行的,原本是应该按照事先征订的方法来出版的。而适宜于这种出版方式的书并不是很多,但像谢尔曼与格兰特这样著名人物的回忆录,则特别适宜于这种出版办法。一本书,如果其中的内容确实适合于用这种方式出版的话,能赚到的钱比出版后零售赚得的要高出八倍到十倍不等。
将军对于自己的回忆录是否能够真的收入两万五千块钱这件事仍然很怀疑。他的理由是他自己已经试验过了,并且已经找到了不可能实现的证明与结论。我很诧异他是从哪里如何找到的证据与结论。他解释说,他曾经向罗斯韦尔?史密斯提出,将自己的回忆录全部卖给世纪公司,作价两万五千块钱,但是这个提议却把史密斯吓坏了,而且吓得他连气都喘不匀了,甚至连拒绝的话几乎都说不出来了。
这时我突然有了一个主意,为什么我自己不帮将军出书呢?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我自己也是一个出版商啊,很奇怪我之前却偏偏没有想到这一点!我急忙说:“将军,要不您把回忆录卖给我吧,我本人就是一个出版商,而且我愿意出双倍的价钱。我口袋里现在有一张支票,你可以现在就拿到一张五万块钱的支票,让我们马上签订合同吧。”
但是格兰特将军当场就拒绝了我,就像当初罗斯韦尔?史密斯拒绝他一样。他说自己不想听这类事。他说,我们是朋友,万一我不能从这回忆录中收回成本的话--他说到这里就停下了,他绝不愿意看到一个朋友为了自己冒这样的风险。
我对他说:“要不你按照我刚才所说的世纪公司本应该给你的接受条件把书卖给我吧--也就是抽取版税的百分之二十,或是换个说法,就是这本书出版后纯利润的四分之三归你,其他所有日常费用,则由我的那四分之一来开支。”
他为此大笑着问我,这样一来,还能剩下多少利润给我呢?我很正式地回答说,六个月内十万块钱。
要知道,他现在正跟一个文人打交道。他清楚地了解文人轻浮、罗曼蒂克而又不切实际的特点,所以文人在生意方面,往往就只凭一腔热血与一股傻劲,却不懂得如何扬长避短、躲避风雨。但是他并没有说我这个想法是心血来潮的、异想天开的、毫无价值的之类的话,这只是因为他为人太仁厚,而不愿说这样伤感情的话。事实上,他也不必说出来,因为他的神情非常坚决,而这个坚决的神情恰恰是很能说明问题的。据我看来,或许只是为了把谈话进行下去,他问我这个想法的根据到底是什么--如果我有什么根据的话。
我回答说:“我的根据就是你我两人的作品在商业价值方面上存在的差异。就像我最早两本书每本都卖出了十五万册,按照平装本每册三块五,精装本每册四块钱来计算,扣掉成本最后可以净赚十五万块。但是因为你的作品的商业上价值至少比我多四倍,所以你的书至少能出售六十万册,也就是说可以净赚五十万元,而作为出版商的我大约可得纯利十万元,即使这样也还是相当保守的估算。”
就这件事情,我们讨论了很长时间。最后,格兰特将军发电报给他的好友--费城《纪事报》的乔治?威?蔡尔兹,要求他到纽约来为自己提供一点建议。蔡尔兹来后,我说服了他,让他相信了韦伯斯特公司的机器设备是完整无损的,印刷能力是绰绰有余的,营销计划更是有理有据的。最终蔡尔兹为我们作出了裁断:“把书交给克莱门斯。”这个提议马上得到了弗雷德?格兰特上校的支持。于是,我们当场签订了合同,而我的韦伯斯特则马上将所有力量投入到了这项新业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