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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书名:马克 · 吐温自传 作者:马克·吐温 本章字数:7316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20:16


第四十章

  苏西在十三岁时,就已经是一个很苗条的小姑娘了,她的背上拖着一条棕色的小辫子,因为既要进行各项学习,又要锻炼身体,还要玩耍,所以那时她算是我们这个蜂窝里最为忙碌的小蜜蜂了。

  不知自哪一天起,突然间,她自己就有了一个主意,这个主意也出于她对我的爱:她悄悄地将自己的任务增加了一项--为我写传记。她经常趁晚上在卧室里面写,还将她所写的稿子藏了起来,但是没过多久,她的行为就被她妈妈发现了,她妈妈偷偷地将稿子取出来给我看,然后,又告诉苏西,她在做的是一件什么事,还说,当我知道她所做的事后是多么的高兴和引以为豪。

  每当我对这段光阴进行回忆时,那份喜悦与欣慰之情便真是像是从心底里洋溢出来的。在这之前,也曾有人对我进行过真诚的表扬和称赞,但从来都没有哪个像这次这样打动我的心。在我心目中,就价值而言,没有任何一次的赞扬能同这一次相比。从那时起,这件事就如同一件珍贵的宝贝那样自始至终都留在我的心底,所有称赞、颂扬、欣赏,不管是从哪个方面而来,都不如这次这么珍贵,自过去到现在始终都是这样。

  如今当我再次读到它,读到我的女儿为我写的传记,即便是事情已经隔了这么多年,那种感觉对我来说,仍旧像宣读国王的圣旨那样神圣、庄严而又满含欢乐。它所给我的惊喜与爱,还像当年那样深--只是我目前的这份凄苦之情同当时有所不同。因为我知道,苏西那双饱含热情、急匆匆地对这个稿子进行涂写的小手,再也不会摸到我的手上了--我读完这些东西之后的感受,就像一个地位卑微的人,意料之外地看到了一张要将他升成贵族的文告。

  很显然,多少年来,我在吃早饭或是吃晚饭时,曾经多次对写传记这件事情进行过思量。事实上,我记得非常清楚,我经常有意或是无意地这么做--除此之外我还记得,苏西总是非常敏锐地觉察到了这点。我记得有一次在早饭桌上,我讲了一句非常漂亮的话,并且说的时候非常神气,过了一会儿苏西便偷偷地对她妈妈说:“妈妈,爸爸这么说的目的是写传记。”

  苏西对于我的描绘,我实在是连一行或是一个字都改动不得,只能在需要时对她的一些原话进行引用,这些话将她那诚实的心中所孕育着的古怪而又有趣的质朴显露无遗,而这颗心的的确确是一个孩子的心,是美丽而又单纯无邪的心,由此派生出的一切,都自有其独特的魅力,虽然它超越了全部公认的文学法则,但恰好它就是文学,仍然值得人们欢迎。

  拼音经常会令她感到左右为难,但是这是苏西式的拼音,至今我还保留了当年她拼写的样子,不想改动。我爱它,所以我不能亵渎它,对于我来说,它是金子。假如我擅自改正了它,那就是朝金子里面掺假,而不是将它提炼出来,那只能是将它糟蹋了,取消了它的自由和灵活,令它变得僵硬而又死板。即便她写得十分夸张,我也不会感到奇怪,因为它是苏西拼写的,而苏西则是尽了心的--对我而言,那都是不容改动的。

  自小苏西便冰雪聪明,学习语言对于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学习历史轻而易举,学习音乐轻而易举,她无论学习什么都是轻而易举,迅速而透彻的,只不过除了拼音。就拿拼音来说吧,没过多久她也学会了,只是,经常会出点错,不过即便是她拼音学得不是很好,我也不会难过--因为虽然拼写正确是我的一个长处,但我从来都不怎么看重它。

  我还记得在六十年前,当我还是小学生时,我们学校里共设有两个奖,其中一个是拼写正确奖,另一个则是对人和气奖,奖品是块又圆又薄的小银牌,就像一块银元那样大。其中的一块银牌上面印着意大利书写体的“拼写好”,非常流畅。另一块上面则刻着闪耀夺目的“对人和气”.那些得奖的人用带子将奖牌挂到颈子上--所以得奖人就成了全校最令人羡慕的人,没有谁不想争取挂上一个星期,但除了约翰?罗巴兹和我之外,其他人就是永远争取不到。

  约翰?罗巴兹对人永远是和气的,他这一点是说什么都变不了的,我甚至要说他有点和气得要命,和气得吓人,和气得气人。对于他的品性,当时我们大家就是这么看的,所以,他一直挂着那个和气奖牌,我则老是挂着另外一个奖牌。“一直”这个词用得有点儿过分,曾经,我们也丢过几次奖,那是因为得奖这件事太单调了,我们需要有些变化--所以有几次我们将奖牌交换着戴。

  让约翰?罗巴兹装成拼写好的人--实际上他不是的--这令他非常高兴,而让我看起来似乎对人很和气,来点儿变化,也令我非常高兴。但是,这种变化不可能持续太久--因为总会有同学或是别人立刻发觉了这个掉包计,如果他不立刻将这个大逆不道的事情报告给老师,那也太不合乎人情了。

  很自然的,老师立刻就会出来主持正义,将奖牌从我们那里取走--但是每次我们都又会在星期五晚上之前夺回奖牌。如果我们在星期一早上丢掉奖牌,那么,到了星期五下午,老师对一周的纪录进行结算时,约翰的和气总是会排在前列。而星期五下午的课,最后一般是举行拼读比赛,一旦失掉了面子,我就必须从我们班拼写者的倒数第一名重新开始,不过我总是将两个班都杀得片甲不留。所以,比赛结束时,总是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在我的颈子上挂着拼写好的奖牌。

  在我的印象中也曾经有过一个字的失误,那是当比赛即将结束时,所以那次我没有拿到奖牌。我还记得是“二月”(February)这个字,在拼写时我丢掉了第一个“r”--但是那一次我是为了对一位意中人进行照顾才那么做的。当时我的心是如此之热,宁愿将一个字的全部字母都丢个精光。

  正像我前面说到的,对于拼写好这项本领,我并无多大敬意,至今还是如此。在规范的拼写书籍出版之前,人们拼写时所表露出的一些失误或是习惯,总能在无意之中将他们各种各样的性格表露出来,并且增添各式各样的精彩写法。可以看出拼写规范对于我们到底有多少好处,着实是一件可疑的事情。

  一八八五年的时候,苏西开始帮我写传记,那时我五十岁,她十四岁。在开头她是这么写的:

  我们的家庭非常幸福,家里有爸爸、妈妈、吉恩、克拉拉以及我。在此我要写的是爸爸。写他并不难,因为他的性格非常突出。

  爸爸的样子已经被别人写过好多次了,但是写得都非常不正确。他有着美丽的灰白头发,那头发长得既不太厚、也不太长,正好合适。他那罗马式的鼻子,将他外形的美大大增加了。他那和善的蓝眼睛,还有他那小胡子,都非常有风度。他的头和侧面都长得非常好看。他的体形也特别好--总而言之他是非常好看的一个男子。他脸上的所有部位都是完美的,只是牙齿不是特别美观。他的肤色特别好看,也没有留大胡子。他人很好,也很有趣。他有脾气,但我们全家人都有脾气。在我遇见过的或是希望遇见的人中,他是最可爱的--还有,哦,他一直都是那么心不在焉。他特别能讲有趣的故事。克拉拉和我总是坐到他椅子两边的扶手上面,听他讲那墙上图画中的故事。

  我对那些讲故事的日子记得很清楚。在我们位于哈特福德的家里那个书房的一边,书架挨着壁炉台--实际上,壁炉台的两边都是书架。在书架以及壁炉台上放着一部分装饰品,一头一个油画镜框,里面画着猫头,另一头则是一个漂亮的少女的头,大小同真人的头差不多--她叫做埃米林,因为她长得很像--一幅印象派水彩画。这两样东西的中间,则放着刚才提到过的各样的装饰品,差不多有十二种到十五种之多,这其中就有伊莱休?维德的画作《年轻的梅杜萨》。

  苏西以及克拉拉都是喜欢挑剔的听众--这些讨人喜欢的小东西。孩子们经常让我编一段罗曼史--一般都是要我临时编,不留一点儿准备的时间--在这段罗曼史中,我要将所有这些装饰品与三幅画都编进去。所以每次我都必须要从那只猫开始,以埃米林结束,不准有半点变化,调换口味,将次序颠倒一次什么的。我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不按先后次序,不将装饰品编进故事,是都不被许可的。

  这些装饰品在我所讲的这些故事当中,丝毫都得不到什么太平日子,它们不能休息也不能安息。它们的生活中,是没有安息日的,它们的生活中,是没有太平的,它们的生活中,只有暴行以及流血这样单调的经历。伴随着时光的流逝,后来这些装饰以及图画也慢慢陈旧了,这是因为它们在自己浪漫的一生当中已经经历了如此多的惊险的事迹。

  身为给孩子们虚构故事的人,有些时刻,我确实有过一些为难,甚至一开始就有这样的感觉。有时她们拿给我一幅杂志上的画,便要我讲一个有关于它的故事,但是她们总是用短胖的小手,遮住那张纸上其他的地方,不让我从中得到启发,所讲的故事必须全部是独创的、新鲜的。又有时候,孩子们只为我提供一两个,或是五六个人,就立刻要我在微弱的基础上讲一段故事出来,让他们经历一下那种惊心动魄以及引人入胜的犯罪生活。

  如果他们在哪里听说了某个新的行业,某种过去他们不熟悉的动物,或者像此类的东西,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在要我讲下一个罗曼史的时候,肯定要讲这些东西,逃不了的。有一次,克拉拉让我凭空编一个有关于一个铅管匠以及一条蟒蛇的故事,没有办法,我只得讲了起来,因为她不明白大蟒蛇是怎么回事,要等到我顺便在故事里面将它讲清楚了才知道--这时她就会非常满意。

  爸爸非常爱好打弹子球。每当他累了,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

便会站一个晚上,打打弹子球,似乎这样能让脑袋得到休息。他简直是在不停地抽烟。他的心真的是一个作家的心,有些最最简单的事情他却偏偏不懂得。比如说我们的防盗警报器一直不灵,爸爸就想干脆将它从放餐桌的房间里取走,因为即便是这间屋子的窗子关着,防盗警报器也还会响。后来,他想,也许防盗警报器并没有坏,所以就决定试试看。所以,他打开了警报器,然后下去,打开了窗子,结果警报器便响了起来,就像好的一样。爸爸没有任何办法,走上楼去对妈妈说:“莉薇,我刚才开窗试过了,警报器放在放餐桌的那间房是不行的。”

  “怎么啦,年轻人,”妈妈答道,“如果你将窗子打开,那警报器自然会响起来啊。”

  “我就是因为这个才打开窗子的啊,我刚才是下去听听警报器响没响。”

  妈妈努力地向爸爸解释说,如果窗子关着,他又想去看看警报器响没响时,千万不要打开它--但是没有用,爸爸就是不知道,并且对于妈妈想尽一切办法想让爸爸明白那不可能的事情其实真实并且简单时,他还显得非常不耐烦。

  这个传记可真是直言不讳,同时也很忠实,对于我,她没有加任何修饰。早在那个时候,苏西便发现对于某些难题以及一些疙瘩我总是表现得木头木脑的,直到如今还是这样。一旦事情稍微有些复杂,我就会恼火,实在是按捺不住,这种心理就会越增长越厉害,最后就非常容易发火。

  哪怕是最普通、最简单的合同,我也读不下去--例如“第一方面的当事人”、“第二方面的当事人”、“第三方面的当事人”这样的同语--还没念多少的时候,我便失去了耐心。每天,阿什克罗夫特都会来,他可怜巴巴地想要弄清楚我们对哈罗德?惠勒、亨利?巴特斯和其他那些晋拉斯门海盗们进行起诉的要点,但是每天都不成功。他那双饱含恳求的眼睛焦急地望着我,经过一番努力之后,他说:

  “现在你将这一点真正弄懂了,是吗?”

  看他那样子,真是怪可怜的,但我仍旧不得不说:

  “我没有弄懂,阿什克罗夫特。我真的希望自己能懂,但是我不懂,你还是给我那只猫吧。”

  在前面苏西提到的那些日子里,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件为难的事。我在营业方面的代理人弗?格?惠特莫尔,有一次带我坐着他的敞篷双轮马车走出了本市。我们先穿过了马车的出入口,向马房走去。这条路是单行路,外形就像是一只调羹,调羹的把子自大门口一直伸展到马房附近的圆形大花床。路在靠近花床时分开了,分开的路绕着转,成了一个圆圈的形状,我将它比作调羹的底部。那时候我坐在车的右侧,我们走近了圆圈那里,正像我所说的那样,我坐在靠近房子那边的右侧,我发现惠特莫尔正在将车向左边赶,正准备沿着左手边的调羹底部走。我对他说:

  “惠特莫尔,别这么走,向右边走,这样当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就靠近那所房子了。”

  他回答道:“其实无论我们怎么走都是能到的,不管你从哪边绕过花床,都是一样的。”

  我向他解释,他是个傻瓜,但是他坚持自己的主意。于是我便说:

  “好的,那让我们试试看。”

  他向前走,试过了,当然我被停在了他所说的那边的门口,这事情我不仅在当时弄不懂,直到如今还是没有想清楚。

  我说:“惠特莫尔,这只不过是碰巧罢了,我敢肯定第二次就不会成功了。”他说肯定会成功的--他将车赶到街上去,绕了一圈,又赶了回来,的确又成功了。当看到这莫名其妙的结果是,我发呆了,吓瘫了,变傻了,但是我还是不信服。我不敢相信他会第二次成功,但他却成功了。他说他可以像这样走下去,一直走上一整天。这时候我犯脾气了,我要他回家申请到疯人院去,我来负担费用,我那一个星期都不愿意再见他了。

  我怒气冲冲地走到了楼上,将这件事情说给了莉薇听,希望她能够对我表示出一些同情和支持,同时对惠特莫尔表示出反感和驳斥。但是我一边讲,她却在一边笑个不停,因为她的脑袋同苏西的脑袋一样,什么数学啊、谜语啊、复杂的情况啊,都能够弄得非常清楚,一切都不在话下。她和苏西一样,对什么事情都能够进行分析,我的愚钝则一再地显示出似乎我的头脑和她们的不同。

  我曾经无数次地提到过马车这件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希望有人能够站到我这一边来--不过这个人却从来都没有出现过。每次我讲到马车的走法时,总是讲得很不周全,总要停下来想一下,想那调羹的把子、底部、马车、马以及我在马车上所坐的位置,等等--而每当我讲到这里,想将马车赶到左边时,我就垮掉了。我实在是弄不明白,我们到达门口的时候,自己怎么会停在右手边。还是苏西的估计是正确的,我不明事理。

  苏西提到的那只防盗报警器,时而响,时而不响,并不确定,警报器不是这里出毛病就是那里出毛病,机会多的是,因为房子的门窗,自地下室到顶楼,都与警报器联结到了一起。但是,在失灵的季节里,它并没有对我们产生多大妨碍,很快我们便发现,它经常只不过是在欺骗我们的,那吓人的警报器呜呜地叫着,其实它只不过是自己在叫着玩罢了。

  于是我们关掉了它,并将它拿到纽约去找电工修理--那个时候,整个哈特福德都没有一个电工。等到修好之后,我们就将它重新装好,重新又树立起了对它的信任。不过事实上它还是什么正经事都没有干,除了那么一次。这么多的花费,全都成了儿戏,只有那一次,它算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尽到了自己全部的责任--并且做得严肃、认真而又漂亮。

  三月里的一个凌晨,天黑漆而又阴沉。两点钟时,警报器响了。我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因为我知道这次它不是在骗人。浴室的门就在我的床边,我走进去,转亮了煤气灯,看了一眼信号器,将警报器关掉了--按照提示的那扇门关的--这样就将喧闹止住了,然后便又回到了床边。之后我和克莱门斯夫人便开始了一场讨论:“刚才是怎么回事啊?” “是地下室的门,” “是贼吗?” “是的,”我说,“难道是主日学校的监督不成?” “自然不是,你看他要做什么?”

  “我看他的目标是珠宝,不过我们家里的情况他不熟悉,还以为珠宝在地下室呢。一个没有害我们什么,我又不熟悉的贼,本来,我是不想让他失望的,但是,假如他还有些头脑,懂得事先问一问,我便可以告诉他,除了煤和蔬菜之外,那里什么都没有。不过也有可能他的确对这个地方很熟悉,他想要的就是煤和蔬菜,根据我的推断,他想要的就是蔬菜。”

  “你不打算下去看一下吗?”

  “不,不用了,让他自己挑吧,我也不清楚东西放在哪里,所以帮不了他什么忙。”

  她说:“可是如果他来一楼偷东西,那该怎么办呢?”

  “那也没什么:他一开一楼的门,警报器就会响的,我们就会知道了。”

  就在这个时候,那吓人的呜呜声再次响了起来,于是我说:“他来了。我说过他会来的,小偷的那一套我都懂,他们做事讲究秩序、有条不紊。”

  我走进浴室,想看看自己说得对不对。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于是我关起了餐室的门,把呜呜声弄停后,又回到了床上。我妻子说:

  “你看现在他正想找什么?”

  我说:“我想,他所需要的蔬菜已经都到手了,现在是想为他的老婆、孩子弄些揩嘴布环以及零星玩意儿。他们都是非常顾家的--小偷也有家--他们总是想着全家,总要为家人拿几件生活必需品和值得纪念的东西。拿到这些东西之后,他们便不会忘记我们了:这些东西是他和我们相互纪念的象征。恐怕这些东西我们再也拿不回来了,但是人家经常会想念它们原来的主人,这样我们就会被别人永远记在心上。”

  “那你要下去看一下现在他想要些什么吗?”

  “不。”我说,“本来我就兴趣不大,现在兴趣还是不大。人家是有经验的--这些小偷。他们清楚自己要些什么,我帮不了他们任何的忙。在我看来,他是想要陶器和装饰品,如果他知道这间屋子里面的情形,他就应该知道只有在餐室这一层楼才可以拿到这些东西。”

  她说:“如果他到这里来呢?”从她的口气中我能够感觉到她对这件事情非常关心和担心。

  我说:“那倒没有什么,他会向我们打招呼的。”

  “到那时候我们要怎么办?”

  “从窗口爬出去。”

  她有些不安地说:“那样的话,对于我们来说,防盗警报器还有什么用处呢?”

  “亲爱的,到目前为止,它的用处,你都看到了。等会儿他来这里以后,这东西会怎样继续对我们有用处,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

  话说到这里,那个贼却再也没有触动过警报器了。

  我就说:“看来他是失望了,他拿着蔬菜、装饰品走了,我看出他是彻彻底底地失望了。”

  于是我们就睡了。一直睡到早上差一刻八点的时候,我急匆匆地出了门,因为我要搭乘八点二十九分的火车去纽约。这时候我发现煤气灯在很亮的照着--被拧到了最亮--将一楼照得通明。我的新外套、我的旧伞以及我从没穿过的新漆皮鞋都不见了,屋子后面通往遮荫的那扇大窗被开得大大的。

  从这里出去,我准备追踪小偷。我穿过树林沿着山坡往下走,追踪他走过的路,丝毫没有困难,因为在他所走过的路上有很多我的旧伞、仿银器的揩嘴布环和其他他不太赏识的东西。就这样,我胜利地走回了家,向妻子证明了他的确失望而回了,这一点我自开始便看出来了,因为他没有继续上到我们这层楼来对我们这几个活生生的人进行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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