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9:36
钟在大门外。 ’
“他脸都气白了。我呢,我感到自己的处境太尴尬了。我只能结结巴巴说几句前言不搭后语的道歉话,力求用对我朋友的担心来为自己辩护。
“‘这个问题用不着再谈,’他斩钉截铁地说,‘你无耻地侵犯了我们的家庭权利。你本来到这儿来是做客的,但却成了暗探。先生,我只有一句话说,那就是,我不想再看见你!’
“这下子我也火儿了,我说了些不客气的话。
“‘我看见你儿子了,我认为,你出于个人目的不让他见人。我不知道你把他关起来的动机是什么,但我敢肯定,他已失去行动自由。我告诉你,上校,除非我能确定我朋友是安全和健康的,否则我绝不会停止努力来查清真相。无论你如何恐吓,我也绝不会被吓倒。 ’
“于是这个老家伙脸色变得像魔鬼一样凶,我真以为他可能动手。我刚才说过,他是一个瘦削、狂暴、高大的老头子,虽说我也够壮,但要对付他就难了。不过他狂怒地瞪了我半天后,转过身就走出去了。我呢,我早上按时乘火车走了。我打算立即来找你,征求你的意见,寻求你的帮助。这也是我写信与你约会的原因。 ”
以上就是我的来访者对事件的叙述。可能精明的读者已经看出来了,这个案子并不难解决,因为可以解释问题根源的答案有限。虽然简单,但这个案子却有着新奇有趣之处,所以我才冒昧地把它记录下来。现在我就用我常用的逻辑分析方法来缩小可能的答案范围。
“仆人,”我问,“一共有几个仆人?”
“按照我的估计,只有老管家和他的妻子。他家生活看上去十分简单。 ”
“那么在花园小屋内没有仆人了?”“没有,除非留胡须的那个矮男人是个仆人。但他看起来身份要高得多。 ”“这一点很有启发。你留意过从一所房子往另一所房子送食物的迹象吗?”“你这么一提,我倒记起来了。我曾看见老拉尔夫提着一个篮子朝着平房的方向走去。当时我并没往食物上想。 ”“你在当地打听过没有?”“是的。我和火车站站长以及村内旅馆主人攀谈过。我只是简单地问他们,是不是知道我的伙伴戈弗雷的情况。他们两人都说他航海周游世界去了。他曾回过家,但不久就外出了。看来关于他旅行的说法已经被大家接受。 ”“没有向他们提到你的怀疑吗?”“一点没提。 ”“这很明智。这件事是要调查的。我跟你一起到图克斯伯里旧庄园去一趟。 ”“今天?”
碰巧当时我正在了结一桩案子,就是我朋友华生叙述过的修道院公学案。我还受土耳其苏丹的委托要办一个案子,如果延误将会造成极其严重的政治后果。所以,直到了下周初(照我日记的记载),我才在詹姆斯 ·M·多德先生陪同下,踏上去贝德福郡的旅程。在我们驱车路过伊斯顿区的时候,我把一位严肃、寡言、肤色黝黑的绅士也接到车上。我事先跟他约好了。
“这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我对多德说,“请他在场也许一点用也没有,但也许能起决定作用。目前就不细说了,到时候就知道了。 ”
凡是读过华生写的记录的读者,想来已经熟悉我的做法,就是在侦查一件案子的过程中,我不多说话、不泄露想法。多德似乎有点摸不着头脑,但什么也没说,于是我们三个人就一同继续赶路了。在火车上我又问了多德一个问题,故意让我们那个同伴听见。
“你说你从窗户里清晰地看见你朋友的脸,所以敢肯定那是他本人,是吗?”
“错不了!他的鼻子贴着玻璃,灯光正照在他脸上。 ”
“不会是另一个长得像他的人吗?”
“不可能,肯定是他。 ”
“但是你又说他的样子变了?”
“也就是肤色变了。他的脸色是——怎么说呢?——是鱼肚白色,他的皮肤变白了。 ”“整个脸都苍白吗?”“我想不是。我看的最清楚、最白的是他的前额,因为额头贴着玻璃。 ”“你喊他的名字了没有?”“我当时又惊又怕,没有喊。后来我就追他,我已经告诉过你,没追上。 ”
我的侦查已经基本完成了,只需要一个小情况就可以结案。经过一番旅行后,我们终于到达了多德描述的那座奇怪、风格散乱的庄园。开门的是老管家拉尔夫。我把马车租了一整天,就请我的老朋友先坐在车上等着,我们请他时再下车。拉尔夫是一个矮身材、多皱纹的老头儿,穿着传统的黑上衣和灰点裤子,只有一样很奇怪,就是他戴着黄色手套。一看见我们,他就摘下手套,将其放到了门厅桌子上。我这个人,正如我朋友华生说的,有着出奇灵敏的感官。当时屋里散发一种虽然幽微但带有刺激性的气味,似乎就是从门厅桌子上发出来的。我一转身,把帽子放在桌上,又顺手把它弄到地上,然后弯下腰去拾帽子,趁机使我的鼻子挨近手套不到一英尺。不错,这股类似柏油的怪味儿的确是从手套上发出的。侦查已经完成。我进入书房。唉,我自己写记录就这么露骨,实在不高明!华生笔下是那样引人入胜,不就是靠隐去这些环节吗?
上校原本不在房里,但是听了拉尔夫的通报,立刻就来了。我们听见他那急促沉重的脚步声从楼道传来。他猛一推门,冲了进来。他胡须耸起,眉毛也竖着,的确是一个少见的凶狠老头子。他拿过我们的名片用力一撕,然后把碎片扔到地上,用脚就踩。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你这个多管闲事的混蛋,我不准你登我的门!我绝不许你再来,如果你胆敢不经我允许再上这儿来,我就有权使用暴力,我毙了你!我一定毙了你!至于你,先生,”他转向我说,“我给你同样的警告。我知道你的可耻职业,你可以上别处去显摆你的本领,我这里用不着你。 ”
“我不会走,”我的主顾坚决地说,“除非戈弗雷亲口告诉我,他的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这位不情愿成为我们主人的主人按了一下铃。“拉尔夫,”他命令道,“给本地警察局打电话,叫他们派两名警察来。就说有贼。 ”
“等一等,”我赶忙说,“多德先生,你应该该知道,埃姆斯沃斯上校有权让我们离开,我们不经他允许无权进入他的住宅。另一方面,他也该知道,你的行动完全是出于对他儿子的关心。我冒昧地说一句,如果允许我和埃姆斯沃斯上校谈五分钟,我可以使他改变他主意。 ”
“我没那么容易改变,”老上校说,“拉尔夫,执行命令。还等什么?快打电话!”
“不行,”我边说边往门上一靠,“警察干涉只会导致你所担心的结局。”我掏出笔记本,在一张撕下的纸上匆匆写了一个词。我把纸递给上校,说:“这就是我们前来的原因。 ”
他注视着纸条,脸上除了吃惊还是吃惊。
“你怎么知道的?”他有气无力地说着,一屁股重重地坐在椅子上。
“我的职业就是把事情查清。这是我的业务。 ”
他坐在那里,瘦削的手摸着蓬乱的胡须,若有所思。终于,他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好吧,要是你们一定要见戈弗雷,就见吧。这事儿我不负责,是你们逼迫我这么做的。拉尔夫,去告诉戈弗雷先生和肯特先生,我们过五分钟就到。 ”五分钟之后,我们已经走过了花园小径,来到神秘小屋前面。一位蓄胡须的矮男子站在门口,脸上露出十分诧异的神情。“这太突然了,上校,”他说,“这完全打乱了咱们的计划。 ”“我真没办法,肯特先生,人家强迫咱们这样做。戈弗雷先生在吗?”“是的,他在里边。”他边说边转过身,领着我们走进一间虽然宽敞但陈设简单的屋子。有一个人背朝着壁炉站在那里。一见那人,我的主顾立刻跳上前,伸出了手。“嗨!戈弗雷,见到你太好了!”但是对方挥手叫他后退。“别碰我,吉米。不要靠近我。是的,你非常惊讶!我已不是那个骑兵中队的棒小伙子、一等兵埃姆斯沃斯了,是吧?”他的面容的确异常。可以看出来,他原本应是一个五官端正、皮肤被非洲阳光晒黑的漂亮男子,但如今在黝黑皮肤之间,夹杂着一些怪异的白斑。“这就是我不见访客的原因,”他说,“你我倒不在乎,你的同伴就不必了。我知道你用心良苦,但这么一来反倒对我不利。 ”“我只是想确知你安然无恙,戈弗雷。那天夜里你朝我窗里望的时候,我看见了你。后来我就不放心,决心要把情况查清。 ”“老拉尔夫跟我说你来了,我忍不住想看看你。我真希望你没看见我。后来我听见开窗子的响声,就赶忙跑回小屋。 ”“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是何苦呢?”“这个事儿倒也不难说清楚,”他一边说一边点燃一支香烟,“你记得那天早上在布弗斯普鲁的战斗吗,就在比勒陀利亚外边的铁路西线上?你听说我受伤了吗?”“听说了,但不知道详细情况。 ”“我们有三个人被切断了和本部的联系。地势高低不平。有辛普森,就是外号叫秃头辛普森的那个人;有安德森;还有我。我们当时正在追击布尔人。他们设下了埋伏,把我们三人包围了。他们两人被打死了,我肩上中了子弹。我拼命趴在马上,跑了几里路,才昏过去,掉下马来。
“等我醒过来,天已黑了,我挣扎着站起来,感觉十分虚弱。让我吃惊的是近处就有一座房子,相当大,有南非式的游廊和许多窗子。天气很冷。你知道那种夜晚袭来的令人发僵的寒冷,那是一种令人厌恶的、难以忍受的寒冷,和爽利明快的霜冻大为不同。简单说吧,我感到彻骨的寒冷,唯一的愿望就是想法抵达那座房子。我拼尽浑身力气站了起来,一步一步拖着向前挪,几乎已经失去知觉。我只依稀记得爬上了台阶,走进一个大开着的门,进入一间摆着几个床位的大屋子,倒在一张床上,嘴里满意地哼了一声。床上被子已摊开,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把被子往我颤抖的身上一拉,就昏然入睡了。
“醒来已是早晨。我不但没有进入一个健康的世界,反倒好像来到了一个噩梦空间。非洲的阳光从宽大无帘的窗子照射进来,使这间刷成白色的大而宽敞的宿舍显得特别明亮。我面前站着一个矮如侏儒的人,脑袋硕大如鳞茎球,口中急切地说着荷兰话,挥动着一双海绵状变形而吓人的手。他身后站着的一群人,好像都觉得眼下这情况很有趣。当我看到他们,禁不住打了一个冷战。没有一个正常的人!每一个人,不是歪七扭八,就是臃肿变形。这些丑八怪的笑声难听得要死。
“看来他们全都不会说英语,但是情况必须说清不可,因为大脑袋越说声音越大。后来他一边怪叫着一边用变形的手揪住我往窗下拉,全然不顾殷红的血液正从我伤口向外流淌。这个小怪物力大如牛,如果不是有一个年长的负责人听见这屋的嘈杂声走过来,真不知道他会把我整成什么样子。他用荷兰语斥责了几句,小怪物就躲开了。然后他转向我,睁大眼睛看着我,眼神里透着惊讶。
“‘你怎么会跑到这儿来的?’他诧异地问道,‘别动!我知道你已疲惫不堪,你肩上的伤口也需要处理。我是医生,我马上找人给你包扎。不过,小伙子!你在这里比在战场上更危险。你是在麻风病院里,你在麻风病人的床上过了一夜。 ’
“吉米,还用说别的吗?由于战火迫近,这些病人头天就都疏散了。第二天,由于英军开来,他们又被这位医务总监送回医院。他说,尽管他自以为有免疫力,他也绝不敢像我那样在麻风病人的床上睡一夜。后来他把我安置在一间单独病房内,细心地护理我。过了大约一个星期,我就被送往比勒陀利亚总医院。你看,这就是我的悲剧。我希望能够侥幸不会染病,但等我回到家里,脸上就出现了这些可怕症状,宣告了我在劫难逃。怎么办呢?我住在一座平静无邻的房子里,我们有两个可以绝对信任的仆人,是个适合隐居的地方。肯特先生是一位外科医生,在保证绝不泄密的条件下,他愿意陪我同住。这样处理十分简单。而另一条路则极其可怕的:和不认识的人在一起,终身隔离,永远出不来。但是,必须绝对保密,否则的话,就是在这个穷乡僻壤,也难免传得沸沸扬扬,早晚会闹得让我进麻风病院。吉米,就连你也不能告诉。我真搞不明白,今天我父亲怎么会让步。 ”
上校指了指我。“是这位先生让我让步的,”说着他打开了我递给他的纸条,上面写着“麻风”字样。“既然他已经知道这么多了,那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全告诉他。 ”
“确实如此,”我说道,“谁敢说这样做没有好处呢?看来只有肯特先生一个人诊视过病人。请允许我,敢问先生是不是这种病的专门医生呢?因为,据我理解,这是一种热带病或亚热带病。 ”
“我有合格医生的正常知识。”他板着面孔说。
“先生,对你的能力我深信不疑,但我觉得在这一病例上听听会诊意见也是有价值的。按照我的理解,你之所以避免会诊,只是怕迫于压力交出病人的后果出现。 ”
“正是这样。”上校说。
“我料到这一点了,”我解释说,“今天我带来一个朋友,他的谨慎是绝对可以信任的。以前我曾替他出过力,因此他愿意作为一个朋友而不是作为专家来提供他的意见。他的名字是詹姆斯 ·桑德斯爵士。 ”
听我这么一说,肯特先生脸上流露出的那种惊喜之情,简直就像新晋升的下级军官要会见首相似的。
“我将感到骄傲。”他低声地说道。
“那我就请詹姆斯爵士到这里来。他现在正等在门外的马车里。至于我们,上校,咱们可以到你书房去,我来做些解释。 ”
在这种关键时刻就显出我是多么需要我的华生了。他善于运用得体的提问和种种惊叹词来夸大我的侦查艺术,把我那种本来只是系统常识的侦查术给夸大成奇迹。现在我自己来叙述,就没有人来捧场了。我只好照实叙述,就像那天在上校书房里我对着几个听众(其中还包括戈弗雷的母亲)所说的那样。“我的方法,”我说,“就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面:当你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之后,那剩下的,不管多么离奇,也必然是事实。也可能剩下的是几种解释,如果这样,那就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加以证实,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种具有足够证据来支撑的解释。现在我们就用这个方法来研究一下当前这个案子。起初,摆到我面前的有三种可能的解释,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位先生在他父亲庄园的小屋里被隔离或禁锢起来。可以认为他是由于犯罪而逃避,或者是由于精神失常而不愿住疯人院,最后是因为有某种疾病而需要隔离。我想不出其他解释。那么,就需要把这几个结论加以对比和甄别。
“犯罪之说是不能成立的。本地区并没有尚未破案的犯罪报告,这我十分清楚。如果说是尚未东窗事发的犯罪,那从家族利益来考虑,应该是把他弄走或是送到国外,而不是藏在家里。我看不出这条思路有什么可能成立之处。
“精神失常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小屋里的第二个人很可能是看守人。他走出来以后把门倒锁上,这就加强了上述假设,说明可能是强行禁闭。但另一方面,强制不可能是很严的,否则这个青年就不会跑出来去看一眼他的朋友了。多德先生,你记得我曾探索论据,比如问你肯特先生读的是什么报纸。如果是《柳叶刀》或《英国医学杂志》,那会有助于我思索。但是,只要有医生陪同并上报当局,把疯人留在家里也是合法的。为什么这样拼命保密呢?因此精神失常的设想也不能成立。
“剩下的第三个可能,看来虽然稀奇,却完全符合实际情况。麻风在南非是常见病。很难排除由于阴差阳错,这位青年受到感染。这样一来,他的家属处境就十分困难了,因为他们不愿把他交给麻风隔离病院。为了不露风声、不受当局干涉,必须严守秘密。如果给以合理报酬,不难找到一位忠实的医生来照顾病人。也没有理由到晚上也不让病人出来。肤色变白是这种病的普通症状。这个假设的论据十分充足,以致使我决心把它当做已被证实了那样来行动。当我刚到这里时,发现了给小屋送饭的拉尔夫戴着浸了消毒水的手套。这时候,我连最后的疑点也排除了。先生,我只写了一个词,就告诉你秘密已被发现了,我之所以写而没有说出来,是为了向你证明,你尽可以信任我的谨慎。 ”
我正在结束我的小小分析时,门开了,那位严肃的著名皮肤病学家被引进来了。但是这天例外,他那狮身人面像般肃穆的脸解冻了,眼中流露出富含人情味儿的温暖。他迈步朝上校走过去,同他握了手。
“我常常给人带来坏消息,”他说,“但今天的消息还不那么坏。不是麻风!”
“什么?”
“典型的类麻风,也就是鱼鳞癣。是一种鳞状的皮肤疾病,影响仪容,非常顽固,但有治愈的可能,绝无传染性。不错,福尔摩斯先生,真是太巧了!但能说完全是巧合吗?难道没有一些未知的因素在起作用吗?或许这位青年在接触病人以后的恐惧心理产生了一种生理作用,模拟了它所恐惧的东西?不管怎么说,我可以用我的职业荣誉来担保——呵!夫人休克了!我建议由肯特先生护理她,直到她从这次惊喜性休克中复原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