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9:37
后,看上去凄惨而孤独。院里垃圾成堆,灌木丛生,凄惨的样子,正与昨晚的惨案相称。
我们通过了院内错杂的土丘土坑,到达了围墙下面。托比跟着我们一路跑来,在墙的阴影里焦急地狂吠,最后,我们来到了墙角,那里长着一棵小山毛榉树。较低处的砖缝已被磨损,看起来经常在人类爬墙时充当下脚处。福尔摩斯爬上去,从我手里接过去狗,又从另一面把它放了下去。
我也爬上了墙头,他说:“墙上还留有木腿人的一个手印,你看看留在白灰上的血迹。幸亏昨天晚上没有下大雨,这样即使过去了 28小时,气味还能留在路上。 ”
我们一直走到了车马川流不息的伦敦马路上,这时我难免有点怀疑,托比到底能不能循着气味追到凶手。不过托比毫不犹豫地一直在地上嗅着,轻捷地向前奔去,所以,很快我就放心了。显然这强烈的杂酚油味比路上的其他气味更为强烈。
福尔摩斯说:“你不要认为,只是因为有个人不小心踩上了化学药品,我才能破获这个案子。其实我已经有另外几种办法了。不过既然幸运之神把这个最方便的方法送到了我们面前,如果我们忽视了,就是我的过错了。不过把一个需要有深奥的学问才能解决的问题简单化了。用这么简单的线索来破案,未免无法显示我们原本应得的功绩了。 ”
我说:“功劳很不小呢。福尔摩斯,我觉得你在这个案子里使用的方法比在杰弗逊 ·霍普谋杀案里的更奥妙,更难理解。举个例子,你怎么能一点都不犹豫地形容出那个装着木腿的人呢?”
“啊,老兄!这件事本来就很简单,我一点也不想夸大其词,全部情况都很清楚。两个负责指挥看守囚犯的部队的军官听到了一个关于藏宝的秘密。一个名叫乔纳森 ·斯茂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图。你记得吧,这个名字就在摩斯坦上尉的图上。他不但为自己签了名,还替自己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他们说的‘四签名’。这两个军官——或他们中的一个——按照这张图找到了珍宝,带回了英国。我推测,这个带回珍宝的人,可能没有完全履行当初的约定。那么,为什么乔纳森 ·斯茂自己没有拿到珍宝呢?答案是很明显的。画那张图的日期,是摩斯坦能跟囚犯们接近的时候。乔纳森 ·斯茂没得到珍宝,是因为他和他的同伙全都是囚犯,没有行动自由。 ”
我说:“这只是推测啊。 ”
“并不尽然。这不是推测,而是唯一跟事实相符的假设。我们等着看这些假设跟事实是如何达到一致的吧。舒尔托少校带珍宝回国后,安心地过了好几年,可是,有一天他接到了一封印度来信,立刻就惊慌失措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信上说:他欺骗过的囚犯们已经刑满出狱了。 ”
“说刑满出狱,不如说越狱逃出更为合理,因为舒尔托少校是知道他们的刑期的。如果是刑满出狱,他就不会那么惊慌了。那时他都做了什么?他格外戒备那些装了木腿的人。装木腿的应该是白人,因为他曾开枪误伤了一个装木腿的英国商人。图上只有一个白人的名字,其余的全是印度人或回教徒的名字,所以我们就能推知这个装木腿的人就是乔纳森 ·斯茂。你觉得这些推论很主观吗?”
“完全不是,相反,非常清楚,也很简单扼要。 ”
“好吧,现在我们换一下立场,用乔纳森 ·斯茂的身份来分析一下事实吧。他回到英国有两个目的:一是获得自己应得的一份珍宝,一个是向欺骗了他的人报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很有可能还买通了他家里的一个人。有一个叫拉尔 ·拉奥的仆人,我们没有见过,博恩斯通太太说他的品行很不好。斯茂没有找到藏珍宝的地方,因为除了少校自己和一个已死的忠实仆人以外,别人都不知道。这天,斯茂忽然听说少校病危了,他害怕藏宝的秘密将会跟少校的尸体一起埋进土里,在盛怒之下,他冒着被守卫抓住的危险,来到了临终者的窗前。又因为少校的两个儿子都守在床前,他无法进入屋内。他对死者恨之入骨,当晚又再次进入屋内翻遍了文件,希望找到藏宝的线索。失望之余,他留下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当做标记。在他原先的计划中,肯定是准备杀死少校后,就在尸体旁留一个同样的标记,用来表明这并不是普通的谋杀,而是为了正义替同伴们报仇。这种奇特的事儿倒是很常见的,有时还可以指明凶犯的一些情况。这些你全都理解了吧?”
“全都很清楚。 ”
“那么,乔纳森 ·斯茂还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在暗处继续留心别人搜寻珍宝的行动。有可能他有时离开了英国,有时又回来打听消息。当屋顶室和珍宝被发现的时候,马上就有人报告给他。这证明,毫无疑问他是有内线的。乔纳森装着木腿,想爬上巴索洛谬 ·舒尔托家的高楼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他带了一个古怪的同伙,先让他爬上楼去。没想到他的光脚踩上了杂酚油,所以才动用了托比,还让一个脚筋受伤的半俸军官不得不跛着走了 6英里路。 ”
“这么说来,杀人的是那个同伙,不是斯茂。 ”
“是的。从斯茂在屋内跺脚的情形来判断,他还是反对这么做的。他和巴索洛谬 ·舒尔托并没有仇恨,最多也就是塞住他的嘴捆上他就行了。杀人就要偿命,他决不肯以身试法的。没想到他的同伙突然野性大发,居然用毒刺杀了人。乔纳森 ·斯茂已无法挽回,因此留下纸条,盗了珍宝,就跟同伙一起逃走了。这就是我能推想出来的一些情况。至于他的相貌,从他在奇热的安达曼岛拘押了多年,当然可以推知他肯定是个中年人,皮肤也很黑。从他步子的长短可以计算出他的身高。他面部多须,这是撒迪厄斯 ·舒尔托从窗内亲自看见的。此外大概没有什么遗漏的了。 ”
“那么,那个同伙呢?”
“啊!这个也没什么神秘的,很快你也会知道了。早晨的空气真新鲜呀!你看那朵红云,就像红鹤的羽毛一样美丽,红日已越过伦敦的云层。日光照耀的人,岂止有千百个,不过肩负着如此奇怪的使命的人,除了咱们俩,恐怕没有别人了。在大自然里,我们的所谓雄心显得多么渺小!读约翰 ·保罗的著作你有心得吗?”
“多少领会些,我先读了卡莱尔[ Thomas Carlyle(1795-1881):苏格兰评论、讽刺作家、历史学家。作品在维多利亚时代很具影响力。]的著作,才回过头来研究他的作品的。这就像从河流回溯到湖泊一样。他曾说过一句奇特而耐人寻味的话‘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你看这儿还论到比较和鉴别的力量,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个崇高的证明。在瑞查德的作品里,能找到许多精神食粮。你身上带手枪了吗?”
“我有这根手杖。 ”
“我们一找到匪穴,可能就需要这种武器了。我把斯茂交给你,他那个同伴如果不老实,我就用手枪打死他。”他随手掏出左轮手枪,装上两颗子弹,放回大衣的右边口袋里。
我们跟着托比走到了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上,路两边是半村舍式的别墅,已经快要接近人流密集的大街了。正是干粗活的人和码头工人的起床时间,家庭妇女们正开了门打扫门阶。街角上四方房顶的酒馆刚刚开始营业,粗壮的汉子们从酒馆里出来,用袖子擦掉了胡子上沾的酒。街头的野狗都瞪大了眼睛望着我们,但是我们无比忠心的托比,完全不看两旁,低着鼻子一路向前,偶尔从鼻子里发出一阵急切的叫声,说明追寻的气味还是很浓郁。
我们经过了斯特莱塞姆区、布里克斯顿区、坎伯韦尔区,绕过了许多条小巷子,一直走到奥弗尔区的东面才到达了肯宁顿路。我们正在追踪的这个人好像是故意七弯八拐地走路,也许是特意避免被人跟踪,只要能走小路,他们就一定会避开大路。从肯宁顿路的尽头,他们转向左行,经过证券街、麦尔斯路到达了骑士街。托比忽然不再往前走了,只是来回乱跑,两个耳朵一个竖着,一个垂下,好像正在犹豫。后来它转了几个圈,抬起头来,好像在向我们请示。
福尔摩斯呵斥道:“这只狗是怎么回事?罪犯们是不会上车的,也不会坐热气球逃跑。 ”
我建议道:“他们可能在这里停留了一会儿。 ”
我的伙伴安下了心,说:“啊!好了,它又走啦。 ”
托比确实又开始走了。它向四面八方又嗅了一阵,突然像是下定了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和信心飞跑起来。这味道好像比以前更重了,因为它已经不需要用鼻子贴着地搜索了,相反,是用足了劲儿牵直绳子在冲前奔跑。福尔摩斯两眼发亮,觉得我们好像已经接近匪窝了。
经过了九榆树,我们到了白鹰酒店附近的布罗德里克和纳尔逊大木场。这只狗又紧张又激动,从旁门跑进了锯木工人正在工作的木场。它穿过成堆的锯末和刨花,在两旁堆积木材的小路上奔跑,最后还得意洋洋地叫着跳到了还在车上的一只木桶上。它伸着舌头,眼睛眨巴着站在木桶上,神气活现地望着我们两人。桶边和手车的轮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空气中有浓重的杂酚油气味。
歇洛克 ·福尔摩斯和我面面相觑,忍不住同时仰天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