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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书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作者:柯南·道尔 本章字数:4724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9:36


第四章

  

  警察栾斯的叙述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时候,已是午后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同我到附近的电报局去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了一部马车,吩咐车夫把我们送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 46号。

  福尔摩斯说:“什么也比不上取得第一手证据来得重要,这个案子我早已胸有成竹了,不要大惊小怪,可是还是应当把要查明的情况弄个清楚。 ”

  我说:“福尔摩斯,这太不可思议了。刚才你所说的那些,你可以肯定都是对的?”

  “我的话绝对没错。”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看到的是在马路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留不下什么痕迹,所以我确认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才刚刚到那里的。除此以外,马蹄的印子中有一个蹄印比其他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 ”

  “这听上去很合理,”我说,“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唔,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知道。我是在屋外的黏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那个人留下字迹的位置又正好验证了我的计算。你想想看,一般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平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 6英尺。 ”

  “那他的年龄呢?”我紧接着问。

  “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 4英尺半,他绝不会是一个老头儿,这事你认同吧。小花园里的甬道上那样宽的一个水洼,方头靴子是一步迈过去,而穿皮靴子的那个人却是绕着走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我只不过是把我一些观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上去罢了,一个好的侦探就是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能力的。你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提醒他说。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绝不会是这样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隆起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现在我只是又积累一些经验而已。我可以夸口,无论什么名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正是在这些蛛丝马迹的地方,这就是一个出色的侦探与葛莱森、雷斯垂德之流最大的不同。 ”

  “红脸又是怎么回事?”我又问道。

  “啊,那就是一个更为大胆的推测了,然而我确信我是正确的。这个问题捉到凶手时,你可以确认一下。 ”

  我用手摸了摸前额说:“我真有点晕头转向了,你说的这些我怎么都联系不到一起呀,联系起来也是一团麻。比如说,如果真是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怎样进入空屋去的?送他们去的车夫又怎么样了?一个人怎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的?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这案子既然不是图财害命,凶手的目的又是什么?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儿来的?最要紧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字‘复仇’呢?”

  福尔摩斯赞许地微笑着。

  他说:“哈,我看你很清楚呢,能把案中疑难之点总结得很简洁、很扼要,很了不起呀。虽然在主要情节上我已有了眉目,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仍然不够清晰明了。至于那个血字,只不过是凶手的一种圈套,他只想让警方想到会暗示是什么社会党或者秘密团体干的,把警察引入歧途罢了。那字并不是个真正的德国人写的。你如果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出字母A多少是仿照德文样子写的,但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却常常是拉丁字体。这是出于一个不高明的摹仿者之手,并且他做的有点画蛇添足了。这一点也没有逃过我的眼睛,而那个侦探则入了圈套。医生,关于这个案子我不打算再给你多讲些什么了。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揭穿自己的魔术,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同样,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就是普通人一个。 ”

  我回答说:“我绝不会如此。侦探术迟早要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的,你就是在研究这门学问的先驱。 ”

  福尔摩斯听了这话,而且看到我说话时的诚恳态度,他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当他听到别人对他在侦探术上的成就加以赞扬时,他就会像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的敏感起来。

  他说:“我再向你透露一点细节。穿漆皮靴的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是同乘一辆马车来的,而且好像非常友好似的,大概还是互相挽着膀子一起从花园中小路上走过。他们进了屋子以后,穿漆皮靴子的站立不动,而穿方头靴子的人却在屋中不停地走来走去。地板上的尘土就能说明一切。尘土还反映出,他愈走愈激动,因为他的步子愈走愈大,这就说明这一点。他一边走一边说着,终于狂怒起来,于是惨剧就发生了。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没有一点隐瞒,剩下的只是一些猜测和臆断了。接下来就可以根据这些证实我猜测的部分了,但我今天下午还要去听阿勒音乐会,听听诺尔曼 ·聂鲁达的音乐。 ”

  在我们谈话的时候,车子不断地穿过昏暗的大街和阴凉的小巷。到了一条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夫突然把车停了下来。“那边就是奥德利大院,”他指着一漆黑色砖墙之间的狭窄胡同说,“你们回来时到这里找我。 ”

  奥德利大院并不是一个雅观的所在。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小胡同,便来到一个方形大院,院内地面是用石板铺成的,四面有一些肮脏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一群衣着肮脏的孩子,钻过一行行晒得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 46号。 46号的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栾斯”字样。我们上前一问,才知道这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便走进了前边一间小客厅里等他出来。

  这位警察很快就

出来了。由于被我们打搅了好梦,他有些不高兴。他说:“我知道的都已经向局里汇报过了。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半镑金币,若有所思地在手中玩弄着。他说:“我们想要请你从头到尾再亲口说一遍,一个细节也不要放过。 ”这位警察两眼望着那个小金币回答说:“乐意奉告,把我知道的一切毫无保留地都说给先生们听。 ”“说一下经过。当然,你愿意怎样讲都可以。 ”栾斯在马毛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他皱起眉头,好像下定决心不使他的叙述中有任何遗漏。

  他说:“那我就从头说起。我当班的时间是从晚上 10点起到第二天早上 6点。夜间 11点钟时,曾有人在白哈特街打架,除此以外,我巡逻的地区都很平静。夜里一点钟的时候,开始下雨,这时我遇见了亥瑞 ·摩契,他是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的。我们两个人就站在亨瑞埃塔街转角的地方聊天。不久,大约在两点或两点稍过一点的时候,与亥瑞 ·摩契分了手,就往布瑞克斯顿路走。这条路又泥泞又偏僻,一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一两辆马车从我身旁驶过。我慢慢溜达着,不时看看路边的情况,忽见那座房子的窗口闪闪地射出灯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两所房子一直都是空着的,其中一所的最后一个房客得了伤寒病死了,可是房东还是不愿修理阴沟。一看到那个窗口有灯光,我就吓了一大跳,担心出了什么问题。等我走到屋门口——”

  “你就站住了,转身又走回小花园的门口,”我的同伴突然插嘴说,“你为什么要那样做呢?”栾斯吓得跳了起来,满脸惊讶,瞪着一双大眼睛瞧着福尔摩斯。

  “天哪,您怎么知道的,”他说,“事实就是那样!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觉得太孤单、太无助了,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因为我当时忽然想起,也许这就是那个得了伤寒病死去的人,正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性命的阴沟吧。这样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重新回到大门口去,看看是不是望得见摩契的提灯;可是连他的影子也瞧不见,也没见到别的人。 ”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一个人影也没有,连条狗都没有,安静极了。我只好鼓起勇气,又走了回去,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就走进了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去。只见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还是一支红蜡烛,烛光摇摆不定,烛光下只见——”

  “好了,你所看见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几圈,并且在死尸旁边跪了下来,以后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后来——”

  约翰 ·栾斯听到这里,突然跳了起来,满脸惊惧,眼中露出怀疑的神色。他大声说道:“难道当时您也在现场,怎么会看得这样一清二楚?如果不在现场,这些事您不应该知道吧。 ”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拿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这位警察看。“可别把我当做凶手逮捕起来,”他说,“我也是一条猎犬而不是狼;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会证明的。那么,请接着讲下去。以后你又做了些什么呢?”

  栾斯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脸上狐疑的神气还没消除。“我走到大门口,吹起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都赶来了。 ”

  “当时街上有什么情况吗?”

  “是呀,凡是正经点的人早都回家了。 ”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笑了一笑,他说:“我出来的时候,一个烂醉如泥的醉汉正站在门口,靠着栏杆,放开嗓门,大声唱着科隆比纳[ Columbine英国喜剧中的定型角色,通常是潘塔隆内的女儿,并与丑角哈勒昆相爱]唱的那段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子。他都快站不住了,醉得太厉害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被福尔摩斯一打岔,约翰 ·栾斯好像有些不高兴。他说:“他倒是一个少见的醉鬼。如果我们不那么忙的话,他可能要被送到警察局去呢。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没有?”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我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契还搀扶过他。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下边一圈长着——”“这就够了。”福尔摩斯立刻打断他的话,说道,“后来他又怎么样了?”“当时情况那么危急,哪有工夫去管他。”他说。

  接着这位警察又颇为不满地说:“我敢打赌,他认得回家的路。 ”“他穿的什么衣服?”“一件棕色外衣。 ”“手里有没有拿着马鞭子?”“马鞭子?没有。 ”“他一定是把它丢下了,”我的伙伴嘟囔着说,“后来你看见或者听见有辆马车过去吗?”“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就站起身来,戴上帽子,“栾斯,你的那个脑袋不该光是个装饰,也该有点用处才对。昨夜你本来可以捞个警长干干的,昨夜你搀扶过的那个人,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你知道为什么你只能是个巡逻警察了吧!走吧,医生。”福尔摩斯丢下这句话转身就走了。剩下那个警察还在半信半疑,但是显然觉得不安。

  说着我们就一起出来寻找我们的马车,坐着车子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狠狠地说:“这个大傻瓜!想想看,碰上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把它白白地放过了。 ”

  “我还在云里雾里晕乎着呢。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的情况正好一样,那他干吗要去而复返呢?这不像罪犯应有的行径吧。 ”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东西。咱们要是没有别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拿这个戒指当做钓饵,让他上钩。我一定会捉住他的,我敢和你打赌。不过,话说回来,这次我倒要感激你,要不是你,我才不会去看现场呢,那么我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叫它‘血字的研究’好吧?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咱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听听诺尔曼 ·聂鲁达的音乐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妙极了。她演奏肖邦的那段什么小曲子真是妙极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莱。 ”

  这位非官方侦探家靠在马车上像只云雀似的唱个不停,我在默默沉思着。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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