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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书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作者:柯南·道尔 本章字数:7350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9:36


第三章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我同伴的理论又一次得到了证明。我承认,这确实让我大吃一惊,因此我就更钦佩他的分析能力了。但是,在心中我仍然存在着某些怀疑,怀疑这是他事先安排好的,打算捉弄我一下。至于捉弄我有什么目的,我就不能解释了。当我看着他的时候,他已经读完来信,两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

  我问道:“你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他粗声粗气地问道:“推断什么?”“嗯,你怎么知道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呢?”“我没有工夫谈论这些琐碎的事,”他粗鲁地回答,然后又微笑着说,“请原谅我的无礼。刚才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但这不要紧。你真的没有看出他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真的没有看出来。 ”“要想弄清楚这件事还是比较容易的,可是要说明我怎样了解它的,却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要你证明 2加 2等于 4,你肯定会觉得困难,然而你却知道这是不争的事实。我隔着一条街就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况且他的举止又颇有军人的味道,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因此,可以说他就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他的态度有些高傲,而且带有一种发号施令的神气。你一定也看到他那副昂首挥杖的姿态了吧。从他的外表上看,他是一个既稳健而又庄重的中年人。所以根据上述这些情况,我就相信他当过军曹。 ”

  我情不自禁地喊道:“太妙了!”

  “这倒也没什么,”福尔摩斯说。但是,从他脸上的表情来看,我认为他看我十分惊讶,并且流露出钦佩的神情时,他也感到很高兴。“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看来我说错了,看看这个!”说着就把送来的那封短信扔到我的面前。

  “哎呀,”我草草地看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叫了起来,“这真可怕!”他很镇静地说:“这件事看来的确不寻常。请你大声地把信念给我听好吗?”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警忽然见此处有灯光,因为知道此房并没有人居住,所以怀疑出了什么状况。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中间有一具男尸。尸体衣着整齐,口袋中装有名片,上面写着“伊瑙克 ·锥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既没有被抢劫的迹象,也没有发现任何能解释致死原因的证据。屋中几处虽然有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没有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不得其解,深感这宗案件相当棘手。希望您在 12点以前光临寒处,我将在此恭候。在您到来之前,现场一切都将会保持原状。如果不能莅临,也请一定将详情奉告,如果能得到您的指教,则万分感谢。

  特白厄斯 ·葛莱森上我的朋友说道:“在伦敦警察厅中,葛莱森是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都可以说是那一群蠢货之中的佼佼者了。他们两人也算得上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了,但是都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厉害。他们相互之间明枪暗箭、勾心斗角,就像两个卖笑女人似的猜疑妒忌。如果这两个人都插手这件案子的话,那就一定会闹出笑话来的。 ”

  看到福尔摩斯还在不紧不慢、若无其事地侃侃而谈,我非常惊讶。因此我大声叫道:“真是一刻也不能耽误了,要我给你雇辆马车吗?”“连去不去我还没有决定呢。我确实是世界上少有的懒鬼,可是,那只是当我的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才这样,因为有时我也非常敏捷呢。 ”“什么?这可是你一直渴望的机会啊?”“亲爱的朋友,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如果把这件案子全都解决了,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这一帮人肯定会把全部功劳揽在自己身上的。这是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 ”“但是他现在是有求于你呀。 ”“是的,他知道我胜他一筹。在我面前他会承认不如我,但是,他宁愿割掉自己的舌头,也绝不愿在第三人的面前承认这一点。虽然如此,咱们还是可以瞧瞧去。我可以自己单干,一个人破案啊。即使我什么也得不到,但可以嘲笑他们一番。走吧!”

  他披上大衣,那种匆匆忙忙的样子说明,他跃跃欲试的心情已占据了无动于衷和消极冷漠的上风。

  他说:“戴上你的帽子。 ”“你想让我也去吗?”“是的,如果你没有别的事情可做的话。”一分钟后,我们就坐上了一辆马车,急急忙忙地向布瑞克斯顿路驶去。

  这是一个阴沉多雾的早晨,屋顶上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恰似下面泥泞街道的反映。我同伴的兴致很高,喋喋不休地大谈意大利克里莫纳[意大利著名提琴产地]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 Aotonio Stradivari:克里莫纳地区的提琴制造家,享誉全球]提琴与阿玛蒂提琴[克里莫纳地区的阿玛蒂家族,在 16-17世纪时制造上等的提琴]之间的区别,而我却一言不发,静悄悄地听着,因为沉闷的天气和这种令人伤感的任务使我的情绪非常低落。

  最后我终于打断了福尔摩斯在提琴方面的演讲,我说:“你似乎没有考虑眼前的这件案子。 ”他回答说:“还没有资料啊。在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来的假设,是绝大的错误,那样会使判断产生偏差。 ”“你很快就可以得到资料了。”我一面说,一面用手指着前面,“要是我没弄错的话,这就是布瑞克斯顿路,那里就是出事所在的房子。”“正是。停下,车夫,快停车!”我们离那所房子还有 100码左右时,他坚持要下车,剩下的一段路,我们是步行过去的。

  劳瑞斯顿花园街 3号,从外表看来这就像是一座凶宅。这里一排有四幢房子,离街稍远,两幢有人居住,两幢空着, 3号就是空着的一处。空房的临街一面有三排窗子,因为无人居住,状况极为凄凉。灰尘密布的玻璃上到处贴着“招租”的告示。每座房前都有一小块草木丛生的花园,把这几所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中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路,下了一夜的大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四周是矮墙,高约 3英尺,墙头上装有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靠墙站着,周围有几个闲人,探头探脑地向里面张望,希望能瞧一眼屋中的情景,但是什么也瞧不见。

  我当时想,福尔摩斯一定会立刻冲进屋去,马上着手研究这个神秘的案件。可是他似乎并不着急,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这显得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注视着地面,一会儿又抬头凝视天空和遥望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他这样仔细地观察了一会儿,就慢慢地走上小径,或者应该说,他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小径的地面。两次他停下脚步,有一次我看见他还露出笑容,并且听到他高兴地欢呼了一声。在这潮湿而泥泞的黏土地面上,有许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走在上面来来往往,我真不明白他能从这上面辨认出来什么。然而到现在我还没有忘记,那次他出色地证明了他对事物敏锐的观察力,因此我相信他一定能看出许多我发现不了的东西。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有一个浅黄头发脸色白皙的高个子的人过来迎接我们,他的手里拿着笔记本。他跑上前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说:“你来了,实在太好了。一切都没有动。 ”

  “但是那个是动过的!”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说,“即使有一群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糟糕了。葛莱森,你准自以为已得出了结论,所以才允许别人这样做的吧。 ”

  这个侦探躲躲闪闪地说:“我在屋里忙着,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也在这儿,我把外边的事都交给他了。 ”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嘲弄似的扬了扬眉毛,说:“有了你和雷斯垂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就不会再发现什么了。 ”

  葛莱森搓着两只手很得意地说:“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这个案子的确很离谱,我知道这正对你的胃口。 ”

  “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先生。 ”

  “雷斯垂德也没有吗?”

  “他也没有,先生。 ”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

  福尔摩斯问完这些前后没有一点逻辑关系的话以后,便大踏步走进房中。葛莱森跟在后面,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地上没有铺地毯,灰尘满地,过道左右各有一门。其中一个已经有很久不被开启过。另一个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这个餐厅里面。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的后面,心情有些异样。身在惨案现场,人会不自觉地紧张起来。

  这是一间方形大屋子,没有一件家具,空荡荡的屋子显得格外大。墙壁上糊着廉价的壁纸,图案陈旧,且有些地方已经斑斑点点地有了霉迹,有的地方还大片大片地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粉墙。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做的,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头。屋里只有一个窗子,经历风霜,格外的脏,恐怕白天阳光也会因此而“逃走”,更别说现在,室内光线非常昏暗,再加上的屋内积满了尘土,到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

  现在可以很轻松地描述出这些景象,但第一次进入现场,我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那个十分可怕的尸体上。他僵卧在地板上,一双茫然无光的眼睛凝视着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一头黑黑的鬈发,并且留着短硬的胡子,身上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和背心,硬领和袖口洁白平整,浅色裤子,脚上是一双漂亮帅气的小皮靴,身旁不远处一顶整洁的礼帽静静地躺在地板上。死者

紧握双拳、两臂伸张、双腿交迭着,看来在他临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僵硬的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愤恨而又无奈的表情。凶恶的面貌,加上龇牙咧嘴的怪状,非常可怕。那种极不自然的痛苦把所有的力气都使在了脸上,使它的面貌变得愈发可怕。我曾经见过各式各样的死人,但是还没有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中更为可怖的景象。

  有着瘦削身材、天生就有侦探家气质的雷斯垂德,这时正站在门口,他向我的朋友和我打着招呼。他说:“这件案子明天一定会是头版头条,相信我吧。我也不是没有见过世面,可是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离奇的事。 ”葛莱森问道:“没有什么线索?”雷斯垂德随声附和地说:“一点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跟前,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

  “你们肯定没有伤痕吗?”他一面问,一面指着四周的血迹。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回答说:“确实没有。 ”

  “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喽,也许是凶手的。如果这是一件凶杀案的话,这就使我想起了 1834年攸垂克特地区的范 ·杰森死时的情况。葛莱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

  “不记得了,先生。 ”“日光底下无新事,都是前人作过的。你应该认真地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 ”

  他说话的时候,手指灵敏地这里摸摸,那里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人的衣扣检查一番,他检查得非常迅速,但是极其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瞧了一眼死者脚上那双皮靴子的靴底。脸上表情从始至终的严肃。

  他问道:“尸体一直没有动过吗?”“除了进行我们必要的检查以外,再没有动过。 ”“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有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 ”

  葛莱森已经准备了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招呼,他们就走进来把死者抬了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时,有一只戒指滚落在地板上了。雷斯垂德连忙把它拾了起来,莫名其妙地瞧着。

  他肯定地叫道:“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指环。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托着戒指的手伸过来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看了。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无疑是新娘戴用的。葛莱森说:“怎么会这样,案件越来越奇怪了,乱上加乱。 ”福尔摩斯说:“这只指环可能是这个案子重要的一个环节,有可能暴露出更多的信息。光看着它有什么用?它又不会说话。你在衣袋里检查出什么来了?”

  “都在这儿了,”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97163号,伦敦巴罗德公司制。一根又重又结实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上边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俄国皮的名片夹,里面有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 ·锥伯的名片, J字首和衬衣上的 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 7英镑 13先令。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 Boccacio(1313-1375):意大利著名小说家,代表作为《十日谈》]的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 ·斯坦节逊的名字。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锥伯的,一封是给约瑟夫 ·斯坦节逊的。 ”“是寄到什么地方的?”“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行的日期。可见这个倒霉的家伙是正要回纽约去的。 ”“你们可曾调查过斯坦节逊这个人吗?”“一点没耽误,我当时立刻就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广告稿送到各家报馆去刊登,另外又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现在还没有回来呢。 ”“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了吗?”“今天早晨我们就拍出电报去了。 ”“我们只是把这件事的情况详细说明一下,并且告诉他们说,希望他们告诉我们对我们有帮助的任何情报。 ”“你没有提到你认为是关键性问题的细节吗?”“细节?我问到了斯坦节逊这个人的整个情况。 ”“没有问到别的?难道整个案子里就没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不能再拍个电报吗?”葛莱森生气地说:“我在电报上把我要说的都说了,没有什么可问的了。 ”福尔摩斯暗自笑了一笑,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来了,洋洋得意地搓着双手。我们和葛莱森在屋里谈话的时候,他是在前屋里。

  “葛莱森先生,”他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仔细地检查了墙壁,就会把它漏过了。”这个小个子说话时,眼睛闪闪有光,他得意于自己发现了这顶顶重要的事,而他的“竞争对手”却没有发现。

  “到这里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很快地回到前屋里。由于尸体已经抬走,感觉屋中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好,请站在那里!”他在靴子上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瞧瞧那个!”他得意地说。

  大家全往火柴照亮的地方看,刚刚也提到过,这屋里的墙纸已经有许多地方剥落了下来。就在这个墙角上,在有一大片花纸剥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在这处没有花纸的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

  拉契( RACHE)“你怎么看这个字?”这个侦探像马戏班的老板夸耀自己调教猴子一样,大声说道,“这个字所以被大家忽略,因为它是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里,谁也没有想起到这里来看看。这是凶手蘸着他或者是她自己的血写的。瞧,还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呢!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无论如何这绝不是自杀。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角落写呢?我可以告诉你,你看壁炉上的那段蜡烛。当时它是点着的,如果是点着的,那么这个墙角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了。 ”

  葛莱森轻蔑地说:“这个字迹,有什么意义?你的高见是?”

  “什么意义吗?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瑞秋’(Rachel),但是有什么事打搅了他,因此他或者是她就没有来得及写完。你记住我的话,等到全案弄清楚以后,我敢肯定的是有一个名叫‘瑞秋’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系。现在尽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但归根结底,在这一点上是毋庸置疑的。 ”

  福尔摩斯听了他的意见后,不禁纵声大笑起来,这样就激怒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说:“实在对不起!你的确是我们三个人中第一个发现这个字迹的,劳苦功高呀。而且正如你所说的一样,由此可以充分看出,这字是昨夜惨案中另一个人写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如果允许,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

  他说着,很快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像往日研究一样,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似乎没有我们的存在。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嘀咕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像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的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一阵狂吠,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甘休的样子。他一直检查了 20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痕迹,在我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用卷尺测量墙壁后,他又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且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于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衣袋中去。

  他微笑着说:“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 ”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奇地、带着几分轻蔑地一直看着这位私家同行的动作。他们分明还没有明白,但我现在已经渐渐明白了——福尔摩斯的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具有它实际的而又明确的目的。

  他们两人同声问道:“先生,你要不要发表一下看法?”我的同伴说:“你们现在进行得很顺利,任何人都不便从中插手。如果我总是说东道西的,不是抢了你们的头功。”他的话中满含讥讽意味。他接着又说:“如果你们能随时把侦查的进行情况告诉我一些,我也愿尽力协助。现在我需要和发现这个尸体的警察谈一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雷斯垂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 ·栾斯,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 46号去找他。 ”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他说:“医生,走吧,咱们去找他去。不过我先跟两位侦探先生说点对这个案子有帮助的信息。”他回过头来向这两个侦探继续说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高 6英尺多的中年男人。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匹马拉着,那匹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点迹象,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彼此面面相觑,露出一种表示怀疑的微笑。

  雷斯垂德问道:“如果这个人是被杀死的,谋杀的方法和手段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然后就大踏步地向外走了,“还有一点,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来说,“在德文中,‘拉契’这个字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浪费时间去寻找什么‘瑞秋小姐’了。 ”

  讲完这几句临别赠言以后,福尔摩斯转身就走了,剩下这两位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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