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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书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作者:柯南·道尔 本章字数:6792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9:36


第二章

  

  演绎法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又见了面,并且到上次见面时他说的贝克街 221B那里看了房子。这房间有两间舒适的卧室,一间宽敞而又通风好的起居室,室内装潢布置给人一种愉快的感觉,还有两个宽大的窗子,屋内光线充足,非常明亮。从各方面来说,这个房间都很令人满意。我们合租以后,租金分摊下来就很合适了。因此我们当场同意,立刻租下来。当晚,我就收拾好行李搬了进去。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把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搬了进来。我们收拾行李,打扫房间,布置家居,一直忙了一两天。安排妥善以后,我们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变得熟悉起来。

  说实在的,福尔摩斯的确也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他比较沉静,生活规律,很少每晚在 10点以后睡觉。早晨,我还没起床,他就已经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整天都待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他也走到很远的地方去,好像是伦敦城的贫民窟一带。在他愉快工作的时候,没有人能比他精力旺盛。可是,他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逢这样的时候,我总看到从他眼里露出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节制,我真会疑心他有服麻醉剂的癖好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于福尔摩斯这个人的兴趣,以及对于他生活目的何在的好奇心越来越浓厚。他的外表,第一次见面就足以引人注意。他身高有 6英尺多,身体异常瘦削,因此身形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上虽然一块一块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超乎寻常地熟练仔细。因为当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常常在一旁观察他。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大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常常想方设法,攻破他那绝口不谈自己的缄默壁垒。那么,读者也许要认为我是个无聊的多事鬼吧。但是,在下这样的结论以前,请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啊。在这样的生活中,能够吸引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那么少。天气晴朗的时候还好,因为我的健康状况不允许我随便到外面去。而且,我又没有什么好友来访,打破一下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就对身旁伙伴的小小秘密发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且把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设法揭穿这个秘密上。

  他的确没有在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时,他自己就证实了斯坦弗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既不像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作研究,也不像是在采取一些方法,以便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的热忱度却很惊人,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他的学识非常渊博,因此,往往语出惊人。一般来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目的,一个人绝不会这样辛勤工作,积极获得更多精确的知识。因为漫无目标、无书不读的人,他们的知识很难是精湛的。除非为了某种充分的理由,否则绝不会有人愿意在细枝末节上花费这样多的精力。

  他的知识贫乏的一面,正如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 ·卡莱尔[ Thomas Carlyle,1795年 12月 4日-1881年 2月 5日,苏格兰讽刺作家、历史学家、评论家]的文章的时候,他竟然一脸茫然,傻乎乎地问我卡莱尔究竟是什么人,他做过些什么事情。最使我惊讶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于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也一无所知。在这 19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道理,这种怪事简直令我匪夷所思。

  他看着我吃惊的样子,不觉微笑地说:“你似乎感到很吃惊。即使我知道这些,我也要努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他解释道:“你要知道,我认为人的脑子就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和其他东西掺杂在一起。因此,在用到这些知识的时候也就会有困难了。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头脑中去的时候,确实是非常仔细小心的。除了对工作有用的工具以外,什么也不能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弹性不错,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的话,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忘掉以前所熟习的东西。所以最要紧的是,有用的知识一定不能被无用的知识挤出去。 ”

  我分辩说:“可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这又与我有什么关系?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我几乎就要问他,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我从他的态度中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也许会引起他的不满。于是我便把我们仅有的短短的谈话考虑了一下,尽量从这里边得出一些可推断的线索来。他说他不想去追求那些与他所研究的东西无关的知识,因此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了。我就在心中把他研究得特别深的学科一一列举出来,而且用铅笔把它写了出来。写完了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原来是这样:

  歇洛克 ·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却知道得非常详细。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有限,但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曾经他散步回来后,把溅在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了如指掌。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有足够实用的知识。

  我写完后,觉得失望,便把它扔在火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能力一一联系起来,以求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能力的行业来,但结果还弄不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的话,那我还不如马上放弃算了。 ”

  我记得,在前面曾提到过他拉提琴的事情。他提琴的确拉得很出色,但也像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奇特之处。我知道他能拉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的曲子。因为在我的强烈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很难会拉出什么像样的或是大家所熟悉的曲子了。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随意弹弄着平放在腿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奇特而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他的某种思想和心情,不过这些音乐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想,或者仅仅是一时兴起,我就无法肯定了。对于那些刺耳的弹奏,我感到十分难受。如果不是他常常在此之后,接连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我真要暴跳起来。

  在开始的一两个星期里,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原以为他也像我一样,孤零零的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认识许多人,而且是来自社会上各个不同阶层的。其中有一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有黑色的眼睛。经福尔摩斯介绍,我知道他叫雷斯垂德先生,每星期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来了一个时髦的年轻姑娘,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人,模样儿很像个犹太小贩,他的神情看起来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另外一回,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上的茶房来找他。每当这些奇怪的客人出现的时候,福尔摩斯总是请求使用起居室,我只好回到卧室里去。他认为给我带来了许多不便,常常向我道歉。他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 ”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个向他提出问题的绝佳机会,但是,为了慎重起见,我没有勉强他对我说出实情。我当时想,他不谈他的职业,一定有某种理由。但是,他不久就主动地谈到了这个问题,打消了我原来的想法。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 3月 4日,我比平时起得早一些,我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因此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也没有预备我的咖啡。我一时发起无名火

来,立刻按铃,简单地告诉房东太太,为我准备早餐。然后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随便翻翻,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却一声不响地只管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下面有人用铅笔画了道,我自然而然地就先看了这一篇。

  文章的标题似乎有些夸大,叫做什么“生活宝典”。这篇文章想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地观察,他将有多么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突出,虽有其意思的独到之处,但也有点可笑。在理论上,可以说严密紧凑。但在论断上,据我看来,却有点牵强附会,夸大其辞。作者声称,从一个人刹那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处牵动以及眼睛的稍稍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来。根据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锻炼已久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事。他所做出的结论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的准确。而这些结论,在一些旁人看来,的确很惊人,在他们弄明白怎样得到这个结论以前,他们真会把他当做一个未卜先知、高深莫测的神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并不需要亲眼看见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瀑布,从一滴水上他就能推测出它的存在性,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断出来了。推断和分析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耗尽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开始研究极其困难的事物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尝试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一个人,立刻就要分辨出这人的生平过往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像没有意义,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并且告诉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表情、衬衣袖口等,从以上所说的任何一点,都能清楚地表现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观察到的事情联系起来,不可能不使调查人充分明白。 ”

  我读到这里,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一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 ”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喏,就是这篇文章。”我一面坐下来吃早餐,一面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下边还画有铅笔道。这篇文章写得是很美妙,但是我读完,还是不免要生气。显然,这是一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他的书房里闭门造车地空想出来的,这是一套似是而非的谬论,一点也不切合实际。我倒愿意试一试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叫他说出每个同车人的职业。我愿跟他打个赌, 1000:1的赌注都行。 ”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是我写的。 ”

  “是你!”

  “对,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所提出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的确是荒谬绝伦,但其实它却非常实际,实际到我就是靠着它得到我这份干酪和面包的。 ”

  “你怎样靠它生活呢?”我不禁问道。

  “我有我自己的职业。可以说,恐怕全世界干这职业的人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也许你能想象这是一个怎样的行业吧。在伦敦,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他们遇到困难时就来找我,我就想办法把他们引入正确的道路上。他们提供给我所有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我都能运用我对犯罪史的知识,纠正他们的错误。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有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对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那么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呢。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里摸不清头脑,所以他才来找我。 ”

  “还有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大多数都是由私人侦探指点来的,遇到麻烦的问题,需要别人加以指引。我仔细听取他们讲述的事实经过,他们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装进我的口袋里了。 ”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亲眼目睹各种细节,但却解释不出来,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释某些疑难问题吗?”

  “的确如此。因为我有一种利用直觉来分析事物的能力。有时候,我也会遇到一件稍微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亲自奔波,出马侦查了。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中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断法则虽然让你嘲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对我用处很大。我的第二天性则是观察能力。咱们初次见面时,我就问你是否是从阿富汗回来的,你当时好像还很惊讶。 ”

  “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

  “不是。我当时一见你,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久以来的观察习惯,一系列的思索瞬间掠过我的脑海,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的步骤。但是,这之间肯定是有一定步骤的。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有一副军人的气概。那么,他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说明刚从热带地区回来。但是,他的手腕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面容憔悴,说明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辛。左臂受过伤,现在活动起来还有些僵硬。想一想,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并且臂部负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是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想,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讶呢。 ”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这让我想起埃德加 ·爱伦 ·坡[埃德加 ·爱伦 ·坡 Edgar Allan Poe(1809-1849):美国小说家。著有《莫格街凶杀案》等侦探小说。]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班[杜班 Dupin为爱伦 ·坡所写《莫格街凶杀案》一书中之主角。]来了。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世界上竟然会真有这样的人存在。 ”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他的烟斗,说:“你一定认为,把我和杜班相提并论就是对我的称赞。可是,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说,这样的伎俩未免过于做作和肤浅了。不错,他是有些分析问题的才能,但绝不是爱伦 ·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

  我问道:“你读过加波利奥的作品吗?你怎样评价勒高克这个人物,他可算得上一个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厌恶地说道:“勒高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提一下,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使我腻味透了。书中的主题只是谈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 24小时之内我就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勒高克却花了 6个月左右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们写一本教科书了,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

  我听到他把我钦佩的两个人物贬低得这样一文不值,感到非常生气。我便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但是他却太骄傲自负了。 ”

  他抱怨着说:“这些天,一直没有发生罪案,也没有发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人,头脑真是没用了。我知道我的才能足以令我成名。从古至今,没有人像我这样,在侦查犯罪行为上既有天赋又有精湛的研究。可是结果呢?竟没有案件可以侦查,顶多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案件,犯罪动机显而易见,连苏格兰场[Scotland Yard,伦敦警察厅的别称]的人员也能一眼识破。 ”我对他这种大言不惭的谈话,依然气愤不已。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比较好吧。

  “我不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身材魁梧、衣着朴素的人说。他正在街对面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寻找门牌号码。他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明显就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我心中暗暗想道:“又在吹牛了,他明明知道我无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否正确。 ”这个念头还没从我的脑中消失,只见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以后,就从街对面飞快地跑过来。只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低沉地讲着话,接着楼梯上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这个人一走进房间,便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他说:“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正是打击一下福尔摩斯的傲气的好机会。他刚才信口胡说,一定没想到会有目前这一幕。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小伙子,请问你是做什么职业的?”“我是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气地回答说,“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你过去是做什么的?”我一面问他,一面略带恶意地瞟了我同伴一眼。“军曹,先生,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中服务过。先生,没有回信吗?

  好吧,先生。 ”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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