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9:32
我扶他坐在沙发上,这时他的嘴和眼突然开始向一侧歪过去,看起来竟好像中风了。我急忙请来了福德哈姆医生,我们一起抬他上床,但是情况很严重,没有好转的征兆。也许,他坚持不了多久了。
"我大声说:'小德雷弗,你不会吓我吧?信里到底写了什么令人害怕的东西,竟引起如此严重的后果?
"'也没什么,实在令人费解。信的内容怪异、零乱,没有头绪。天啊,我所担心的事情真的发生了!
"就在他说这些话时,我们已到了林荫路的拐角处。在微弱的灯光下,我们看到屋子里的窗帘放下来了。刚到门口,一位穿着黑色衣服的人走了出来。
"小德雷弗似乎意识到什么,满脸的悲伤。
"'医生,是什么时候的事?
"'你刚一走,他就不行了。
"'可曾清醒过?
"'临死前,他清醒了。
"'他说了什么没有?
"'他只是说那些纸都放在日本柜的后抽屉里。
"我的朋友与医生一起去了死者的房间,我一个人呆在书房里,开始思考着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我从来没有如此伤心过。老德雷弗阅历丰富,做过拳击手、旅行家,又做过多年的采金人,可是他为什么会听任一个水手的摆布呢?另外,为什么当我提到他胳膊上模糊的姓名缩写字母时他竟昏倒了,甚至接了一封来自福丁哈姆的信就吓死了?这时,我忽然想到,福丁哈姆在汉普郡,贝多斯也住在汉普郡,而水手一定是去那里诈骗他了。他可能在信中说,举报了老人过去的秘密,想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尽快破解谜团。我没有开灯,在黑暗中反反复复地冥想着。一个小时后,小德雷弗跟着一个女仆走进来,女仆手里拿着一盏灯,满面泪痕。我的朋友也脸色苍白,但还比较平静,手中拿着几张纸。我把纸接过来摊在膝盖上。他将灯放在桌边,坐在我对面,把一张石青色的短笺指给我。短笺字迹潦草,正是你现在看的这个:'伦敦的野味供应趋势稳中有升。我们相信已经通知了负责人郝德森接收全部粘蝇纸的定货单,并保护你们的雌雉鸡的性命。
"我第一次读时,像你一样迷惑。后来,我又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正如我所料到的,这些奇怪的词语是一个秘密,像'粘蝇纸和'雌雉鸡都是事先约定的暗语。这种暗语可随便约定,因此假如没有根据,再怎么猜测也是无济于事。但我还是决定碰碰运气。因为信里有'郝德森这个词,它的出现正好证明信的内容与我的推测相符。而且这信应该是那个叫做贝多斯的人写的。我又试着将句子倒过来读,而'生命、'雌雉这些词令我很失望。我又试着跳词读,但"the of for supply game London'仍然无甚意义。
"苦思冥想,终于,我找到了关键的答案。我发现从第一个词开始,每隔两词一读,就能连成一篇有意义的短笺,而这些意义足可以使老人陷入绝望之中。
"这些词语简洁明了,是一封警告信,我马上读给了我的朋友The game is up Hudson has told all Fly for your life'(译:一切都完了。赫德森都说了。你赶快逃命吧!)
"我的朋友用抖动的手捂住了脸。他说:一定是这样,这表示耻辱,比死都令人难堪。可"负责人"与"雌雉鸡"又有什么意义?'
"'这些词并没有特殊的意义,但是,我们如果无法找到发信人,这些词就对我们很有用。你看,他开始先将"The····game····is"等写下,这些是预定要表达的真正意思,之后每个空挡要添两个词。如果假设他只是随意信手写上去的话,那么就可以断定,他喜欢打猎或者饲养小动物。你了解贝多斯吗?
"他说:'经你提醒,我想起一些。每年秋天,贝多斯都会邀我们去他那里打猎。
"我说:'那么,这信一定是他写的。现在我们只需弄清一个问题,那水手究竟知道了什么秘密,并且是用什么来威胁这两个人的。
"我的朋友痛苦地说:'福尔摩斯先生,我担心那是一件令人汗颜的事!不过,我不想隐瞒你。这是我父亲在知道赫德森要检举时亲笔写的。按照医生所说,刚才我在日本柜子里找到了这份声明。我自己没有勇气去看它,所以还是请你读它吧。
"华生,这几张是我的朋友交给我的,那天晚上我给他读了一遍,现在我再给你读读。你瞧,这几张纸的外面写着:'"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航海日记。1855年10月8日在法尔梅恩启航,同年11月6日在北纬15°20′,西经25°14′沉没。里面的日记是用信的形式写的。
亲爱的儿子,既然逃不脱那日益临近的耻辱,也没有办法摆脱晚年的平庸,坦白地说,现在我不害怕法律的制裁,也不怕丢失我在本郡的职位,更不担心那些熟人的轻视了。可是当想到你对我的爱以及对我的那种尊敬时,耻辱感便油然而生。这使我心如刀割。但是,假如我所担心的事真的发生了,我希望你能仔细看看这本日记。届时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应当受到惩罚。但是,假如没有什么事情发生,而这张纸却到了你手里,我请求你,看在上帝的分上,看在你所爱的死去的母亲分上,看在我们父子一场的分上,将它烧掉,忘记它。
可是,当你看到这封信时,那想必也就是事情败露之时。我将不是身陷囹圄,便是已经离开人世。但无论哪种情况,既然没必要再隐瞒,我愿意发誓,以下事情完全真实,万望宽恕。
亲爱的孩子,我本来不叫德雷弗,年轻时我叫詹姆斯·阿米塔奇。这样你应该知道我听到福尔摩斯的话后昏倒的原因了吧!因为他的话听起来像揭露了我更名改姓的秘密。作为阿米塔奇,过去我在伦敦的银行工作,后因触犯刑律被法庭处以流放徒刑。孩子,不要责怪我,因为我必须偿还一笔赌债,因此挪用了公款。当时我相信一定能在被发现前将这笔钱补上。但是最可怕的厄运降临了,我希望的款项没有到手,同时银行的查账提前了,所以我的亏空暴露了。这件案子如果犯在今日尚可宽大处理,但三十年前的法律严酷许多。于是,我在二十三岁生日的那一天,被判了罪并与其他三十七名重犯一起被锁在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帆船的甲板上,即将流放到澳大利亚。
1855年,克里米亚正在打仗。原来运载罪犯的船大多被用于军事运输了,所以政府只能用较小的且设备简陋的船遣送罪犯。"格洛里亚斯科特号"帆船原本是用来做中国茶叶生意的,样式古老,船头十分重,船身非常宽,与当时的新式快速帆船相比简直不能相提并论。船载重量为五百吨,船上有三十八名罪犯,二十六名船员,十八名士兵,一名船长,三名船副,一名医生,一位牧师和四个狱卒,当从法尔梅思起航时,我们号称一百人。
通常说来,囚犯船的囚室隔板是由很厚的橡木制成,但此船因是临时改装而成,所以隔板很薄。就在我们被押到码头时,我发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人。他很年轻,面庞清秀,无髭无须,鼻子细长,嘴很瘪,被安置在船尾,囚室与我相邻。上船时我就注意到了他,因为他显得满不在乎,走路昂首阔步的,加之身材高大--至少六英尺半高,别人只能及他肩部,所以在那么多消沉的面孔中很是与众不同。当我看到这张精神饱满、刚毅坚决的脸,受到很大震动,就好像有人在寒冷的冬夜送来了温暖的火炉。有这样一个邻居一路相陪,我感到很高兴。夜深入睡时,忽然有说话声传过来,原来他在我们之间的隔板上挖了个洞,这更使我欣喜若狂。
他说:"嘿,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因什么罪被关在这儿?"
我将情况告诉了他,同时问了他的名字。
他回答:"我叫杰克·普伦德加斯特。上帝作证,只要跟着我一起做,你绝不会后悔。"
我在被捕前就听说过他的案子,简直轰动全国。据说他出身高贵,精明能干,可是却沾染了无可救药的一些恶习,竟靠绝妙的骗术,从伦敦的达官富人手里骗到了大批财物。
听说我了解他,他很骄傲:"哦!亲爱的朋友,我的事儿你竟然记得。"
"的确,我记得十分清楚。"
"那么,你记得那个案子的特别之处吗?"
"案子本身有什么特别呢?"
"我搞到了将近二十五万镑的巨款。"
"听说是那么多。"
"但警察没有找到那笔钱,你知道吗?"
"不知道。"
"朋友,你知道这笔款项的下落吗?"
"我猜不到。"
他忽然放大声音说:"这笔钱在我手里。一直是这样!我所拥有的金镑数,比你的头发还多呢!我说朋友,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为所欲为。喂!你说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人,会甘愿呆在这里等死吗?尤其这破船的货舱到处是耗子、臭虫。"
我说:"是啊,要是有人救咱们就好了。"
他说:"你真这样想吗?如果你愿意冒险,我有办法。我有一个朋友,他会救咱们出去的。"
我惊奇地问:"真的吗?他确实可靠?"
看出我的疑虑,他果断地说:"绝对可靠,先生!他不仅要想尽一切办法救我,还会救其他同船的难友。你可以放心地大干一场,因为他完全值得信赖。凭《圣经》发誓,他一定会救你出去。"
他当时说话的语调就是这样。开始我认为他在开玩笑,并不以为然。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又试探我,并且再次向我起誓,还透露说夺船的秘密计划正在酝酿中。听说上船前即有十二个囚犯加入了该计划,还做了充分准备。为首的自然是这位普伦德加斯特,金钱是他行动的桥梁和动力。
普伦德加斯特说:"他有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是个非常诚实且值得信赖的人,钱就由他掌管着。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他就在船上,就是我们这条船的牧师。没错,就是那位牧师,他身穿神圣的黑上衣,各种证件也一应俱全。最重要的是,他手里的钱足够收买整条船的人。现在,所有的水手都是他的心腹--他用金钱收买了他们,他们同意签约受雇。两个狱卒和二副也被他收买了。他没有收买船长,因为船长是个不值得收买的人。"
我问他:"但是,我们究竟要怎么做呢?"
他说:"我们要让船上士兵们的衣服被染得比裁缝做的军服还红!"
"但他们有武器呀!"
"小伙子,我们也有武器,每人配两支手枪,还有全体水手做我们的后盾。如果这样还不能成功,那真是连女人也不如了。今天,你最好跟你左边的狱友谈谈,看看他是否值得信赖。"
我按他说的做了。通过交谈我了解到,关在我左边的狱友也很年轻,叫伊文斯,因制造伪币而犯罪,刑罚和我一样。改了名字的他如今是英国南方的有钱人。他同意参加这次秘密行动,因为能救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最终,在船到达海湾之前,只有两个犯人没有加入。一个是因为意志不坚定,我们不能信任他;另一个则患有黄疸病,于我们毫无用处。
行动之初,计划进行得很顺利。那些水手俨然就是专等着干这种事的流氓之辈,冒牌牧师也常来囚舱鼓励我们。他背着一个黑书包,好像装满了经书,联络于我们之间,非常忙。就这样,到了第三天,我们每人都配备了一把锉刀、两把手枪、二十发子弹、一磅炸药。两个狱卒很早就被普伦德加斯特收买了,船上的二副也是他们的同伙。现在仅剩船长、两名船副、另外两名狱卒、一名医生及马丁中尉和他的十八名士兵是我们的敌人。事情虽然进展稳妥,可我们还是十分谨慎、小心,原本是计划在他们相对松懈的夜里发动突击。但是,最终动手的时间却比原计划提前了。情况大致如此:
就在船启航后第三个星期,一天晚上,医生来给一名囚犯看病。当他伸手到犯人床铺下时,竟摸到了手枪。假如他面不改色地离开,也许我们的计划就完全泡汤了。但是他胆子很小,当场惊叫一声,面色苍白。这使那名犯人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于是一把抓住了他。不幸的医生还未发出警报,就被堵住嘴巴绑在床上了。我们从医生来时打开的通往甲板的门一拥而上。两个哨兵被枪打死了,一个班长闻声而来,但在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也被打死了。另外两个守着舱门的哨兵正准备装上刺刀搏斗--也许他们枪中没有子弹,因为他们并未向我们开枪,结果也被轻易地解决掉了。就在我们涌向船长室的时候,从里面传来一声枪响。进去一看,船长躺在地上,钉在桌子上的大西洋航海图被弄污了,牧师站在他的旁边,手中的枪还冒着烟。两个船副已被捆住了,看起来整个计划已经成功。
船长室的隔壁就是官舱,我们冲向那里,稀里哗啦地坐在椅子上开始谈论、叫嚷起来。牧师威尔逊从官舱的货箱里搬来一箱葡萄酒。我们取出褐色的葡萄酒,打破瓶颈,使劲倒在大酒杯里,高兴地为重获自由忘情庆祝。突然,一阵意料之外的枪声传过来,官舱中顿时烟雾弥漫。因为隔着长桌子,所以起初我什么也没看清。直到烟雾消散了,才发现眼前已血肉模糊。牧师和其他八个犯人都中弹身亡了。那一幕我至今历历在目,一想起那鲜红的血和那褐色葡萄酒就想吐。当时,我们都被吓傻了。幸亏有普伦德加斯特,他像斗牛场上的公牛般大吼一声冲了出去,所有人这才跟着冲了出去。当冲到舱外的时候,我们才发现中尉和他手下的十个士兵正立在船尾。原来官舱里有一个正对着桌子上方的旋转天窗,稍稍打开窗子,他们就可以从窗口向我们射击。我们趁他们来不及再次装弹药的时候顶了上去。虽然他们奋力抵抗,但还是无济于事,不到五分钟,我们就把他们都送上了西天。天呀!帆船成了屠宰场!普伦德加斯特像发怒的恶魔,提小鸡似的提起幸存的士兵,不顾死活地都扔到了海里。有个受伤的中士,还在海里游了一段时间,直到有人提枪打中了他的头。战斗结束时,除了两个狱卒、两个船副、一名医生,其余的人全被消灭了。
关于怎样处置他们,我们发生了争执。大多数人为重新获得自由而高兴,不愿再杀人。杀死手里有武器的,和我们对抗的士兵是一回事,而杀死手里没有武器的人则是另外一回事。我们几个人不愿意再杀人,但普伦德加斯特和他的同伙却不同意。他认为,要想得到永久的安全,就必须全部灭口,以免将来有人指证、揭发我们。不过,最后他终于答应,如果我们愿意,可以坐小艇离开这里。为了不继续进行罪恶活动,我们欣然同意。普伦德加斯特分给我们每人一套水手衣服、一桶腌牛肉、一小桶饼干和一个指南针。最后,他还给了我们一张航海图,并授意我们今后要说自己是航船上的水手,船在北纬15°,西经25°沉没了。然后他割断绳索,放我们走了。
亲爱的儿子,下面才是故事中最惊人的情节。发生动乱时,那船正逆风行驶。离开大船以后,我们又张起帆,顺着东北风驶去。我和伊文斯是这伙人里少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因此,我俩一起研究海图,负责确定所处地点,并落实目标航线。这是个非常重大的责任,需要仔细对待。当时,向东七百英里是非洲海岸,向北五百英里是佛得角群岛。由于正刮北风,因此我们认为最好是驶向塞拉利昂。于是,我们改变了航向,开始向北方行驶。此时已看不到三桅帆船的船身了,只有那高高的船桅还能映入眼睑。当我们无意中回头眺望它时,发现一股浓密的黑色烟柱正从那里升起,直冲云霄,宛如一棵怪异的大树挂在天边。几秒钟后,我们听到了一声巨响,等到硝烟散开时,三桅帆船已彻底消失了。我们又赶紧再次改变航向,全力驶向帆船。弥漫开来的烟雾告诉我们,该船发生了惨事。
我们费了好大劲儿才赶到那里,起初以为来得太晚了,救不出什么人了。因为我们仅仅发现了破碎的小船和残桅断板在海上漂流,却没有一个人影。正当我们失望地准备离开时,忽然听到有人喊救命,闻声望去,看到不远处的一块残板上有一个人在拼命挣扎。我们赶忙救他上船,而这个人就是赫德森,他是水手。他被大火烧伤,疲劳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才讲述了发生的一切。
我们走后,普伦德加斯特就开始对那幸存的五个人下手。先打死了两个狱卒,尔后把他们扔进了大海,三副也残遭相同的命运。接着,普伦德加斯特又亲自去中舱,割断了医生的喉咙。五个人中仅剩勇敢的大副了。当他看到手持带血屠刀的普伦德加斯特向他走近时,就挣开了原先已经松动了的绳子,然后冲向甲板,一头扎进尾舱。那里有十二个犯人同时持枪向他逼近,这才发现他手里拿着火坐在了火药桶旁,这桶火药已经没有盖子,且船上还有一模一样的一百桶火药。大副威胁说,谁要敢碰他一下,他就与全船人同归于尽。话未说完,火药就爆炸了。赫德森认为,火药不是大副点燃的,而是有人开枪打在了火药桶上。但无论是谁的原因,至此,三桅帆船与船上的凶手完全消失了。
亲爱的孩子,这就是我参与过的那件可怕事件的全过程。第二天,我们被开往澳大利亚的双桅船"科德斯波号"搭救了。该船船长对我们自称是失事航船的水手一事完全相信。海军部也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船作为一般失事记录了下来,而它的真实命运却被完全掩藏了。后来,"科德斯波号"到达了悉尼港口。上岸后我和伊文斯隐姓埋名去做了采矿工。在那个各国人汇集的地方,我们轻易地隐藏了过去的身份与经历。后来发生的事没必要再说了,我们都发了财,并开始周游世界,最终以有钱的殖民地居民的身份返回英国,购买了家产。这二十年来,我们过着平静、快乐的生活,并一直希望早日埋葬过去一切可怕的经历。但是,后来那个水手找到了我们,我一眼认出他就是赫德森。当时我的感觉非常不好,真不知他是怎么找到我们的。他利用我们的愧疚心理,不断敲诈。现在,我亲爱的儿子,你该明白我为什么要讨好他了吧。至此,相信你也会同情我当时的恐惧感。他虽然离开我们去了另一个受害人家里,但还在间接恐吓我们。
我的手开始颤抖,下面的字看来很难写下去了。贝多斯先生写来密信告诉我,赫德森全部说出来了。上帝啊,原谅我们吧!
"以上是那天晚上我给小德雷弗读的。华生,这真是个富有戏剧性的案子。我的朋友经历了这场灾难,心都碎了。后来,他迁居到特拉伊了,在那里种茶卖茶,据说干得很好。而水手和贝多斯,自从那封警告信以后便都消失了。没有人向警察局检举过什么。因此,一定是贝多斯错把赫德森的恐吓当作了事实。也曾有人在附近发现过赫德森,警方怀疑他杀死贝多斯后逃跑了。而我却认为,一定是贝多斯误认为赫德森检举了他,为了报仇杀死了赫德森,然后带着钱去国外避难了。这是案子的基本内容,华生,假如这些对你的故事收集有益的话,我很高兴你使用它。"离奇的管家失踪案
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性格与众不同,因此我在跟他交往时也难免受到影响。虽然他聪明过人,思维敏捷,条理清晰,平日总是衣冠楚楚,但生活习性却很糟糕,与他同住的人确实需要好性子。就我而言,在这些方面倒没有太多挑剔。因为想当初在阿富汗战场上时,我的生活也是乱七八糟的,再加上我的性格随意又有点懒散、粗心,确实与医生的职业不太相符。但即便如此,当我发现有人把烟斗放在煤筒里,把烟叶放在拖鞋上,用折刀把一些还没有回复的信件订在壁炉上时,还是觉得很不舒服。
除了这些,我从来认为手枪应在户外练习,而福尔摩斯却恰恰相反。当他来兴趣时,便会坐在扶手椅上,轻叩微力扳机,用一百发标准打靶子弹将对面的墙壁打得凸凹不平。这既不能改变我们的室内气氛,又不能改善房屋的外观。
刑侦遗物与试验用的化学药品充斥了我们的屋子,而且经常会在令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比如装奶酪的盘子里,或其他更令人尴尬的地方。
除此之外,最让我苦恼的是处理他的文件。他不喜欢销毁文件,尤其是那些与他办过案子有关的文件,总要每一两年才去认真整理一次。正如我在一些零碎的回忆录中提到的一样,只有当他热情高涨,思如泉涌地成功破获大案之后,才会有兴趣和精力去归纳它们。但这种热情通常保留不了多长时间,随后很快便会置于一边了。这时,只有小提琴和书籍与他为伴,除了在沙发和桌子间必要的移动,他几乎哪儿都不去。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文件越来越多,几乎布满每个角落,而且除了他,没有人敢碰它们。
有个冬天的晚上,我们在壁炉旁烤火时,我终于忍不住建议,可否等他把案件摘要抄到备忘录上后,我们用两个小时彻底打扫一下房间,以便稍稍好住一些。他没有拒绝,但也显得有些不快,并转身进了卧室,不一会儿拖着一只大铁皮箱子走了出来。他把箱子放在地中央,坐在箱子前的小板凳上,打开箱子。箱子中的文件都用红绳子捆着,大约占了三分之一的空间。
福尔摩斯调皮地看着我说:"华生,这里边有很多案子,如果你认真看过它们之后,也许你就会让我把它们拿出来,而不是都装进去。"
我问:"这都是你以前办案的记录吗?我一直希望得到它们做素材资料呢。"
"是的,华生,这些都是我在刚出道时办的案件。"他轻轻地、很珍惜地拿出一捆文件。接着说:"这些并非都是成功案例,但有一些其实很有意思。这是塔尔顿的杀人案记录,这是范贝里酒商案,这是俄国老妇人探险案,那是铝制拐杖案,那是跛脚的里科里特和他的恶妻案,这还有一件,堪称奇案中的奇案。"
他伸手到箱子里,拿出一个木头匣子,匣子的盖可以转动,像小孩玩具盒一样。福尔摩斯打开小匣子,拿出一张皱皱的纸,一把老式的铜钥匙,一只缠着线的木头钉子以及三块生了锈的金属圆片。
福尔摩斯看了看我,微笑着说:"朋友,你能猜到这些东西是怎么回事吗?"
"都是些很特别的收藏品。"
"确实很特别,不过,里边包藏的故事更特别。"
"那么,看来这些遗物都是颇有历史的喽?"
"是的,不仅有历史,而且它们本身就是历史。"
"什么意思?"
福尔摩斯把这些收藏品取出来,沿着桌边排成一行,之后坐在椅子上认真地看了半天,眼中露出得意的神情。
"它们是我特意留下来的,为了纪念当年的马斯格雷夫礼典案。"
我曾几次听他提到这个案子,不过一直不知道详细情况。于是赶忙说:"假如你能详细给我讲讲的话,那真是求之不得。"
福尔摩斯调侃地说:"那就是说这些乱糟糟的东西还是别动了?华生,看来你期望的整齐干净是办不到了。但是,我很乐意将它加入到你的案例记载中。不管在国内还是国外,这个案子在犯罪记录中绝对少见。要是我那点微不足道的小成绩里没有收录这个案子,那还真是有些遗憾。
"你还记得'格洛里亚斯科特号帆船事件吧?其中那个很不幸的老人,由于他无意中在交谈时对我的职业定位给予了指点,这才使我第一次想到职业问题,并且后来竟真的以侦探为终身职业了。如今,我名气算不小了,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警察,都认为我是疑难案件的终极解决者。其实就在我们结识之初,也就是侦破'血字的追踪一案时,我的生意不是很多,但毕竟已有了很多老顾客。而在入行伊始时,你也许想象不到,情况是多么艰难,我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获得成功。
"刚到伦敦时,我住在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塔格街。当时无事可做,我就用心学习了各门科学,以备不时之需。那时,也有人找我破案,都是我的老同学介绍来的。因为在大学快毕业时,关于我的特长、能力等方面已在师生中广为传播。我调查的第三个案子就是马斯格雷夫礼典的案子。此案中一连串的怪异事件及相关重大问题,都刺激了我的破案欲望,并从此成为我走上这行的推动力。
"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是我的同学,但我们只是平淡之交。因为他生性骄傲自大,大学里没人喜欢他。可是我也看得出,其实他的自高自大仅仅为了掩饰天生的羞怯而已。他一副贵族相,身材瘦弱,鼻子很高,眼睛大大的,干什么事都有条有理,很文雅。实际上他确实是王国一支很古老的贵族后裔。十六世纪中后期,他们这一支与北方的马斯格雷夫家族一分为二,去了苏塞克斯西部定居,而那里的赫尔斯通庄园则是如今还有人住在里边的最古老的建筑。他的出身对他似乎有很大影响,每当我看到他苍白、敏感的脸色以及举手投足间的优雅稳重,就总会想起一些灰色的拱道、直棂的窗户和古堡的遗迹。有几次,我们不知因何开始交谈,我记得他说,他对我的观察和推理方法很有兴致。
"毕业四年后,有天早晨,他忽然到蒙塔格街来找我。他几乎没有变化,只是穿着更像上流社会的人了(他对穿着很挑剔),依然是一副与众不同的优雅举止和做派。
"我们热情地寒暄,我问:'你好吧?亲爱的朋友?
"马斯格雷夫说:'你听说我父亲去世的消息了吗?他两年前离去的。从那时起,我就开始管理赫尔斯通庄园。由于我是区议员,所以非常忙。但是福尔摩斯,听说你已经开始用你那惊人的本领执业了,真令人羡慕?
"我回答:'哪里,糊口而已!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因为现在我需要你的帮助。我在赫尔斯通遇到了许多奇怪的事,就连警察也束手无策,棘手得很。
"你知道,当我听他那么说后一下子就来劲了,因为那几个月我一直无事可做,早盼着机会的来临了。我一直认为,别人完不成的事我也能完成,而现在,就要一显身手了。
"我急切地说:'请把详细情况讲来听听。
"马斯格雷夫坐在我对面,点燃了我给他的烟。
"他说:'你要清楚,我虽仍然单身,但在赫尔斯通庄园雇佣了很多人,因为那所旧宅子很偏僻,需要人来照看。而且在打猎季节,我常常会在别墅举行宴会并留住一些朋友,没有人手根本不行。我有八个女仆,两个男仆,一个管家,一个小听差。庄园里的花园和马厩由其他人员照料。
"他们当中,管家布伦顿最有资历。当年我父亲雇他的时候,他仅仅是个不称职的小学老师。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我家受重用。他精力充沛,个性要强,身材匀称,面貌清秀,额头宽阔。虽然已经跟我们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但他还不到四十岁。他有很多优点,最杰出的本领是可以熟练地讲多国语言,能演奏几乎所有的乐器。不过,他很满足于长期受雇于人,这也有些令人费解。好在我认为他还算安于现状,没打算要改变什么。来过我家的人都知道这位管家。
"'可是任何人都不能十全十美,他也一样有缺点,就是在生活上有点唐璜(唐璜,西班牙的传奇人物,是专门勾引女性的荒淫贵族,在西方的诗剧中经常引用。--译者注)。你能想到,这样一个仪表堂堂又有才华的人在偏僻的地方很容易成为风流浪荡的公子。他刚结婚时很守本分,但自从他妻子去世后,他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麻烦。几个月前,他与我们的二等使女雷切尔·豪厄尔订了婚,我也希望他能就此安分一些。可没过多久,他就抛弃了雷切尔,与猎场看守班头的女儿珍妮特·特雷杰丽丝混在了一起。雷切尔很出色,但她具有威尔士人好冲动的个性。她刚患了脑膜炎,昨天才能缓慢地走动。与过去比,她变成了黑眼睛的幽灵。这也是赫尔斯通的第一出戏。接着发生了第二出,这件事几乎使我们忘记了第一出,它是由管家布伦顿被解雇引起的。
"事情的过程是这样的:正如我说的,此人很聪明,但聪明反被聪明误。因为聪明的他对那些与自己没有一点关系的事也感兴趣。我没想到好奇心会使他陷入绝境,直到后来我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说过,这原本是个古旧凌乱的庄园。上个星期,准确地说是上星期四晚上,吃完饭我又喝了一杯浓咖啡,这使我无法入睡,直到凌晨两点,仍未睡着。我干脆点燃蜡烛,准备继续看那本读了一半的小说。但是,那本书在弹子房,我便披衣去取。
"到弹子房必须下楼梯,再经过走廊。藏书室和枪库都在走廊的末端。当时,我无意中抬头看了一眼,发现藏书室的门开着,还有一束微光射出来,这使我很吃惊。我记得很清楚,临睡前我亲手灭了灯,并把门关上了。很自然,我想到了贼。在赫尔斯通庄园的走廊里,墙上放着很多武器。我拿了把斧子,扔掉蜡烛,轻轻地走向藏书室,趴在门口向内观望。
"'原来是布伦顿。他坐在安乐椅里,膝盖上摊着一张好像地图似的纸片,正双手托头陷入沉思。我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在暗处窥视他的行动。桌边放着一支蜡烛,借着烛光,我看见他衣着很整齐。忽然,他站起来,走向旁边的写字台,打开锁,拉出一个屉柜。他拿出一份文件又走回座位,开始借着烛光认真地研究起来。看到他如此镇静地研究我们家的文件,我十分生气,猛地跨步上前。布伦顿抬起头看到了我,一下子跳了起来。他脸色发青,急忙将那地图样的文件揣在怀里。
"我大声说:"好哇!你就这样报答我们吗?明天你辞职回去吧!"
"'他很窘迫地向我鞠了一躬,没说一句话就溜走了。蜡烛仍然在桌子上燃烧着,借着烛光,我看到了布伦顿从写字台里取出的文件。这使我大吃一惊,那是份毫无意义的文件,仅是一个怪异而古老仪式中的问答词记录而已。这个仪式称为"马斯格雷夫礼典",是我们家族中仅有的一个仪式。在过去的几个世纪,所有马斯格雷夫家族中的人,一到成年就要举行这一仪式--这仅与我们家族内部有关,像我们家族的纹章图记等,对考古学家也许有意义,与别人却毫无现实意义。
"我说:'我们最好还是详细谈谈那份文件。
"马斯格雷夫有点怀疑地说:'如果有必要一会儿再讲。现在我接着讲后来的事。我用布伦顿丢下的钥匙锁了写字台,刚要离开,却发现管家又回来了,他站在我面前吓了我一跳。
"他十分激动,声音有点沙哑,用哀求的语气说:"先生,尊敬的先生,我丢不起人,虽然我只是个仆人,可也很看重人格,如果让我丢了脸,相当于杀了我。先生,要是你非逼我走绝路,那么,我的死应由你负责,我会这么做的,肯定会。如果你不再相信我,看在上帝的分上,让我先呈上辞职申请,一个月内我会离开,就好像我自愿离职。马斯格雷夫先生,我离开没关系,但决不能当着熟人的面被赶走。"
"'我拒绝道:"你不配让我对你那么好,布伦顿,你的行为十分丑恶。不过,看在你为我们家服务这么多年的分上,我也不想让你丢脸。但是一个月太长了,一个星期吧,你可以随便找理由,但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离开。"
"他绝望地说:"一个星期太短了,先生,两个星期怎么样?求你了!"
"'我坚定地说:"就一个星期,这已经对你开恩了。"
"他十分失望,垂着头慢慢地走了。我把灯灭了,回到自己的卧室。
"'自那以后的两天里,布伦顿很勤快,对本职工作也做得很好。我也没有提起那事,只是好奇地想知道他要找个什么理由。多年以来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饭后就来找我问他一天工作的安排。但第三天他没来。我从餐厅出来时,看到了女仆雷切尔·豪厄尔,我已说过,她刚刚康复,但看起来仍无精打采,面色苍白。
"我对她说:"你去休息吧,等身体完全好了再来工作。"
"'她看着我,眼神怪怪的,使我怀疑她的病是否又发作了。"
"她说:"马斯格雷夫先生,我已经完全好了。"
"'我又说:"最好听听医生的建议。你现在必须去休息,下楼对布伦顿说,我找他。"
"她说:"管家已经离开了。"
"'我问:"离开了?!去哪儿了?为什么没有通知我?"
"她又说:"他离开了,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反正他不在房里,一定是走了。是的,他走了!"她说完靠着墙,狂笑不止。这种情景使我很害怕,急忙按铃让人来帮忙。人们把她扶回房里。我去问她布伦顿的事时,她仍然厉声大叫,不住地抽泣。不过很明显,布伦顿确实不见了。他的床谁也没动过,而他昨夜回房以后,谁也没再见过他。想查明他是怎么走的很困难,因为今早所有的门窗都闩着,他的衣服、表、钞票,都没有带走,惟有他那套黑衣服不见了。他是穿着拖鞋走的,因为长统靴还在屋里。布伦顿究竟去哪儿了?现在怎么样?
"'自然,我们搜了整个庄园。从地下室到阁楼都搜查了一遍,但连他的影子都没见着。我说过,这套老宅子像迷宫,尤其是古老的厢房,早已没人住了。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搜查了所有地下室和每个房间,仍然没有一点儿线索。我不相信他会不带钱空手走,但是,该找的地方都找了,他能在哪儿呢?我报了警,警方调查后仍一无所获。前夜下雨了,我们还仔细察看了庄园周围的草坪和小路,可仍然是徒劳无获,基本情况是这样。直到后来我们发现了新的情况,注意力才离开这件事。
"雷切尔·豪厄尔的病情又厉害了,有时昏睡不醒,有时厉声尖叫,我找了个护士日夜护理她。在布伦顿离开的第三天晚上,护士看到病人睡得很熟,便坐在扶手椅上小睡。第二天早上,她醒来后发现人不见了,窗户大开着,床上却空了。护士马上把情况通知了我,我立刻带了两个仆人去寻找。很显然,她是从窗子逃走的。我们从她窗下开始,沿着她的脚印,一路追踪,通过草坪,来到小湖边。在石子路附近,脚印消失了。石子路通向宅子旁的园林。这个小湖有八英尺深,当我们看到脚印消失时,心情很沉重。
"'我们当然是马上组织人员打捞尸体,可是连尸体的影子都没有。但是却捞起件让人吃惊的东西,那是一个亚麻布口袋,里面是一堆陈旧的、生了锈的金属器件,还有一些毫无光泽的水晶和玻璃制品。除了这些怪异的东西,我们一无所获。此时,警方已无能为力,我便想到了你,你是我们唯一的希望。
"华生,你能想得到,当时我是多么急切地想弄明白这几件奇怪的事情。但首先,必须找出贯穿于所有事件的线索。首先管家失踪了,接着女仆不见了。女仆过去是管家的恋人,后来却很恨他。女仆有威尔士人的血统,容易急躁,好生气。管家的失踪使她很激动,她把一口袋怪异的东西扔到了湖中。这些因素都必须考虑进去,但没有一个能触及问题的本质。是什么引起了这一连串事件,我所知道的仅是事件的结局。
"我说:'我必须看看那份文件,马斯格雷夫,布伦顿竟然冒着丢掉饭碗的风险去看它,我认为肯定有原因。
"马斯格雷夫回答:'我们家族的典礼十分荒唐。它仅是先人遗留的一份文件,未必有用。如果你想看,我有这份典礼的问答词抄本。
"华生,你看,这份文件就是马斯格雷夫给我的。这是每个马斯格雷夫家族成员成人前都必须经历的一个奇怪的礼典仪式中的问答手册抄本,请看原文。
"'它是谁的?
"'是那个已经走了的人的。
"'将来谁是它的主人?
"'那个很快就来的人。
"'太阳在哪儿?
"'在橡树的上面。
"'阴在哪儿?
"'在榆树底下。
"'怎样测量到它?
"'向北走十步再走十步,向东走五步再走五步,向南走两步再走两步,向西走一步再走一步,它就在下面。
"'我们用什么来换它?
"'所有的一切。
"'为什么我们要交出它?
"'因为要守信义。
"'文件的末尾没有日期,但它的拼写法是十七世纪中期的。不过,我认为这东西无关紧要。马斯格雷夫说。
"我说:'至少,它又给我们出了另外一个离奇的谜,而且更有意思。有可能解决了这个谜,其他问题也就解决了。原谅我,马斯格雷夫,就我的分析而言,你的管家非常聪明,比你家族中的十代人都聪明。
"马斯格雷夫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确实认为这份文件没有实际意义。
"'但是,我认为这份文件非常有意义,而且布伦顿的想法与我的一样。很可能在你那天夜里抓住他之前,他就读过那份文件。
"'很有可能。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把它看作宝贝来珍藏。
"'假如我的推测正确,他这一次仅是为了记住它的内容。当时,他正用各种地图与原来的文件比较呢,看见你来了,急忙把地图藏起来了。
"'也许吧。这与我们家族的古老仪式有关吗?而这个荒唐的仪式又有什么秘密?
"'我认为很容易就会弄清这个问题,如果你同意,我们现在就去苏塞克斯,到现场进行些详细调查。
"我和马斯格雷夫当天下午就去了赫尔斯通。或许你也看过这座古老建筑的有关照片和记载,所以我就不详细说了。只有一点我想说,它是一座L形的建筑物,长的部分新一些,短的部分更久远,但却是别墅的核心。新建的部分就是从这儿扩展开来的。在老宅子中间低矮笨重的门楣上,刻着1607年的字样。但是建筑师认为,从房子的构造来看,它的实际年代更久远。它的围墙既高且厚,窗户十分小。由于有人在上个世纪又建了那些近代式的宅子,所以现在那些老屋都做了库房和酒窖。宅子的周围环绕着茂密的古树,它们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幽静的小花园。小湖紧挨林荫路,离房子大约二百码。
"华生,至此我已经相信,那不是三个独立的谜,而是一个谜。要是我能准确理解'马斯格雷夫礼典,应该就会找到线索,进而查出布伦顿与豪厄尔斯事件的真相。为什么布伦顿急于知道古老仪式的问答词?显然他知道其中的秘密,而这个秘密从未被人重视过。布伦顿指望从这个秘密中获利。那么,这个如此吸引管家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呢?
"我又看了一遍礼典问答词,然后做了详细研究。里边提到的测量法一定是指某个方位,如果找到这个地方,也就能解开谜底了。想必马斯格雷夫的祖先认为只有这种方法才能使后人不至忘掉这个秘密。那么要找到这个地方,首先就要找到一棵橡树和一棵榆树。橡树容易找到,在房屋的前方,车道的左边,有一片橡树林,其中确有一棵十分古老的橡树,它是我看到过的最大的橡树。
"当坐车经过这棵橡树时,我问:'你家起草这份典礼问答词时有这棵橡树了吗?
"'可能在诺耳曼人征服英国时(1066年--译者注)就有了,它有二十三英尺粗。马斯格雷夫说。
"这说明我刚才的推测是正确的,便又问:'你家有一棵老榆树吗?
"'有,在那边,十年前被雷电击倒了,我们就锯掉了干枯的树干。
"'榆树的位置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
"'还有其他的榆树吗?
"'没有老榆树了,新栽的倒有很多。
"'我们去看看它的遗址。
"单马车到了屋前,我们没有进屋,他直接带我到了草坪的一个坑洼处--那就是老榆树的遗址。它位于橡树与房子的正中间。看来我的调查有进展了。
"我问:'你清楚它的高度吗?
"'我敢肯定,它高六十四英尺。
"我吃惊地问:'你怎么知道。
"'小时候,我的家庭教师总让我做三角算题,经常要算高度,曾几次测量这个庄园的每一幢建筑物和每棵树。
"真是意外收获,我想要的数据这么快就有了。
"'你想想,布伦顿问过你这棵榆树的事吗?
"马斯格雷夫惊讶地看着我说:'你这么一提,我倒想起来了。几个月前,管家与马夫发生了争吵,当时他确实问过我榆树的高度。
"真是个好消息。华生,你明白,这证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我抬头看了看太阳,已经偏西,我想一小时后,它将移到老橡树树顶。这样,典礼问答词里提到的第一个条件就满足了。至于榆树的阴影,一定是指影子的远端,否则不如选树干做标杆。于是,当太阳到了橡树顶端时,我就要找榆树阴影的最远端。"
"那一定很困难,福尔摩斯,因为榆树已被锯掉了。"
"很对。但是,只要布伦顿能找到它,我也能。况且,找到它不是很困难。我和马斯格雷夫进了书房,削了个木钉,然后将长绳绑在木钉上,每隔一码打个结。接着又将两根鱼竿捆在一起,总长六英尺。之后我们又回到老榆树的旧址。这时太阳刚好在橡树尖端。我把鱼竿的一端插到土里,测了影子的长度,九英尺,并记下了它的方向。
"余下的就是简单计算了。六尺长的竿子的投影长为九英尺,则六十四英尺高的榆树的影子应是九十六英尺长。再者,鱼竿影子的方向便是老榆树阴影的方向。我很快测量出这个地方,就在庄园的墙根,于是便在这里钉下了木钉。这时,华生,我发现了一个锥形的小洞,就在离钉木钉的地方两英寸处。我很高兴,那应该是布伦顿所作的标记,我在重复他的路。
"从那一点,我开始用步测量。首先,用我的小指南针定下方向,然后根据典礼词上所说,向北走了二十步,钉了一个木钉;然后,又向东走了十步,再向南走了四步,来到了旧宅子门槛下;接着我又向西迈了两步,到了石板铺成的甬道上。
"华生,这使我非常失望,便想否定我的推测。甬道的路面被夕阳照得很亮,我认真地观察那些灰色的石板,它们十分古老,这么多年已被来往的行人踩薄了,但还是牢固地铸在一起,一定多年来从未被动过。布伦顿并未在这里下手。我到处敲石板,但声音都是一样的,石板下面既无洞穴也无裂缝。幸亏马斯格雷夫理解了我的意思,他兴奋地拿过文件核对着我所计算的结果。
"他高喊:'就在下面,你忽视了这句话:就在下面。
"开始我以为是让我们从这里挖呢,我马上知道我错了。我大声说:'照这样说来,下面有个地下室?
"'不错,下面的那个地下室与这些宅子一样古老,从这扇门能进去。
"我们顺着弯弯曲曲的石阶走下去,我的伙伴用火柴点着了墙角的灯。一刹那,一切都很清楚,我们来到了要找的地方。显然已有人来过,而且是近几天。
"这里一直是放木材的库房,但是原来随便扔在地上的木头,已被人整齐地放到了两边,挪出一块儿空地。空地上有一块笨重的石板,石板中央有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环,铁环上拴着一条布围巾,黑白方格子相间的。
"我的同伴惊叫道:'天啊!这是布伦顿的,我发誓,我见他用过这条围巾,他来这里干什么?
"听了我的建议,马斯格雷夫叫来了两名警察。之后我走上前抓住围巾,用尽力气去提石板。但是它仅移动了一点儿。后来在警察的帮助下,我们总算吃力地将石板挪到了一边。下边是一个漆黑的地窖,马斯格雷夫趴在入口处,把灯伸进去照了照。
"我们发现,地窖大约深七英尺,四英尺见方,靠一边有一个捆着黄色铜箍的矮木箱。箱子盖已被打开,锁孔里有一把奇怪的老式钥匙。箱子外是厚厚的一层灰,因为虫蛀与潮湿的侵蚀,箱壁已穿孔,里面到处是青灰的霉菌。还有些和我手里一样的旧硬币,零乱地散在箱子里,其余的什么也没有了。
"可是,我们很快顾不上这个箱子了。因为另一件东西强烈地吸引了我们,好像是个人,在箱子旁蜷缩着,身着一身黑衣服,前额顶着箱子边,两手还抱着箱子。由于这种姿势,他全部的血都汇聚到了脸部,使得面部被扭曲且像猪肝一样发紫,很难辨认是谁。当我们把尸体拖出来时,我的委托人才认出那正是失踪好多天的管家布伦顿!他死了有几天了,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我们把尸体抬出地下室,但还是面临着一个难题,与开始遇到的那个一样不好解决。
"华生,现在我依然承认,那时,我对这个结果很失望。我本以为只要发现了古老礼典所指的地方,就能揭开谜底。但现在我就在这个地方了,却仍不明白这一家族煞费苦心地要隐藏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显然,我解开了布伦顿失踪之谜,但却不知他的死因。而那个失踪的女仆与这事又有什么关系?我坐在墙角的一个木桶上,陷入深思。
"每遇此事,华生,你知道我的做法。我会设身处地地站在这个人的立场考虑问题。首先,我权衡他的才智,尽量以他的才智水平设想,这是我的通常做法。这样,事情变得容易了。对于布伦顿,他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不必怀疑他在观察时会出错。他了解这里藏有财宝,于是准确地找到了这个地方,可是他发现石板很重,无法移开。接下来怎么办?即使庄园外有帮凶,但要得到他们的协助,也必须先打开门让人进来。但是这很容易被人发现。于是最好在庄园内找个同伙。但是谁会帮助他呢?这个女佣曾那么爱他,男人无论对女人多不好,都不会轻易失去爱他的女人的支持。于是他可能又多次讨好了豪厄尔,俩人破镜重圆,约定一起行动。他们一起来到这里,共同挪开石板。从这以后,他们的行动我们就可以像亲眼看到一样了。
"可是,要移开这块石板,对于他们一男一女来说,还是很困难。因为我们两个大男人一起干都很费力。他们弄不动石板会做什么呢?如果是我,我会干什么?我站起来,认真地查看了地下的木头,马上就看到了我设想的东西。一根木头,长约三英尺,一端明显缺了一块。另外还有几块被压平了的木头,似乎遭到过强烈挤压。显然,他们一边提石板,一边将短木头填到缝隙里,直到一个人能从这缝隙爬进去。接着再用一块牢固的木头顶着石板。因为木头承受了石板的全部重量,因此着地的一端缺了一块。至此,我的推测都是正确的。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那天夜里的事重现。有一点可以肯定,布伦顿爬到地窖里,女佣在上面准备接应。布伦顿将箱子里的东西递了上去,但是后来发生了什么呢?
"我认为,可能是性格急躁的女佣看见虐待自己的人--也许他确实伤透了她的心,可以由自己操纵时,一时失去理智,将顶木移开,石板落下;也有可能是木头滑落,石板自己倒下去,把布伦顿葬送在了他亲自找到的地窖里,而她的过失也只能从此深埋心底。无论是哪种情形,我似乎都看到一个女人,手里拿着宝物,在曲折的阶梯上拼命地向前跑,对地窖里男人的呼救置之不理。叫喊声越来越微弱,显然曾经亏待她的人已经身亡了。
"怪不得第二天早晨她面无血色,浑身打颤,笑个不停。但箱子里究竟是什么呢?这些东西与她有关吗?唯一能肯定的是,我委托人从小湖里捞出来的那些东西正是箱子里的。她为了消灭证据,便把那些东西扔到了湖里。
"我安静地坐了二十分钟,又把案子重新思考了一番。马斯格雷夫站在那里,面色苍白。他提着灯,向石洞看着。
"他从箱子中拿出几个硬币,说道:'这些金币是查理一世时代的,可见我们推测的礼典词写成时间完全正确。
"我突然想起礼典问答词中的头两句话,于是大声说道:'我们还能发现查理一世时代的其他东西,把你从湖里捞出的东西拿来看看。
"我们来到他的书房,他拿出那些东西。一看便知他根本不重视它们--金属变成了黑色,石块失去了光泽。但是,当我顺手拿起一块用袖子一擦,竟像金星一样闪闪发光。金属制品已经变形,但仍然能推断出它是双环形状。
"我说:'你也许记得,英王查理一世被处决后,保皇党人在许多地方依然进行过反抗,但最终都失败了。他们逃跑时曾将许多十分珍贵的宝物藏了起来,以便以后有机会回国挖取。
"我的委托人介绍说:'我的祖先拉尔夫·马斯格雷夫爵士,在查理一世时期是着名的保皇党人。查理二世逃跑时,他是查理二世的心腹。
"非常好,现在我找到了关键的最后一环。首先,恭喜你得到这笔宝藏。虽然它见证了悲剧性的历史,但却是无价之宝,作为历史见证品,其意义更大。'
"马斯格雷夫惊讶地问:'这究竟是什么?
"'这正是英国国王的一顶古王冠。
"'王冠?!!
"'是的,想想礼典问答词中的话吧!"它是谁的,是那个已经走了的人的。"就是指查理一世。"谁将会是它的主人?那个即将到来的人。"这里指查理二世。当时,已经料到查理二世会到赫尔斯通庄园来。毫无疑问,这顶破旧不堪的王冠曾是斯图亚特帝王的。
"'可它怎么在湖里呢?
"'至于这个问题,我要用更长时间才能说清楚。于是,我将我的推测完整地讲给了他。直到夜色朦胧,皓月当空时才讲完。
"马斯格雷夫将遗物放进口袋里,又问:'为什么查理二世回国后没有取走王冠呢?
"'你提出了我们永远也弄不明白的问题。也许是知道这个秘密的马斯格雷夫家族中的人此时已经离世,或由于疏忽,他仅把这个包含重大秘密的礼典传给了后代,却没有说明秘密所在,于是只有典礼流传了下来。直到有个人发现了这一秘密,并葬身于此。
"华生,这就是马斯格雷夫礼典案。王冠至今仍然在赫尔斯通--当然在法律上费了点周折,最后用一笔巨款将其买下。我相信如果你提到我,他们肯定会将王冠出示给你看。至于那个女佣,一直没有她的消息,也许她离开了英国,带着罪过逃到了国外。"杀害马夫的凶手
故事发生在1887年的春天。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因过度劳累,身体虚脱了,尚未完全康复。不久前发生的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杜依斯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还在令人们记忆犹新。因为这些案子都与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敏感相连,所以不宜收入我的回忆录。然而,从另外的角度看来,这两件奇案也使我的朋友获得了展示毕生所学与罪犯作斗争的机会,并且,新的案子总在无形中检验着他的新的斗争方法。
据我翻阅我的回忆录记载,四月十四日,我收到了一封来自里昂的电报。电报上说福尔摩斯在杜村朗旅馆卧病在床。不到二十四小时我便赶到了那家旅店。好在我发现他的病并不十分严重,这才放下心来。即使是他那像钢铁般结实的身体,也经受不住长达两个月的玩命工作了。这两个月里,他每天至少工作十五个小时,有一次甚至日夜不停地干了五天。最终,就连胜利后的喜悦也未能使他在过度劳累之后恢复精力。他因那些案子名扬四海,贺电纷纷而至,可胜利后的福尔摩斯却筋疲力尽,痛苦万分。消息已传开,就在三个国家的警方都遭遇惨败时,他却成功了--他彻底打败了欧洲最诡计多端的诈骗大亨。但所有这些,都未能使他从极度虚弱中振作起来。
三天后,我们返回了贝克街。这时候换个环境有利于他的康复。因此,我们决定趁着无限风光,去乡下玩一个星期。这一想法着实令人难以抗拒。我的老朋友海特上校,现在住在萨里郡的赖盖特附近。在阿富汗时我曾为他治过病,如今他仍经常请我去他家作客。最近他说,如果我的朋友愿意一起去,他将非常乐意。我将邀请转达给了我的朋友,当他得知主人也是单身,并且行动同样很自由的时候,便欣然同意了我的计划。
从里昂回来大约一个星期,我们又去了上校家。海特是一位老军人,性格豪爽,知识渊博,他和福尔摩斯很合得来,这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
在我们刚到的那天晚上,晚饭后,大家坐在上校的储枪室里休息。福尔摩斯伸开四肢躺在沙发上,我和海特在参观他的小型军械库,里面藏有不少东方式武器。
上校忽然说:"我想我该带支手枪到楼上,以防不测。"
我说:"不测?!"
"不错,最近我们这里发生了一件怪事,人们都很害怕。本地有位有钱的乡绅老阿克顿,就在上星期一,有人闯进了他的住处,虽然损失不大,但至今不知是谁干的。"
福尔摩斯望着上校问:"有线索了吗?"
"还没有。不过小事一桩,仅仅是发生在我们小村子里的一件小案子。你办的都是闻名于世的国际性大案,对这种小案肯定没兴趣。"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表示对方过奖了。但满面的笑容却说明他也很享受这赞美之词。
"有什么关键性特征吗?"
"我认为没有。歹徒在藏书室恣意妄为,几乎都翻遍了,却没能找到什么。藏书室被弄得乱七八糟,屉柜全被打开,书籍到处都是。最后发现丢了一卷蒲柏翻译的《荷马史诗》、两只镀金烛台、一方象牙镇纸、一个橡木的晴雨计和一团线。"
我说:"真可谓无奇不有!"
"这些恶棍可能不想空手而归,便看见什么拿什么。"
福尔摩斯躺在沙发上应了一声。
他说:"难道警方没有一点儿线索?这显然……"
我伸手以示警告。
"亲爱的朋友,你来这里是为了休息,没有康复之前千万不能再参与新案子。"
他只好耸了耸肩,无可奈何地看了一眼上校。于是我们又开始闲聊。
但是,一切仿佛天定,命中注定我的警告是没用的。第二天早上,这案子硬是强迫我们介入了。由于实在无法置之不理,于是我们的此行无形中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当时大家正在吃早饭,上校的管家突然急匆匆地闯了进来。
他喘着粗气说道:"先生,您听说了吗?坎宁安家里出事了。"
上校放下手中的咖啡,问道:"又被盗了吧?"
"还有人被杀了呢!"
上校情不自禁地喊道:"上帝呀!"尔后他又说:"谁被杀了?是治安官还是他儿子?"
"先生,都不是,是马夫威廉。他被子弹打中了心脏,一句话也没说就死了。"
"那么,是谁打死他的?"
"是强盗,先生。出事后他飞快地逃跑了,早没了踪影。他从厨房的窗户爬进来时,遇到了威廉。可怜的人为了保护主人的财产送命了。"
"什么时候发生的?"
"昨天夜里十二点左右,先生。"
上校说:"那么,过一会儿我们去探望一下。"
说完他又坐下来继续吃饭。管家出去后他又补充道:"非常不幸,老坎宁安在这里是上等人,为人正直,他对此一定很伤心,这个仆人侍候他好多年了,一直忠心耿耿。凶手一定是闯进阿克顿家的那些盗贼。"
福尔摩斯轻轻地说:"那个偷了很多奇怪东西的贼?"
"不错。"
"或许这只是件简单的小案子,但是初看起来还有点古怪。在人们的潜意识中,一伙盗贼在乡村中不断地作案,目标可能随机变换,但绝对不会几天之内在同一地区用同一方式作案两次。昨晚,当你谈及想以防万一时,我还认为大可不必,因为这个地方可能是英国盗贼最不愿光顾的教区。但现在看来,我还是有很多东西要学习呀。"
上校说:"我想应该是本地贼干的。据我推测,阿克顿与坎宁安两家是他最喜欢去的地方,因为这两家是本地最大的人家。"
"也是最有钱的家庭吧?"
"是的,可以说是最有钱。但是他们两家这几年一直在打官司,我想这场官司一定花费了他们很多积蓄。阿克顿曾想得到坎宁安一半的财产,而律师们从中得到很多利益。"
福尔摩斯打了个哈欠说道:"如果罪犯是当地的恶棍,那么查出这个家伙不会很困难。好了,华生,我不会干涉这个案子。"
管家突然推开门,说道:"福雷斯特警官想见您,先生。"
说完,一位干练的年轻警官走进来。
他说:"早上好,上校,但愿我不会打扰你们。但是我听说住在贝克街的福尔摩斯先生在你这儿。"
上校用手指了指福尔摩斯。警官向他点头问好,说道:
"我希望您能帮助我们,福尔摩斯先生。"
福尔摩斯忍不住笑道:"华生,看来只能违背你的意思了。警官,您进来时我们正在谈论此事呢。也许您可以为我们讲得更详细些。"
说完他便习惯性地靠在了椅背上。我知道,我们的计划泡汤了。
"阿克顿的案子我们仍没有线索,但这个案子,我们却掌握了不少线索。很明显,这两个案子是同一个人干的,有人见过那个罪犯。"
"啊?!"
"是的,先生。凶手开枪打死威廉后,就飞快地逃跑了。当时老坎宁安先生在卧室里,他从窗户看到了罪犯。亚历克·坎宁安在走廊上也看见了他。十一点三刻,他们报了警。当时老坎宁安先生睡下不久,而亚历克先生正穿着睡衣在吸烟。他们都听到了马车夫威廉的喊叫声,亚历克先生马上冲下楼,想弄清楚怎么回事。后门开着,当他跑到楼梯拐角处,看到外面有两个人打在一起。其中一个开了一枪,另一个应声而倒。凶手很快地穿过花园,跳过篱笆,逃之夭夭。老坎宁安先生从卧室的窗户向外望去,看到一个人正在大路上跑着,但很快就看不到了。亚历克先生为了抢救受伤的人而让歹徒逃跑了。我们只知道他中等身材,穿着深色衣服。有关他的容貌我们正在调查,如果不是本地人,我们很快就会抓住他。"
"威廉怎么样?临死时候是否说了什么?"
"他什么也没说。他和年老的母亲一起住在仆人房中,一向诚实忠厚。我认为他可能是想到厨房看看是否安全,因为阿克顿的案子使每个人都特别谨慎。强盗撬开锁,刚推开门进来就看见了威廉。"
"威廉出去前是否和他老母亲说过什么?"
"他母亲很老了,况且是聋子,所以我们别想从她那里打听到什么。由于受到打击,她现在完全傻了,而且看样子她平时也不很精明。但是,我找到一条关键线索,你们看!"
这位警察从笔记本中拿出一个小纸片,纸片的一角已被撕坏,他把它放在膝盖上。
"这是我们从死者手中发现的,好像是从一张大纸上撕下来的。很清楚,上面的时间正是发生凶杀的时刻。这可能是死者从凶手手中撕下的,也可能是凶手从死者手中抢走后余下的,看内容好像是约会的短柬。"
福尔摩斯走过来,拿过那张小纸片,文字如下:警察接着说:"我们假设它是一次约会--这也不是没有可能。威廉虽然忠心诚实,但也不能排除与盗贼是同伙,而他到厨房或者是为了等候盗贼,或者为了帮助盗贼进来,但是,后来他们翻脸了。"
福尔摩斯仔细研究了纸条,说道:"字体很特殊又很有趣,这比我想的还要复杂。"
他双手托住下巴,又陷入深深的思考中。警官看到这案子竟使声名显赫的侦探如此费心,不觉高兴起来。
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开口说道:"你刚才说,盗贼与威廉也许是同伙,这纸条可能是一个人写给另一个人的约会信,这想法很独特,而且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可是,纸上明白地写着……"
他又把头低了下去,沉思起来。当再次抬起时,我惊讶地发现他完全恢复了,面色红润,精神饱满,两眼有神。
他说:"诸位,我想去现场看一下,了解了解案子的细节。此案有些地方对我很有吸引力。上校,如果允许,我想单独跟警官一起去下现场,以证明我的几个推测。半小时后,我回来见您。"
半小时后,警官一个人回来了。
他说:"福尔摩斯先生正一个人在田野里走来走去,他让我回来请你们一起去那间房子看看。"
"去坎宁安先生那里?"
"是的,先生。"
"去做什么?"
警官耸耸肩,说道:
"我也不明白,先生。但是我感觉福尔摩斯先生的病好像仍未痊愈,他的表现稀奇古怪,并且十分激动。"
我说:"我想不必大惊小怪,凭我多年的经验,每当他表现得稀奇古怪时,就一定是已经胜券在握了。"
警官低声说:"有人说,他的调查方式像在发疯。不过,他显得很焦急,让我们早点过去。上校,如果您愿意,我们马上就出发。"
再次看到福尔摩斯时,他正低着头,两只手插在裤兜里,在田野上走来走去。
"这事变得更有意思了。华生,我们的乡间旅行很有意义。整个早晨,我都过得很充实。"
上校说:"我明白,你去过犯罪现场了。"
"不错,我和警官已经去现场侦察了一番。"
"有收获吗?"
"有,看到了很多十分有趣的东西。我们边走边谈,我讲给你们听。首先,我们见过了可怜的威廉的尸体。正如警官所说,他确实死于枪伤。"
"难道你还有别的怀疑吗?"
"哦,最好还是对每件事都考察一下。我们的侦察没有浪费时间,至少我们见到了坎宁安先生和他儿子,这很重要,因为他们指证了凶手逃跑时跨过花园篱笆的准确地点。"
"当然。"
"后来,我们去看望了可怜的威廉母亲。不过,因为她年岁已高,我们一无所获。"
"那么,你们到底调查到了什么?"
"结果就是我相信这个案子不一般。或许我们现在要进行的访问能让它更明朗一些。警官,有一点我们达成了共识,那就是死者手里的纸片上的时间,确实是他死亡的时间,这一点也很关键。"
"福尔摩斯先生,这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线索。"
"的确,这一线索对我们很有用。要求威廉在那时起床的人,一定是写这张纸的人。但是,问题的关键是纸的另一半会在哪儿呢?"
警官说:"我曾经认真地察看了地上的每个角落,想找到它。"
"它是从死者手里抢去的。为什么会有人那么着急地要得到它?因为那是他的罪证。抢到后他会怎么处理它呢?情急之下可能会把它装进口袋,但却没有注意到死者手里还有纸片的一角。假如我们可以找到被抢走的纸条,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不错,但是不找到罪犯,怎么会找到纸条呢?"
"啊,这点值得我们仔细研究。另外一点也很明显,纸条是写给威廉的,也即意味着写便条的人绝对不会亲自将它交给威廉。否则,他完全可以亲口告诉他其中的内容。那么是谁把纸条交给了威廉呢?很可能是通过邮局。"
警官说:"我已经查过了,昨天下午,威廉确实收到一封信,但是他已经把信毁掉了。"
福尔摩斯拍了拍警官,兴奋地说:"太棒了!你已经见过邮差了?很高兴与你一起工作!好了,这间屋子就是仆人威廉住的,上校,如果您愿意,我把凶杀现场指给您看。"
我们走过死者住的屋子,踏上一条两旁都是橡树的林荫道,很快来到了一座很别致的安妮女王时代的古宅前。门楣上写着马尔博罗1709年(在西班牙的王位继承战中,马尔博罗带领的英军和他的同盟军一起击败了法军--译者注)。福尔摩斯和警官带领我们在周围走了一圈,然后来到旁门前边。门外就是花园,花园的篱笆外面有一条大路,一个警察正站在厨房门口。
福尔摩斯说:"警官,请打开门。小坎宁安先生正是站在那边的楼梯上看见那两个人搏斗的,而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正是他们搏斗的地方。老坎宁安是在左起第二个窗口发现凶手的,当时他刚跑到矮树丛左边。他儿子的说法和他一样,俩人都提到了矮树丛。随后,亚历克先生出来,蹲在死者身边。正如你们看到的,地面很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就在福尔摩斯说话时,有两个人绕过房子,沿花园的小路走来。他们一个年龄稍大一些,表情刚毅,满脸皱纹,目光阴郁;另外一个是年轻人,打扮很时髦,穿着华丽的衣服,一副笑容可掬的样子,与案件形成非常鲜明的对比。
他对福尔摩斯说:"你们仍然在调查这个案子吗?我认为伦敦来的侦探肯定不一般。但现在看来,你们恐怕很难短期内破案。"
福尔摩斯轻松地说:"你必须给我些时间。"
亚历克·坎宁安说:"那是当然,但我实在看不出一点线索。"
警官说:"现在仅有一个线索,我们都认可,只要找到……天啊!福尔摩斯先生,您怎么了?"
福尔摩斯脸上的表情特别痛苦,两只眼睛直向上翻,由于疼痛使脸部变了形。他忍不住哼了一声,头朝下跌倒了。他的病突然复发,又那么严重,我们都被吓坏了。大家赶忙将他抬进厨房,让他躺在椅子上。他艰难地喘了一阵粗气,总算缓过来了。最后,他连连道歉,表示实在不好意思。
福尔摩斯说:"华生医生知道,我得了一场大病,刚刚恢复,这种神经痛很容易复发。"
老坎宁安问:"是否需要我用马车送您回家?"
"既然已经来了,我还想弄明白一件事,这也很容易查清。"
"什么事?"
"嗯,根据我的推测,威廉是在盗贼进屋后才进屋的,而不是在盗贼进屋前。但你们好像认为,盗贼当时只是把门弄开了,却并没有进屋。"
老坎宁安先生严肃地说:"我不那么认为。当时我的儿子亚历克还没睡,如果有人进来,他一定会知道。"
"那时他在什么地方?"
"我正在更衣室吸烟。"
"更衣室的窗子是哪一扇?"
"左边的最后一扇,跟我父亲的窗子挨着。"
"那么,你们房间的灯一定亮着?"
"不错。"
福尔摩斯笑着说:"现在有一点让人费解,一个盗贼,尤其是很有经验的盗贼,看见灯光就会知道有人没睡,但他却闯进来了,难道不奇怪吗?"
"他可能是个非常冷静的老手。"
亚历克先生说:"当然啦,如果不是古怪离奇,我们就不会请教您了。但是,你认为盗贼在威廉之前就进了屋,我觉得这很可笑。因为屋子既没被弄乱,也没有丢东西。"
福尔摩斯却说:"这恐怕要看是什么东西了。你可别忘记,这个盗贼与众不同,做案都有准确的目标。你想想,他从阿克顿家偷的那些奇怪的东西,一个线团,一块镇纸,还有一些我们并不注意的小东西。"
老坎宁安说:"那好,福尔摩斯先生,既然我们将一切托付于您,那就听您与警官的安排。"
福尔摩斯说:"首先,我想请您破费拿出一笔缉拿凶犯的悬赏金。因为要让官方同意,并拨下出这笔钱需要等很长时间,且不会马上办得下来。我已经拟好草稿,如果您同意,就请签个字,我认为五十镑就够了。"
治安官接过福尔摩斯给他的纸和笔,说:"我愿意出五百镑。可是,这儿不太对吧?"
他仔细打量着底稿。
"哦,我写得很仓促。"
"您看开头:'鉴于星期二凌晨三刻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未遂案……等等,实际上事情发生在十一点三刻。"
看到这一疏忽我感到很难过。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肯定会对这种差错感到难堪。把事情弄准确,是他的专长。但是近来这病将他折磨得很糊涂,这件小事就可以说明,他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显然,他很尴尬。警官皱起了眉头,亚历克却大笑起来。老绅士提笔改正了错误并将纸还给福尔摩斯。
老坎宁安说:"赶快拿去复印吧,我觉得您这招很高明。"
福尔摩斯很小心地将纸叠起来,夹在笔记本中。
他说:"现在,我们一起好好检查一下屋子,好确认这个古怪盗贼是否偷走了东西。"
进屋时,福尔摩斯认真地检查了已被弄坏的门。显然,是凿子或坚硬的小刀之类的东西插进了锁眼里,这才撬开的。我们能清楚看到利器留下的痕迹。
福尔摩斯问:"你们从来不使用门闩?"
"我们认为没有必要那么做。"
"你们有狗吗?"
"有的,不过它们都被铁链子拴在屋子的那边。"
"仆人们几点睡觉?"
"十点左右。"
"我听说威廉平时也是这时候睡。"
"不错。"
"这很奇怪,在出事的晚上,他却起来了。现在,如果能去看看屋子里边,我将很高兴,坎宁安先生。"
我们走过厨房旁的石板走廊,沿着木制楼梯,来到了二楼,之后又上了楼梯平台。它对面是一段楼梯,装饰得华丽考究,一直通往前厅。从这里过去是客厅和卧室,其中有老坎宁安先生和他儿子的卧室。福尔摩斯缓缓地走着,仔细观察着房子的样式。我能看出来,他似乎是在紧追一条线索,但却一点也猜不出那到底是什么。
老坎宁安先生不耐烦地说:"先生,我认为这很没必要。楼梯口是我的卧室,隔壁是我儿子的。您应该判断一下,如果贼上了楼,我们绝对不可能没有察觉。"
老坎宁安的儿子打趣地笑着说:"我认为,您应该把外边都搜遍,恐怕会有新线索的。"
"请你们再忍耐一下,因为我想弄清楚从这里向外看去,究竟可以看到什么地方。这是您儿子的卧室吧?"
福尔摩斯推开门进去,穿过卧室,又推开了另一间房子的门。他边观察边说:"这是那间更衣室吧!它的窗子朝向哪里?"
"现在您总该满意了吧?"老坎宁安先生尖酸地说。
"很感谢您,这下要看的都看了。"
"如果您认为有必要,也可以去我的房间看看。"
"如果您愿意的话!"
治安官耸耸肩,带着我们来到他的卧室。里面的家具、摆设简单而又朴实,是一间很普通的屋子。当我们来到窗边时,福尔摩斯却放慢了脚步,我们俩落在了后面。
床边有一盘橘子、一瓶水。走过去时,福尔摩斯探身向前,故意打翻了那些东西。玻璃瓶被摔碎了,水果滚得到处都是,我们惊呆了!
"怎么搞的?华生,把地毯都弄脏了。"福尔摩斯大喊道。
我急忙弯下腰,拣地上的水果。我明白,我的朋友将责任推到我身上,是有原因的。其他的人也都忙着来拣水果、扶桌子。
突然,警官喊道:"哎呀!他去哪儿了?"
福尔摩斯不在了。
亚历克说:"大家稍等片刻,我想,这人脑袋有问题。爸爸,您过来,我们去找找他。"
他们走出门,只留下上校、警官和我三人在房里。
警官说:"我同意主人的想法,他或许真的犯病了,但是我好像觉得……"
他的话讲了一半就被尖叫声打断了。"救命!救救我!杀人啦!"
我听出是我朋友的声音,立刻毛发倒立。我发疯般地向楼梯平台跑去。这时呼救声越来越低,并且模糊不清,我分辨出,那是从我们开始进去的那间屋子里传出来的。我大步冲进去,直奔更衣室。坎宁安父子二人正把福尔摩斯打倒在地,小坎宁安用双手掐着福尔摩斯的脖子,老坎宁安正抓着他的一只手。我们三人马上把他俩拉开,扶起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摇晃着站在那里,脸色苍白,显然已经筋疲力竭。
福尔摩斯喘着粗气大声说:"警官,马上将这两个人逮捕。"
"什么罪名?"
"蓄意谋杀马车夫威廉。"
警官盯着福尔摩斯愣在那里。
"好了,福尔摩斯先生,"警官终于说道,"我认为,您是在开玩笑……"
福尔摩斯大吼道:"先生,请你看看他俩的脸,自然就会明白了!"
确实,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认罪表情。老人像木头一样呆在那里,脸上露出悲伤且生气的表情。他的儿子则一改常态,像头走入绝境的野兽,目光咄咄逼人,一副粗暴愤怒的神情。警官默默走向门口,然后吹响了警笛,两名警察闻声赶来。
警官说:"我不得不这样,坎宁安先生,我宁愿相信这是一场误会,但是,您可以看到……您要干什么?放下手!"他伸手打过去,将亚历克准备射击的手枪打在地上。
福尔摩斯轻松地踩住手枪,说道:"别轻举妄动,它在审讯时会有用,而这个却是我们所需要的。"他边说边拿起一个小纸团。
警官失声叫道:"那张被抢走的纸条!"
"一点儿也不错。"
"您在哪儿找到了它?"
"在我预想的地方。待会儿我会把详情告诉你们。上校,现在您和华生可以先回去,一小时后我们再见。我得和警官一起审讯罪犯。吃午饭时,我一定赶回去。"
一小时后,福尔摩斯按时回到了上校的吸烟室。一位身材矮小的先生跟他一块儿来的。福尔摩斯向我们介绍了他,他就是阿克顿先生,第一起盗窃案正发生在他的家里。
"我希望向你们详细讲述这案子时,阿克顿先生也听听,相信他对案子的详细过程会非常感兴趣。哦,亲爱的上校,您招待了一个如此喜欢闯祸的人,我想您一定很失望。"
上校热情地说:"恰恰相反,有如此好的机会向您学习侦探技巧,是我最大的荣幸。我必须承认,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而且,直到现在我也没搞清是怎么回事,一点线索没有。"
"恐怕我的讲解未必会令你们满意。但是,不论是对我的朋友华生,还是其他对我的工作有兴趣的人,我的侦察方法向来都是毫无保留。不过,声明一下,刚才那场袭击把我折腾得够呛,我得喝点白兰地提提神。上校,刚才我真是筋疲力尽了。"
"我相信你的神经痛不会再突然复发了。"
福尔摩斯大声笑着说:"一会儿我们再谈这件事,现在我先讲案子,并将几个促使我做判断的环节告诉你们。如果有不明白的,尽管随时打断我。
"在许许多多的侦探技艺中,最关键的就是要能从许多事实中找出要害问题,否则,你就不能集中精力,重点突破。因此,一开始我就认为死者手里的纸条是本案子的关键。
"在讨论这件事前,我想提醒大家注意,如果亚历克所说的是真的,即凶手在杀了威廉后马上逃走了,那么,凶手就根本没时间去抢下死者手里的纸片。但是,如果不是凶手抢走的,那一定就是亚历克自己干的。因为老坎宁安下楼前,已经有几个仆人在现场了。这一点很容易推理,不过警官却忽视了它。因为从一开始时他就断定这些乡绅与此案没有关系。但我还是决定不对任何人有偏见,而只是按照案子本身指引给我的方向走。所以,在调查开始时我就怀疑亚历克,并一直分析着他在这件事中的角色。
"我认真地研究了警官交给我的纸条,马上发现这是个很值得关注的线索。这是那张纸条,你们看能否找出一些暴露问题的地方?"
上校说:"字体极其不规则。"
福尔摩斯大声说:"亲爱的先生,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这纸条是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你们只要注意'at'和to'中那两个t',是那么苍劲有力;而'quarter'与twelve'中的t'却是那样弱软无力,这就是破绽。通过分析比较这几个词,可以肯定地说,learn'与maybe'是由笔锋苍劲有力的人所写,而what'是由笔锋软弱无力的人所写。"
上校喊道:"天啊!的确如此。可是这两个人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写这封信呢?"
"很明显,这不是什么好事儿。他们之间似乎并不信任,于是约定,无论做什么都由两人一起决定,并且可以断定,写at'与to'的人是主谋。"
"您判断的根据是什么?"
"通过比较两人的字迹。不过,我们还有更充分的理由。如果您认真查看了纸条,就会判断出:是那个字体苍劲有力的人先写好主要内容,并且留下很多空白由另一个人去写。这些空地不很充足,可以看出,在at'与to'中间第二个人写的quarter'非常挤,这就说明at'与to'是事先写好的。那个先把主要内容写好的人,一定是这件事情的主谋。"
阿克顿先生大声赞道:"太妙了!."
福尔摩斯接着说:"这都是表面现象,我们现在要说的是更关键的。也许你们不了解,笔迹专家们通常可以根据一个人的字迹推断他的年龄,并且已达到了相当精准的水平。一般情况,上下误差不会超过十年。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就是当这个人不健康或体质较弱时,比如一个年轻人患了病,那么他的笔迹就会显出老人的特征。在这个纸条上,一个人笔迹苍劲有力,另一个人笔迹虽软弱无力却也清晰,但他写的t'字上少写了一横。据此判断,其中一个是年轻人,另外一个虽然不是很老,但也有一定岁数了。"
阿克顿又高声说:"太棒了!"
"此外还有一点,也很有意思。他们两个人的字迹有相似的地方,这说明他们具有某种血缘关系。最明显的是e',写得跟希腊字母'逡谎N一棺⒁獾揭恍┖芟肝⒌牡胤剑加χち送晃侍狻N腋铱隙ǎ褪樾吹姆绺裆弦部梢远隙ㄕ饬饺耸且患胰恕5比唬陨隙际俏掖又教跎系玫降男畔ⅰ4送猓褂卸滞坡劢峁残碇挥凶叶源烁行巳ぁ5庖磺卸技忧苛宋业耐撇猓庑攀怯煽材哺缸庸餐吹摹? "既然结论已经得出,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调查犯罪细节,以证实它们对我是否有帮助。我同警官去了他们的住处,所到之处正是我想看到的。我可以断定:死者身上的伤口是有人在四码开外的距离开枪所致,因为死者衣服上没留下火药的残渣。所以,亚历克说凶手在搏斗时开的枪,这明显是在撒谎。还有,父子二人都说出凶手逃往大路的经过。但是,很巧的是这个地方有一条很宽的沟,沟底非常潮湿,可我在沟附近却没有找到任何脚印,所以,我相信坎宁安父子是在说谎。可以肯定,根本无人来过这里。
"最后,我所要思考的就是他们的犯罪动机。要弄明白这一点,就必须要了解阿克顿先生家发生那起盗窃案的原因。上校说过,阿克顿先生正在与坎宁安家打官司。因此我推测,他们闯到您家,其实是为偷与此案有关的重要文件。"
阿克顿说:"没错,可以肯定,他们就是这个目的,因为我有理由要求获得他们现在所拥有家产的一半。但是,如果他们找到并偷走我的证据,那就一定会赢。不过,非常幸运,这张证据已被我放到了律师的保险柜里。"
福尔摩斯笑着说:"不知您如何看待?我认为这是一次草率而又有风险的尝试,并且应该是亚历克干的。他没有找到所需要的东西,就布下阵局,顺便偷走几件小玩意儿,以便造成一般盗窃案的假相。这一点明白了,不过还有很多地方是模糊不清的。首先,我得找到被抢走的那半张纸。我认为是亚历克从威廉手里抢走的,然后放进了睡衣口袋。否则,他又能将它放在哪儿呢?唯一不确定的是它是否还在睡衣口袋里。这需要花费精力去寻找。我们一同到他家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纸条。
"你们也许记得,在厨房门外我们遇到了坎宁安父子。当然,最重要的是不能向他们提到这一点,否则他们就会立刻毁掉证据。因此在警官提到纸条时,我急忙装做发病来岔开话题。"
上校大笑道:"哎呀,原来如此,还让我们白白为您担心,您的突然发病原来是装的!"
"从职业眼光来看,这一手棒极了。"我大声叫道,完全惊异于这个令我眼花撩乱的天才。
福尔摩斯说:"这是一种艺术,经常用得着。我恢复常态以后,又耍了个小伎俩,让老坎宁安写了'twelve'(英语指十二,因为英语中十一点三刻的写法是差一刻十二点。福尔摩斯有意将差一刻十二点写为差一刻一点,是为了留下坎宁安的笔迹。--译者注)这个词。这样,我便能与密约信上的twelve'作比较。"
我叫道:"哎呀,我真愚蠢!"
福尔摩斯笑着说:"我知道,你当时因同情我虚弱的身体而十分着急,对此我深表歉意。后来,我们一起上楼,在那间屋子里,我看见睡衣就在门后。于是在老坎宁安房间时我有意掀翻桌子,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以便迅速潜回去检查睡衣。我真的找到了那张纸条,正如我所料想,它就在他们中某个人的睡衣口袋里。刚将它拿到手,坎宁安父子就向我扑来,如果不是你们及时赶到救了我,他们一定会当场弄死我。亚历克用力掐我的脖子,老坎宁安抓着我的手,要抢回我手里的纸条。他们知道我掌握了全部真相,发现万无一失的事竟突然陷入绝境,于是只能冒险杀死我。
"后来,我们审讯了坎宁安,问他的犯罪动机。他挺老实,但他儿子却十分嚣张。假如当时他拿起了那支枪,那么必定会有人伤亡,也许是别人也许是他自己。老坎宁安知道情况对他不利,便失去了抵赖的信心,将一切都交待了。原来,那天晚上,当坎宁安父子闯入阿克顿家时,威廉一直在跟踪他们。当威廉掌握了他们的秘密时,就以此威胁,进行敲诈。但是,亚历克是习惯耍诡计的高手。他突然发现,轰动一时的盗窃案正是干掉威廉的好机会,于是便将威廉拐骗出来然后杀了他。如果他们没有留下那半张纸条,并且稍微周密处理一下作案的细节的话,那就不会留下任何线索了。"
"可是那张纸条呢?"
福尔摩斯把那张抢走的纸条拿出来,拼好放在了我们面前。(要是十二点差一刻你来东门口,将得知一件令你惊喜的事。此事将对你和安尼·莫里森都有好处。切勿让他人知道。)
福尔摩斯说:"这恰是我们想要的东西。显然,我们不知道亚历克·坎宁安、威廉·柯万和安妮·莫里森之间的关系。但是从事件的结果来看,这个诱饵实在非常巧妙。我相信你们会乐意看到家族遗传在笔迹方面的特征。比如,俩人的p'一样,g'的尾端也一样。那个老人写i'时,不在上面写那一点,这很奇怪。华生,我们的乡村之行真是收获颇丰,明天一定会精神饱满地回到贝克街啦。"上校之死
那年夏天我结婚了。婚后不久的一个夜晚,我坐在壁炉旁吸完一斗烟,手里拿着本小说在打盹,一整天的工作使我筋疲力尽。我妻子上楼休息了,前厅大门刚刚上了锁,仆人们应该也睡了。我站起来磕了磕烟灰准备去睡觉,突然听到一阵门铃声。
我看了一眼表,差一刻十二点。这么晚了,不会有人来拜访,一定是病人,而且是一个急需护理的病人。我很不情愿地走向前厅,打开大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门外石阶上站的竟是福尔摩斯。
我的朋友说:"华生,希望此时打扰你还不是太晚。"
"亲爱的伙计,快点进来吧。"
"你好像很吃惊,不过也难怪。现在放心了吧,不是别人,是我。喂,你还是喜欢吸结婚前吸的阿卡迪亚混合烟,没说错吧?你衣服上蓬松的烟灰告诉了我。一看便知你还是穿惯了军装,如果再改不掉袖中藏手帕的习惯,你就永远也不像真正的老百姓。今天晚上我能留下来过夜吗?"
"当然可以。"
"你说过,你有一间单人男客房,我想现在你这里没客人,衣帽架证明了这一点。"
"很高兴你能住在这里。"
"谢谢。那么,我要占用衣帽架上的空钩了。哦,有点遗憾,我发现你家有不列颠工人来过。有什么麻烦吗?希望他不是来修水沟的。"
"不是,是修煤气。"
"我看到铺地的漆布上留下了他的长统靴钉印,灯光正好照在上面。不用了,非常感谢,我在滑铁卢吃过晚饭了。不过,很高兴跟你一起抽斗烟。"
我把烟斗拿给他,他坐在我对面,一言不发地吸起来。我很了解他,要不是有很重要的事,他是不会这么晚来找我的。于是,我耐心地等着他开口。
他看了我一眼,终于说:"你现在好像很忙。"
我回答道:"不错,忙了一整天。但对你而言,说这话很多余。不过我还是想知道你怎么判断的。"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
"亲爱的华生,我最了解你的习惯。"福尔摩斯说道,"你出门就诊时,去近处就步行,去远处才乘马车。我发现你的靴子虽然穿过,可一点也没弄脏,可见你现在很忙,经常要乘马车出去就诊。"
我大声说:"高明呀。"
"其实这很容易。当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提前说出推论时,通常都会使周围人感到奇怪,那是由于他们忽视了推理的细节。你写书时虽大肆渲染,却也有意保留了一些包袱,不抖给读者,因此才收到更好的效果。现在,我反倒跟那些读者的情况相似,因为正有几件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案子。我虽然有了些线索,但却缺少使我的推理自圆其说的证据。不过,相信早晚会找到的。华生,我一定能找到!"
他两眼炯炯有神,瘦削的脸上微微泛着红光。现在,他已不再像刚才那样有所矜持,而是显得非常激动兴奋,不过,仅仅是一瞬间,他又恢复了常态。当我再看他时,他的脸又变得一如印第安人似的冷峻,让人觉得那只是一架冷冷运转的机器,而非血肉之躯。
福尔摩斯说:"这个案子有几点非常值得注意,甚至可以说相当匪夷所思。我已经调查了整个案子,感觉好像就要摸到终点了。但如果你能在这最后环节上帮我一把,那可真是太有用了。"
"我当然愿意帮你。"
"明天,你能否跟我去趟奥尔德肖特?不过有点远。"
"我想我可以请杰克逊帮我出诊。"
"那太棒了!我想乘十一点十分的火车,从滑铁卢出发。"
"那我还是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的。"
"如果你不很困,我现在就把案子的情况讲给你听听。"
"你来之前确实很困,不过现在很清醒。"
"我尽量讲详细些,不放过任何细节。也许你已知道这件事了,就是巴克利上校被杀的案子。他是驻奥尔德肖特的芒斯特皇家步兵团的一员。"
"我从来没听过这个案子。"
"如此看来,这案子仅在当地引起了些注意。事情发生在两天前,情况大致如此:
"你知道,芒斯特步兵团是不列颠军队中最有名气的爱尔兰兵团,它过去在印度和克里米亚战役中战功赫赫,从此一直功绩卓着。直到星期一晚上,詹姆斯·巴克利上校还在指挥着这支军队。他作战勇敢,是个很有战斗经验的老战士,后来因在印度平叛中的英勇表现而从一名普通士兵开始一步步被提拔,最终成了这个团的指挥官。
"巴克利上校还是军士时就已经结了婚,他妻子叫南希·德沃伊,是该团一位前上士的女儿。因此,你能想到,当时这对如此年轻的夫妇在新环境中肯定会受到些排挤。但是他们很快就适应了下来,并且慢慢融入其中。据说,德沃伊很受该团女眷的喜爱,而巴克利也受到了团里军官们的尊敬。补充一点,德沃伊长得很漂亮,现在尽管结婚已有三十年,却依然美丽动人。
"因此,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一向美满幸福,我从墨菲少校那里得知,从未有人听说巴克利夫妇有过不和。总的说来,他认为巴克利上校爱他的妻子胜过他妻子爱巴克利。据说巴克利上校一天不与妻子在一起,就焦急难耐。而巴克利夫人呢,虽然深深地爱着她的丈夫,并忠实于他,但却不是很有女性的温柔。不过,在该团他们是公认的模范夫妇。从夫妻关系来看,实在想不出是什么导致了后来的悲剧。
"巴克利上校的性格有些古怪。一般情况下,他给人的感觉是强壮而活泼,但有时又很粗暴,报复心极强,但这种脾气在他妻子面前从未发作过。我向另外五名军官了解过,墨菲少校和其余三个人都曾发现了一个现象,就是他经常会流露出特别忧郁的神情。墨菲少校说,巴克利上校在餐桌上与大伙一起打趣开玩笑时,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常常从他的脸上抹去他的笑容。事发前几天,他意志消沉,心情忧郁。战友们见到他这样,甚至都联系到了某种迷信色彩,认为他性格中的古怪与此有关。他很迷信,不敢一个人独处,尤其是在夜晚。这种幼稚的举动常常引起人们的猜测与谈论。
"芒斯特步兵团原来是老一一七团,第一营几年来一直驻扎在奥尔德肖特。结过婚的军官都住在军营外。这么多年来,上校一直住在名为兰静'的小别墅里,离北营有半英里远。别墅周围都是庭院,西边距离公路仅有三十码。他们只雇了一个车夫和两个女佣,因为巴克利夫妻没有孩子,通常也没有客人去住。所以,小别墅中通常只有上校夫妇与三个仆人。
"现在,我告诉你上星期一晚九到十点间,兰静'别墅中发生了什么。
"巴克利夫人是罗马天主教信徒,因此十分关心圣乔治慈善会。该慈善会由瓦特街的小教堂举办,专门向穷人施舍旧衣服。那天晚上约八点钟,她要参加慈善会召开的会议。在她离开家时,车夫听到她和丈夫说了几句家常,意思是很快就回来。后来,她又去邀请莫里森小姐一块儿出席会议,莫里森小姐住在附近别墅里。会议持续了四十分钟,大约九点十五分巴克利夫人起身回家,在莫里森小姐家大门口,俩人分手道别。
"兰静'别墅有一间阳光晨室,正面对一条公路,还有一扇玻璃门直通草坪。这块草坪宽三十码,有一堵墙与公路隔开。该墙很矮,上面装了铁栏杆。巴克利夫人到家后先来到这间屋子,那时窗帘还没拉上,因为这间屋子晚上一般不用。她亲自点了灯,又按了按铃,让女佣简·斯图尔德送杯茶过来。这与她平时的习惯不太一样。上校正在餐厅里,听到妻子回来了,就也去了那间屋子。车夫看见上校经过走廊,走了进去。从此上校再也没能出来。
"巴克利夫人要的茶大约十分钟后才准备好。当女仆来到门口准备送水进去时,她听见巴克利夫妇正吵得很凶,感到很奇怪。她敲了门,但没人回应,于是便扭动把手想打开门,可是门却从里面锁上了。很自然,她急忙回去告诉了女厨师,于是两个女仆与马车夫一起来到阳光晨室门口,屋里的人仍然吵得不可开交。他们都说,当时只听到巴克利夫妇的声音。巴克利声音很低,又是断断续续地说,所以他们三人都并未听清他在说什么。但是他夫人的声音却很高,她伤心地喊叫时,他们都听得很清楚。她反复地说:你这个懦夫!现在怎么办?你倒是说话呀!你是懦夫!懦夫!把青春还给我!我再也不能忍受和你一起生活了。你是个懦夫!'接着,他们就听到巴克利上校发出了可怕的喊叫声,同时又是人倒地的声音和女人的尖叫声。尖叫声一阵阵传出来,他们感觉发生了悲剧,便想闯进去。可是门很牢固,马车夫无法闯进去,而两个女仆早已吓傻了。不过,车夫突然想到了好办法。他急忙离开门,绕到草坪上。该草坪正对一个法式落地长窗,上面有扇窗户没有关。我听说,这扇窗户夏季从来不关。车夫轻而易举地爬了进去。这时,巴克利夫人昏过去了,倒在沙发上,而那个可怜的老军人则倒在血泊中,双脚搭在沙发的扶手上,头在地上,靠近火炉挡板。
"车夫看到男主人已无望救活,自然想赶紧打开门。但是,出人意料的问题发生了,钥匙竟不在门里侧,他在屋里到处找也没找到,于是只好又从窗户出去,找来了一名警察和一位医生。由于这位夫人还未苏醒,于是被抬回了自己的房间,不过她被认为是疑犯。上校尸体被安放到了沙发上,然后,警察对现场做了仔细检查。
"在巴克利上校的脑后有一处二英寸左右长的伤口,系由突然遭到钝器袭击所致。至于凶器是什么,这很容易推测。尸体旁放着一根骨质的雕花木棒。上校生前喜欢收藏武器,大多是从他曾参战的国家带回来的。警察认为木棒也是他的收藏品,但仆人们却说没见过这木棒。不过,如果将它与室内其他的珍贵武器混在一起,还真是很容易被忽略。警察们在屋里没有找到任何线索,但有件事却让人迷惑:那把钥匙既不在巴克利夫人身上,也不在死者身上,更不在屋里。后来,是从奥尔德肖特找来的一个铁匠把门打开了。
"这些就是案子的详细情况。墨菲少校请我在星期二早上去奥尔德肖特帮他们破案,我认为你也会对这个案子感兴趣。不过,我感觉此案子要比我开始预计的要复杂得多。
"在我全面检查房子前,也询问过仆人们,他们所讲的就是我刚刚对你说的那些情况。女仆简·斯图尔德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她一听到巴克利夫妇在屋里争吵,就去找另两个仆人了。但当她一个人在门外时,她说巴克利夫妇说话的声音非常低,她几乎听不到什么,只是根据他们的语调而不是他们谈话的内容判断他们在争吵。后来在我极力追问下,她又想起巴克利夫人曾几次提到大卫这个名字。但上校的名字是詹姆斯,不是大卫。看来这个大卫有可能就是他们吵架的原因。
"在这个案子中,有一件事给警察和仆人们都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就是上校的面部扭曲变形了。据说,当时上校的表情极为恐惧,可能是受了很大惊吓。这种变形可怕的面孔,使看到过的人都几乎吓得晕过去。想必他之前已经料想到了什么不利的结局,因此才经常过度恐慌。很可能上校已知道他妻子要杀害他,这正是警察们想说的。他头后部有伤口这一事实也与这种假设不矛盾,因为那时他或许正想转身躲避别人的袭击。巴克利夫人患了急性脑炎,到现在还神志不清,没办法从她那里得到情况。
"据警察了解,那天晚上与巴克利夫人一起回来的莫里森小姐,也不知道巴克利夫人回家后发脾气的原因。
"华生,我在搜集到这些事实以后,一连吸了几斗烟,力图找到些关键的突破点,并把次要问题先摘出去。有一点可以肯定,屋门钥匙的失踪是这个案子中最奇怪的一点。我们很认真地搜寻了整个房子,但一无所获,显然是有人刻意拿走了钥匙。既然巴克利夫妇都没拿,那么一定有另一个人来过这屋子,而且一定是从窗子进去的。我认为,只有彻底地搜查草坪,才可能找到第三者留下的线索。我惯用的侦察方法你是很了解的,华生,在这次调查中,我几乎用了一切方法,最后总算发现了一些线索。不过与我预测的不大一样;的确有个人穿过草坪进了房间,我找到了五个很清楚的脚印。其中一个在路旁,是他翻墙时留下的,另两个在草坪上,余下的两个不清楚,是他翻窗入室时留在窗前地板上的。另外他穿过草坪时是跑着的,因为脚尖印比脚跟印深。不过,更使人惊讶的是他的伙伴,并非他。
"他的伙伴?"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很小心地铺在膝盖上,说道:"不错。"
福尔摩斯又问我:"你认为这是什么东西?"
纸上印着某种动物的爪印。它有五个爪指,爪尖非常长,爪子有中型点心匙那么大。
我说:"是一只小狗。"
"你听过狗爬窗帘吗?这些爪印是我在窗帘上找到的。"
"那是一只小猴子?"
"但并不是猴子的爪印。"
"那是什么?"
"不是狗,不是猫,也不是猴子,这东西我们并不熟悉。我也曾想通过爪印来判断它的形象。首先它是站着不动的,前后爪之间有十五英寸,再加上头和颈,那么至少有两英尺长,如果有尾巴的话就会更长些。另外还有一些信息值得参考:这动物曾在地上走过,每步之间有三英寸的距离。由此可以判断,它虽然身体长,但是脚很短。它没有留下任何毛,但形状大体上和我描述的相似。它还能爬窗帘,这是食肉动物的特征。"
"你是怎么判断的?"
"因为窗户上挂了一只金丝雀的笼子,它爬到窗帘上目的是想吃那只鸟。"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动物呢?"
"假如我能叫出来它的名字,那可就帮了我的大忙。总之,它可能是鼬鼠之类的,不过比我们见过的要大。"
"可是这与这个案子有关吗?"
"这一点我还没弄明白。不过,无论如何,我们已经知道了很多东西。比如,屋里亮着灯,窗帘没有放下,有个人在大路上听到了他们夫妇在吵架。这个人带着一只奇怪的动物,他跑过草坪,爬到了屋里。或许是他杀害了上校或是上校看到他,由于惊吓而摔倒在地上,头撞在了炉子上。还有一件怪事,这人在临走时拿走了屋里的钥匙。"
我说:"你的这些发现好像使事情更复杂了。"
"是的,这些情况表明,这件案子比当初想的要复杂。我把整个事件又重新梳理了一下,得到了一个新的结论,我们必须另辟切入点研究这个案子。哦,华生,耽误你睡觉了,明天吧,去奥尔德肖特的路上我再告诉你剩下的事。"
"非常感谢,可是我已经完全被你说的事情吸引住了,没法不听下去。"
"可以肯定,巴克利夫人在参加会议前跟丈夫还很正常。我记得向你说过,她虽然不很温柔,但当时车夫听她与丈夫说话时还是很和气的。而且,毫无疑问,她一到家,就去了不可能碰到丈夫的阳光晨室,她很激动,所以吩咐仆人为她送茶来。然后,当上校进去时,她才彻底爆发,开始责骂上校。因此,在七点半至九点这段时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并且这件事使她改变了对上校的感情。在这段时间内,莫里森小姐一直和巴克利夫人在一起,所以,尽管莫里森小姐不承认,可她一定知道发生了什么。
"开始我推测,或许莫里森小姐与上校有暖昧关系,当晚她告诉了上校夫人。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上校夫人很生气地回了家,也能解释为什么莫里森小姐否认她知道所发生的事。并且,这种猜测和仆人们所听到的也不矛盾。但是,巴克利夫人提起过大卫,而且上校忠于妻子是人人都知道的,这些都与假设相矛盾,何况还有第三者闯入过现场。这样的话,这个猜测就很难站住脚了。不过,总的说来,我不想承认莫里森小姐与上校有关系,反倒更愿意相信,这位少女清楚巴克利夫妇争吵的原因。于是,我便去拜访了莫里森小姐,询问了她有关情况。我完全相信她知道真相,并告诉她,如果弄不明白这件事,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就是重要嫌犯。
"莫里森小姐瘦弱而文雅,头发呈淡黄色,眼里含着几分羞涩,但看得出是非常聪明的人。她坐在那里,听完我的话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态度坚决地说出了一些对我很有用的事情:
"我答应了我的朋友,绝对不说出这件事。既然答应了,就该守诺言。可是我的朋友因病不能替自己澄清,并且因此要被指控,那么如果我确实能帮她的话,我愿意违背诺言,把星期一晚上发生的事都讲出来。
"'当晚八点四十五分,我们从瓦特街慈善会回来。回家时我们经过了赫特森街,这条街很宁静,只有路左边有一盏灯。当我们走近那盏路灯时,我看到有个人迎面走来,他肩上扛着一个小箱子,背驼得很厉害,好像已经残废了。因为他身体佝偻,垂着头,两腿只能弯曲着走路。经过我们身边时,在路灯的照耀下,他抬起头看了我们一眼。当他看清楚后,马上停了下来,很吓人地惊叫了一声:"天啊!是南希!"巴克利夫人的脸立时变得苍白。假如没有那个人扶住她,她一定摔倒了。我正打算叫警察,但意外的是,巴克利夫人竟对那人非常客气。
"她颤抖地问:"亨利,这三十年来没有一点你的消息,我还以为你已不在人世了。"
"'那人回答:"我的确死了。"他说话的声音让人惊奇,脸色极其恐怖,那种仇恨的眼神至今仍留在我的记忆中。另外,他的头发和胡子都是灰白的,脸上爬满了皱纹,就像只干枯的苹果。
"巴克利夫人佯装轻松地说:"亲爱的莫里森,请你先走一步,我想和这个人说几句话。"当时,她脸如死灰,嘴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赶忙先走开,只留下他们单独谈了一会儿。后来,我看见那人站在路灯杆旁,发疯一样在空中舞动着拳头,而我的朋友则一言不发地朝我走了过来。一路上我们都没说话,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着我的手求我替她保密。
"她说:"那是我的老朋友,现在苦得都不像人样了。"我答应了她,她亲吻了我后匆匆离去。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全说出来了,开始没告诉警察,是因为并不知道我朋友的的危险处境。现在,一切都说了,希望能对她有利。'
"华生,这些都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你能想到,这对我而言真像是黑暗中的一丝光明,以前散落的一些信息马上都可以联系起来了。至此,我对该案的来龙去脉已基本有了头绪。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寻找那个陌生的驼背人。如果他还在奥尔德肖特,事情就好办了。那地方人口稀少,一个残疾人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今天,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寻找他,到晚上总算找到了。华生,他叫亨利·伍德,就住在他与巴克利夫人相遇的那条街上。他是五天前到这儿的。我以租户登记员的身份与女房东谈得很投机,因此得知他以变戏法为生,每天晚上都到私人经营的各个士兵俱乐部去转一圈,而且在每个俱乐部都要表演节目。他随身带的箱子里有一只小动物,女房东说,他常常利用那只小动物变戏法。女房东就提供了这么多,但后来又补充说,这么个扭曲畸形的人能活下来真是不容易。他常说些奇怪的话,而这天晚上,女房东听到他在房里哭。谈到房租,女房东说他付钱很爽快,不过,他交给女房东的押金里却有一枚像弗罗林(弗罗林,19世纪末期英国的两先令的银币--译者注)的银币。华生,房东给我看了那枚银币,那是一枚印度卢比。
"亲爱的朋友,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找你了吧?有一点毫无疑问,那两个女人与驼背人分手后,他悄悄地跟踪了她们。他在窗外听到夫妇二人在争吵,就闯了进去,而他木箱里的小动物也跑出来了。不过,后来发生的事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那么你要去见他?"
"是的,不过需要一位见证人。"
"你想让我当见证人?"
"不错,如果你愿意。假如他肯把事情说清楚,那就最好;如果他不说,我们别无他法,只有申请逮捕他。"
"可是你能肯定,我们去那里时,他还会在?"
"我已经做了准备,在贝克街雇了一个孩子去跟踪他。无论他去哪里,这个孩子都会跟到哪里。明天,我们在赫特森街会找到他的。如果我再继续耽误你睡觉,那简直就是在犯罪了。"
第二天中午,我们来到了案发地。在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立即赶往了赫特森大街。虽然福尔摩斯很善于隐藏他的情感,但我仍能看出他的兴奋。当然,我自己也觉得莫名的冲动,像是猎奇,更像是一场智力较量的开始。每次跟他查案我都有这种体会。
我们拐进一条短街,街的两旁是二层的砖瓦楼房,福尔摩斯说:"这就是赫特森街,看,辛普森来见我们了。"
一个小个子的流浪儿一边向我们跑一边喊:"福尔摩斯先生,现在他正在里面。"
福尔摩斯热情地拍着小孩儿的头说:"非常好,辛普森!华生,快点儿,就这间屋子。"福尔摩斯递进去一张名片,说有事情要请教。过了一会儿,那人出来见了我们。尽管天气很热,那人却依然蹲在火炉旁,小屋热得像蒸笼。这人弯着腰驼着背,身体蜷缩在椅子里,给人一种难以描述的,因其畸形身躯而产生的丑恶感。但是,当他转头看我们的时候,我却隐约觉得那张脸虽然沧桑粗黑,竟也依稀可见一种挺拔俊秀。他的眼睛怀疑地盯着我们,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只是指了指椅子示意我们坐下。
福尔摩斯温和地说:"我想,你就是在印度呆过的亨利·伍德。我们来拜访你是为了巴克利上校被杀的案子。"
"我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这就是我所要查的。我想告诉你,如果这事弄不明白,你的老朋友巴克利夫人会被认为是嫌疑犯。"
他闻言大吃一惊。急忙说:"我不认识你,也不清楚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但是你敢发誓,你所说的都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她现在昏迷不醒,等她醒来我们就逮捕她。"
"天啊!你是警察?"
"不是。"
"那么,这事与你有什么关系?"
"为了弄清真相,这是每个人的义务。"
"你应该相信我,她是清白的。"
"那么你是凶手?"
"不是我。"
"可是,除了你们,还有谁会杀害巴克利上校呢?"
"他是上天报应,死于非命。不过,请你相信,如果我能如愿地把他的脑袋打开花,让他死在我的手里,那他也是罪有应得。如果不是他心有愧疚,自己摔死,我也一定会杀死他。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再隐瞒什么,我要把这件事讲出来,因为我无愧于任何人。
"先生们,事情是这样的。你们别看我现在背驼得厉害,肋骨也扭曲变形了,但是当年,在一一七步兵团,下士亨利可是最英俊的。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布尔蒂兵营中。我和已死的巴克利同是连里的军士长,而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在团里则是出了名的美女,我们两人都爱上了她,但是她却只爱我。也许你们会见笑,当时南希确实是因为我的英俊潇洒才爱上了我,尽管我现在惨不忍睹。
"但是,我虽然得到了她的爱情、她的心,她父亲却把她许配给了巴克利。那时我性格鲁莽,而巴克利则受过良好教育,并且很快就升为了军官。不过,南希仍然对我一片痴心,如果不是印度发生了叛乱,全国形势大变,我很可能就是她丈夫了。
"我们全都被困在了布尔蒂,包括我们的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叛军大约有一万人,好像一群凶狠的猎狗围着一只猎物。第二个星期后,我们的饮用水喝光了。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向这边打过来。所以,唯一的问题,或者说是唯一的希望就是看我们能否联系得上他们,因为带着妇女与小孩,突出重围根本不可能。于是我毛遂自荐,请求冲出去与尼尔将军联系。我的请求马上被批准了,我就去找巴克利商量路线,因为他最熟悉这里的地形。他画了张地形图让我带着,以便能按图上的路线突出重围。那天晚上十点左右,我出发了。城中上千条性命等着我去营救,可是当我从城墙爬下来时,心里却只想着一个人。
"我按地形图越过了一条干涸的小河,原想可以避开敌军的岗哨,不料就在我爬到小河的拐角处时,却陷入了六名敌军的埋伏--他们早已蹲在那里等我了。瞬间,我被打晕了,手脚也被捆了起来。可是真正的伤口在心里,不在身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虽然我只懂一点儿他们的语言,但也能听明白一点,那就是为我画线路图的人出卖了我,他是通过当地一个土着人通风报信的。
"我没必要再详细讲述这段经历了,想必你们已经了解了巴克利的人品。第二天,尼尔将军就赶来解了围,可是叛军被迫撤退时却把我也一起带上了。从此,这么多年,我再也没见过白人。我饱受痛苦,几次逃跑,但都被抓了回去。我现在的样子就是拜他们所赐。他们带我去了尼泊尔,又转到大吉岭。结果那里的村民把这些叛军杀了,而我还没来得及逃跑又成了他们的奴隶。最终,我还是跑掉了,但没敢向南逃,而是向北去了阿富汗。我在那里流浪了几年,又回到了旁遮普省。那几年里,我多数时间都与土人生活在一起,为了生活我学会了变戏法。像我这副样子还有什么必要再回英国,何必再让战友们知道我的情况呢?虽然我很想报仇,却也不愿回去。我宁愿让他们与南希认为我已死在印度,也不愿让他们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他们都认为我死了。后来,我听说巴克利与南希结婚了,而且巴克利在团里升得很快,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想说出真相。
"很多年过去了,人老了,就特别思念故乡。近几年,英格兰那绿油油的大地和美丽的田园时时出现在我的梦里。最后,我终于下定决心,在余生一定要再回故乡看看。我攒够了路费就回来了,接着就在兵营附近住下来。我了解军营生活,所以知道怎么做才能使士兵们开心,于是表演杂耍成了我维持生计的手段。"
福尔摩斯说:"你的故事真让人感动。我听说你巧遇了巴克利夫人,你们也相认了。我认为,你是跟随她回家后,从窗外听到他们夫妇的争吵,所以才穿过草坪冲了进去。"
"是的,先生。他一看见我,马上大惊失色,那是我所见过的最难看的脸。然后他就向后摔倒,头正好碰在炉子的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前就死了,我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他死了,这就像读壁炉上边那镜框里的经文一样清楚明白。他一看见我,就像乱箭穿过了罪孽深重的心。"
"后来发生了什么?"
"后来南希也晕倒了,我赶忙从她手里拿过钥匙,准备打开门求救。可是我忽然又想到,这事对我不利,假如我被抓住,秘密就泄露了,于是想到还是离开好。我赶忙把钥匙放入口袋,扔下手杖,捉起了窗帘上的特笛,将它塞进箱子里就逃跑了。"
福尔摩斯问:"特笛是谁?"
亨利向前倾了倾身子,打开了屋角一只小笼子的门。一只红褐色的可爱的小动物跑了出来。它身子瘦弱而柔软,腿像鼬鼠的腿,鼻子又细又长,红眼睛很美丽,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动物。
我喊道:"是猫鼬。"
亨利说:"不错,人们经常这样叫它,不过,也有人称它獴,我叫它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特别灵巧。我有一条去了毒牙的蛇,特笛每晚在俱乐部里捕蛇逗士兵们开心。
"先生,您还有问题吗?"
"没有了,不过,如果巴克利夫人还有事,我们会来找你。"
"当然,如果是那样,我自己会去的。"
"如果可以的话,就不要把巴克利的罪恶抖出来了吧!你已经知道,这三十年来,他一直很受良心的谴责,你就饶了他吧。墨菲少校在那边,伍德,再见。我去了解一下是否又发生了什么事。"
少校还没走到拐弯处,我们就追上了他。
少校说:"福尔摩斯,你一定已经听说了吧,看来这事是我们庸人自扰了。"
"什么意思?"
"医生刚验完尸,上校死于中风。你看,这事本来很简单。"
福尔摩斯笑道:"不错,是很简单,华生,我们回去吧!奥尔德肖特不再需要我们了。"
到达车站时,我忍不住问:"还有一件事我不清楚,南希的丈夫叫詹姆斯,那个人叫亨利,可是南希为什么要说大卫呢?"
"亲爱的华生,其实我绝非你所说的,是个高明的推理家,没那么神。否则我就应该能根据这个词猜出全部故事了。现在看来,大卫只是个谴责的词。"
"谴责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