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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治第十六

书名:天演论 作者:托马斯·赫胥黎 本章字数:2763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29日 19:19


群治第十六

  本文的主旨是阐述人类社会的治理之道。文章认为生物能适应现时的环境但未必能适应未来的变化,不同环境各有能够与之适应的生物,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且人类社会的治理,应是由“德贤仁义”者倾全力创造全体人民能够适应的社会环境,从而达到“合群制治”,不被天道法则所肆虐。文章进而认为所有社会成员均应为此承担义务和责任,共同促进社会发展。严复两则按语则进一步阐述了正文未尽之理,认为社会治理应该“以其明两利为利,独利为不利”。

  根据进化科学原理来研究社会治理的学者,只了解人心具有善良的本性,而忘记了人心还有邪恶的根源,正如前面所讨论的那样。然而他们对进化原理没有了解明白的还不止这些。

  近代进化论这门科学的兴起,是由达尔文倡立的。他的《物种起源》一书,对进化原理的解析有新的创造而且精确详实,是科学家们不可不读的一本书。不过他专门以这本书来阐明世界上的生物之所以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与动植物之所以兴盛和灭亡,是因为生存竞争、自然选择的结果。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律进行技术上的处理,那么种植畜牧方面的事业,将会日益带来巨大的进步和成就。那些研究社会治理的学者于是认为治理人民、优化种族的方法,固然也可以按照这个原理。然而这种对进化原理似是而非的理解的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事情要做到最合适,本来就没有固定的章法。生物的强壮与弱小、善良与邪恶,各有自身不同的适应性,这要看它们各自所处的环境而定。人身处在现在的时代和环境中,以这样的躯体进入这样的社会,原本就有他们最适应的地方。这就是现在最适应之处而成为现在最优化环境的原因。然而事情总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而今最优化的环境渐渐在发生变化,又未必是将来最优化的环境。请就动植物的例子来加以说明。假如令北半球温带地域转变成为积雪寒冷的地带,那么现在的楠、樟木等树种都不适合在此生长,而适合生长的就是蒿蓬苔藓之类的低等植物;更进而寒冷成为寸草不生的北极地带,那么就没有能生存的植物了。又假设数千万年之后,这里又变成最热的赤道地区,那么最适合生存的是竹丛、长藤、巨蜂、元蚁,而野兽的足迹、飞鸟的踪迹交界于现在中国的中间位置而已。这难道是我们现在所祈求向往的最优化环境吗?所以说适合的不一定是最优化的,事情没有固定的章程,要看各自所处的环境而定。那些研究社会治理的人把将来最适合的环境作为现在最优化的环境,这难道不是对进化论原理的片面理解的问题吗?

  人类既然汇聚而成为社会,虽然在其中推行了伦常纲纪、法规礼制,但终归逃避不了天运法则的肆虐。人类的法则虽然与禽兽不同,但人类生育后代渐渐增多。共同生存生活虽然没有限度,但供养人类生存生活的资源却是有限度的。人类现在还没有到达竞争的地步,那只是早晚的事。人类一旦竞争则天运法则就会对人类发号施令,人道治理就会衰败,有的就会灭亡有的得以生存。生存下来的必定是强大的种群,这就是所说的最适应环境的人。当在这个时候,凡是脆弱又不善改变自己的人自然不能达到最适应环境的能力,被进化慢慢淘汰而逐渐减少、灭亡。所以善于保护社会的,常有利于生存;不善于保护社会的,常濒临灭亡。这真是不可改变的自然发展趋势。社会治理教化越粗浅,天运法则的威力就越强烈。唯有使社会治理教化深入改进,然后天运法则的威力才会减弱;社会治理达到极为公平的时候,其治理的功效就会显示出独特的作用,那时

天运法则对人类就失去了权威。当在这个时候,最适应生存的,不再是适应于天运自然法则的强大和多样。贤德仁义的人,是最优秀的生存者。所以在自然界万物互相攻击互相动摇而不能互相融合,在人类社会则是人们随着社会变化而达到和谐;在自然界是彼此控制资源扩充自己而使自己强大,在人类社会则是废除私欲保存爱心而万众归附,而排斥异己蹂躏他人的风尚转变成为建立社会通达保持社会稳定的信心。这时候的生存,不仅适应能力强的人能够生存,凡是社会力量能够保护而生存的,都将有适应的环境而使他们各自得以生存。

  所以天运法则任凭物类竞争,是为了达到选择的目的。社会治理之道则把竞争视为背离人道的节度,而把平息竞争救助大众作为最高功用。过去圣人们既然已经竭尽耳听眼看之所能,亲自辛勤操劳,合全社会的力量来控制治理之道,让人们相互生养相互依存,而不被天道法则所肆虐,那么凡生活在自己国家里而蒙受福祉的人,应该思考怎样舍己为人,作为报答社会恩德的具体行为。凡是所有的言语行为,只要有破坏社会交往、侵犯他人名誉利益,而且危害扰乱社会治理的,都作为不义行为而加以禁止。设置刑罚法律,广泛颁布劝勉文告,大都是为了遏制纵性胡为的行为,劝勉人们应当遵守自己的职责。由此说来社会治理既然兴起,人人享有安居乐业的福祉,那么其中既有利益可以取得,则必然有补偿需要付出,不能沿袭原始时期人类的旧习惯而不进行革新,使社会之道堕落崩溃而倒退到原始时代。

  

〖严复按语〗

  私欲这一言辞,从古至今都很忌讳,这确实是应该忌讳的!虽然世道变化不同,然而人的私欲也有差异。大概东、西方古代学者的学说,都把人的功利与道义视为对立的心理,似乎香草与臭草一定不可以放进同一器具内。而现代学者则认为生物学的原理是,生物舍弃私欲就无法得到生存。但人类的智力既已开发之后,则懂得不明白事物法则就无法计划功用,没有正确的行为就无法谋取利益。功利的欲望有什么值得担忧的?只需察看用什么方法取得功利就行了。所以西方人称这为“开明的私欲”,开明的私欲一定是不违背道义的。我认为近代经济学是对人类最有功劳的学说,因为这个学说阐明了公、私两利才是真正的利益,单方面的利益肯定不是真利益的道理。

  又按:前面几篇文章都把崇尚力量作为天运法则,把崇尚道德作为社会治理的原则;社会因竞争而动乱就是自然界的胜利,社会安定而且太平就是人类的胜利。这种观点与唐代刘禹锡、柳宗元等大学问家阐述天道的观点相符合,而与宋代以来把理性归属于天性,把欲望归属于人性的观点,完全相反。大概中外古今研究理学的不外乎两个流派:一个流派出自宗教,另一个流派出自学术。宗教把公理归属于天,把私欲归属于人;学术则把崇尚力量作为天道法则,把崇尚道德作为社会治理原则。研究学术的学者希望得到证实,所以他们谈论天道时不排斥形体、气息;研究宗教的人希望维护人世,所以他们谈论理性时不把造化神灵排除在外。赫胥黎曾经说:“天有法则但没有善心。”这与北宋周敦颐所说的“诚实而没有作为”、南宋陆九渊所称的“人性没有善恶之分”是同一意思。荀子“人性本恶而善是人为的教化”

  之说,确实有些过头了,如果不知人性善良的一面,又怎么知道人性邪恶的一面呢?至于把“善”说成“伪”,那并不是“真伪”的“伪”,原来是说“人为”以把人性区别开来而已。后来的儒家学者攻击荀子这句话,是失掉了荀子的本来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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