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29日 19:19
有仁道,杀人就像除草一样,使得国土疆域之广大,横跨了两大海洋和一个经度。俄狄浦斯,是一位义士,但他所做的事却身不由己,以至于用刀杀死父亲而娶母亲为妻。哈姆雷特,是一个孝子,却为了给父亲复仇的原故,不得不杀死自己的叔父,侮辱自己的母亲,而最后用刀刺进了自己的胸膛。这些是人生最痛苦最残酷的经历,而不是他们的罪恶。但这是谁操纵造成的呢?像这样的事情难道还要说在冥冥之中,有一个高高在上、具有与人类共同的好恶,掌握着惩恶扬善权力的上帝帮助人类权衡是非吗?
有一位研究动物的学者,得到一只鹿,进行解剖研究,发现鹿胸腔两侧柔软坚实而又身躯轻便,既能听见远处的声音又能长途奔跑,于是感叹道:“造化真是伟大啊!赋予如此警觉善于奔跑的特性,足以使鹿远离危险保护自己。”另一天他得到一匹狼,又进行解剖研究,发现狼的嘴尖长而肺宽大,倔强而不会疲劳,于是惊叹道:“造化真是伟大啊!赋予如此凶猛强劲的秉性,足以使狼获得食物养活自己。”
如果从科学方面来看,通过狼与鹿两种动物,都可从中看到造物的极其精巧,其间又好像并无造物用心的痕迹。从人类的意识来看,狼猎食鹿与鹿被狼猎食,是截然不同的。人们认为鹿温顺善良,而狼凶狠残忍,凡是有利于鹿安全的,都是仁慈的事情;凡是帮助狼生存的,都是残暴的事情。其实狼与鹿两种动物,都是造化所生成的。比如一个人,他的右手拿着兵器用来杀人,他的左手却能让人起死回生让白骨生长出肌肤来。这个人是仁慈呢还是残暴呢?是好人呢还是恶人呢?依我个人的观点看,这既不是仁慈也不是残暴,既无所谓好人也无所谓恶人。他应当是超越了这二者,而我却惊奇地看着他,拿着这两方面的标准去评判他的功罪,那实在离这事的本质太远了。
所以依古代道德观的说法,认为道理原本出自上天,那么我将要让“道理”置于公堂上听听审断,就将会发现这天道法则,自己已成为罪魁祸首而无法对万物作出自我解释,还怎么能执掌刑罚和奖赏的大权,恬不知耻地说谁做好事就赏赐给他许多吉利,谁做坏事就给予他许多灾祸呢(俄狄浦斯的传说故事,见希腊古代史,他自幼被父亲抛弃,为他人收养,所以长大之后不认识他的父亲)?
〖严复按语〗
这篇文章所讲的道理,与《易传》所说的自然规律鼓动万物生长而不与圣人同忧虑,《老子》所讲的“天地不仁”,是同一道理。老子所讲的“不仁”,并非真的没有仁慈,它已超越了仁与不仁的定数,而不可用“仁慈”来评说。赫伯特·斯宾塞著《天演公例》说教与学两个宗派都把不可思议作为出发点,也就是天竺佛经上所说的“不二法门”。这些言辞最为深奥渊博,可与前一篇文章参照起来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