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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一百一十九

书名:白话史记(下) 作者:司马迁 本章字数:2376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2:38


史记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董金裕译

  太史公说:"法令是用来引导人民向善的,刑罚是用来禁止人民作奸犯科的。在文事、武备尚未完具的时候,善良的人民心中有所畏惧,而品德修洁的原因,在于官箴并没有坏乱。顺着正道,奉行职守,也可以把地方治理得很好,又何必一定要用严刑峻法来威服人民呢?"

  孙叔敖,是楚国的处士,由楚国的令尹虞丘推荐给楚庄王,准备用以接替自己的职位。孙叔敖出来做官三个月之后,就被任命为楚国的令尹,施行教化,引导人民,使得上下和谐亲睦,风俗淳厚美好,政令宽缓,法令所禁止的事情从不发生,官吏不会奸诈邪恶,欺压人民,盗贼也未兴起。到了秋冬的时候,就劝导人民入山猎取禽兽春夏的时候,就劝导人民到江河上捕获鱼虾。人民都各得到安和利便,生活安定乐逸。

  楚庄王认为钱币太轻,便把原来较小的钱币改为大些,老百姓感到很不方便,都抛弃了他们的本业。市场的负责人便向令尹报告说:"市场的情况很混乱,人民无法安心从事他们的行业,不能决定是否继续营业。"令尹问:"像这种情况差不多已有多久了?"市场的负责人回答道:"有三个月左右了。"今尹说:"唉!我即刻设法让它恢复旧观吧!"五天之后,令尹上朝,向庄王报告说:"前日更改钱币,认为原来的太轻了。可是现在市场的负责人来报告说:‘市场的情况很混乱,人民无法安心从事他们的行业,不能决定是否继续营业。’我请求下令恢复以前的样子。"庄王答应,命令颁布三天以后,市场就恢复旧观了。

  楚国人民的习惯,喜欢造底座低的车子,庄王认为底座低的车子不便于马的驾驶,想要下令人民把车子的底座造高些。令尹说:"法令经常颁布,人民不知如何适应,这样子是不行的。君王如果一定要教大家把车子的底座造高些,那么就请让我教大家把乡里的门槛造高些。能够乘车的都是地位高的人,地位高的人不能老是经过乡里的门槛就屡屡下车。"庄王答应。过了半年,人民都自动的把车子的底座造高了。

  像这样子不用教令而人民自然顺从教化,近处的人看到了就加以模仿,远方的人观察比较各地的措施以后,也加以效法。所以他前后三次居相位,并没有喜色,因为他知道是由于自己有才能而得到这职位的;三次被解除相职,也并不悔恨,因为他知道这并非是由于自己犯了什么过错。

  子产,是郑国众大夫中的一员,郑昭君在位的时候,任用他所宠爱的徐挚为相,结果国政纷乱不定,使得上下不亲睦,父子不和谐。大宫子期于是向君王进言,推荐子产为相。子产为相一年以后,人民受其教化,浪荡子弟不再轻狎散漫,游手好闲,老年人不用再操劳奔波,小孩童也不必再下田耕种。两年以后,市场物价不再波动不定。三年以后,人民夜晚睡觉可以不必关门,道路上遗失物品不会有人捡拾而占为己有。四年以后,农民耕种的用具不必带回家而不会遗失。五年以后,国无外患,士人不必应召入营服役;士民家有丧事,不必下令,自会按照五服的丧期去办

理丧事。治理郑国前后二十六年而去逝,成年人哀号痛哭,老年人如孩童般的伤心啼泣,他们都说:"子产抛离我们而死,我们这些老百姓将去依靠谁啊?"

  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因为治绩优良,被任命为鲁相,奉行法度,遵循正道,一切法令都不加更改,百官自然正直无邪。使享有俸禄的士大夫不能够跟人民争利,得到大利的人不能够再贪取小利。

  有一次,一位宾客送鱼给他,他不肯接受。宾客说:"我听说你喜欢吃鱼,所以特地送鱼给你,你为什么不肯接受呢?"他回答说:"就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肯接受啊。现在我担任相职,自己买得起鱼,如果接受人家所送的鱼,有损操守,因而被免职,到那时候,不任相职,既买不起鱼,又还有谁会送鱼给我呢?就因为这个缘故,我才不肯接受啊!"

  又有一次,吃菜觉得味道很好,就把园中所种的菜拔掉。后来,看到自己家里所织出来的布很好,就赶快把妻妾逐出家门,而且把织布机也烧了,说道:"这么一来,要叫农人女工如何售出他们所生产的货品呢?"

  石奢,是楚昭王的令尹,个性刚强廉直,不会阿谀长上,也无所畏避。有一次,到属县巡行,路途中碰到有人杀人,他就前往追捕,原来凶手却是自己的父亲,于是便放走了他的父亲,回来把自己囚禁起来,派人向昭王报告说:"杀人的凶手是我的父亲,以治理父亲的罪状来建立自己的政纲,是不孝的作法;废置法律不顾,而把罪人释放了,是不忠的行为;我的罪过该当受死。"昭王说:"追捕罪人而没有追捕到,不应当认罪伏法,你还是好好的任职办事吧!"石奢道"不偏袒自己的父亲,不是孝子;不奉行君王的法命,不是忠臣。君王虽赦免我的罪过,这是君上对我的恩德;认罪而死,却是我身为人臣的职责。"于是不接受赦免之命,自杀而死。

  李离,是晋文公的狱官,由于僚属审理讼案有差错,而误置人于死罪,事后发觉,就把自己囚禁起来,认为应当以死来赎罪。文公说:"官位有高低,处罚有轻重。底下的官吏犯了过错,罪责并不在于你。"李离说:"我身为官长,不知让位给下吏;享受高的俸禄,不知分利给僚属。如今审理讼案有了差错,而误置人于死地,却把罪责推诿给属下,这不是我所听说过的。"拒绝接受君王的赦令。文公说"你自己认为有罪,这么说来,我也有罪吗?"李离说:"狱官有他所应遵守的法条,刑罚有了疏误,自己就该接受刑罚;判人死罪有了疏误,自己就该接受死罪。君王认为我能听察微理,以决断疑狱,所以才任命我为狱官。现在既然审理讼案疏误而置人于死罪,其罪过就应当接受死刑。"因此不接受君王的赦令,用剑自杀而死。

  太史公评论道:"孙叔敖关怀民生,讲了一句话,就使得郢都的市场恢复旧观。子产生病去逝,郑国人民怀念他的政绩,都伤心哭泣。公仪子看到家里织出好布,就驱逐妻妾,不与民争利。石奢纵放自己父亲的杀人之罪,自杀而死,楚昭王的令名因此建立。李离因疏误而杀人,就以剑自杀赎罪,晋文公因此能明正国家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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