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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书名:社会契约论:双语版 作者:(法)卢梭著 戴光年译 本章字数:6854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2:28


  第四章

  论罗马的人民大会

  有关罗马的早期历史,我们并没有非常确切的文献资料,而且我们听到的大部分关于罗马的说法极有可能只是神话【原注1】。按照一般准则,一个民族的编年史中最有指导意义的部分,就是他们的政治制度史,而这部分也正是我们最缺乏的。经验虽然每天都在告诉我们各帝国兴衰的原因,但由于各个民族的形成期已经过去,我们只能靠推测来解释他们曾经是怎样形成的。

  从那些人们已经发现的各种确立的习俗中,至少可以得出结论:这些习俗必定有其形成的根源。传统就是由这些根源发展而来,那些能得到最大的权威支持和最好的理性确证的传统应被看成是最可靠的。这便是我在考察世界上最自由最强大的民族如何行使他们的最高权力时所力图遵循的原则。

  罗马建国之后,新生的共和国,也就是由阿尔巴人、萨比人和外邦人组成的建国者的军队,被分为三个种类,正由于这种划分,有了部族的名称。这些部族中的每一个又被分为十个库里亚,每个库里亚又被分成十个德库里亚,其首领被称为库里昂或德库里昂。

  除此之外,又从每个部族中抽出一个由一百名骑兵或骑士组成的一个团队,称为百人团。因为在城市中没有这种划分的必要,因此我们可以推定这种划分的最初目的是纯军事性的。但是,罗马这个小城看上去似乎有一种追求伟大的天分,这种天分引导它在一开始就为自己提供了一套适用于世界首都的组织系统。

  然而,这种最初的划分很快便显出了一种缺陷,即阿尔巴人的部族和萨比人的部族总是维持不变,而外邦人的部族随着外族人的不断迁入而人数不断增多,因此其力量很快就超过了另外两族。塞尔维乌斯对这一危险弊端的解决办法是改革划分的方式,他废除了原来按种族划分的制度,代之以基于部族在城中所占地区的划分制度。他划分出了四个部族,取消了原来的三个。每个部族占有罗马的一座小山,并以山的名字命名。这样,塞尔维乌斯不仅修正了现有的不平等,还防止了未来的不平等。为了保证这种划分是针对种族,而不是地区,他禁止一个区域中的居民迁移到另一个区域,从而防止了种族间的混杂。

  他还把原先的三个百人团增加一倍,另外又新设了十二个百人团,但他保留了原有的名称。这是一个简单又慎重的方法,他用这种方法把武士群体和人民群体区分开来,而没有引起后者的抱怨。

  在这四个城镇部族的基础上,塞尔维乌斯另增加了十五个部族,称为乡村部族,因为它们由分布在十五个州府的乡村居民组成。之后,又不断设立其他的新部族,直到最后,罗马人民被分为三十五个部族,这个数字在共和国结束之前一直是固定的。

  城市部族和乡村部族的区分产生的结果是十分值得人们关注的,因为在此之前从未有过这种先例,还因为罗马人道德的维持和罗马帝国的成长都要归因于此。人们可能会认为这种划分之后,城市部族很快就会独揽大权和所有的荣耀,从而极大地降低乡村部族的声望。但事实恰恰相反,古代罗马人对乡村生活的品味是众所周知的,这种品味来自他们明智的创建者,这些创建者把自由与乡村劳动、军事服役结合起来,而把艺术、工艺、阴谋、财富和奴役留给了城市。

  于是,既然杰出的罗马公民都居住在乡下勤于垦种,去乡间寻找共和国的中流砥柱就成为一种惯例。由于这是最高贵的贵族生活方式,因而得到了所有人的尊崇。人们喜爱乡村居民的简单而勤劳的生活胜过罗马市民的闲散而懒惰的生活。而且,一个人在城市如果只是个穷困的无产者,但只要他去乡间耕地,就会成为受人尊敬的公民。瓦罗说:"我们高贵的祖先选择了在乡村建立培养那些健壮勇敢男儿的基地,让他们在战争时保卫自己,在平时供养自己,这些不是没有道理的。"普林尼也肯定地说,乡村部族受人尊敬是因为他们部族的人,如果要贬低一个懦夫,就把这个人转移到城市部族去羞辱他。当萨宾人阿皮乌斯·克劳狄乌斯载誉而归,来到罗马住的时候,就被编入了一个乡村部族,这个部族随后就以他的名字命名。最后,那些被解放的奴隶全部被编入了城市部族,没有一个加入乡村部族。整个罗马共和国也没有任何一个被释放的奴隶担任执政官的例子,即使他们已经成为合法的公民。

  尽管这是一个极好的原则,但它被过分地实行,最后发生了变化,也就导致了政治权力的滥用。

  首先,督察官长期把持着任意把公民从一个部族转移到另一个部族的权力,后来甚至允许大多数人根据自己的选择编入某个部族,这种让步是没有任何益处的,它使督察行为失去了一个主要的职能。此外,所有那些高贵的和有权势的人都跑去了乡下,而获得自由的奴隶和普通人则留在了城里,这样一来,部族不再具有任何地区或者领土的基础,所有部族如此混合在一起,人们只能通过户口簿才能识别出某个部族的成员身份了。这就是"部族"一词逐渐具有了人格上的意义,而不再具有领地的意义,或者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还有一个结果,就是由于集会的地点往往靠近乌合之众居多的城市部族,由于近水楼台之便,城市部族常常是人民集会中最强大的群体,他们会把国家出卖给那些胆敢从构成集会的无耻之徒手中购买选票的人。

  至于库里亚,既然建国者在每一部族中立有十个库里亚,那么那时被围入罗马城墙之内的罗马人民就有三十个库里亚,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庙宇、神明、官员、祭司,还有自己的节日,被称为"大路节",有点类似于后来乡村部族举办的乡村节。

  当塞尔维乌斯做出这样的划分时,三十个区并不能被平均分配到四个部族里,而他又不想改变这一数字,于是就有了独立于部族的库里亚,这成为划分罗马居民的另一种方法。但在乡村部族或是组成乡村部族的人民中间都没有库里亚,因为部族成为纯粹的民间机构之后,罗马便设置了另一种制度征募军队,罗穆鲁斯时代的军事划分方法已经成为多余了。这样,尽管每个公民都是某部族的成员,很多人却不属于任何库里亚。

  塞尔维乌斯还实行了第三种划分,这种划分与前两种没有任何关系,但由它实施的效果来看,它却成为所有划分法中最重要的一种。他把整个罗马人民分成六个等级,这种分法既不根据人的身份,也不按居住区域,而是按财产来划分,所以第一等级中全是富人,而最后一个等级中全是穷人,中间等级则由中等富裕的人构成。这六个等级又被细分为一百九十三个团体,命名为百人团。这些群体的分配非常不均,第一等级占据了其中半数的百人团,而最后一个等级单独构成了一个团,这样就导致了人数最少的等级却拥有数量最多的百人团,而最末的等级却只当做一个团来计算,尽管这一个等级包括了罗马半数以上的居民。

  为了使这种划分形式的含义不那么露骨,塞尔维乌斯把它伪装成一种军事形式:他在第二个等级中安插了两个军械士百人团,在第四个等级安插了两个兵器制造的百人团。除了最末一个等级,他还在每个等级中做了老幼的划分,就是说,把那些有义务服兵役的人和那些因年龄大而依法免兵役的人区别开来;这种区分方法与按财产进行划分的方法相比,需要更经常性的人口普查。最后,他又规定集会在玛尔提乌斯运动场举行,所有达到服兵役年龄的人都必须携带武器参加。

  塞尔维乌斯没有在最后一个等级中也对年轻人和老年人做出区分,原因在于这些最普通的国民没有拿起武器为他的国家服务的荣誉;一个人必须先有一个家,然后才有权利保卫这个家园。今天的国王军队里充斥着数不清的乞丐,若是在那个士兵作为自由扞卫者的时代,这些人恐怕没有一个不被轻蔑地从罗马步兵队伍里排斥出去。

  然而,就是在最低等级中,也对其中的无产者和所谓按人头计数的人做出了区分。前者还不是完全的一无所有,至少他们还能为国家提供公民,在紧急的时候甚至能提供兵源。但是后者,那些一无所有而且只能通过数人头来计数的人,则完全被视为一无所用了,马瑞乌斯是第一个肯屈尊招募他们的人。

  我在这里姑且不谈这三种划分方式本身是好是坏,我可以肯定地说,只有在早期,罗马人的简单淳朴、他们对农业的热爱以及他们对商业和牟取暴利行为的轻蔑,才使这种划分行得通。而现代人无厌的贪欲、浮躁的内心、无休止的奔波以及反复无常的祸福变换,哪个现代民族能使这样的制度维持二十年而不颠覆呢?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罗马人民的道德和监察制度比这个制度更强大并且足以纠正这个制度的弊病。如果一个富人过分地炫耀他的财富,那么他将被贬斥到穷人的队伍中去。

  从上述的一切便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罗马尽管有六个等级,但人们常常提起的只有五个。因为第六等级既不能加入军队,也不能去玛尔提乌斯运动场参加公民投票【原注2】,他们在共和国几乎一无用处,所以也就很少得到人们的关注

  以上就是罗马人民的各种分类方式,接下来让我们考察一下这些划分对公民集会的效果。合法召集的公民集会被称为人民大会,通常在罗马广场或玛尔提乌斯运动场上举行。根据集会的召开所依据的三种形式分为库里亚大会、百人团大会和部族大会。库里亚大会是由罗穆鲁斯创立的,百人团大会则由塞尔维乌斯首创,而部族公民会议则起源于保民官。只有在这些人民大会上,才可以通过法律,才可以选举行政官员,而且由于每个公民都是被编入库里亚、百人团或部族的,所以每个公民都没有被排除在投票权之外,罗马人民是法律和事实上的真正主权者。

  要使人民大会的召开具有合法性,会议上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的力量,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第一,召集会议的团体或官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威;第二,大会必须在法定的日子举行;第三,天象占卜必须为吉兆。

  第一条规则的原因不需要解释了,第二条是一项管理方面的规定,集会不应当在节假日或有集市的日子举行,因为进城办事的乡民们没有时间在广场待上一天。第三条规则可以使元老院能够制约那些骄傲而且不安宁的人,并且可以消减保民官们煽动性的热情,尽管保民官会找出种种办法来摆脱这种约束。

  法律和官员选举并非是提交集会决定的唯一内容,既然罗马人民已经篡取了政府最重要的职能,可以说整个欧洲的命运就是在那些集会上决定的。要处理的公共事务各种各样,这些决定了集会所要采取的不同形式。

  要想评判这些不同的大会形式,只需对它们进行一下比较就可以了。罗穆鲁斯建立库里亚的目的是要让元老院制衡人民的力量,人民又反过来制约元老院,而他自己则可以驾驭这两方了。他的这种安排给予了人民人数上的权威,以平衡他留给贵族的权力和财富上的权威。然而,按照君主制的精神,他还是留给贵族们更多有利条件,贵族可以通过贿买他们的被保护者在投票上保持优势。这种令人赞叹的保护者和被保护者的制度实在是一项政治和人道的杰作,没有它,和共和制精神相背离的贵族统治就不可能维系下去。只有罗马才会有此殊荣为世界做出良好榜样,尽管这一制度从未产生过任何弊病,但它在其他地方从未被效仿过。

  库里亚这种形式在所有王权时期直到塞尔维乌斯时代都一直存在着,由于塔尔干王朝末期的统治被认为是不合法的,因此王权时期的法律整体上被称作库里亚法。

  在共和制时期,由于库里亚一直局限于四个城市部族,并且仅仅包括罗马城的居民,所以这种形式既不能适用于领导贵族阶层的元老院,也不能适用于虽然自己身为平民但却领导着一群有钱公民的保民官。这样,库里亚就失去了威信,每况愈下,以至于只要他们的三十个扈从集合起来,就可以处理那些本应在库里亚大会上处理的事情了。

  百人团的划分对元老院如此有利,以至于我们一开始很难看明白,为什么元老院在那个被称为百人团集会的大会中不能占主导地位,去选举执政官、监察官和其他高级行政官员呢?因为事实上,在那个由全体罗马人民六个等级所形成的一百九十三个百人团中,第一等级就占了九十八个,而选票是以百人团的数目来计算的,那么第一等级就拥有了超出其他所有等级数的多数。如果第一等级所有百人团意见达成一致的话,其他等级的投票数就不用再统计了,这样,由少数人作出的决定就被看做是大多数人的决定;因此可以这么说,在百人团集会中的事务是以财富的多数而不是以投票的多数来决定。

  但是,这种极端的权威在两方面遭到制约。首先,保民官往往是富人等级,而许多平民也属于富人等级,他们的存在制约了第一等贵族的影响力。

  其次,按规定,百人团并不按等级次序进行投票,因为这样的话,第一个等级的百人团总是首先投票。相反,人们先通过抽签的办法选出一个百人团【原注3】,由该团单独进行选举,之后在另一天,所有其他百人团被召集起来再重复这一选举,其结果通常接近前一结果。于是,对应民主制的原则,示范的权威便由地位转移到了抽签上。

  这一做法还会有另一个好处,就是乡下的公民可以利用两次选举的间隔来了解临时被任命的候选人的品行,因而就不会再盲目投票了。但这个办法最终在加快选举进程的借口下被废除了,两个选举被放在同一天举行。

  严格来说,部族集会才是罗马人民真正的议会,它只能由保民官来召集,而正是这种集会上选出了保民官,并通过了全民制定的法律。元老院不仅在此毫无地位,甚至无权参加部族集会,不得不服从他们未能参加表决的法律。从这方面来说,元老们的自由还比不上那些最末等的公民。但这一不公正的规定完全是一种拙劣的做法,这个未曾得到全体成员认可的体系足以使它产生的政令无效。如果所有的贵族都凭着自己作为公民的权利参加了这些集会,他们按照人头计算的投票就会跟普通人一样,做出的决定也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力,因为在这里,最卑微的无产者也同最高贵的元老是同等重要的。

  可以看到,由如此庞大的人群举行集会进行投票,除了收集选票的种种不同制度产生不同次序外,这些投票产生的形式本身也并非无关紧要的,而是每种形式都有与其意图相联系的效果,而这种意图恰是导致这一办法被选中的原因。

  不必再进一步阐述更多细节,我们可以从前面的解释中得出结论,部族大会是对民主政治更有利的一种集会,百人团集会则对贵族制更为有利。至于罗马市民占大多数的库里亚大会,由于它们只适宜于推行暴政和设计阴谋,因而名誉扫地,就是那些叛乱分子也避免利用这种集会,以防止把自己的计划暴露出去。毫无疑问,罗马人民的尊严只有在百人团集会中才能找到。这种大会是唯一完整的公民集会,因为乡村部族不参加库里亚大会,而部族集会又把元老院和贵族排斥在外。

  至于计票方式,尽管还比不上斯巴达的方式那样简单,但早期罗马人所实行的计票方式也很简单,就如同他们淳朴的道德和习俗。每个人大声报出自己的选票,由职员负责记录。每个部族内部的大多数选票决定了该部族的决定,大多数部族的投票结果便代表了所有人民的决定,库里亚和百人团的表决方式与此相同。如果公民们都是诚实的,每个人都耻于在公开场合下投票支持那些提出不公措施或不合格的候选人,那么这种投票方法是可行的。但是,当民风败坏,选票开始可以买卖时,就应该使用秘密投票的方式,以使收买选票的人因不信任出卖选票的人而受到限制,而且也使恶棍们不至于成为叛国者。

  我知道西塞罗谴责这种投票方式的改变,他将共和国灭亡的原因部分地归结于此。但是,尽管我知道西塞罗可能具有的权威力量,但我对他的这个观点不敢苟同。相反,我认为正是由于类似的改革太少了,才加速了罗马共和国的灭亡。正如健康人的食谱不适宜于病人,适宜于正直民族的法律也不能用于治理一个开始堕落了的民族。对这一原则最好的例证莫过于威尼斯共和国那长久的历史了,迄今为至,它余波仍在,唯一的原因就是它的法律是专为不道德的人制定的。

  现在,每个罗马公民在投票时都会分得一块方板,这样他们在写下自己选择时别人就无从知道了。人们也制定出了收集方板、统计选票、比较票数等事务的新程序。尽管如此,也没能使那些负责这些职能【原注4】的官员免除作弊的嫌疑。最后,人们还制定了一些用来防止投票舞弊和收买选票的法令,但这些法令的名目繁多显示了它们的无效。

  到了罗马共和国的后期,人们经常不得不诉诸非常性的权宜之计来弥补法律的不足。有时他们会假托神迹,但这种办法骗得了人民,却骗不了统治人民的人;有时他们会在候选人还来不及收买选票时就突然召集会议;有时当人民已经被说服并且即将做出错误决定时就将整个会议耗费在聊天中。但是最后,野心还是战胜了试图制约它的一切;所有这些中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尽管有如此种种弊端,这个庞大的民族还是借助了古老的规则,继续选举他们的官员、制定法律、审理案件、处理公私事务,其表现出来的智慧同元老院无异。

  【原注1】"罗马"一词据说源自罗穆鲁斯,其实它是希腊文,意思为"力量"."弩玛"一词也为希腊文,意思是"法律".难道说这个城市最初的两个国王在他们统治之前就提前使用了与他们后来的所为相关的名字?

  【原注2】我说去"玛尔提乌斯教场"是因为这是百人团集会的地点;在其他两种集会时,人民在市场或其他地方召开会议,这时,按人头计算者和最显贵的公民平起平坐,有着一样的影响力和权威。

  【原注3】如此通过抽签选出的百人团被称为特权团(proerogativa),因为它是第一个被要求表决的,特权(prerogative)一词由此而来。

  【原注4】这里指的是选票的保管、分发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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