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2:27
然违背法律掌握政权,但却依照法律进行统治;专制君主却是将自己的权力置于法律之上。因此,暴君不一定是专制君主,专制君主却一定是暴君。
【原注1】威尼斯共和国在一片礁湖中缓慢形成和发展,为这一过程提供了显着的例证;令人惊讶的是,经过一千二百年之后,威尼斯人似乎依然处在1198年由西拉尔·康塞里奥开始的第二阶段。至于人们所谴责的那些古代的大公们,不论《威尼斯自由论》这本书怎么说,都可以证明大公们原来不是他们的主权者。
肯定有人会提出罗马共和国的例子来反驳我,说他们遵循了一个完全相反的过程,从君主制过渡到贵族制,又从贵族制过渡到民主制。但我绝不同意这种看法。
罗穆鲁斯建立的第一个政府是混合政府,它随即堕落成为专制政府。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国家过早灭亡了,就像人们所看到的一个婴儿在未成年前就夭折一样。塔尔干王朝的被驱逐才标志着罗马共和国的真正诞生。但一开始它没有采用一种固定的形式,因为罗马人没能够废除贵族等级使得这一事业半途而废了。世袭贵族制作为合法行政机构中最糟糕的那一种,不断地与民主制发生冲突,正如马基亚维利所证明的,政府形式一直处于变化与不确定中直到有了保民官后才确定下来,从这时起才有了真正的政府和真正的民主制。这时,人民不仅是主权者,还是行政官和法官。元老院只是一个附属机构,来制约和集中政府的力量。执政官本人尽管是贵族、首席执政官、战争中的绝对统帅,但在罗马,他只是人民的管家而已。
正是从这时起,罗马政府开始依照它的自然走向,强烈地趋向了贵族制。当贵族们好像是废除了自己的等级,贵族制不再像日内瓦和威尼斯那样存在于贵族等级的实体中,而是存在于贵族和平民们共同构成的元老院实体中,甚至是存在于篡夺了实际权力时的保民官实体里;因为名称并不能改变事物性质,当人民有了代表自己进行治理的首领时,不论这些首领有着怎样的名称,他们实际上就是贵族制。
贵族制权力的滥用导致了内战和三方执政。苏拉、尤利西斯·恺撒和奥古斯都成为了事实上的君主,最后,国家在提贝留乌斯的专制下终于解体。如此看来,罗马历史并没有否定我的原则,而是恰恰证明了它。
【原注2】"在一个习惯了自由的城邦中,那些保有永久权力的人都会被认为和称为暴君。"(见科尔纳留斯·尼波斯的《米提阿底斯传》。的确,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八卷第十章中曾区分过暴君和国王,把两者差别的关键定为前者统治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后者是为了其臣民的利益;然而,所有的希腊作家通常都使用另一层意思来使用暴君这个词,就如色诺芬的《希罗》所清楚显示的那样。当然,根据亚里士多德的那一区分准则进行推论,从世界产生以来还从未出现过一个真正的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