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公版经典 > 社会契约论:双语版

第十一章

书名:社会契约论:双语版 作者:(法)卢梭著 戴光年译 本章字数:1474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2:26


  第十一章

  论种种不同的法律体系

  如果要探究全体人员的最大利益之所在--这原本也应是每个法律体系的宗旨,我们会发现它可被归结为两个主要目标:自由和平等。自由,是因为国家的力量是个体依赖的源泉;平等,是因为如果没有平等,自由亦不复存在。

  我已经论述过什么是公民的自由。至于平等,这个词绝不能理解为所有人在权力和财产上都绝对平均分配,而是指权力不能发展为暴力,它只能根据威望和法律才能行使。就财产而言,平等就是没有公民可以富足到可以购买另一个公民,也没有一个公民贫穷到出卖自己【原注1】。这便意味着人们需要节制,位高权重的人应该节制自己的财富与势力,地位相对卑下的人要克服困难,克制自己的贪欲和妄羡。

  这就有人会说了:这种平等就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根本不可能在现实中存在。但是,如果明知道滥权是不可避免的,难道就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了吗?正由于现实环境总在造成不平等的现象,我们所制定的法律才必须要倾向于保障平等。

  这些只是一切完美制度的一般目标,在具体到某个国家时必须针对该国家的地区情况和居民特性所产生的关系来加以更改,正是在这些关系的基础上,每个民族都应该有针对自己的最好制度体系。这种制度本身或许不是最好的,但是对于其针对的国家来说却是最适合的。比如说,你们的土地太过贫瘠吗?你们的领土相对居民人口过于狭小吗?那你们就转向工艺和工业吧,这样就可以用工业产品来换取你们所缺乏的自然资源了。或者相反,你们占据了富饶的平原和辽阔的山川,你们拥有沃土无边却人口稀少,那就全心全力发展农业以增殖人口,并放弃导致人口减少的工业吧,因为工业总会使农业人口减少,并把为数不多的人集中于一定的城市中【原注2】。你们占据了绵长且便利的海岸线吗?那就把海面布满船舶,大力发

展商贸,你们将会得到一个短暂却辉煌的文明。沿着你们海岸的,只是海水在拍打无法靠近的岩石吗?那就做个吃鱼的野蛮人吧,你将拥有无比安宁或许更快乐的生活,你也一定更加幸福。总之,除了那些对所有民族都通用的原则外,每个民族都有理由按自己特定的方式生活,实行那些只适合自己的法律。因此,古代的希伯来人和近代的阿拉伯人选择了宗教作为他们的目标;雅典人选择了文学;迦太基人(Carthage)和提尔人(Tyre)选择了贸易;罗德岛(Rhodes)选择了航海;斯巴达选择了战争;罗马选择了美德。《论法的精神》一书的作者采用无数事例证明了立法者是如何艺术地将体制引向这些目标的。

  要使一个国家的体制真正做到稳固与持久,必须遵循这样的规则:自然规律与法律在每一点上都能协调一致,而法律也正是用来保障这种和谐的。但如果立法者弄错了他的目标,采取了与国情完全不符合的另一套原则,以至于一方倾向于奴役而另一方需要自由,或者一方追求财富而另一方需要人口增长,或者一方需要和平而另一方追求征服,那么法律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削弱,制度将遭到瓦解,国家就会处于动荡不安中,直至毁灭或更迭,而战无不胜的自然将重新掌握自己的统治。

  【原注1】你想让国家内部和谐统一吗?那么就要尽可能使两个极端靠拢,既没有十分富裕的人,也不能有乞丐。因为这两个天然不可分离的阶级对于公共幸福是同等致命的。一方面会产生出暴政的支持者,一方面会产生暴君。经常是这两个阶层之间进行着公共自由的交易:一个买进,一个卖出。

  【原注2】阿冉松侯爵说:"一般说来,任何对外贸易的部门都只能给王国带来虚幻的利益;它可能会使一部分人、甚至是一些大的城市变得富裕,但是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并不能从中得到什么,而且人民也不会因此而生活得更好。"

下载APP看小说 不要钱!
(←快捷键)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快捷键→)

类似 《社会契约论:双语版》 的 公版经典 类小说:

游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下载畅读书城

下载APP 天天领福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