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2:26
任务和缺乏付诸执行的权威。
另外,还有一个难题值得关注。智者往往会用自己的语言而不是通俗的语言来对普通百姓说话,这类语言是不容易被理解的。因为许多思想无法用大众语言来进行表达。正如太遥远的目标无法企及一样,太抽象的概念人们也无法理解。作为个人来说,他只是关心自己的个人利益,对于政府的建构他毫不关心,良好的法律在使他放弃某些私利时能够获得更多的好处,这一点他也很难看到。要使一个新生的民族理解健康的政治原则并遵守国家的基本规则,就必须将原来的因果关系倒置:本应是新的社会制度产物的社会精神反过来支配社会制度的创立,而人民不得不在法律诞生之前就成为了法律将他们塑造成的那个样子。同时,由于立法者既无权通过强权,也不能通过辩论的方式达到他的目的,他必须求助于另一种权威,这种权威必须具有不武自威、不说必服的力量。
这就是为什么历代的开国者都不得不求助于上天的介入,把自己的智慧说成是神的意旨,这样人民才会像服从自然法则般遵从国家的法律,并且认识到正是创造了人类的力量创造了国家,从而使人民自由地服从并温顺地承担起为公共事业谋福祉的责任。
立法者们将这种超乎普通人理解力的崇高道理假托神明之口说出来,目的是用神的威严来引领那些由于人类自身的谨慎而不为所动的人民【原注3】。但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通过神明立言的,也并不是什么人只要假装是神明的代言人就能够得到人们的信任。立法者的伟大灵魂才是使他能够彰显使命的真正奇迹。任何人一个人都可以去刻一个石碑,或收买一个神谕,或冒称可以和某些神灵秘密沟通,或训练一只小鸟假装在耳边密传神言,或用其他卑劣手段欺骗别人,诸如此类的把戏或许真的能纠集一群愚昧的群众,但不能建立起一个帝国,这种可笑的伎俩将会随着发明人的死去而消失。虚假的权威可以产生一种暂时的聚集,但唯有智慧才能使一种结合长久不衰。犹太法律至今仍然存在,而统治半个世界达十个世纪的伊斯梅尔人后嗣的法律至今仍然在显示着其起草者的丰功伟绩;那些自高自大的哲学和盲目的宗派思想可能会把这些伟人看做侥幸取胜的骗子,但真正的政治家将会在这些制度中认识并崇拜这些使国家长治久安的伟大的天才。
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得出跟瓦伯顿(Warburton)一样的结论,认为政治和宗教对于人的作用是相同的,而应该说,只有在一个民族诞生之初,两者才成为彼此利用的工具。
【原注1】一个民族只有在自己的体制开始衰落时,才会有名气。在希腊其他地方开始谈论之前,我们不知道莱克古斯的制度已经为斯巴达人造福好几个世纪了。
【原注2】那些只是把加尔文看做一个神学家的人并没有认识到其天才的高度。他在我们充满智慧的法令编纂工作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给他带来的荣誉绝不亚于他的《体制》(《论基督教的体制》)一书。不管我们的教会中会发生怎样的革命,只要对于国家和自由的热爱还没在我们心中泯灭,人们就将永远以崇敬的心情缅怀这位伟大的人物。
【原注3】马基亚维利在文中写道:"事实的真相是,在任何国家中都不存在一个杰出的不借助于神明的立法者,如果不借助于神明,他的法律将不被接受。一个智者知道很多有用的真理,便是却无法通过一种可以说服人的方式表达出来。"(《李维论》,第五卷,第十一章)【原文为意大利文--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