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年08月01日 20:28
教她认个三五百个,可能差不多了吧。自己难道还真的打算一辈子在这里当教书先生吗。想办法脱离这个魔掌才是真的,自己穿越过来成了奴隶,说出去总是不太好听。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王帅把书放一边,看着红线。
“现在就开始吧。”红线有些迫不及待了,她自从母亲过世之后,就一直希望能有个汉人在身边陪自己说说汉话,并且教自己学写汉字。可是,这里与世隔绝,要找一个读过书的汉人还真是不容易,好不容易碰到一个,那还不投入最高的热情。
“行,现在的季节,比较温暖,正是一年最好的时候,你会写汉字吗?”
红线坐在地上,眼巴巴地看着王帅,“不会。”
“那会认吗?”
“也不会!”红线老老实实地回答这个老师的问题。
王帅没做过小学或者幼儿园的启蒙老师,也不知道这个课应该怎么上,应该怎样循序渐进地教一些从简单到复杂的汉字。自己当初学的时候只知道,第一课是,上,中,下,人,口,手。
王帅看着这个简陋的教室,连一样像样的教具都没有。说不得,只得自力更生。
“主人,我们去弄点沙回来吧,怎么样?”王帅只能学王冕同学,拿沙当纸,拿小木棍当笔了。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说话声。
“小姐,请问你在里面吗?”王帅听似乎是刚才那个拉子的声音,当然,他听不明白。
“什么事?”红线看看王帅,回答道。
“头人要带我们去给死去的族人送行,你去吗?”
“我这就来!”红线回答外面。
“弄沙来做什么,你不是要教我认字吗?我有点事要先出去,你一个人去吧。”红线边说话边站了起来。
“你要去做什么,刚才那个叫‘拉子’的人跟你说什么了。”王帅不知道红线要去做什么,自己作为她的老师当然有理由问一下。
“我要去给族人举行葬礼,晚上回来再说吧,麻烦你一个人帮我去弄沙了。”红线看了看王帅,走了出去。
王帅当然不便跟着去,自己不过一介奴隶,有什么身份去参加人家族人之间的事情。他只好一个人去弄沙去了,草原上本来就有一条小河,弄点沙子是很简单的事情,部落里没有锄头,铲子,幸好,部落里面的人随身都带着一把小刀。王帅带了一个陶罐和红线一起出了门。他依然毫不犹豫地从正门走了出去,红线也不以为意。这个奴隶当的,还蛮像那么回事。
出了门后,两人分散开,王帅让红线把她身上的小佩刀给自己,来到河边,草地上到处都是牛粪,马粪,一些牛甩着尾巴,不知道在干什么,这个时候根本还没有苍蝇。可能是吃草吃的有点得意忘形了吧。
王帅用红线的小刀铲了一些细沙在陶罐里面,按说,这草地的景色倒也别致,不过可能因为放牧有点过度的原因,草都不怎么高,完全就只剩下一点草皮,王帅不知道这个部落的规模如何,但放眼望去,整片草场上,有几千上万匹各式牲口,而且,这么广阔的一片地方,就只有他们这么一个部落几百号人。
对面山上居然有葱郁的竹林,这是王帅家乡那种慈竹,用来制作各种竹编家什最合适不过,王帅从小在农村长大,制作一些简单的竹制生活用品还是能行的,当下,他就带着沙回去了,然后让一个奴隶给了自己一把柴刀,削了一根笔直的竹子,他的想法是做个簸箕,把沙放里面,就可以写字了,写了又可以抹掉再写。这样就不用为没有纸和笔发愁了。
做这种竹编制品,竹子不能太老,太老了没有了韧劲,容易折断,也不能太嫩,太嫩了水分太多,做出来容易变形,而且使用寿命不长。最好是两到三年的竹龄。
王帅抗了一截竹筒就回去了,那些在草地上放牧着牛羊的女人,小孩都看着他们,不知道他们要搞什么名堂。
对这个部落的人来说,竹子的作用可能就是做成篱笆。王帅可是会做很多样的生活用品,竹扇子,竹笤帚,竹背篓,竹凉席,竹簸箕等等。只是他做的这些东西只有使用价值,没有观赏价值,也就是说,一点都不美观,好在还能有实用的一面。
花了这个白天剩下的时间,王帅就编了一个粗糙的圆形的簸箕,半径可能一尺左右。竹篾有厚有薄,有宽有窄,王帅本来就不是做这行的,做成这样,王帅自己都能感到满意了。
晚上回来,红线看到王帅手里编的东西感到特别好奇,似乎对他的心灵手巧顶礼膜拜。
“你们汉人是不是都会做这些东西,都这么心灵手巧?”红线眼看着一截完整的竹子,就变成了一个圆圆的簸箕,还以为是技术含量多高呢。
“北方没有竹子的,只有南方有这种竹子,也就是说,只有南方的人才会这些竹编的工艺,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做这些东西,那些读书人,有钱人就不会做这个。”王帅把中午放太阳下晒得干燥的沙铺在上面,可能有半寸厚,王帅又用一根竹签做成了一只笔,然后就在上面一笔一划写上了‘红线’两个字。写的当然是简化字。
红线非常好奇地看着用竹签在沙上面划出的一道道痕迹,“这是什么,是字吗,是几个字?”
王帅还是觉得让她认繁体字比较好一点,要不然这个世界上很多字她都不会认识,他想了想,这两个字的繁体应该是怎么写的,就把红字的“丝”旁下面的一提改成了三点,线也做了变化,就写成了‘紅線’,“这就是你的汉文名字,红线,跟着我读,红……线。”
“这就是我的名字吗?红线,原来是这样两个字。”红线看了老半天,不知道这是怎么写出来的。
“今天就先教你认这两个字吧,来,你看我是怎么写的,一笔一划这都是有讲究的,明天,我们系统的上课,”王帅把沙抹平,一笔一划地演示给红线看,红线也一笔一笔跟着王帅写,这样重复了几遍,王帅问红线是否记住了,红线斩钉截铁地回答说记住了。
这个世界可能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文盲,整个唐朝可能有五千万人,其中识字的不会超过一百万,当然,这是王帅自己的臆断,具体唐朝的文盲率是多少他可不知道,也没地方去统计,更加不会有这样的史料。所有的正史野史都围绕着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展开,在这些有文化的读书人看来,不认字的人就该天生的不认字,认字是它们读书人的特权。没人会在意,这个世界有多少文盲。
唐朝有国子学,有州学,县学,每州,每县多不过一百人,少则二三十人而已。国子学也不过千人,也就是说各级学校最过不过十多二十万人正在读书。加上一些私塾,加上过往毕业人数,百万不多。
这是因为一方面,教育制度根本上的不公平,比如国子学,必须得是几品以上官员的子弟才能有资格入学。另一方面,经济的不发达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大多数农民一辈子走不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辛辛苦苦生产的粮食都被统治阶级剥削而去,根本没有多余的闲钱给自己孩子读书。当然,这其中,教育水平的落后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曾经有说法,简化字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推广使九州百分之八十的文盲摆脱了不能识文断字的悲惨命运。这或许有一定的原因,别的不说,造纸术,印刷术的落后,本就使得读书成了有钱有闲阶级的特权。
红线当然不仅仅是因为思念母亲的原因才想学学汉话,一个十多年都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大山里生活的小姑娘,她母亲给她描绘的外面的世界,对她而言是多么的具有吸引力。她想到外面去看看,她想去成都府,甚至,她想去唐国的京城。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从唐国来的,读过书的人,她当然是不想放过这个机会。况且,这个人也这么年轻,看起来也不讨厌。先不管能学多少吧,总要能认识几个字才行啊,不然别人把自己给卖了都不知道。
王帅看红线埋头认真地写着,那情形,不学会,今晚觉都不会睡的了,他在一边看着也觉无聊,就下得楼去。碰巧,红线的父亲,部落的头人沙马俄里从外面进来,手里提着几只野兔,肩上抗着一头野鹿。看到王帅从楼上下来,嘴里叽里咕噜,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不过,看样子,似乎有些意外。二楼一般是不允许男奴踏足的,不过,俄里头人似乎也没有要拿王帅问罪的意思,他对这个小女儿是疼爱有加的,既然小女儿要让这个中土来的奴隶教她学汉文,自己还是对他稍微客气一些,免得惹得女儿不高兴。
从那边厨房里出来两个女奴,接过头人打来的野兽,今晚一大家子人晚饭又有了着落。头人刚组织部落里所有的男人给在战斗中死去族人举行了葬礼。葬礼是天葬,所谓天葬就是让秃鹫啊什么的食腐鸟类把放在树顶上的尸体吃掉。同样,只有红线这么一个部落的女人参加了。
王帅朝头人微笑颔首,想打声招呼,但人家又听不懂自己的话。他现在还没打算学这个小部落的语言,他不认为自己会在这里呆一辈子,也许,三五几个月自己就能找到机会,回到中土。
他现在还很好奇,自己在中土是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可能是一个世代当兵的家庭,也有可能是一个农民出身。当然,最好能是一家士大夫,那样自己至少也是个军官。不过这种想法也就想想就是了,军官也能被敌人俘虏吗,即使自己成了俘虏,只要战争一结束,自己这边的人肯定会拿许多的财物把自己给赎回去的。
想想自己也够窝囊的,打仗就打仗吧,舍生取义,杀身成仁这样的事情不会做,偏偏要当俘虏,自己回去如果面对的是这样一个难堪的局面的话,还不如躲在这里逍遥一辈子算了。
王帅走下楼来,头人似乎看了看他,并对他笑了一笑。王帅这两天并没有看到红线口中的两个哥哥,不知道这两个哥哥做什么去了。头人吩咐两个女奴,把皮好生剐下来,兔肉用罐子煮。鹿肉还是烤来吃,然后自己就上楼去了。
王帅作为奴隶,当然得做点奴隶们做的事情,他看到厨房外面一堆劈好的干木材,就抱了一堆到院子中间,一个女奴跪在地上,小心地把火生了起来。他们这里可是常年不能熄火的。在女奴的拨弄下,火很快就旺了起来。在一个石台上,一个男奴正在剐鹿皮,一只兔子已经剐好,女奴正在清理内脏。这些内脏就是这些奴隶的食物。
很快,掏空了内脏和剐了皮的鹿,就穿在了一根铁棒上,架在火上烤了起来。王帅无事可做,就围在火堆边时不时添点柴火,那个男奴负责转动铁棒,并时不时往鹿身上撒点盐,其外什么佐料也不加。它自有它自己独到的香味。
王帅小时候烤过肉片,还是放在炭火上烤,要放在这个明火上烤,没点技术是不行的。要烤得外焦里嫩,火候是关键。王帅想,自己要是来烤的话,外面已经烤出炭了,里面还鲜血淋漓。那样的话,就只有拿来喂狗。
王帅看这个奴隶那么专心致志,好像烤的不是鹿肉,而是自己的人生。自己一口都吃不到,还必须得烤得让主人满意才行,这就是做奴隶的悲哀。如果主子高兴了,说不定还赏他两块骨头啃,要是主人不高兴,任打任骂还是轻的,对待奴隶就如同对待牲口一样,说杀就杀,说宰就宰。王帅看这些奴隶似乎并没有套什么脚镣手铐,可能是呆得久了,奴性已经主宰了自己的大脑,没人会逃走,逃也逃不走,而且逃出去也没地方可去,也还是做奴隶的命运。
王帅这副身体可能是刚从自由世界来,那种自由主义的思想还没有磨灭干净,可不能让他有机会逃走。
他现在倒是没有做逃走的打算,别说自己不认识去成都府的路,即便认识,他也不想顶着这个奴隶的身份逃走。男子汉大丈夫,既然打了败仗,做了奴隶,那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洗刷这个耻辱。
在这里,幸好还有一个人能和他交流,不然他不死也得疯掉。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今天没有这么多人,这栋屋子里,自由之人就六个,头人,红线,头人的三个老婆,管家。没有雇佣关系,或者契约关系的仆人,干活的全是奴隶。
王帅闻着烤得吱吱冒油的鹿肉,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口福,尝尝这个在未来世界不可能吃到的好东西,野生鹿肉。四条腿,两条后腿被撕了下来,由女奴用瓦罐端上楼去了。管家住在楼下的一间房里面,一条前腿肉,男奴给他盛了去。
就在这个时候,虚掩的大门被撞开,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伙子冲了进来,门外一个奴隶接过缰绳。王帅一看这个小伙子,就知道是一个孔武有力的战士。来人叽里咕噜一阵吩咐,男奴赶紧把剩下的一条前腿撕了下来,递给了他。
来的人正是红线的哥哥,叫做沙马土木,名字叫白马的那个,从昨天王帅回来,一直到现在他都在部落的谷口放哨警戒,所以王帅一直都没看到过他。这会儿换防回来,刚好来得及赶上吃晚饭。
部落的人不多,即便贵如头人的儿子,一样和别的人轮流站岗放哨。红线的两个哥哥和红线是同父异母,他们的母亲在生第三胎的时候难产而死。而红线的母亲就生了红线一个女儿,因为一直郁郁寡欢,在红线十岁的时候就死了。
沙马俄里从红线的母亲死后并没有再娶,那三个名义上是头人老婆的人其实只不过尽的是给头人提供性服务和繁衍下一代的义务而已,除此之外,她们并没有什么地位,再加上,这三个女人都没有生育,地位更是不能和头人的前两个老婆相比。
在这个部落,甚至整个南诏国,因为经常的战争和狩猎,成年男子在总人口的比重一直很低,以至于,一个成年男子可以由五六个女人来供奉,也就是说,按均分配,每个成年的南诏国男子可以娶五个以上的老婆。不过,这并不表示说,一个男人可以繁衍下很多的后代,因为总的来说,婴儿的死亡率相当的高,甚至一死两命的情况更是司空见惯,所以,总人口的数量并没有想象的成倍地增长。这是因为医疗条件的落后,加上食物的匮乏,生产力水平根本无法养育那么多的人,那就只能合理而残酷地淘汰掉一部分。
比如贵如头人的沙马俄里,也不过才三个儿女。别的家庭有多有少。在这个部落里,男人的平均寿命并不很高,五十多岁,六十岁的男人就已经很难找了。在这个全民皆兵的部落,只要还活着,就有上马打仗的义务,到了一定的年龄,在战场上活下来的机会相对就小多了。而这些部落之间打仗,一般是不屠杀妇女的,因为妇女对这些游牧民族而言的重要性超过了定居的农耕民族。长年的部落战争使得拥有更多妇女的部落繁衍壮大的可能性更大。所以,部落之间打仗,不但抢牲口,抢财物,女人也是如货物一般,有时候从这个部落到那个部落,再到另外一个部落。女人只是部落延续下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