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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禁忌的词汇

书名:金枝(上) 作者:(英)弗雷泽 本章字数:17233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1:42


第二十二章禁忌的词汇

  

  第一节个人名字的禁忌

  未开化的民族对于语言和事物不能明确区分,常以为名字和它们所代表的人或物之间不仅是人的思想概念上的联系,而且是实在的物质的联系,从而巫术容易通过名字,犹如通过头发指甲及人身其他任何部分一样,来为害于人。事实上,原始人把自己的名字看作是自身极重要的部分,因而非常注意保护它。譬如,北美印第安人”把自己的名字看作不仅是一种标记,而且是自己的一部分,正如自己的眼睛和牙齿一样,并且相信对自己名字的恶意对待就会像损害自己机体一样造成同样的损害。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许多部落中都有这种信念,由此还产生了很多隐瞒和更改名字的奇怪规定“。有些爱斯基摩人年老时又取了新的名字,希望获得新的生命。西里伯斯的托兰波人相信只要你写下一个人的名字,你就可以连他的灵魂和名字一起带走。今天仍有许多未开化的民族把自己的名字看作自身生命的重要部分,从而极力隐讳自己的真名,恐怕给不怀好意的人知道后用来伤害自己。

  从那些社会最低阶层的未开化人说起吧。我们听说,澳大利亚土著一般都不让大家知道自己的名字。其所以要如此保密,多半是”出于这一信念,即认为如果敌人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就会运用巫术加害于自己“。另一位作家写道:”有一位澳大利亚黑人总是非常不愿说出自己的真名,这无疑是由于害怕因为名字而受到巫师的伤害。“在中澳大利亚的一些部落中,男女老幼除了公开用的名字以外,每人都有一个秘密的或神圣的名字,是出生后不久由自己的老人给取的,只有个别极亲近的人才知道。这个秘密名字只在极庄严的时刻才用一下,平时决不提它。如果说出这个名字,被妇女或外人听到,就是最严重地违犯了本族族规,如同我们中间有人犯了渎圣罪一样严重。假如必须要说这名字,那也得极其小心地防范着,特别悄声地说出来,只能让自己人听见。”当地土人认为陌生人如知道了自己的秘密名字,就更能运用巫术使自己受害。“

  古代埃及人具有相当高的文明,却奇怪地受到最低级的原始文化遗迹冲击并与之交错地结合起来。他们也有这种恐惧思想,从而产生了一种风俗:每一个埃及人都有两个名字,一为真名,一为好名,或一为大名,一为小名;好名或小名是为大家知道的,真名或大名则小心隐瞒不让别人知道。婆罗门的小孩每人也都有两个名字,一是公用的,另一是秘密的,后者除他父母之外,谁也不知道,那秘密名字,只是在结婚那样的仪式时才使用。这种习俗意在防范巫术的侵害,因为巫术只有在和真名联系上了的时候才能发生效应。同样,尼亚斯岛上的土人相信,恶魔如听到人的名字,就为害于这人。婴儿最易受邪恶侵害,所以人们从来不叫婴儿的名字。常常在打猎场所,如树林幽深处,河岸边,泉水旁,人们相戒彼此不要互喊名字,以免被恶魔听到为害。奇洛埃[在智利境内]的印第安人对于自己的名字保守秘密,不愿大声说出来,他们说自己本土和邻近岛屿上有小仙子或小鬼,它们要是知道了人们的名字,就会对人为害;只要不知道人们的名字,那些作恶的小妖精就无能为力了。阿劳坎人[智利和阿根廷平原上的印第安人阿劳坎部族]不肯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陌生人恐怕招来超自然的力量害了自己。如果一个不知道这种迷信的陌生人问阿劳坎尼人的名字时,回答是”我没有名字“。如果有人问奥吉布威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氏族。]

  叫什么名字,他会看看旁边的人请其代他回答。”其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从小就接受了这种思想,认为自己如果说了自己的名字,就不能长大,身材就总是那么矮小了。由于不愿说出自己的名字,使得许多陌生人以为他们或者是真的没有名字,或者是忘了自己的名字。“

  上述最后一个事例,由别人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陌生人,则似乎无所顾忌,并不害怕泄露名字造成恶劣后果,因为只有本人说出自己的名字才会招致伤害。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他们会特别以为一个人如果说出自己的名字就会妨碍本人的发育成长呢?我们可以猜测,在这些未开化民族的人们看来,自己的名字,由自己说出来,就是自己身上的一部分;如果由别人说出,便同自己没有血肉相关的联系,不会因此对他造成什么危害。因此,原始人的哲学家可能会这样论述:一个人从自己嘴里说出自己的名字,就是从自己身上吐出了一部分自我,如果不加注意,随便这样说下去,必将吐尽了自己的精力,毁了自身的健康。那些质朴的道德家们会把许多体质衰弱、疾病羸弱的现象作为可怕的例证来告诫自己虔敬的门徒:如果养成说出自己名字的习惯而不知节制,迟早要落到这种地步。

  我们可以这样解释:许多未开化民族的人们非常不愿说出自己的名字,同时却又不反对甚至还请别人说出自己的名字以满足陌生人的好奇心,这些都是事实。例如,马达加斯加有些地方人们忌讳自己说出自己的名字,而是由自己的奴仆或侍从代说。美洲印第安人有些部落也有与此相同的、在我们看来是奇怪的、自相矛盾的习俗。据说”美洲印第安人的名字是神圣的东西,本人不能不加小心地随便说出来。你可以请任何部落的武士说出他自己的名字,然而得到的回答要么是直率的拒绝,要么是委婉的回避说他不懂你问的是什么。当时如果有一个熟识的朋友来了,这个武士就会向来的朋友耳语说明情况,这位朋友就代他说出他的名字,武士则向这位朋友深表感谢“。这样的情况,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印第安人部落中也有,例如,据说”他们最奇特的偏见之一就是普遍都不愿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别人,因此,你决不会从任何人本人那里得知他的真实名字,不过他们却毫不犹豫地互相说出对方的名字“。在整个东印度群岛,其传统习俗也是这样,一般说来,没有人肯讲出自己的名字。在土人交往中,如问人”你叫什么名字?“那是很不恰当的。在行政或法庭事务中,如向土人询问姓名,被问的人只是看看他的同伴表示由他的同伴代为回答或直接说:”问他吧。“这种迷信至今仍无例外地在东印度群岛各地流行着,而且也流行在莫图和莫图莫图各氏族[大洋洲巴布亚的土人],北新几内亚芬奇黑汶的巴布亚人、荷属新几内亚的努福尔人以及俾斯麦群岛[西南太平洋新几内亚东北的群岛,大洋洲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一部分,包括新爱尔兰岛、新不列颠岛、阿德米勒尔提群岛等约200个大小岛屿。]的美拉尼西亚人中。

  在南非许多氏族中,只要能找到别人代劳的话,很多人就决不肯自己说出自己的名字,但是如果实在无法避免,他们也并不绝对拒绝不说。

  有时候这种对于个人名字方面的限制也不是永恒不变的,要看环境而定,环境变了这种限制也就不存在了。南迪人[乌干达、肯尼亚边境的游牧民族]外出袭击时,家乡任何人都不能提到出征战士的名字,而必须用飞鸟的名字来称呼他们。假如一个孩子忘记了这一点而说出正在远方的某个战士的名字,妈妈便斥责说:”不要说出那些天上的飞鸟。“上刚果的班加拉人如果正在打渔,或者在打渔以后带着捕获物回来,他的名字便暂时不用,任何人也不得提起。无论这位打渔人的真名叫什么,人们都不加区别地称之为”姆威尔“。其理由是河里尽是精灵,它们如果听到渔人的真名,便要捉弄渔人使之一无所获或所获极少。即使他捕得了鱼带上岸来,出卖时,买主也不能叫他的真名,只能叫他”姆威尔“;因为即使在这时如果精灵们听到渔人的真名,它们也会记在心里下次再惩罚他,或者损坏他所捕的鱼使他卖不到多少钱。因此,渔人可能受到任何叫他名字的人的严重危害,他可以要求那位无意中喊出他名字的人以较好价格买下他的鱼以为补偿。新不列颠[俾斯麦群岛中最大的岛屿]的苏尔卡人在走近他们的仇敌加克泰人的边境时,总注意不叫出自己人的真名,认为如果叫了真名,他们的敌人就会袭击并杀死他们。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说到加克泰人时,便说成”Olapsiek“即”腐朽的树干“的意思,他们想像用这种字眼称呼敌人,那些可怕的敌人便将四肢笨拙,沉重得像木头一样。这个例子表明未开化民族对于词语性质所抱的极端唯物的观点,他们以为只要说出一个表示臃肿笨拙的词来便会使远处敌人的四肢也相应地产生臃肿笨拙的效果。这样奇怪的错误观念,卡菲尔人的迷信可为例证。他们认为可以改变年轻窃贼的性格,采取的办法是对准煮着沸腾药水的壶大声喊他的名字,然后把壶盖盖上,让年轻窃贼的名字在壶水中浸泡几天就好了。这样做完全不需让他本人知道就能取得改造他的品行的效果。

  当人们认为有必要隐讳某人的真名时,习惯的做法只叫他的姓或绰号。因为人的第二个名字同他的真名或第一个名字不同,不属于他身上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可以随便被人使用或告诉大家,不会因此而影响本人的安全。有时为了避免使用自己的名字,有的人就以自己孩子的名字来称呼自己。例如,我们听说”吉普斯兰[在澳大利亚]的黑人强烈反对本族以外的人知道自己名字,以防他们的敌人知道后将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对自己施行巫术的手段,使自己丧命。儿童被公认为没有敌人,所以他们说到某人时总是说出他孩子的名字来称呼某人,例如‘某某的爸爸,叔叔,表兄’之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说出成年人的名字“。西里伯斯岛上波索地方的阿尔福尔人不讲自己的名字,因此在他们中间如果想知道某人的名字,切不要问他本人,只可向别人询问。假如无人可问,而附近又没有别人,这时你可以问他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就称他为”某某的爸“。这些阿尔福尔人甚至连他们孩子的名字也很审慎不肯轻易讲出,所以他们如有侄儿侄女,就称男的为”某某的叔叔“,或”某某的姨“。马来亚本地人,从来没有人问别人的名字,用孩子们的名字来称呼其父母这种习俗只是为了避免用他本人的名字而已。介绍这一风俗的作者还补充说,对于无子女的人则利用他们弟弟的名字来称呼他们本人。陆地达雅克人[婆罗洲内地的土人]的儿童长大后按照他们的性别称呼为他们父母的兄弟姐妹的——也就是我们说的堂(表)兄弟姐妹的——孩子的父母。卡菲尔人总认为叫新娘的名字不太礼貌,所以就叫新娘为”某某的妈妈“,即使她还仅仅是许配给人,远不是妻子和母亲。阿萨姆[印度东北的阿萨姆邦]的库基人、泽米人或卡查那加人在自己的孩子出生之后便不再用自己的名字而改称为”某某的爸爸或妈妈“。无子女的夫妇则被人称呼为”无子女的爸爸“,”无子女的妈妈“。按孩子的名字称呼当爸爸的人,这种广泛习俗有时被认为是出于作父亲的人想要维护父亲的权利,因为过去的母系制度下,对于儿女的一切权利都为母亲所有。但是这种解释不能说明与此并行,普遍同时存在的按孩子的名字称呼做妈妈的人的习俗,更不能适用于称呼无子女的夫妇的习俗,以及按人们的兄弟的名字,某某某的叔叔或姨,或孩子堂(表)兄弟姐妹的爸妈来称呼人的习俗。如果我们假定这一切习俗都是起源于人们不愿说出真名的话,那么,上述各种习俗都是起源于人们不愿说出真名的话,那么,上述各种习俗就能够简单而又自然地得到说明了。

  不愿说出真名的原因可能有一部分是害怕引起邪恶鬼灵的注意,也有一部分是害怕被巫师们知道了将借以加害于叫那个名字的本人。

  第二节亲戚名字的禁忌

  我们很自然地会想到这种禁忌提名道姓的现象在亲友之间可能不存在或至少也要少得多。然而事实却往往不是这样。那些最亲近的人们、那些有血统关系特别是有姻亲关系的人们之间,这种禁忌倒更严了。这些人一般不得讲出彼此的名字,甚至连跟其名字相似或者一个相同音节的词也不得说出来。这在男的同他岳父母以及女的和她公婆之间尤其如此。例如,卡菲尔人的妇女不得公开讲她丈夫或丈夫兄弟中任何一个人的乳名,也不得使用只表示一般涵义的这些禁忌的词。假如她丈夫名叫乌姆帕卡(U-Mpaka),此字系从英帕卡(impaka)转来(意为小猫似的动物),她便不说”英帕卡“这个字,而只能说别的字来代替。即使在心里她也不得默念她公公的以及她丈夫方面的一切男性长辈的名字,如果使用的词汇中有同那些人的名字的重读音节相同,则必须另换一个字或至少换一个音节才能说出来。这种习惯产生了妇女中的特殊词汇即卡菲尔人所谓的”女人的语言“。这种”女人的语言“自然是很难解释的,”因为没有任何规则能够证明那些替换词的形成,而且那些词又特别多,妇女人数又多,甚至同一氏族的女人都不得使用别人用过的替换词,必须另找新词,因而如想给这样‘女人的语言’编纂一部字典也不可能。“对于卡菲尔人的男人来说,则不能提他岳母的名字,他岳母也不说道他的名字,不过他还可以说那些带有他岳母名字重读音节的词。吉尔吉斯人的妇女不敢说她丈夫姻亲中长辈的名字,甚至类似那些字音的词也不可用,例如,如果那些长辈中有名叫”牧羊人“的,她就不能说”羊“这个词,而叫作”那哀鸣的东西“;如果丈夫名叫小羊,她就把真的羔羊叫做”那哀鸣的小东西“。印度南方,做妻子的认为如果把自己丈夫的名字告诉了别人或者即使梦中说出了丈夫的名字也会使他早逝。沿海达雅克人男的不得说岳父母的名字,否则就会引起神灵震怒。他不仅把自己妻子的父母称为岳父岳母,而且把兄弟妻子的父母、姐妹丈夫的父母以及堂表兄弟姐妹的岳父母和翁姑都称为岳父母和翁姑。这样,须要避讳的名字就很多,犯忌的机会也相应地更多了。更糟的是人们常常以普通事物的名字命名,如叫月亮、桥、大麦、眼镜蛇、豹等等,因此,某人的许多岳父母中有叫这样名字的,他就不得说出这些普通的字眼。这种风俗在西伯里斯岛明纳哈萨的阿尔福尔人中更进一步发展到连和个人名字发音相似的词也禁止使用,对岳父的名字更是如此。

  例如,岳父的名字要是叫做”卡拉拉“的话,他的女婿就不得用马的通用名字”卡瓦罗“来说马,而必须说”乘骑“(sasakajan)。布鲁岛上的阿尔福尔人忌讳说自己的父母和岳父母的名字,甚至与这些名字发音相似的普通事物的名称用词也不说。譬如,岳母名叫达蓼(Dalu)(意思是”槟榔“betel),女婿说槟榔时就不能用”槟榔“这两个字,而必须改为”红嘴“;如果说槟榔叶,就不能说槟榔叶(dalumun,达蓼·蔓)这几个字,而必须说”卡兰·芬那“(

  )。岛上土人在兄长面前也不得说他的名字。如果违犯这些禁忌就要罚款。在巽他群岛[属印尼],谁要是说了自己父母的名字,某种庄稼便要歉收。

  荷属新几内亚的努福尔人在姻亲之间禁忌称呼彼此的名字,这主要是妻子,岳父岳母,妻子的伯叔父母、姑父母,妻子的从祖父母以及妻子与丈夫全家同自己一辈的人。不过男的可以称呼自己姐夫妹夫和内兄内弟的名子,女的则不能称呼丈夫兄弟和自己姐夫妹夫的名字。男女双方一经订婚,虽尚未举行婚礼,这一忌讳也即开始。订了婚约以后的两家人不仅不能互说彼此的名字,甚至彼此不得相视,这种禁忌往往造成彼此不期相遇时的可笑情景。不单是他们的名字,而且和他们名字同音的词也都小心翼翼地加以避讳而代之以其他的词。如果谁无意中说了一个应该避讳的名字,就得立即趴在地上说:”我刚才说错了名字,现在把它从地缝里扔掉,但求让我还能好好吃饭。“

  托里斯[在大洋洲澳大利亚东北和新几内亚之间]海峡两边的岛屿上,男人从来不说自己岳父母,妻子的兄弟、姐妹的丈夫,兄弟的妻子和妻子的姐妹等的名字;女人也遵守同样的避讳。男子对妻子的兄弟和姐妹的丈夫可称为某人(能够不忌讳称名的人)的丈夫或兄弟,同样,对兄弟的妻子和妻子的姐妹也可叫某某的妻子。如果谁偶尔不小心讲了妻子兄弟或姐妹丈夫的名字,就会惭愧地低下头来,并且要向被说到名字的本人送礼、道歉,以赎愧疚。错说了岳父岳母、兄弟妻子及妻子姐妹等的名字时,同样也要送礼、道歉。在新不列颠的加泽尔半岛的海岸上,当地土人中如有人提到妻子兄弟和姐妹丈夫的名字,就是对这位兄弟的最大的侮辱,是可以判处死刑的罪恶。在美拉尼西亚的班克斯列岛,对于有姻亲关系的人的名字禁忌是非常严格的。男的不说自己岳父的名字,更不说岳母的名字,也不能说妻子兄弟们的名字,不过可以说妻子姐妹的名字(因为对他不算什么)。女的不能说自己公公的名字,也决不能说女婿的名字。两家儿女互结姻亲后彼此也不能互说对方的名字。不仅这些人不得说彼此的名字,甚至跟这些人的名字谐音或任何相同音节的词也不能讲。我们听说这些岛上有一个土人不能表示”猪“和”死“的字眼,因为他女婿的多音节名字里会有这两个字音。听说还有一个倒霉的人因为他妻子兄弟名字的关系,连日常用语中的”手“字、”热“字都不能说,甚至数目字”一“字也不能说,因为他妻子的堂表兄弟中有人的名字含有”一“字。

  上述各种现象,同许多民族中不肯说自己名字、不肯说死者或酋长和国王名字的习俗是分不开的。如果后者主要出于迷信,那么,我们可以推断,前者的那种缄口不说,是没有什么更好的根据的。关于未开化民族不愿说自己名字的现象,是出于或至少部分地出于迷信,害怕与己为敌的恶人、恶鬼加害于自己。这一点前面已经说清了。至于不说死者名字和皇室人名的类似习俗,还需要加以考察。

  第三节死者名字的禁忌

  古代高加索地区的阿尔巴尼亚人[外高加索东部(现为阿塞拜疆),古称阿尔巴尼亚。]严格奉行不说死者名字的习俗。今天许多未开化的民族仍盛行这种习俗。据说澳大利亚土人中最严格遵行的习俗之一就是决不许提起一个死者(无论是男是女)的名字;如果大声说到某一业已离开人世者的名字,就是对他们最神圣观念的极端违犯,所以人们总是谨慎地不去触犯。这一习俗的主要动机似乎是害怕触怒鬼魂;当然,不愿重新引起过去那些哀伤的心理,无疑也是要使已逝去的名字蒙上淡忘的薄纱的原因之一。有一次,奥尔菲尔德先生曾经大声说出一位死者的名字,吓得一个当地土人慌忙逃走好几天都不敢露面。后来再遇见时,那位土人狠狠地埋怨他的莽撞。奥尔菲尔德先生补充说,”我也无法诱使他说出任何一个已死者的名字,因为他如说了就会把自己置于邪神恶鬼的魔力之下。“维克多利亚土人极少谈起死人,更从来不提死人的名字;当提到死者时总是用压抑的嗓音说”逝去的人“或”那不再在人世的可怜人“。他们以为,如果谈起死者时说出名字来就会激起”考依特-吉尔“(Couit-gil,死者鬼魂)的愤恨。死者的鬼魂总是在地球上徘徊流连很长时间然后

  才永远离开,走向西下的夕阳里去。我们还听说在默里河[在澳大利亚东南部,从澳大利亚阿尔卑斯山流入印度洋,全长1596英里。]下游的一些部落中,如果有人死亡了,人们总是”小心避讳不说死者名字。万一不得不说时,也必须轻声悄语,轻微到他们认为鬼魂听不到他们的声音的程度“。在澳大利亚中部的一些部落中,在死者刚刚逝去、亲友哀悼期间,任何人不得说出死者的名字,如果一定不得不说时,也只能轻轻悄语,生怕惊扰了死者在附近徘徊的幽灵而苦恼不安。假如幽灵听见有人说他的名字,便会认为亲人们对他的哀悼不够尽心,因为若真心悼念的话,就不应随便提到他的名字了。这样的无情冷漠使逝去的鬼魂非常愤慨,于是就将在梦寐中困扰他们。

  从赫德森海[加拿大东北的内陆海湾]境内到巴塔戈尼亚[南美洲的干燥草原地区,包括智利和阿根廷南部。],所有美洲印第安人的部落里都流行这种不肯提死者名字的习俗。

  在哥伦比亚瓜希拉人中间,对着死者亲人提死者的名字是极大的不敬,经常罚以死罪;如果在死者的家中,在死者的叔伯子侄面前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只要能办得到的话,当场就会把冒犯者处死。如果冒犯者想要免于一死,就得付出重重的罚金——通常是献出两头或更多的牛。

  上述风俗在许多相隔遥远的民族中间也同样非常流行。譬如,西伯利亚的萨摩雅德人,印度南部的托达人,鞑靼地区的蒙古人,萨哈拉[北美广大沙漠地区]的土阿瑞格人,日本的阿伊努人,东非的阿康巴人和南迪人,菲律宾的廷圭恩人,以及尼科巴群岛[在孟加拉湾东南部]、婆罗洲、马达加斯加、塔斯马尼亚[在澳大利亚维克多利亚之南]等地的居民中都流行这种习俗。所有这些地方的习俗以及并未公开这么说出来的习俗做法,其根本原因大概就是害怕鬼魂。我们得到的确实资料说明,土阿瑞格人不说死者名字的原因的确就是如此。他们害怕死者的鬼魂回来,因此采取种种方法尽可能地避免它,如撤去死者住处的灯盏,永远不提死者的名字,避免任何可能引起或召唤这魂归来的举动。像阿拉伯人一样,他们不以父亲的名字给孩子命名,从来不说某某某,也不说某某某的儿子,他们取名只限于本人在世之日所用。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部落中很少有个人名字永恒地用下去的。当地土人认为谁要是采用了死者用过的名字便要短命,因为与他同名的死鬼可能来把他也带到阴间去。

  由于害怕死人鬼魂,使得人们不再使用旧的名字,这样就很自然地导致所有同名字的人们彼此交换名字,以免一说起名字来就引起死去鬼魂的注意,而对这些死鬼人们又很难指望它们能够区别相同名字之间的不同应用。据说南澳大利亚阿德莱德与恩坎特湾的各部落中关于不愿提到新近逝世者的名字这种做法竟发展到凡与死者同名的都取消了自己这个名字,另换新名,或者改用别的原为大家熟知的名字。有些昆士兰的部落中也流行这种风俗,不过对于死者名字的禁用则并不是永远的(虽然有时也长达好多年)。有些澳大利亚的部落也使用这样改用的名字,改名者把旧名永远废去,终身使用新名,至少也要用到将来不需改变的时候。北美印第安人,无论男女,凡与新亡人同名的一律都要放弃旧名,另换新名,并在首次为死者举行

  悼唁时更改。落基山脉[位于北美西部,从北墨西哥中部至北阿拉斯加,绵延3000多英里。]以东的一些部落只是在悼念新亡人期间暂时易名;北美太平洋沿岸其他部落中这种改名则是永久性的。

  有时候这种推理又延伸到死者所有近亲,不管叫什么名字,都

得更改名字。其所以要这样做,无疑都是由于害怕这些熟悉的名字的声音会把漂泊的游魂引诱回来。维多利亚的许多部落在悼念死者期间所有近亲的普通名字停止不用,根据习惯做法改用一般的词暂时代替。直呼悼亡人的名字,被认为是对亡人的侮辱,常常因而导致流血械斗。西北美洲的印第安人部落中,死者近亲通常更改名字,”认为死者在天

  之灵若听到这些熟悉的名字,会怀念亲人,重返人间。“基奥瓦的印第安人[美国西北蒙大拿州和西部其他各州的平原印第安人]在死者亲属面前从来不提死者的名字,谁家死了人,全家人都另取名字。300年前罗阿诺克岛上罗利

  [北卡罗来纳州东北海岸附近的一个岛屿]的殖民者就记录了这种风俗。伦瓜印第安人不仅从来不提死者的名字,而且所

  有未亡的亲属都改换名字。他们说,死神就在他们中间并且已将活着的人们的名单带走了,一定还要再来带走更多人的生命,为了不使死神的目的得逞,他们改易名字,认为尽管死神获得了他们的名单,但他们已换了名字,死神就认不出他们而到别处去搜寻了。尼科巴人凡送葬者都要另取新名以避免死者鬼魂的注意。为了同样的目的,他们还剃光头发,改变相貌,那样鬼魂就认不出他们来了。

  此外,如果死者的名字也是某些东西的名字,如动物、植物的名字以及水火之类,那些人们认为在日常话语中也应该避而不用,另换他词。很明显,这一类风俗很容易成为语言变迁的有力动力。因为这种风俗影响所至,许多旧词不断被淘汰,许多新词相继出现。观察家们记录了澳洲、美洲和其他地区流行的这种风俗,指出了这一趋向。例如,观察家们关于澳大利亚土人风俗的记录中写道:”几乎每一部落的方言都不相同,有些部落以自然界的事物为孩子命名,一旦此人死亡,则此人名字所用的字就永远不再用了,于是就选出另一个名字来代替这个字,表示原来那个事物。“作者举例说,一个名叫”卡拉“(”火“的意思)的人死后,卡拉这个词就不再用,而必须另外选一个词表示”火“这个意思。”因此,“这位作者补充说,”他们的语言总是在变化着。“在澳大利亚南部恩康特湾的部落里,如果一个名叫恩克(”水“的意思)的人去世了,这个部落里所有的人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都必须用另外一个名字来表示水。记述这一习俗的作者推断说,这个习俗可以证明该部落语言中出现许多同义词的原因。我们知道维多利亚有些部落的语言含有一系列的同义词用来表示一些通常使用的词语,每当悼念某位死者的时候,全族的人都这样使用。这个例子正好证明上述作者的推断。譬如,某人名叫瓦阿(”乌鸦“),逝世以后,悼念他的期间,任何人也不得叫乌鸦为”瓦阿“,而是叫作”拿拉帕特“。如果一位名叫威尔恩(卷尾??)的人走完了人生道路逝世之后,他的悲痛的亲属和整个部落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就得用发音更为响亮的名字”曼努安库尔特“来称呼卷尾?。如果整个部落为失去一位尊敬的妇人(她的尊贵的名字是巴利姆·巴利姆——土耳其鸨鸟)而陷入哀痛之中,则巴利姆·巴利姆这个词便淘汰不用而引进新词梯力特·梯力特希。同样,摩塔梯斯·摩荡迪斯这个名字就引出了黑色大鹦鹉、灰鸭、巨鹤、袋鼠、鹰、野犬等等的名字。

  巴拉圭的阿比波尼人由于有上述相似的习俗而不断更新着他们的语言,一旦某个字废弃不用,就永远再也不用了。传教士道布利若弗尔记述说,全年出现的新词好像雨后春笋一般,因为有近似死者名字的词全都被宣告废弃而代之以新造的词。这些新造的词全出于该部落中的年老妇人,凡她们同意并实地使用的新词,本部落的人无论贵贱都毫无异议地立刻采用,像野火似的很快传遍本部落的家家户户。整个氏族如此温驯地接受那衰老妇人的抉择,立即停止使用那些人们熟悉的用词,并且无论由于习惯或者遗忘,从此永不再用。下面这一点会使你大为吃惊:道布利若弗尔在印第安部落中待了七年,当地土语”虎“这个词就变了三次;像鳄鱼、荆棘,屠宰牲口这些词也经历了同样的、虽然还不算太大的变化。由于这种习俗的影响,传教士们的词汇表中出现了大量的涂改,把过时的旧词划去,把替代的新词添进来。不列颠新几内亚许多部落里,人名也即普通事物的名字,他们相信,如果说出死者的名字,死者的鬼魂就会回来,他们并不希望这样,因此就禁忌不提死者名字,如果那名字是一般常用的词,就另创新词以代之。结果,许多词永远失去了原义而消

  失,或者另赋新义而复存。在尼科巴群岛,与此同样的习俗也同样地影响着当地土人的语言。罗普斯托夫先生指出,”当地土人中流行一种极其特别的风俗,这种风俗竟成了‘创造历史’的最大阻力,或者无论如何也是记叙历史进程的最大障碍。根据该岛流行迷信的严格规定,凡人死后不得再提他的名字!这种做法后来发展到经常某人以鸡、鸭、帽、火、路等尼科巴语命名时,便注意将来要避讳的问题,不仅考虑到死者个人的称呼,甚至还考虑到它们所表示的普通东西的名称,等到那些词在本族语言中废止的时候,便另造新词,或从其他尼科巴方言或外国语中寻找替换之词。这种特别的习俗不仅给他们的语言增加了不稳定因素,同时也破坏了他们政治生活的连续性,使过去历史事件的记载含糊不清或不太可靠(如果不是不可能记载的话!)。

  其他民俗学工作者也曾指出,这种隐匿死者名字的迷信做法肯定切断了历史传说的最初根源。A.S.盖希特先生评述说,“克拉马特人

  [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聚居美国俄勒冈州南部一带。]保存的历史传说没有超过100年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们有一条严格的规定,禁止在谈到死者本人及其行为时直呼其名。加利福尼亚人和俄勒冈人都严格遵守这种规定,犯者甚至要被处死,这就足以隐匿一个民族内部的一切历史知识。因为,不让写出人名,怎么能写出历史?!”

  然而,在许多部落中这种消除历史记忆的迷信力量,由于人类大脑的自然进化倾向而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削弱和抵制。时间能够消尽人们头脑中最深刻的印象,它必将冲淡(如果不能彻底消除的话)死亡在那些原始未开化人们头脑中留下的恐惧和神秘感。随着对自己亲人的逐渐记忆消退,他们或迟或早会愿意谈起那些亲人,于是那些粗野的名字,在还没有像秋天的树叶和冬天的霜雪一样消失在广漠无边、不可辨知的历史的过去之前,有时也幸而被明达的探寻者发掘挽救。在维多利亚的一些部落里仅在吊唁死者期间禁止说出死者名字。在林肯诺,南澳大利亚的部落中,这一风俗延续了很多年。北美的奇努克印第安人“习惯不提死者的名字,至少在死者离世若干年内如此”。普亚勒普印第安人对于这种禁忌已放宽到死者逝世数年以后,待亲属的哀思稍减之时;如果死者是著名的战士,则其后代,譬如死者的曾孙,还可以袭用他的名字。这个部落的人们对于这种禁忌一般并不那么认真遵守,只是限于死者的亲属而已。耶稣会的传教土拉菲托告诉我们说:同样地,死者的名字同生者的相同名字都和死者遗体一起埋葬,直到对逝者的哀痛渐减,亲属愿意“解除这些禁忌,并望死者复生的时候”。所谓死者复生,意思是将死者的名字赠予某一在世的人,全心全意地以为此人便是那位逝者的转世化身。因为根据原始人的哲学原理,一个人的名字,即使不等于人的灵魂的话,也是人的生命的一部分。

  拉普人的习俗,妇女怀孕临近产期时,往往有祖先给她托梦,告诉她哪位死者将托生为她的孩子,从而出生后的婴儿就以那位死者的名字为名。如果孕妇无梦,

  就得由做父亲的或其他亲友求神问卜来给出生的婴儿命名。孔德人[印度奥里萨地方德拉维地少数民族之一]生下婴儿的第七天要举行庆祝宴会招待僧侣和全村人士。在筵席上,僧人将一些稻谷放进一杯水中,每放一粒谷子,就说一个已死祖辈的名字,看着谷粒在水中的运动和婴儿对那谷粒的注视,僧人就宣称是哪一个祖先在他身上再生,这个婴儿从此便以这个祖先的名字为名。这种命名的方式至少在北方的部落中

  是这样的。约鲁巴人[尼日尔西南、贝宁东南的一个部落]的婴儿出生之后,就有一位伊法地方的祭师作为占卜之神前来判明是哪位祖先重生。一经明确之后,就告诉孩子的父母,这孩子一生的吉凶祸福都跟那位祖先的一生经历相同,若这一对父母不知祖先的事迹,祭师便给一一介绍。婴儿也就以那位再世祖先的名字为名。

  第四节国王及其他神圣人物名字的禁忌

  我们看到在原始社会里普通人们(不论在世的或已经去世的)的名字尚且是如此关切的问题,那么,对于神圣的国王和祭司的名字要更加注意保护不使受到损害,便毋须惊异了。譬如,达荷美国王的名字总是保密,以防被不怀善意的人知道后为害于他。欧洲人听到的达荷美历代国王的名字都非他们的真名,不过是他们的称号,或者为本国人所谓的“坚强的名字”。当地土人似乎以为这些称号说出去没什么危

  害,因为它们不像乳名,跟所表示的本人并无生命的关联。在杰尔拉[今罗马尼亚地方]的加勒王国,臣民不得冒死说国王的乳名,凡与国王名字同音的词都得另换新词。中非巴希玛人的国王逝世后,他的名字便从本族语言中废除不再使用,如果他的名字也是其他动物的名字,则立即给那动物另找一个新的词。譬如,国王的名字常常叫“狮子”,因此,国王一死,就得给一般的狮子另外定一个新的词。在暹罗,通常很难探知国王的真实名字,因为害怕巫术,国王名字特别保密。任何人说了国王的真名,就立即被投入监狱。说到国王,只能用一些响亮的头衔、称号,如“威严的”“完美无缺的”“至高无上的”“大帝”“天子”等等。在缅甸,直呼当今皇上的名字是大逆不道的罪行,即使远在国外的缅甸臣民,也不得如此。国王即位以后只能以王号称呼。

  祖鲁族人从来不说自己酋长或自己所记得的酋长祖辈的名字,也不说与那忌讳名字相同或谐音的字。杜望德威部落有一位酋长名叫兰伽(意思是太阳),因此人们就把太阳兰伽改叫伽那,虽然国王兰伽死了已经100多年,人们仍叫太阳为伽那。在斯努玛约人部落里,表示“牧牛”意思的词“阿侣沙”或“阿玉沙”改成了“卡几沙”,因为他们酋长的名字是“于一马玉莎”。除了各部落分别避讳自己酋长的名字之外,祖鲁族所有部落都一致避讳全祖鲁族国王的名字。祖鲁兰的国王名叫潘

  达,祖鲁语的写法为茵潘多(impando),即“树根”的意思,后来祖鲁语里的树根(impando)就改成了恩克萨波(nxabo)。祖鲁语的“撒谎”或“造谣”(amacebo,阿玛锡波),改成了amakwata(阿玛克瓦塔),因为“阿玛锡波”这个字里含有著名的国王“锡契维约”(Cetchwayo)这个名字的字音。在这方面,妇女比男人做的更为严格细致,即使跟那些要避讳的名字字音略微近似的字也都避而不用。在国王的小皇庄里,皇家妇女的语言有时候实在难懂,因为她们不仅这样处理国王和国王祖辈的名字,甚至国王兄弟以及国王祖辈好几代的兄弟的名字也都如此避讳。我们把氏族的和民族的忌讳以及家庭姻戚关系的名字的忌讳(已如前述)合起来考察就很容易理解祖鲁兰各个部落为什么会出现自己特殊的词汇,而各部落的妇女又有她们自己的相当多的词汇。一个家庭的成员也可能被禁止使用另一家庭的成员所使用的词。例如,一个村庄的妇女可以直呼鬣狗为鬣狗,另一个村庄的妇女则用另一个词来代表鬣狗,而在又一个村庄,这种代词仍不可用而必须创造另一新词。所以今天的祖鲁族语几乎是一种双重的语言,表示许多事物的词,每个词都有三或四个同义词,随着各部落的相互混合,整个祖鲁兰地方都知道这些词。

  马达加斯加各地也流行这种风俗,其结果也同祖鲁人一样,产生了各部落的不同的方言。马达加斯加人没有姓,他们的名字几乎都是从表示一般事物行为或素质的日常生活语言词汇中选取的,诸如鸟、兽、树木、花草、颜色,等等。一旦这些词中哪一个词被取作本部落酋长的名字,这个词就成了神圣的词而不能再用来作为表示一般意义下的树、虫之类的名词了。所以就得给这些东西另起新词以代表被废弃不用的词。因此不难理解,由于避讳,那些地方许许多多小部落的众多酋长的神圣名字,给他们的语言带来了多么大的混乱和不稳定。然而这些部落的人民今天仍然屈从于这种对语言方面的专制,一如他们的祖先在远古时代那样。这种习俗造成的不方便后果,在该岛西海岸尤为显著。在那些地区,由于有许多独立的小酋长,许多事物、地方和河流的名称,都经历了无数的变易,因而经常引起混乱,其原因是一旦某些常用的词因其酋长名字的缘故而废弃不用之后,当地土人便不再承认它们原来的涵义。

  在马达加斯加,不仅活着的,而且已死的国王和酋长的名字,都须要避讳,至少在该岛某些地区是这样。萨卡拉瓦[马达加斯加西部]人的国王死后,贵族和臣民聚集在国王遗体周围庄严地共同商议给国王确定谥号,然后国王生前所用的名字便成神圣,任何人不得冒死说出那名字。日常语言里与避讳名字相像的词也都成了神圣的词,必须以其他词代替使用。凡说出禁忌之词的人,不仅被认为粗暴不恭,甚至被认为是犯罪。不过,这些词汇的更易只限于已逝国王统治的地区,而邻近地区对这些词的旧义则仍继续沿用。

  波利尼西亚酋长本身所受的神圣尊崇,很自然地要扩大到对他们名字的尊崇,因为按原始人的观点,那些名字和它们所代表的本人是分不开的。所以,我们发现波利尼西亚也有着跟祖鲁兰和马达加斯加两地相同的一系列有关酋长名字及相似词汇的名避讳习俗。在新西兰,酋长的名字被看得非常神圣,如果那字采用的是常用

  词汇,那么,人们在日常语言中就不再使用这个词而另找别的词来代替。例如,东角[俄罗斯亚洲部分的东北,楚克奇半岛的东端,伸入白令海峡。]南部一位酋长名叫马利庇(意思是“小刀”),因此就另外找了一个新词“勒克拉”来表示小刀,而原来表示小刀的那个词“马利庇”就成了废字不再用了。其他地方,把水叫做“外”(wai),碰巧后来酋长的名字也叫“外”,因此必须改用其他词来表示水,如果同时用作酋长神圣的名词又表示粗俗的流水,那就亵渎不恭。所以这种忌讳很自然地就在毛利人的语言中产生了大量的同义词,新到该地的旅游者有时会发现同样的事物在邻近的部落里都有许多不同的名称,为此而感到困惑不解。在塔希提,国王登极后,凡与他的名字谐音的词都得改换。往昔,谁如果漫不经心违反了这种习俗而误用禁忌之词,不仅他本人,连他的亲属都要被立即处死。不过这种改易他词的做法只是暂时的,国王一死,这些词就无用了,原来的词义也就恢复了。

  古代希腊,祭司和其他执行埃莱夫西斯秘密宗教仪式[古代希腊埃莱夫西斯城纪念德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的秘密宗教仪式。德墨忒耳是希腊宗教的农业女神,又是健康女神、繁育女神和婚姻女神。珀耳塞福涅是希腊宗教中主神宙斯和农业女神德墨忒耳的儿,冥王哈得斯的妻子。]

  的高级官员们的名字,当他们在世之日,都不得称呼。如果称呼便是犯法。卢西安的一位学者叙述他曾经遇见那些高贵人物把一个胆敢直呼他们名字的家伙送进违警法庭的情景。那个人明明知道直呼那些神圣名字是非法行为,对那些贵人只能以他们的神圣尊号相称,而不能再用原名称呼。从埃莱夫西斯城发现的两块碑铭中可以看出那里祭司的名字都扔进海底;也许是把名字刻在铅牌上或铜牌上然后扔进萨拉米斯湾的深水里。这样做的意图无疑是要将名字深深地藏起来。还有什么比沉入海底更为可靠呢?什么样的人类眼光可以侦察出在碧海深处闪闪发光的它们呢?这种非物质的和物质的,名字和物质东西之间的混淆,再也没有比古代文明希腊的习俗表现得更为清楚的了。

  第五节神名的禁忌

  原始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自己的神。色诺芬尼[约前565~前473,古希腊哲学家,受米利都学派影响,认为一切事物都从水和土而出。]很早以前就已指出,黑人的神的肤色都是黑的,鼻子也是扁平的;色雷斯人[古代东巴尔干半岛地区的居民]的神都是蓝色眼珠,肤色红润。假如马、牛、狮子也相信有神,而且也能够绘画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它们也一定以马牛狮的形象来画出它们的神像。原始人悄悄地隐藏起自己的真名,是害怕巫术以它来为害于人;他们还以为他们的神名也必须保守秘密,如被其他神祇甚至凡人知道了就要以符水禁咒来驱遣它们。这种保守秘密的原始观念与神圣名称的不可思议性质,要以古代埃及人最为牢固、最为充分发展了。远古时代的迷信思想活动,深深铭刻在古埃及人民的心中,犹如他们深藏在岩洞古墓中的猫、鳄鱼和

  其他各种神圣动物的遗体一样。有个故事可以说明上述那种概念。狡黠的伊希思[古代埃及最受爱戴的女神,是温情之妻的象征。]巧妙地窃知了拉[埃及神话中的太阳神]的秘密名字。伊希思是个能说会道的妇女,她厌倦了男人的世界,渴望神的世界。她心里默想着:“难道我不能凭借拉的大名而成为一位女神,也像他一样统治天地吗?”太阳神拉有许多名字,但是那个给予他统治诸神和人的力量的伟大名字则无人知道。神到这时候已经老了,口里流涎一直滴到地上。伊希思把他的口涎连地上的土一起收集起来,捏成一条蛇放在太阳神每天往他双重统治的国度去的路上。一天,他照平常习惯在诸神簇拥下路过此处,那带有神性的蛇上来咬了他一口,太阳神张口哎哟了一声,这一声便飞上了天。陪伴的诸神在旁赶忙问道:“您怎么啦?”又喊:“您看,我们都在您身边!”但是太阳神已经不能说话了,他的牙齿上下磕碰着咯咯作响,四肢颤抖,蛇咬后的毒性很快传布于神的周身,就像尼罗河流遍埃及的大地。当他的心平定下来时,就对他的随从诸神说道:“孩子们,我的骨肉后裔们,到我身边来吧。我是王子,是一个王子的儿子,神的后裔。我父亲给我取的名字,我父母共同为我命名,从我诞生以后,那名字就藏在我体内,任何巫术也不能在我身上发生作用。我出外巡察我所做的一切,来往于我的两个领地之间,现在,居然被什么东西刺伤了我。那是什么东西,是火?或是水?我不知道。我的心如受火煎,我的血肉在颤

  阿兹台克人制作的双头蛇雕像,象征着传说中有神性的羽蛇神。

  动,我全身四肢在发抖。把诸神中有晓事的唇舌、善于良言治病、能够力达天庭的子女带到我面前来吧。”诸神儿女遵命来到太阳神面前,大家都很哀伤。伊希思怀着她的诡计也来了,她口中充满了生命的气息,念出的咒语立即驱除了太阳神的苦痛,说出的话语能够起死回生。她说道:“神圣的父啊,是怎么回事?”这位神圣的父开口说道:“我按照自己心愿在我的两处领地内巡视我所创造的一切,走在中途,没有注意,被一条蛇咬了。那是火?还是水?弄得我现在觉得比水还要凉,比火还要热,我浑身汗湿、发抖,眼光不能视物,也看不见天空,汗流满面像夏天一样。”伊希思说道:“请告诉我您叫什么名字,神圣的父。因为只有被称呼其名字的人才能活着。”拉回答说:“我创造了天地和海洋,伸展了天地之间的水平线犹如拉开帷幕一般。我就是那位睁开眼睛天地就有光明、闭上眼睛世上就黑暗的人。在我的命令下,尼罗河水起落涨跌。诸神都不知我的大名。我的名字早晨叫克赫普拉,中午叫拉,晚上叫吞姆。”但是那毒性并未从他身上取走,而是愈加深入,这位伟大的神终于不再能走动了。伊希思对他说:“您告诉我的并不是您的真名。告诉我吧,只要说出了您的名字,那毒性就能离开您的身体,因为要活着的人,他的名字就得被别人称呼。”这时那毒性在太阳神体内像火一般燃烧着,比火焰还要炽热。太阳神说:“我同意伊希思在我体内搜索,让我的名字从我胸中传到她的胸中。”接着他就藏到诸神之中,于是他在永恒之舟上的位置便空出来了。这位伟大的神的名字被从他体内取了出来。然后巫女伊希思说道:“毒性,离开拉吧,快快走开。是我,正是我,克服了毒性,掷到地上。这位伟大的神的名字已经从他身上取了出来。让拉活着吧,叫毒性死亡。”伟大的伊希思知道了拉和拉的真名,成了诸神之后。

  从这个传说可以看出,神的真名同他的神力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并且差不多是深藏在他的肉体的胸腔之内的。伊希思用一种外科手术的办法摘取了神的名字,以超自然的力量使之传到自己身内。在埃及,像伊希思那样通过占有高级神祇的名字获得其神力的做法不只是远古神话传说,每个埃及巫师都渴望以同样手段获得同样权力。据信谁只要占有了真名,谁就能占有神或人的真正实体并且能迫使他服从自己就像奴隶服从主子一样。所以巫师的巫术包括从诸神那里获得神名的启示。巫师为达到此目的,费尽心机不遗余力。一旦某神由于一时软弱或疏忽把自己的真名告诉了巫师,他就没有任何其他选择而只好谦卑地屈服于巫师,或接受因抗命而得的惩罚。

  罗马人也相信巫术对于神的名字的作用。当他们围攻某座城市时,祭司们总要按照一定的祷告和咒文向护城的神祇致词,祈请这些神祇放弃被围困的城市归附罗马人,罗马人将像它们的故主一样或更好地敬奉他。罗马护城神祇的名字都严格保密,讳莫如深,以防共和国的敌人把它们引诱过去,甚至如同罗马人自己做的那样引诱了许多神祇像老鼠似的背离往昔欢乐时日供奉过自己的城池。不仅护城神祇的

  真名,而且城池本身的名字都包藏在神秘之中,即使在神圣的礼仪之时也决不能说出来。有一位名叫瓦勒利厄斯·索拉纳斯的人竟因斗胆泄露了这一无价之宝的秘密而被处死或未得善终。古代亚述人似乎也同样禁止说出他们城市的名字。直到现代,高加索的切列米斯人对他们社区村庄的名字仍然保密,其动机也是由于迷信。

  假如读者耐心地看完了有关人民的迷信思想习俗的考察,你们可能会同意这样看法:国王的名字经常如此保密,并不是孤立的现象,也不是宫廷里的卑躬屈膝和阿谀逢迎,而纯粹是原始人思想的一般原则的特殊应用,这种应用的范围包括平民和神,国王和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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