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1:40
王袍,享御真王的姬妾,五日后即被剥去衣衫,鞭笞至死。最近发现亚述人的一些碑铭[(作者原著)H.季默恩:
《巴比伦人的新年节日》(莱比锡,1918)。比较A.H.萨伊恩发表在《皇家亚洲学会学报》的文章(1921年7月,第440~442页)。]
提供了有关上述节日的新线索,进一步证实了我以前的阐述,即:撒卡亚节乃是庆祝新年的节日,犹太人的普利姆节[(作者原著)见《金枝》,第六部分,“替罪羊”,第354页以下及412页以下各页。]即渊源于此。最近还发现有同阿里奇亚祭司之王相似的习俗,如非洲的祭司或国王常在七年或两年任期届满时被处死,并且在任职期间也可能被强有力的对手刺杀身亡,而由刺杀者继任其祭司职位或王位。
[(作者原著)见P.阿毛利·泰包特文章,载《非洲社会》杂志(1916年7月号)第309页以下,《民间文学》,xxvi(1916),第79页以下;H.R.帕麦尔文章,载《非洲社会》,1912年7月号,第403页,第407页以下。]
上述有关这种习俗的事例及其他事例,都表明我们不能再把阿里奇亚狄安娜祭司职位的继承问题看作一种奇特的规定,它其实只是这种普遍存在的习俗的一个很好例证。而到目前为止,发现与此类似的习俗最多的地方则是非洲。这些事实说明古代非洲对意大利有多大影响,甚至对南欧非洲人口的存在有多大影响,对此,我不拟在这里妄加臆测。历史记载以前的欧非两大洲的相互关系,迄今仍不太清楚,尚待调查研究。
我对这种习俗所作的阐述是否正确,只有留待未来去裁定。如有更好的解释,我准备随时放弃现在这些看法。在将这部节本奉献于读者鉴定指正之际,我希望借此机会指明一个早就想要指明的、至今似乎仍然相当普遍的误会,以免它继续蔓延。这就是:假如我在这部节本中以较多篇幅谈到树木崇拜问题,这并非是我有意夸大它在宗教史上的重要性,更不是我想要从它演绎出一套完整的神话体系来。只是因为在试图解释拥有“森林之王”称号的祭司(他又必须在摘下神树林中一株树上的一根树枝——金枝——之后才能接任)的意义时,对此现象不容忽视而已。即使如此,我也只是把树木崇拜这一现象作为宗教发展过程中极其重要的现象之一来看待,认为它应该完全从属于其他因素,特别是害怕死亡这一因素。我以为,总的来说,后者可能是形成原始宗教的最有力的因素。我希望通过这样的说明,今后不再受到非难,说我想建立一种神话体系云云。其实我不仅认为那样的神话体系是虚假的,而且还认为那是愚蠢、荒谬的。我深知,误解有如九头之蛇[希腊神话中的九头蛇,名叫海德拉,它的头被砍掉一个后又会长出一个。],很难一次说明便能彻底消除或不再产生。我只能信赖读者的公正和才智,他们会通过我本人所作的声明,加以参照比较,以纠正对我的观点的严重误解。
詹·乔·弗雷泽
1922年6月,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