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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序

书名:金枝(上) 作者:(英)弗雷泽 本章字数:15938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1:40


中译本序

  

  一、从本书的题名说到内米湖畔的古老习俗

  这部书的题名似乎有些奇特。单纯根据题目推断,很像是一部情节曲折的小说或者意蕴清幽的长诗,然而它确确实实是一部严肃的科学著作,是一部研究原始信仰和巫术活动的科学著作。

  “金枝”,这个令人感到迷惑的词汇,并不是作者的杜撰。它是从古罗马作家所叙述的神话传说中转引而来的。

  “金枝”一词早曾见于两千年前罗马诗人维吉尔(前70~前19)的笔下。他在史诗《埃涅阿斯记》里,讲述了古希腊罗马的许多神话传说,其中提到,特洛伊的英雄埃涅阿斯在特洛伊失陷之后,背着父亲,领着儿子,奔走异乡,途中父亲死去,他继续颠沛流离,后来根据一位女神的指示,折取了一节树枝,借助于它前往冥界去寻找父亲的灵魂,向他了解自己未来的命运。这树枝的名字就叫“金枝”。虽然弗雷泽著作的题名与这“金枝”有一定联系,但这段传说还不是他要考察的主要对象。

  弗雷泽特别留意的是古罗马曾经有过的一种古老地方习俗。

  在罗马附近的内米湖畔,在阿里奇亚的丛林中,有一座森林女神狄安娜的神庙。按照习惯,这座神庙的祭司向来是由一名逃亡的奴隶来担任的。这逃亡的奴隶一经担任祭司,便不再受到追究。不仅如此,他还有一个十分显赫的“森林之王”的头衔。然而他过的绝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生活。他时刻守卫着在神庙左近长着的一株高大繁茂的圣树。他手持利刃,无日无夜、时刻警觉地看守着这棵树,深恐有人走近它,因为其他任何一个逃奴只要能够折取这棵树上的一节树枝,就可以获得同这位祭司进行决斗的权利。而如果在决斗中又能杀死这位祭司,他就可以取前任而代之,从此成为新的祭司和“森林之王”,也过起名声显赫,然而却令人胆战心惊的生活。弗雷泽的这部科学著作就是由这早已不复存在的古老习俗而引起的,他对古俗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和诠释。在这古老习俗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这一节树枝,即所谓“金枝”,就成了弗雷泽这部著作题名的由来。

  二、森林女神狄安娜

  既然这一古俗是围绕狄安娜女神崇拜而展开的,那么关于狄安娜女神以及一些与她有关的神祇的某些事迹,就要在这里多说几句。这对一部分不十分熟悉希腊罗马神话的读者来说,或可省去许多查寻的麻烦。

  罗马神话中的狄安娜女神大体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月亮和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阿尔忒弥斯是天神宙斯的女儿,与太阳神阿波罗是孪生兄妹。他们兄妹在希腊神话中地位显赫,在由希腊神话脱胎而来的罗马神话中更是备受崇敬。根据古罗马神话中对于狄安娜(=阿尔忒弥斯)的崇拜,最早是由著名的阿伽门农的儿子奥列斯特从希腊带到罗马来的。

  关于希腊联军攻打特洛伊的传说是大家所熟悉的。希腊舰队出征特洛伊之前,主帅阿伽门农射中了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的一只赤鹿。他为了平息女神的震怒,遂将自己的女儿伊菲革涅亚作为牺牲,祭献给女神。当他把女儿送上祭坛时,女神用一只鹿换走了伊菲革涅亚。从此伊菲革涅亚就成了阿尔忒弥斯女神的忠实祭司。

  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在攻陷特洛伊之后,回到故乡。他的妻子克吕泰涅斯特拉与阿伽门农的堂兄弟埃癸斯托斯有私情,他们一起杀害了胜利归来的阿伽门农。阿伽门农的儿子奥列斯特接受阿波罗的神谕,为父报仇,杀死了亲生母亲和埃癸斯托斯。奥列斯特因此受到专门维护母系氏族血统关系的复仇女神的追究。后经雅典娜女神的裁决,宣告奥列斯特无罪。但他由于受追逐而患了疯病。这时他的保护神阿波罗指示他,让他把阿波罗的孪生姐妹阿尔忒弥斯女神从异乡迎回希腊的雅典,这样他的病即可痊愈。

  奥列斯特遵照神谕,远渡重洋,来到陶里斯地方。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就在这里。她被这里的人当作上天的恩赐而虔诚地敬奉着。伊菲革涅亚就是她祭坛上的女祭司。这里盛行着一种习俗,凡是外乡人踏上这块土地,都要被捉来作为牺牲,祭献给女神。一些学者认为,在阿尔忒弥斯(=狄安娜)祭祀活动中的人祭的残余,就是由此而来的。例如,有的地方在祭祀活动中,男人们要在自己的脖子上用刀割出一道伤痕来。

  奥列斯特来到陶里斯,伙同他的姐姐伊菲革涅亚施巧计,盗回了阿尔忒弥斯女神的神像。按照希腊神话的说法,他们一起回到了希腊雅典。但是根据罗马的传说,奥列斯特杀死了陶里斯国王,带着用树枝缠绕起来的神像,逃到了罗马,逃到我们已经知道的内米湖畔阿里奇亚地方。于是在这里建起了狄安娜神庙。神庙旁长有一棵大树,任何人都不许采折它的树枝,只有外地逃来的奴隶才有权这样做。如果他能成功的话,便有权同这里的祭司决斗。

  弗雷泽在他的《金枝》一书中追本溯源,对内米湖畔狄安娜神庙传说的种种细节同其他神话传说进行了详细的比较研究。他确认内米湖一带狄安娜女神的崇拜习俗是相当古老的。这位女神不仅是树木和野兽的保护神,而且还是人工培育的植物和家畜的保护神,此外她还能使妇女多生子女,并能减轻她们生产时的痛苦。她的祭坛香火不断,守卫祭火的都是些贞洁的处女。

  在内米湖一带,人们同时还供奉着另外两位“级别”略低些的神祇,一位是泉水女神伊吉利娅,另一位是维尔比厄斯。伊吉利娅的职能与狄安娜女神的职能很有些相似。她在内米湖丛林中同一位罗马的帝王结为夫妻。由于她能够减轻妇女生产时的痛苦而深受罗马人的尊崇。她原来是狄安娜的同伴,人们对她的崇拜和对狄安娜的崇拜,是融为一体的。另一位神祇维尔比厄斯不是别人,正是希腊传说中的英雄希波吕托斯,他是雅典国王忒修斯的儿子。他的后母爱上了他,但他拒绝后母的纠缠,因而受到后母的诬陷。他父亲在王后的怂恿下,请海神波塞冬严惩他。当他乘马车出游的时候,海神波塞冬派出神牛向他冲来,马匹受惊立即把他摔死了。这时女神阿尔忒弥斯请求医药之神使希波吕托斯起死回生。而根据罗马神话的说法,狄安娜女神在他复活后,给他改名为维尔比厄斯。从此他就成了狩猎女神狄安娜的永久伴侣。弗雷泽断言,这位维尔比厄斯便是内米湖畔“森林之王”的第一代鼻祖。由于这一传说的缘故,这一带丛林决不允许马匹进入。同时根据弗雷泽的演绎和推断,狄安娜神庙圣树是否受到侵犯,也直接关系着维尔比厄斯的生死存亡。

  三、古俗后面的三个谜

  上面我们讲述了一些神祇的有关事迹的片断,这不外是要简明地交待一下罗马古俗的神话传说背景,以便于读者对本书的阅读。弗雷泽所要探讨的当然不是这些神话,而是深藏在古老习俗后面的信仰和观念的奥秘。

  弗雷泽研究了世界各地的习俗,但并没有找到同这圣树下演出的活剧相类似的仪式活动,但这并不是说它是偶然的、独特的、无法解释的现象。当他把这习俗的各个组成部分分解开来的时候,经过弗雷泽的研究和诠解,不仅可以追溯其根源,而且也可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找出类似的例证。正是针对这一古老习俗,弗雷泽提出了两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阿里奇亚的祭司在就任这一职位之前,必须先杀死他的前任呢?

  第二,为什么在杀死他前任祭司之前,又首先要折取一截被称为“金枝”的树枝呢?

  在揭示出这两个问题的谜底之前,弗雷泽首先详尽地分析了一个不十分令人注目但却甚关紧要的问题,这就是:

  为什么内米湖畔狄安娜神庙的祭司不只是一个祭司,同时还有一个“森林之王”的徽号呢?

  为了回答这三个问题,他不仅彻底地研究了古代文献和有关的传说,而且还研究了世界各个地方的大量民间文学资料和民俗资料。他在书海里扬起风帆,离开意大利海岸,前往欧洲大陆以及其他各洲,包括美洲和澳洲,在有关这些民族的材料里,找到了关于这三个问题的答案。

  四、祭司兼帝王

  弗雷泽在世界各民族的材料中发现,在许多国家,在各种时代,都曾存在过集祭司与帝王于一身的人物。他们具有半人半神,或半神半人的性质,仿佛他们能够控制自然力,诸如降雨、赐子、使庄稼丰收等等。这些兼帝王与祭司于一身的人们之所以被认为具有这样的神力,根据弗雷泽的论断,其最初的根源在于交感巫术在人们的信仰和行动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弗雷泽认为,在原始人的心目中,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受超自然力支配的。这种超自然力来自于神灵,而这些神灵像人一样很容易因为人们的乞求怜悯或表示希望和恐惧而受到感动,并作出相应的许诺,为了人们的利益去影响或改变自然的进程。这些神灵常常化身为肉体凡胎的普通人,这就导致了“人神”概念的出现。上述宗教观念在弗雷泽看来,还是比较晚出的观念。更为古老的观念原来是巫术观念。

  据《金枝》作者的论断,原始人最初认为,自然界并不受人的干扰,而是按不变的秩序演进,一个事件总是必然地和不可避免地紧随着另外一个事件而出现。既然如此,原始人便会得出结论:只要掌握了事物嬗变、衍生的奥秘,就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弗雷泽认为,他们的这种观念或许不错,但是,他们观念中的自然法则的基础性原则却是虚妄而谬误的。

  这些原则可以归结为:一、同样的“因”可以产生同样的“果”,或者说彼此相似的事物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弗雷泽称此为“相似律”。二、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切断实际接触后,仍继续远距离地互相作用,弗雷泽称此为“接触律”或“触染律”。巫术乃是原始人基于这两点错误的认识基础而采取的虚妄的控制自然的办法。从前一原则出发,原始人及其巫师认为,仿佛通过模拟便能够实现他想要做的事。这样的模拟活动便是“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从后一原则出发,原始人及其巫师则认为,通过曾经与某人接触过的物体便可以对其本人施加影响。弗雷泽称这类巫术活动为“接触巫术”。

  弗雷泽将以上两种巫术统称之为“交感巫术”,因为两者都认为物体通过某种神秘的感应可以超时间、越距离地相互作用,把一物体的推动力传输给另一物体。

  弗雷泽在他的著作中对巫术作了详细的分析。其中很多论断至今仍被学术界所沿用。

  弗雷泽认为,这种相信人可以利用外在力量为自己造福的巫术信仰和巫术活动,早于宗教。因为宗教的基础在于相信存在着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能够随意改变自然的进程。人们为了要达到自己的目的,需要取悦于这种超自然的力量。巫术作为一种世界观念的体系和行为体系则与此相反,它是同一种极度民主的文化阶段相适应的。随着巫术的衰微和宗教的兴起,民主为专制所代替;在巫术盛行时期,巫师作为最早的专业集团,作用和地位逐渐增强。为个人服务的个体巫术日趋削弱,似乎是晚起的致力于集团利益的公众巫术越来越具有更大的影响。巫师们越来越富有,有的人便成为了宗教活动中的祭司,他同时又是世俗政权统治人物——神圣的帝王。

  弗雷泽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巫术的虚伪无能,经过相当长的过程才渐渐地被一些智力较为发达的人所看破。宗教渐渐地取巫术而代之;巫师也渐渐地让位于祭司、牧师。可以说,帝王的世系最早是由扮演巫师角色开始的,先是从事巫术活动,渐次地转为完成祭司的祈祷和贡献牺牲的职能。当时人们认为,神也同人们自己一样,神和人没有绝对的差别。只要是比集团中的其他成员更为优异的人,便可以在他们生前或死后升格为神。这一类的造神活动,自然多见于巫术时代向宗教时代过渡的漫长历史阶段。在这样一种相信神是以人的形象出现的社会信仰中,唯有帝王们最能坐收渔人之利,成为被人们崇拜的对象,集巫师或祭司与帝王于一身,当是很自然的事。

  这就是弗雷泽在本书前十六章对问题前面的问题所作的答案。

  然而,还要说明,为什么这位祭司不仅被称为“王”,而且还被称为“森林之王”呢?

  在原始社会常常把树木看作为神,认为它是帝王神人的体现。在这种树神崇拜中,巫术信仰和万物有灵观融为一体,树木崇拜不仅见于野蛮民族,而且在欧洲农村的许多仪式中也有遗迹可寻。这些树被认为是灵魂的长期或者临时的住所。圣树的灵魂对于五谷丰登、人畜兴旺颇具影响。这些树神有时也会以男人或女人的形象出现。代表树神的神圣人物,他们的一言一行,他们的整个生命,都会对植物的生长产生极大的巫术影响。

  欧洲的若干民族,在春季常常表演由人改扮的植物神的结婚活动,希望借此产生一种巫术力量,使庄稼丰产、牲畜兴旺。这种现今已成为狂欢节游艺节目的活动,在远古时代原来是关于树神或植物神结合的具有巫术力量的模拟活动。弗雷泽认为,植物崇拜,特别是橡树崇拜,曾经存在于包括希腊人、罗马人在内的所有印欧民族当中。他们的最高神曾经是橡树神和雨神。每一个男性神都有一位女神为伴。每年在这些神的祭所都要举行男女神的婚配仪式,有时通过神像,有时就通过活人来表现。内米湖畔的圣地也不例外。

  弗雷泽通过对比得出结论,认为狄安娜女神和她的同伴维尔比厄斯都是橡树神。内米的“森林之王”不仅是侍奉伟大橡树神的祭司,而且还是橡树神的化身,他通过婚配仪式与橡树女神结为伴侣。弗雷泽认为古老的橡树崇拜一直流行在内米一带,后来由于历史变革的风暴,才使宗教的中心由内米移到罗马,由森林迁入了城市。

  五、神的死而复生

  既然这位在内米圣地兼祭司和森林之王于一身的人物如此高贵而神圣,那为什么又要偏偏置他于死地呢?

  这似乎是极端矛盾的事。然而,答案就隐含在问题的自身之中。神圣帝王的地位极高,他承担的责任也极重。他的命运,他的生死,他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世界的兴亡,直接影响着他的臣民、他的疆域中的一切牲畜、植物。于是,原始人便以一整套“禁忌”(弗雷泽称之为“消极巫术”)加于这位重要人物。这些禁忌都是用来保卫他,首先是保卫他的灵魂的,以免这位与整个社会的兴衰紧密相关的人物遭受损害。

  原始人最初对有生物和无生物是不加区别的。他认为周围的一切都和他本人一样。他认为他自己的身体之中还有一个同他本人一般无二、只是小一些的生物在活动着。其他万物无不如此。这个动物体中的小动物,人体中的小人,就是灵魂。它是可见而又不可见的。它能短时间出走,也会永远离开躯体,暂离为睡,永离便是死亡。弗雷泽认为,在原始人的观念中,灵魂还有一个特性,即它可以移居到另外一个躯体内,也可以暂时寄附在其他动物、植物乃至无生物身上。灵魂寄附不仅是可能的,有时甚至是必需的,这样才能够使它免遭不测。

  这个灵魂又最容易受到各种巫术的影响,因此必须制定一系列禁忌,以保证其平安。弗雷泽广泛搜集资料,将禁忌分为四类行为禁忌,人的禁忌,物的禁忌,语言禁忌。他通过大量实例证明,这些禁忌绝无任何科学根据可言。

  既然一般人都要防备不测,那么帝王之躯就尤需如此了。他比一般人更为不同:一方面因为他有神奇的巫术力量,所以要千方百计使之与周围世界隔离开来,免得他滥施魔力;另一方面,又要把他保护好,以免这位半人半神的生物受到损伤,因为他的健康乃是世界万物繁盛与否的关键。

  于是,在世界的各个地方,围绕着这些神圣帝王产生了一系列最要严格遵守的禁忌和许多仪式活动,其中极其奇异的一种就是:神圣的帝王经过一定时间或者在其初露虚弱迹象的时候,必须被迫受死。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虽是半神半人的存在,却与常人一样为血肉之躯,所以也会生病,也会衰老,唯有当他尚且健康之际,神圣的灵魂及时迁至更为健康的躯体之中,才能保证这灵魂的平安康泰。这种灵魂的迁居便通过处死帝王来实现。

  处死帝王的活动并非都能自愿地、和平地完成,有时不免要有激烈的争斗。内米湖畔的场面在后世看来当然是十分残酷的。然而,通过杀戮,帝王的身躯虽然不断地死去,但帝王的灵魂却永远健康无恙,于是世界的平安便获得了可靠的保证。

  久而久之,掌握了权柄的帝王们开始不情愿让灵魂离开他的哪怕是已经虚弱的躯体了。终于想出一个找“替身”的办法。这个替身有时是他的儿子,有时是一个“临时帝王”。这个“临时帝王”常常是一个奴隶、一个囚犯、一个地位极为低下的人,在他享过几天“帝王”之乐以后,便要受鞭笞或者被处死。这种初看起来难以解释的活剧,不过是原有习俗的变通而已。

  帝王的死亡与复活,在原始人的观念中,同植物的枯荣性质是一致的,根据弗雷泽的分析,正像为了使植物茂盛,有时要在田地里举行交偶仪式一样,在帝王死而复生的巫术仪式中,常常要串演植物死而复生的场面,仿佛帝王就是植物神的化身。

  弗雷泽认为,耶稣复活的说法与东方异教在这方面的先例,并无二致,这传说是从被它打败的东方异教那里因袭过来的。当基督教刚刚兴起的时候,它不能不为了争取群众而在一些地方同它的对手妥协,这样,人们接受起来才会更便当些。

  弗雷泽在《金枝》第十七章至第五十九章里,援引了世界各大洲许多民族的实际材料,用以说明,为什么一个想担任“森林之王”的逃奴,必须首先要杀死原有的“森林之王”。至此为止,他回答了他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

  六、篝火、体外灵魂和槲寄生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逃奴在进行承袭王位的决斗之前,为什么必须折取一节树枝呢?这个所谓的“金枝”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从第六十章起,弗雷泽就引导读者饶有兴味地通过他所设计的最后一座迷宫。

  弗雷泽在北欧的神话里,发现了一段有趣的、涵义至深的情节,对解决他所提出的问题极有价值。

  北欧的最高天神奥丁的儿子光明之神巴尔德尔做了一个梦,预言他将死于不测。众神为此深感不安,他的母亲即爱神弗丽嘉要世界万物都立下誓言,决不伤害巴尔德尔。火与水、铁和其他金属、石、土、树木、疾病、走兽、飞禽等都相继作出许诺,唯独槲寄生没有发誓。这件事被一贯喜欢恶作剧的火神洛基知道了,他找来槲寄生,把它交到双目失明的黑暗之神的手里。众神在向不受任何伤害的巴尔德尔投石、射箭,以此嬉戏的时候,洛基领着黑暗之神,让他把槲寄生投向巴尔德尔,于是这位受到众神崇爱的光明之神便被谋杀了。众神怀着极大的痛苦,架起柴火堆,火葬了巴尔德尔。他的妻子见此情景,悲痛万分,心碎而死。众神同时也将这位女神同他一起火葬了。

  从这一段有趣的神话里,弗雷泽引出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欧洲的篝火节及其涵义;第二,槲寄生的涵义。关于篝火节的涵义,在弗雷泽之前,曾经有过两种学说。一些学者认为,这是出于对太阳的崇拜,篝火节乃是一种巫术手段,其目的在于保证人类和万物、大地和庄稼能够享受太阳的光和热。这就是所谓“太阳说”。联系到本书的话题来看,弗雷泽认为,光明之神的火葬自有其巫术的意义。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这种仪式的涵义并非是建设性的,而是防范性的。这火,原来是净火,它会烧掉一切危害生物生存的物质和精神的不洁之物。这就是所谓“净化说”。

  弗雷泽本更倾向于后者,但在这本书里,他却把太阳说同净化说,通过大量的实例,并列地展示在读者面前,听凭读者的智慧的选择。

  弗雷泽在说明槲寄生的涵义的时候,又引申出原始人关于灵魂寄存于体外的观念。在万木萧疏,一切植物都呈现出死亡迹象的严冬里,唯独翠绿的槲寄生还油然生在树桠之间。根据弗雷泽的分析,原始人见此情景,便会想到是树的灵魂走出体外,寄存于槲寄生身上。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掌握了槲寄生,就等于掌握了它所寄存的那棵树的灵魂。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像“通灵宝玉”是贾宝玉的命根子一样,槲寄生也是巴尔德尔的“命根子”。这样,我们看到,在弗雷泽的笔下,巴尔德尔时而被理解为天神的化身,时而又与树神相等同了。

  在解释巴尔德尔这位神的性质和槲寄生的象征意义时,弗雷泽犹疑于几个不完全相同的解释之间,但在一点上他却毫不动摇,那就是他斩钉截铁地将内米湖畔奇特习俗中的“金枝”,同长在树上的槲寄生完全等同起来。折到一节“金枝”,不只是意味着取得了同在任祭司决斗的权利,同时更象征着已经掌握了他的命运,神圣的灵魂定会迁居到新的躯体之中。每当这种情景,新逃奴自然精神抖擞,对于获取职位信心十足;而在位的祭司就不能不惊恐万状,为不祥的预兆深自沮丧了。

  至此,弗雷泽领着我们完成了一次饶有兴味的、全球范围的“旅行”。他把涉及到巫术和宗教的众多现象,一一介绍给我们,并且作出他的解释。他回答了他所

提出的问题。他向内米告别,也向读者告别了。

  七、弗雷泽

  在概要地了解了这部著作之后,我们需要来认识一下作者本人了。

  詹姆斯·乔治·弗雷泽1854年生于英国西北部工业重镇格拉斯哥,1941年逝世。他1869年进入格拉斯哥大学,1874年转入剑桥大学。原来他的专业是古典文学,在这方面他也曾有过不少著作。但从80年代起,他逐渐对一个涉及更为广泛的学科——民族学——产生了浓厚兴趣。这当中对他影响最深的,自然是英国人类学派的创始人爱德华·泰勒(1832~1917)于1871年发表的重要著作:《原始文化》。弗雷泽在整个一生中都以泰勒的比较研究法为手段从事研究。

  弗雷泽有很长一段时间在剑桥大学的一个学院里担任普通研究员,1907年才受聘为利物浦大学社会人类学教授。未久,又转回剑桥大学任教,并在这里工作了一生。

  他在民族学领域发表的第一部著作是小册子《图腾制》(1887)。若干年后他又重新返回来研究这个题目,并且出版了四卷本的《图腾制与族外婚》(1910)。

  年他发表了他的重要著作:两卷集的《金枝》。以后他又多次修改、出版这部著作。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还要谈到。这部著作使他在世界学术界获得了广泛的声誉。

  年他受封为爵士。自1920年起成为皇家学会会员和英国科学院院士。他还是法国科学院、普鲁士科学院、荷兰科学院的院士,是巴黎大学、斯特拉斯堡大学、牛津大学、格拉斯哥大学、剑桥大学、杜尔干大学、曼彻斯特大学的名誉教授。

  他在民族学的其他领域里还发表过许多著作。1913年至1924年出版了三卷集《永生信仰和死人崇拜》。1918年至1919年发表三卷集的《〈旧约〉中的民俗》。1926年出版两卷集《自然崇拜》一书。1930年印行了《火的起源神话》。1933年至1934年在他80岁高龄时撰写出版了两卷集《原始宗教中对死者的恐惧》。

  他著述极多,至为勤奋。据他的传记作者称,这位学者在50年的研究生涯中,在牛津大学的图书馆里,每日工作12小时,非但风雨无阻,节假日亦复如此,绝少间断。

  弗雷泽将他一生的大部分精力投入了《金枝》一书的资料搜集工作和撰写工作。不包括多次的重印在内,这部书先后共有四个不同的版本。1890年出版第一版(两卷集,约为830页)。其后经过增补,于1900年推出了第二版(三卷集,约为1500页)。此后又经过十余年的辛勤工作,于1911年至1915年出版了第三版(十二卷集,近5000页)。终于在十年之后,1922年出版了第四版(一卷集,750余页)。现在读者手中的这部中文本,即是由第四版译为中文的。

  关于这一版的缘起以及这部著作的宗旨,作者本人在他的前言中已有清晰而又简要的说明。被作者称为节本的这一版,删去了所有的引文出处和资料的来源,许多评论对此颇有微词。尽管如此,这一版却得到了广泛的流传。1922年经作者的妻子翻译,经他本人校订,以法文出版,随后便相继译为欧洲其他文字出版。

  这部著作自印行以后,特别是自第二版出版以后,受到英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学术界和读者的重视和欢迎。评论家极度肯定他的学术成就;在热情的赞誉里不乏溢美之词。比如,有人曾经这样说过:“将来后代评价我们这一代人的工作时,只要开出詹姆斯·弗雷泽爵士的著作目录来,就足以驳回关于我们无能的指责。”(安格斯·唐尼:《詹姆斯·乔治·弗雷泽》,伦敦,1940年,第126页。转引自托卡列夫《金枝》俄译本后记,莫斯科,1980年,第802页。)也有人受感情的驱使,不顾历史发展的事实,称他为原始宗教研究的鼻祖;有人甚至把他的学术贡献同达尔文相提并论。这当然都有吹捧夸大之嫌。

  持否定态度的评论家也不乏其人。这一点在他的《前言》和本文中也可以见其端倪。他希望消除有人对他的误解,然而问题是由他的著作的内容引起的,不会因为有了他的解释便不存在了。实际上,这部著作的局限和不足,远不止于1922年以前他本人读到的评论文章中所指出的那些。然而也应该承认,从本书第一版出版至今,将满一个世纪了,在经受了一百余年的科学发展的飓风吹荡之后,它仍然没有完全丧失科学的价值,仍然给人类学家、宗教学家乃至其他人文科学工作者以有益的借鉴和启迪。

  八、严整的体系、丰富的资料

  这部著作援引了大量的实际资料,这一点甚至在我们阅读节缩本时都会强烈地感觉得到。作者运用崛起于19世纪后半期的历史比较法,将这些涉及世界各民

  族的原始信仰(包括灵魂观念、自然崇拜、神的死而复生,尤其是巫术、禁忌等)的丰富资料,进行了系统地梳理,从中抽绎出一套严整的体系来。

  他关于世界各民族原始信仰、特别是巫术和禁忌方面的研究成果,即使是今天的原始文化研究者们也都不能回避。

  前节提到,有人将他誉为开山祖师,这显然是不尽符合事实的。他的著作所涉及的几乎所有领域,在他之前都曾有人进行过专门的研究。爱德华·泰勒在其《原始文化》(1871)、《人类学》(1881)等著作中,早已对灵魂观念和灵魂的出走进行过详细的研究,并且创立了至今仍为学术界所沿用的术语:万物有灵观。从宗教学的角度来说,是他首先提出了宗教起源于万物有灵观的学说。这是西方第一个以大量的民族学资料为基础的、关于宗教起源的科学研究性的论断。关于信仰与仪式关系的问题,罗伯逊-史密斯已有著述(《闪族宗教讲演集》,1886),弗雷泽本人也承认,罗伯逊-史密斯的工作使宗教史的研究向前迈进了重要的一步。从事图腾研究的专家更是为数众多,其中麦克林南(《古代史研究》,1876)和罗伯逊-史密斯,成绩尤为卓著。关于自然崇拜,神话学派的各位大师们早有详细论述,格林兄弟、马克斯·谬勒、阿德尔伯特·库恩、施瓦尔茨以及威廉·曼哈德等人,都曾就此问题作过深入的探讨。上述各位作者也大都被弗雷泽征引过。

  尽管如此,弗雷泽却能够把这些虽经涉及但并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从一个统一的角度串连起来,熔铸为一体。并且用所掌握的大量实际材料,深入地论证他所提出的观点体系。这些实际材料,至今仍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当然,这里也要顺便提一句,民族学发展的历史表明,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进行实地考察的风气逐渐地在研究家们当中酝酿形成。(至于说它在学术领域占主导地位,那自然还是晚些时候的事情。)由于弗雷泽的研究仅限于运用书面资料,有些资料的提供者并非是从事科学工作的人,所以弗雷泽《金枝》一书的资料尽管十分丰富,但个别部分,特别是涉及东方民族的部分,尤其是涉及中国的部分,显然有粗糙失实之处。

  在谈到这部书的有益的影响时,我还想指出这样一点:同迷信和宗教思想进行斗争,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这当然并不是弗雷泽从事这项研究的初衷,但任何在原始信仰领域中的真正严肃的科学探讨,都会在客观上得出与教会宣传相敌对的、不能见容于教会势力的结论。我们前面提到的罗伯逊-史密斯,由于写了关于《旧约》的著作而受到教会的起诉,这正好是一个十分切近的实例。在弗雷泽这部著作的字里行间也洋溢着无神论思想的气息,尽管他的这种立场并不像在中世纪时期那样的难能可贵。他不仅没有像基督教会所作的那样,把原始信仰视为异端,相反地却认为这些初看起来十分怪异落后的风俗习惯是可以理解的,甚至其中隐含着原始人的健康理智,以及他们征服自然的追求和向往。反过来他

  又把犹太教、基督教等阶级社会的宗教的历史根源,同这些原始信仰联系在一起。他通过神死后复活的实例,把这一联系论证得十分令人信服。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对于基督的信仰,以及整个基督教的基础。这不能不说是他的科学研究对于进步的社会思想所作出的一个贡献。在宗教的黑暗被彻底扫除之前,这部著作总还会提供它的一线光明的。或者反过来说,正是科学思想所提供的丝丝光明集合拢来,才愈来愈多地照亮了人类前进的路程,直到作为人类认识误区的宗教的晦暗被彻底扫除干净。

  九、清除尘垢见光芒

  弗雷泽自己声称,我们永远也不能彻底从原始人的角度出发,用他们的眼睛来观察一切事物。我们关于原始人、野蛮人的世界观的种种理论,与实际情况相距甚远。我们在这一领域所能达到的,仅仅是作出一些我们的智慧可以允许的推断而已。

  由弗雷泽的声明可以看出:宗教发生学问题的难以解决,不只是由于时代的久远和问题的复杂,同时也应该从研究者主观方面寻找它的根源。

  从弗雷泽的著述目录来看,他涉猎的领域十分驳杂,然而他在指导思想和方法论方面,并没有从泰勒等前人的基础上向前迈进。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人类学》中尚且能够从精神文化、物质文化、社会关系等不同方面去探讨和认识原始民族。而弗雷泽却把自己的注意力仅仅集中于原始宗教、巫术、仪式、原始人的心理等方面。对于物质文化和原始社会的经济关系等等,几乎全无涉猎。这就使他在寻找宗教源头的过程中,将自己圈限在原始人个体的主观活动的半空中,脚跟始终不能稳健地站在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坚实而广阔的土地上。他不仅没有克服反而更加加深了泰勒等学者人类学派理论家的严重错误,把原始人的诸多文化现象单纯归结为人类纯理性活动的产物。

  这一点最明显不过地体现在他这部著作的基本论点上。弗雷泽关于人类思想方式的一般发展过程,提出了一个公式,这就是:巫术——宗教——科学。根据弗雷泽的观点,人类思想逐渐进化,在所谓巫术时代,巫术观念占据统治地位,人们借助于运用错误推理而产生的种种办法来控制自然。继而进入宗教时代,人们把超自然的力量个性化为神灵,借助于它的帮助,消灾弭祸,求福祈祥,最后进入科学时代。虽然弗雷泽在他的著作中只是一般地提出了这个公式,并没有加以认真地阐释和论证,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被认为是他的特殊贡献。然而,就是这个公式,却特别鲜明地暴露出弗雷泽思想体系的许多致命伤。

  略早于他,已经有人在探讨宗教起源问题方面作过相当的努力,并有过众所周知的成果。泰勒认为,宗教的起源在于原始人的万物有灵观。罗伯逊-史密斯认为仪式活动奠定了宗教的基础。罗伯逊-史密斯的论点,否定了泰勒的仅仅把原始人的思维作为观察问题的出发点的做法,他把原始人类的社会集体活动看得更为重要。但应该说,他也有一个严重的局限,就是他同样把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搁置在一边了。

  弗雷泽没有站在这两位先行者的任何一方,而是提出了第三种观点。然而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克服泰勒和罗伯逊-史密斯的最根本的局限和缺点。

  弗雷泽虽然提出宗教的起源在于巫术,但是他又在巫术和宗教之间,从本质上画了一道鸿沟。然而在现实当中这种本质上的鸿沟是并不存在的。在阅读这部著作时不能不使人有这样的发问:巫术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神秘的感应,在原始人的观念中究竟是什么?难道可以把它同现代人关于事物联系的概念等同起来,从而在巫术和宗教之间画出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来吗?能够把自然力人格化同相信超自然力截然分开吗?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们经常可以察觉到,即使是作者本人在叙述里也不总能随心所欲地划清巫术和宗教的界限。最初,弗雷泽在这一问题上似乎还有些朦胧和犹疑,在《金枝》的第一版里他还把巫术划归宗教的领域。第一版《金枝》的副题就叫作《宗教的比较研究》。而在1900年以后,第二版的副题便改为《巫术与宗教之研究》。他虽然援引过黑格尔《宗教哲学讲义》中涉及巫术和宗教的部分,虽然他也说过,他和黑格尔的观点是一致的,但他却没能理解黑格尔的辩证法。黑格尔关于巫术和宗教持另一种观点,他没有把巫术和宗教割裂开来,而是把巫术包括在宗教之中,他承认存在有巫术的宗教,这是宗教史上的一个最早阶段。

  在这一点上,弗雷泽更接近于斯宾塞,实证主义在他身上的烙记是足够鲜明的了。他在1913年出版的《金枝》第三版第九卷中,曾经有过这样的自白:“我确信,一切理论都是暂时的,唯有事实的总汇才具有永久的价值,因此,在我的种种理论由于丧失了用处而和那些习俗及信仰一样承受废止的命运的时候,我的书,作为一部古代习俗和信仰的集录,会依然保留其效益。”这很像是一种谦词,但却真实地反映了他在追求科学的客观真理过程中的态度。

  当我们阅读他关于“巫术——宗教——科学”这一公式的解释时,最难使人接受的是,他把巫术同科学等同起来,认为它们在性质上是一致的。这不仅错误地理解了巫术的性质,而且也否定了科学的客观真实性。

  就此,弗雷泽曾经充满激情地写道:巫术与科学在认识世界的概念上,两者是相近的。二者都认定事件的演替是完全有规律的和肯定的。并且由于这些演变是由不变的规律所决定的,所以它们是可以准确地预见到和推算出来的。一切不定的、偶然的和意外的因素均被排除在自然进程之外。对那些深知事物的起因,并能接触到这部庞大复杂的宇宙自然机器运转奥秘的发条的人来说,巫术与科学这二者似乎都为他开辟了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前景。于是,巫术同科学一样都在人们的头脑中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强有力地刺激着对于知识的追求。它们用对于未来的无限美好的憧憬,去引诱那疲倦了的探索者、困乏了的追求者,让他穿越对当今现实感到失望的荒野。巫术与科学将他带到极高极高的山峰之巅,在那里,透过他脚下的滚滚浓雾和层层乌云,可以看到天国之都的美景,它虽然遥远,但却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之中,放射着超凡的灿烂光华!

  这种对巫术的赞颂是多么动人啊!只是弗雷泽笔下的美妙图画的绚丽色彩同原始巫术活动的冷酷的现实太不和谐、太不一致了。原始人把自然界甚至把人自己对立化,并且探求事物的因果关系和发展秩序,这无疑是一个进步的过程。但这种进步,首先不是通过巫术而是通过自己的生产实践活动来体现的。巫术同宗教一样,是被颠倒的意识,是现实世界的歪曲的反映。巫术并不曾给探索自然界奥秘和规律的人类开辟过“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前景。它转移了人类的注意力,封闭和桎梏了而不是引导和刺激了人类对知识的追求。这种严峻的现实是用什么华美的想像都无法改变或掩饰的。

  随着时代的前进和科学的发展,弗雷泽的许多观点和结论已被历史淘汰了。由于他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基本是唯心主义的和形而上学的(弗雷泽曾经说过,从青年时代起,他就最热衷于柏拉图),所以在许多问题上他没有也不可能站在当时时代发展的前沿。摩尔根关于原始社会的重要发现,并没有引起他特别的重视。恩格斯发表于1884年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甚至没有进入他的视野。

  他关于许多问题的结论,好像都是因果颠倒的。他认为,祭司的职能与帝王的权力的结合,仅仅起源于一种信仰,一种观念:即相信某个人的灵魂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着自然界和社会的兴衰,因此为了社会的利益,便要针对这位重要人物采取种种巫术手段。时日既久,巫师或祭司便发展成为帝王。弗雷泽通过他所选择的实例和他从一定的角度所作的解释,使这一似是而非的结论具有了令人信服的表象。他在本书中写道:“在世界很多地区,国王是古代巫师或巫医一脉相承的继承人。一旦一个特殊的巫师阶层已经从社会中被分离出来并被委以安邦治国的重任之后,这些人便获得日益增多的财富和权势,直到他们的领袖们脱颖而出、发展成为神圣的国王。”事实上,这并不是巫术信仰的因素,而首先是世俗社会的因素(特别是财产分配等原因)在这一过程中起着主导的作用。例如,恩格斯在《家

  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在分析希腊的情况时就曾说过:“巴赛勒斯(即王权——校者注)除军事的权限以外,还有祭祀的和判审的权限,判审的权限没有详细规定,但祭祀的权限是他作为部落或部落联盟的最高代表而被赋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3页)

  此外,我们还看到,弗雷泽的观点多变,有时就一个问题同时作出几个彼此矛盾而不相容的答案来,例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援引过,他忽而追随威廉·曼哈德,认为篝火仪式起源于太阳崇拜,忽而又赞同十分著名的《人类婚姻史》一书的作者爱德华·韦斯特马克的观点,认为原始人对火的崇拜首先出于把它看成是一种可以净化一切的伟大自然力。这样的实例并不是个别的。

  上面举出这些例证,是为了说明弗雷泽的这部重要著作不可避免地蒙着一层时代的尘垢。而清除这层厚积的尘垢,发现它有益于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智慧的光芒,这既是过去的历史,也是未来的历史对于新一代建设者提出的要求。在阅读《金枝》的时候,我们常常能够感到这种光芒就在我们眼前闪烁。

  应该说,阅读弗雷泽的这部著作,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愉快的享受。他文笔清丽、义理明畅,即便透过翻译也还能使人有一定程度的体味。他早年专攻文学,甚至有过诗歌创作的实践,他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律师,所有这些都使得他在引述大量有关古旧习俗的性质相同的资料时,减少了一些呆滞和陈腐的气息。

  最后,我还有义务简要地交待一下这部书的翻译过程。

  这部著作之被“引荐”给中国读者,着实不晚。抛开大量散见的论述不说,单是受其启发而撰写的专著,在二三十年代便出版过两部。一部是江绍原先生的《发须爪》,另一部是郑振铎先生的《汤祷篇》。

  然而,这部名噪多时、其标题为大家十分稔熟、其观点屡经专家引用的著作,迄今没有汉译本问世。莘莘学子,则只好直接依靠原著,或者间接地通过二手乃至三手、四手的转述,来了解这部著作的观点及内容。

  我之接触《金枝》是在50年代中期。当时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贪婪地“吞食”着一切感兴趣的书籍,直如饕餮之徒。莫斯科的旧书店是我每月,有时甚至是每周必去光顾的地方。一次,我买到了一部20年代出版的、纸头黑黄、经过战乱已断烂破损、散成单页的《金枝》俄译本,兴奋的心情不能自已。内容虽在此前略有所知,但接触原著之后,仍然被这部书丰富的资料、宏伟的规模、严整的体系所折服。弗雷泽以他深刻的思想逻辑和他阐述深奥理论举重若轻的明快文风,把我像一个俘虏似的抓在了手里,连上食堂排队买饭乃至吃饭的时刻我都要拿上一叠阅读,更不要说在乘地铁去上课的途中了。有的同学颇嘲笑过我的“痴迷”,当时或许不觉,现在想来,说“三月不知肉味”也不为过。

  从此以后,想要移译《金枝》的念头,就在我的心底埋下了种子。

  年代前半期,专心于完成组织交给的教学任务,不可能来做这件事;60年代末虽也暗暗地译过思想性很强的著作,但也没有着手翻译《金枝》。1979年调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待完成了一个阶段的科研项目之后,在考虑个人课题计划时,就又想到了这件难以释怀的心愿。

  正是在这时,得知原来供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徐育新同志,早在1965年前后就利用一年多的时间,以抱病之身翻译完了这部著作。译事告竣之后,他的病情也加重了。后来的形势不可能使这本书有出版的机会。徐育新同志也在这期间病故了。我经多方查询,在一位同志处找到徐先生的遗稿。为了表示对逝者的敬意和纪念,为了使读者能早日见到这部著作,遂决定将这部已有的译稿交出版社印制发行。但这部译稿经过多年搁置,散失近半。后来便先后约请张泽石、汪培基两同志补译了这部译稿中遗失和漏译的部分。具体情况是第九章、第四十三章、第六十章至第六十九章由汪培基同志翻译;其余各章占全书的一半均为徐育新同志所译,其中约4万字的遗漏部分,由汪培基同志补齐,并担负全书的统一校对和润饰。专业术语的审定、部分事例的检核以及具体编辑事务则由刘魁立承担。书中大部分注释由汪培基同志撰写,一部分为刘魁立所加。书后所附的索引由汪培基同志根据英文版索引译出。读者可以利用正文旁的边码查找索引所列的条目。

  科学著作的翻译实非易事,一词、一例,都多费思虑和周折,有时还不免有相互间反复的切磋。尽管如此,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能尽如人意的地方仍然所在多有。失当之处,谨请识者不吝赐正。

  刘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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