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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许卿长安 第一百章 完结篇

书名:子夜歌·情殇一世 作者:清歌十里 本章字数:4393

更新时间:2013年12月31日 15:33


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你认为是执念,其实不过是一执之念。当时放不下的东西,在历经千山万水的洗劫后,早已化作脚底尘埃,一路不曾忽视,最后却忘了曾经的执着。所谓,记的越紧,忘的越深。

明月照在结瘴山,透过夜晚飘渺的雾气,柔顺的像一束婴儿的胎发。她手心微微掬起,探进清凉的夜色,墨兰端药过来,抚下她的胳膊,“公主,吃药了”。

她身子一颤,像是从沉思中清醒过来,“哦”,一点一点的喝下墨兰递到嘴边又黑又苦的药汁,眉毛都不带皱一下。

弦感清宁的琴音又响起,几乎每一次她咽下一匙一匙的药水时,他都会弹琴,药喝完了,琴音便恰到好处的拨完最后一个音,一分一秒都不会差。看来,弦感不单才艺卓群,还能掐会算,这等奇才该出山才是。

墨兰放下药匙药碗就要离开,她抓住她的手,问,“李深呢?”墨兰说,“他应该在各处巡看,庄门就要关了,公主要找他?墨兰这就去叫”。

她嘴角却露出一丝笑,“不用了,你回去吧,我想休息了”。摸着床榻躺上去,却听见了袅袅的琴音,好像是《凤求凰》。她摸了摸枕边的一只横笛,胸口一阵闷涩,仿佛有千万年的过错一齐冲向喉口,咬了咬嘴唇,栖身躺下。

梦里一片花海,蔷薇正好,她粉色衣衫,不太齐长的发丝上两根紫色坠穗垂在颊侧,看前方年幼的韩风紧抿着两片红红的薄唇,羞涩的向她笑。她拿着手中的蔷薇跑过去抓住他,“来,我们一起跑,不让她们找到”。他们携着手恶作剧似的发疯的跑,身后连缀成片的蔷薇花丛翩翩扇起五彩斑斓的蝴蝶。

这本是一个美好的梦,她紧紧抓着身上的被子,醒来后的恍惚,空荡都让她觉得这是另一个世界,而她原本应该在那个世界里。

空气中还含混着混沌的墨色,她穿好衣服,慢慢沿着游廊摸着建筑物,独自一人走出山庄。去后山的路她已经摸得异常清楚,她也清楚的记得墨兰说过韩风的墓正对着凛凛危崖。半山腰的薄雾慢慢散开,林间气雾旋绕。路面上沾染着漉漉水汽,最是湿滑。等到她一步步走到后山墓地,东方曦光已经驱走了黑暗。

宛成倚着墓碑,石块的凉气透过肌肤,冰冰的,却让她感觉很安稳。她抚着碑石上的字迹,“韩风,你在哪里,在哪里……”

他说,“公主,八岁那年我遇到你,就知道你是我的唯一”。

泪水湿透眼上的白绫,她抱着石碑无力的哭泣,“我对不起你,你却为我而死,韩风,我活的好累”。山崖上的风冷冷的,她倚着碑石,浑身冰凉。脑海里一段一段放过她与韩风在这里在以前欢乐游玩的时光,又忽然掠过他一箭穿心血流满地的场景,心口一阵缩疼,总是忘不了他口中涓涓涌着血对她说,“你看蔷薇花开了,紫色的,我们一起回将军府还不好……”

好,我们一起去……

她一把扯下蒙住眼睛的白绫,手掌慢慢松开,白绫抖动着飘在墓前。前面是悬崖,她甚至可以感触到那无底的深渊就在不远的地方,她站起身,飘飘摇摇的走过去……直到感觉到有强大的湿流铺面袭来,宛成身子抖了抖,睁开黯然无光的眼睛,继续向前。右脚就要踩空的一刹那,突然有人拉住她的手腕,向后猛地一拉。

弦感脸色通红,呼吸喘缓,“你疯了吗!”

她目光沉寂寂的呆滞在地面上,眼球里没有一丝求生的光彩,像是哀求,“你放开我,放开我”。

弦感镇定下来,劝她,“宛成,你冷静冷静”。

她说,“你想要我怎样?你们都想要我怎样?

弦感深深的看着眼前这个女子,没由来的一种痛让他心如刀绞,却突然一扬手,“啪”的一声脆响,重重的扇在她白皙的脸颊,“他舍了性命救你,就是为了让你跳崖的吗!”

她右脸肿起,短暂的酥麻之后便是火辣辣的疼。她眼皮和睫毛一抖一抖的,神色里一片凄哀。弦感被自己突如其来的举动惊了惊,看着她脸上的手指印,叹了口气,又忽的将她揽入怀里。她手掌攥成拳抵着他肩膀,“那我该怎么办?”泪水像决堤的江河,汹涌而下。

弦感松手一语不发的给她擦掉眼泪,又一语不发的从怀中掏出新浸泡的药绫敷在她的眼睛,修长十指挽了挽她肩头的披风,淡淡的道:“你想跳就跳吧,我不会拦你”。话毕,扔下她一个人,走了。

太阳的光线照在她的脸上,被打的半边有些发热,她站在崖边认真的吹了会儿清凉的风,老老实实出现在桃源山庄的大门前。

墨兰和李深估计是寻她寻疯了,看到她安全无虞,终于松了口气。她扶着墙壁,对墨兰说,“我饿了”。

于是乎,桃源山庄出现了一种死而复生重现生机的景象。

山里人一家四口和和美美。弦感依旧善行善事,坐在山底儿的木屋前普救众生,顺带让方圆百里的姑娘过过眼瘾。李深和墨兰恩爱渐长,如胶似漆。她闲着没事儿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喝茶吃饭,听墨兰讲笑话。如此没心没肺吃喝玩乐下去,再加上弦感精湛的医术,她的两个眼睛终于缓了过来,可分辨光线与人影。又在众人的监视下调养年余,终于重见天日。

摘掉眼上的最后一根白绫,她由衷感慨并向弦感确认,“我是再也不用喝药了是么?”

弦感幽幽一笑,“这个吗,药还是得喝的,良药苦口,于你无害,多喝有益”。

有益你个头!有益你怎么不喝!

为了逃脱如此惨绝人寰没有终点的折磨,她决定溜出山庄,遍游天下。这件事情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的反对。

墨兰差点儿拿剪刀剪到手指,“公主,你走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和你

一起去”。

她说,“我就是出去游玩山水,又不是不回来了,你们就留在这里看家”。

李深很着急,“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她说,“这个嘛,说不准”。

李深说,“那不行,你一个人太危险”。

自从双鹰暗卫把她找回来,危险对她来说就是一个陌生的名词儿。便道,“什么什么,你的意思是说父皇的那些什么鹰卫是养着玩儿的”。

李深败下阵来,“不是”。

弦感执笔的手一顿,“你不想喝药就不用喝了,用不着玩儿离家出走”。

她说,“弦感,我想出去了,是认真的”。

临行前,特地去了趟后山。墓前青草茸茸,由崖上望下去可以约略看到牡丹园的蔷薇。

她取出那根碧玉横笛,偎着淡色的唇,吹出《凤求凰》。

凤飞亭下,白玉池边,可怜韶华尽。那样如水的夜晚,尽付殇曲。

曲尽,她笑着说,“韩风,我要走了,以后,我再也不会吹笛子,永远都不会”。

碧绿色的玉笛在空中跃出弧线,倏地掉入悬崖。

她提着包袱下山,逡巡脚下大片宽广的土地,不知道去哪里,只是一个人漫无目的游荡。

楚恒最终统一了分裂的国家,建号南楚,定都临阳。他没费多大力气的灭了齐国,却要费劲力气使它安定下来。齐承言最终还是出来了,或许是他身上流淌的皇室的血不允许他躲藏,但困兽之斗,终究是无足轻重。听闻,他聚合先齐遗士抗争失败后,被楚恒囚禁,在一个夜晚,含泪饮下御赐的一杯毒酒。

斗来斗去几时休。

她牵着追风,一身潇逸男装,为装模作样的更风流潇洒,还特地拿了把剑,只不过从来没拔出来过。

一路穿山越水,尽揽天下美景,没花一分钱,着让她很是满意。山水本来就是大家的嘛,收钱就不好玩儿了。试想,如果这么古老的时候人们就有看山观水要收费的商业思维,那得丧失多少名人雅士吟诵风月追悼古今的机会,无名士传诵,那山水永远都是普通的山水。由此看来,名誉与名利都是不可易得的。

逛达了这么久,却在酒楼无意中听人闲谈不归岛的神秘,便勾出她脑袋里的一件旧事。虽然她现在不是初白的弟妹了,但她厚着脸皮去,他总不能轰人。想到此,她还特地爬起来去马棚摘掉了追风脖子上的银铃。初白临走送她这么个小孩子玩意儿,虽然很精致但毫无用处,她便非常实用的送给了追风。想是追风很喜欢脖子上叮叮当当的东西,立即歪过头不理她了,她只好表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拿下这只旧铃铛是为了给它买一只新的,追风满意的啃了半槽料。

第二天她拿着银铃去码头,立即有人毕恭毕敬的引着她去了不归岛接待处,一位老练的中年男子表示三天后即可送她去不归岛。

出了码头,青天白日,两个人却鬼一样横在了她前面。乍一看像鬼,仔细一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黑白无常。她正常的反应是,“你们俩是谁,要干嘛”。

黑白无常对望一眼,对她抱拳行礼,道,“我们是双鹰”,穿白衣服的说,“属下是白鹰”,穿黑衣服的说,“属下是黑鹰”。

她瞅了瞅来往行人,说,“我好像没什么危险”。

黑鹰道,“公主是现在没什么危险,公主可是要去不归岛”。

她老实巴交的点了点头。

白鹰道,“请公主不要去”。

她很不解,“我和不归岛岛主是朋友,他是想害死我还是怎么地?”

黑鹰道,“公主与银铃公子是朋友当然可以前去,但是不归岛周围机关遍布,危险重重,没有不归岛岛主的命令,江湖上随便靠近的人必死无疑,双鹰暗卫是无法靠近不归岛的”。

搞了半天原来是因为他们去不了,就不想让她去。这个可以体谅,但是这些人也太敬业了。她想了想,笑着对二人道,“你们还是回家结婚生子去吧”。

双鹰傻愣在当场。

三天后,风和日丽,她两脚登上船只,顺着上江而下,即可入海。小船飘起,她胃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这才想起来,她有晕船的毛病。极力捂着嘴巴,跑到甲板上扶着栏杆呕吐,弱弱的问掌舵的伙计,“大概什么时候能到不归岛”。

伙计笑着说,“大概还有半月,公子恐怕要忍一忍了,船舱内有迷药,公子实在坚持不了就吃一点,睡上几天就到了”。

宛成眼前一片昏黑。

就在她感觉生命是如此虚弱的时候,手腕却被人提起,三根手指轻轻按在脉上。江上风平浪静,蓝天一望无际,阳光洒在水上耀起一片粼粼的光,他似笑非笑,“公子脉象无碍,也用不着浪费迷药,我看……吐几天便好了”。

四处都是深蓝色的水,她傻傻的瞟了瞟船舱口从天而降的李深和墨兰,突然有不详的预感,“你们?”

他掏出一枚圆圆的东西一下塞进他嘴里,“昨夜观星象,算到你会晕船”。

水面波纹漾漾,船只划开平展的水面,这样,也好。

*********

(全文完)

作者云:历经一载零四个月,我的第一部作品终于完结了,虽然中间停了三个月。感谢读者的光顾,虽然我写的太让人读不下去。本想让女主男主圆满结局的,但写到最后,我已经讨厌死男主了,于是就把他抛弃了(虽然这么做很不道德,颠覆了人物性格),于是就有了这么个结局。同意女主男主在一起的举手!嗯,好像没有。所以,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大家考虑,最后嘛,本书已完,作者快闪!好吧,闪了!

嗯哼,大家有什么要说的咩,没有吗?真的没有吗?好吧,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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