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01:15
有人说"看哪,基督在田野里"又有人说"看哪,基督在房间里"也就是说,有人在异端的教会里寻找基督,还有的人在教堂外面寻找基督,这时就会有一个声音萦绕在耳边:"不要出去."圣保罗曾经说过:"如果让一个异教徒听到你们那些各说各话的教义,那么他们恐怕只会认为这里有一群疯子?"要是教会里的许多矛盾冲突被那些无神论者和世俗之徒听到,那么他们的意见肯定也不会比上面所说的异教徒的看法好到哪儿去,这样的情况会促使他们离开教会,而去坐在"亵渎者"的位置上.
很久以前,有一位幽默大师在他自己虚构的一套丛书中列出了《异教徒的摩尔舞》.在谈论如此严肃问题时援引了这个例子,似乎显得不够庄重,但这件事却向世人充分展示了那些异教徒可笑的嘴脸.因为,异教徒中的各派各自拥有不同的姿态和媚态,在那些向来对神圣的事就不恭敬的凡夫俗子和下流政客来说,那是不能不引来他们的嘲笑的.
宗教统一对教会内的人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和平,和平中包含了无限的神圣:和平确立了信仰,和平激发起人们的仁爱之心,教会外表的和平浓缩成了良心的安宁,而且和平把写作和阅读辩论文章所耗费的劳动,转移到了写作和阅读专论和虔诚的着作上去了.
说到宗教统一的界限,这种界限的真正确定是至关重要的.目前似乎有两种极端的看法.在某些狂热派的看来,一切和平的言谈都是面目可憎的.正如《旧约》中所说的"和平与你有什么关系?站到我身后去吧".狂热派所关心的不是和平,而是拉帮结派.恰恰相反,某些教派的信徒和态度冷漠的人则以为他们可以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可以巧妙地运用妥协和折中的办法来协调教派间的纷争,仿佛他们可以在上帝与世人之间作出公正的裁决似的.
我们应当冷静地看到,这两个极端都是必须避免的,而如果能用以下两种截然相反的箴言表达方式来正确而清晰地解释救世主亲自订下的基督教盟约,上述两个极端就不是不可以避免的.这两句箴言分别是:"不是我们的朋友的人就是我们的敌人"和"不是我们的敌人的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也就是说,要辨别和区分什么是关系到信仰中最核心的和最实质的问题,哪些不是完全属于信仰的而仅仅是属于见解、礼仪或概念分歧的细枝末节的问题.这种事在许多人看来也许微不足道,并且已经解决,但如果在解决这些事情的时候能够少一些私心偏见,那么它就会受到更加普遍的欢迎.
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按照我的一些想法,提出这样一个忠告.人们应该注意,不要因为两种争论而使上帝的教会遭到分裂.一种争论就是,所争论的问题太渺小,太无足轻重,其实那些小事并不值得那样热烈争论甚至引起争吵,只是因为有矛盾才引起了争论.一位早期的基督教着作家圣奥古斯丁指出,"基督的衣服确实是需要圣洁无瑕的,但教会的衣服却有着不同的颜色",因此他说,"这件衣服可以有各种款式,但是绝不可以有损坏和裂缝":基督的衣服和教会的衣服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情,也就是分裂和统一.
还有一种争论是关于实质问题的,但争论到了最后,却往往会陷入过分的深奥和晦涩之中,这样一来,它就成了一件只有技巧的事情,而不是最实质性的事情.一个具有很好的判断力和理解力的人,有时会听到那些无知的人表示出不同的意见,但是他心里很明白,那些存在很大分歧的人实际上说的是同一回事,可是他们是决不承认的.如果人与人在判断上有那么大的差异,那么我们难道不可以认为,了解人们心理的上帝实际上已经看出,那些脆弱的人在他们的一些自相矛盾的说法中说的是相同的事情,并且因而对那些自相矛盾的说法都予以接受吗?这样争论的实质,是由圣保罗精彩地表达出来的,关于同样的事情,他提出了警告和规诫:"要避免那些不虔诚的空谈和所谓‘知识’的荒谬争论."(Devita profanas vocum novitiates,et oppositions falsi nominis scientiae.)人们创造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对立,并且给这些对立加上了非常确定的新名称,结果本来应该是由意义支配的术语,事实上却是术语支配了意义.也有两种假的和平或者说统一:一种就是,和平的基础只不过是以一种绝对的无知为基础的,因为在黑暗之中,所有的颜色都是一致的.另外一种就是,全盘吸收本质上互相矛盾的一切观念和理论.结果将真理与谬误搅在一起,在这样的事情中,真实与虚假就像出现在尼布贾尼撒梦中的雕像一样,那雕像的脚趾是一半是铁一半是泥,铁和泥可以粘在一起,但却永远不会熔化成为一个整体.
说到实现宗教统一的方法,人们必须注意的是,不要刻意地为了实现或加强宗教的统一,而肆意废除并破坏仁爱和人类社会的规范.基督徒有两柄利剑:一柄被用于灵魂问题,而另一柄则被用于尘世问题.在维护宗教的事情上,这两者都有相当的责任和地位.但是,切不可使用第三柄剑,那就是穆罕默德的剑,或类似的其他方式.也就是说,不可以把武力作为传教的工具,或者靠血腥的迫害来强迫人们改变信仰,除非出现一些明目张胆的诬蔑教会,亵渎神灵的事情,或者将宗教掺杂于颠覆国家的阴谋的时候.更不能够去煽动敌对势力,鼓吹并策划叛乱,并把利剑发给各种各样刻意颠覆那些顺应上帝旨意的政府的民众.因为使用武力传教,无异于用上帝所传的第一块法版去碰击第二块法版,进而以为世人都是基督徒,而忘记了基督徒本身首先是人.当诗人卢克莱修看到阿伽门农狠心的用亲生女儿作为献祭的时候,曾惊叹道:
"宗教竟能让人犯下如此大的罪恶."
但如果他能够看到法兰西1572年8月23日巴托罗缪节之夜的异教徒大屠杀,以及1605年11月5日信徒福克斯谋杀英王和议员的阴谋,他应该更加有理由发出这样的感叹了,并且会更加坚决地反对宗教和主张无神论了!
所以那柄尘世之剑,还是不要因为宗教信仰的问题而肆意挥舞吧!而如果宗教之剑被交给了庸众,那将是最荒谬和可怕的举动了!这种做法只有魔鬼和那些"再受洗派"的狂热迷信分子才会采用.魔鬼说:"我要到天堂去和上帝并驾齐驱",这固然是肆无忌惮的亵渎神灵的言论,但是如果让上帝化做人身并让他说,"我将降临到人世间与魔鬼一样可怖,"那不就是更加肆无忌惮的渎神之举了吗?但是,如果以宗教的名义谋杀君王、屠戮人民,颠覆国家和政府,就如同把圣灵的徽识由鸽子变成了兀鹰和乌鸦,把普渡众生的航船变成了凶残并且充满罪恶的海盗船.这些所作所为不正是渎神的举动吗?
因此,对于一切以宗教和信仰的名义进行煽动暴力的行为,以及一切为这种行为辩护的邪说,君王们都应当用他们的法律利剑,学者们应当用他们手中的笔--就像天使手中挥舞的夺魂金杖,把那些助长以上那些恶行的言行统统予以诛伐,并打入地狱,使其万劫不复!
在一切关于宗教的理论中,没有哪句会比使徒圣雅各的这句话更加高明:"愤怒的情感并不能够真正体现上帝的正义!"还有一位教士说了同样意味深长的话:"凡是压迫别人良心和信仰的,通常都是为了达到他自己的目的!"4 论报复
报复行为体现的是一种野蛮的公道,人性离它越近,就越应该让法律和文明把它给锄掉.因为,当一个罪行发生时,它只不过是触犯了法律,但如果对这一罪行实施报复,则是僭越了法律.不可否认,如果一个人对他的仇敌施加报复,那么他与他的仇敌不过是半斤八两;但是,如果他不念旧恶,而以宽容的态度来对待,那么他就比对手要高出一等,因为高抬贵手才是贵人的举动.我们确信,正如所罗门曾经说过的:"宽恕他人的过失就是宽恕者的荣耀."(It is the glory of a man to pass by an offence.)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而且是一去不复返的,而聪明的人总是努力着眼于现在和将来的事情,所以对过去耿耿于怀的人无非是在捉弄自己罢了.世间并没有为了作恶而作恶的人,作恶的人之所以作恶都是为了争名夺利、贪图享乐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既然是这样,我就没有必要因为别人爱自己胜过爱我而对他们发怒. 即使有人作恶是因为他的生性险恶,这种人也不过是像荆棘一样.荆棘刺伤人是因为它的本性如此.
有的罪行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可以对它进行追究和制裁,因此人们往往就会自行采取报复的手段,这是最值得宽容的.不过应该小心的是,这种报复行动的进行,是必须在不会有法律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罚的前提下才可以的.否则,也就是给自己带来双重的麻烦,来换取敌人的一重麻烦,结果还是让敌人占了上风,这是亲者痛而仇者快的事情.
有人喜欢运用光明正大的方式来报复敌人,这是值得赞扬和钦佩的.因为复仇的动机不仅是为了让对方受苦,更是为了让他悔过认罪.但有些卑怯恶劣的懦夫却专门采取一些阴谋诡计的手段来报复,他们更喜欢用暗箭伤人,却又不让人弄清楚箭是从什么地方射出来的.
佛罗伦萨大公科西莫曾经用非常激烈的言辞来谴责朋友的背信弃义和忘恩负义,他认为这类丑恶的行径是不可饶恕的.他说,你可以在《圣经》里读到基督让我们宽恕仇敌的教诲,但你绝不会找到让我们宽恕朋友的教诲.但是迄今为止还是约伯的精神境界要高一个层次,他说:"我们怎么能够只希望上帝赐福而抱怨上帝降祸呢?"将这种事例推及到朋友,难道也可以这样提问.毫无疑问,念念不忘复仇的人只会使自己的创伤新鲜如初,而那创伤本来是可以很快愈合的.
只有那些为了国家的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复仇才会给复仇者带来幸运,例如为恺撒大帝的死而采取的复仇,为佩尔蒂纳的死而采取的复仇,以及为法王亨利三世的死而采取的复仇行动等等.但如果是为了报私仇那么就不会有这样的幸运;与此相反,每天都在想着报复仇敌的人过的将是巫师一般的生活,他们的存在对人是有害的,死去则又是可叹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