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年09月25日 23:48
烫,及肩披着,藏起她小小的脸,刘海掩不住她的灼灼大眼,细窄的鼻梁和薄唇,让她显得很清秀。左边的是何筱筱,她有些小小的婴儿肥,标准的娃娃脸上嵌着两枚深深的酒窝,说话的时候就能看见,很甜美。
“羽芯,怎么不等我们?你不会也跑来凑热闹看帅哥吧?”徐以露妖娆得挽上我的肩,凑近我的耳朵:“怎么样?好看么?”她的声音有些轻微的沙哑,却让她更显性感。
“好看好看。”我调笑着:“我来看看你们几个输得多惨啊!”
“别说了!”何筱筱懊丧得嘟囔:“他那样的大帅哥怎么可以坐公交?!完全应该有人开着乌溜溜的长林肯,华丽丽得下来一排保镖为他保驾护航啊!”
沈航勾起手指在她头上扔下一个爆栗:“乌溜溜那是汤圆!”
一阵欢闹之后,米浩天抽出一支万宝路点燃:“认真点,说正事呢,去哪喝酒?”他的手指白皙修长,很艺术。的确,他会弹钢琴,可是却似乎并不喜欢。认识一年多以来,我只见他弹过一次,却为他的放弃深感可惜。他弹琴的时候,眼里有一种很神秘的纯粹,飞扬的指尖像是泻出了灵魂的一片,又深彻、又陶醉。很多时候我觉得他并不是真的讨厌弹琴,尽管在他的口中那只是灰暗无边的童年记忆。之所以不去触碰,是因为恐惧。好比我不愿让人随意阅读我的文字,是因为它与心灵牵扯太深,稍一松懈,便让人洞悉了避之不及的柔软。
米浩天或许想要选择更安静的方式表达他的宣泄,即便不是,也必须更隐秘。
“既然人到齐了,当然是去老地方。”我从包里拿出寿百年衔在嘴边点燃:“过完一个暑假,还不知道它变成什么样子了呢。”
我们七个推搡打闹着向“路人烧”走去,那是一家中等规模的烧烤店,价格便宜味道也好,最主要的是,三块钱一瓶三得利,对我们这些只有零花钱的“酒鬼”来说很不错。
指尖拈着点燃的烟,身边是一群狂傲不羁的人。我习惯仰起头,平静得迎接路人的侧目。十六岁的我们,带着各自独有的清高和孤傲,守着心里特有的迷惘和伤痛,习惯性得在人前展示颓废嚣张。说臭味相投也好、说物以类聚也罢,自会有一些人不介意我们的缺陷和颓败,然后成为朋友。我们自誉独一无二,不甘束缚,不愿屈就。下雨天不习惯打伞,不肯准时吃饭。我们找一切违逆常规的事来做,若非如此,仿佛载不下我们蓬勃的青春。我们不是好孩子,也不屑当好孩子。
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恍然,这只是人生中的一个旮旯,因为无人问津,所以肆无忌惮。无论是那些怒斥命运的愤慨,还是躲在角落无声饮泣的哀伤,又或者叫嚣着想要怎样的人生。它们终究是被阻隔在深渊之外的桃源,当我们走出来,那一切便缩小成不值一提的儿戏。于是它们变得轻渺,然而再忆起,都变成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