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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前世 第二章 学校里,大龄的我

书名:一颗滴泪痣 作者:岫岫 本章字数:2199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06日 10:35


牛儿带着碾子在场子里跑上几百圈后,麦粒就已经大部分脱离麦草,散落在麦场里了,这时候村里的人们就开始起场,起场就是拿个四股的或者两股的叉子,把麦场上已经被碾得软绵绵的麦草挑起来,用力地抖,把钻进麦草的麦粒子用力的抖出来,再把麦草堆起来,在场边堆成一个大草垛。

麦草可是我们那里的宝贝,一到冬天,它不仅是很好的燃料,而且还是牛儿们最好的草料。四股叉子的形状参考我们吃西餐用的叉子,就是比那个大很多,而且手柄是用木头做的,两股的叉子就直接是个分了两个叉的树枝,把叉子的头削尖,打磨光滑就可以了。

通常起完场就到了吃饭时间,在我们农村,为了适应农活,通常我们的三餐时间都跟城里人不一样:农忙时间大多天气很热,我们大清早四五点就起床,喝点早茶,就下地,干到九点钟,就吃早饭,吃完早饭,如果赶上天热,就休息一会,或者做些不用在日头下晒的活计。下午两点到三点吃下午饭,吃晚饭日头也就不那么毒了,再出门下地。一直干到下午的七八点就回家。

有时候吃完下午饭再睡个下午觉,下午下地迟点,晚上就回来得晚一点。下午干得活多了,晚上回来再做点汤填填肚子,要是不太饿,晚上就不做饭。碾场的时候,一般早上六七点太阳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把麦子铺在场里了,等起完场,该是十点多十一点了,所有帮了忙的村里人就到碾场的这家来吃饭。

一般就是酸汤面或者浆水面。清清的酸汤,再捞上几根长长的细面,娘做的酸汤面可香着呢,一般的男人们来我家都能吃上四五碗。不过这样的大锅饭靠我娘一个人可做不来,除了大姐,村里的女人们也都来帮忙为大家捞面,端碗。

人们吃饱了,喝足了,蹲在院子里抽上一根烟,拉拉家常,开开玩笑,就各自回家了忙自家的事去了。等到下午四五点,太阳西斜了,风就来了,这时候大家又聚到一起来,开始扬场了。场里的麦草已经堆成一个圆形的草垛站在麦场里了,场子里剩下的,是麦粒和麦粒的外皮,把它们分开,只能借着风的力量。麦粒外面的皮是很轻的,在风里面能飞出去很远很远,而麦粒飞不了多远就直接掉下来了,把它们用木锨铲起来,高高地抛在空中,在风里就把麦粒与麦皮分开了。

而这一道工序,就叫做扬场。扬完场,就能知道今年能打多少麦子了,麦粒在场里堆起高高的一堆,就从家里拿来口袋,装起来一袋一袋地抗回家。很多年以后我带女儿去游乐场玩蹦床,才知道,很久以前我们就自己发明了蹦床了,那软绵绵的麦草堆成高高的麦草垛,我们成群结队地爬上草垛顶,狠劲地跳啊,笑啊……那样的快乐,再也不会重来了。

等家家户户都碾完了场,一年的粮食一袋袋地抗回家,天气就渐渐转凉了。

再长大一点,家里

的牛儿就归我管了。放牛是一件很清闲的事情,找块草旺的山坡,牛儿们就会自己好好吃,就不用去管了。但是也要防止牛儿跑太远,所以也不能听之任之。通常我们会在山坡上一起打牌,顺便照看牛儿,等它们吃得肚子滚圆的时候,就可以赶着它们回家了。夏天还好,青草很茂盛,牛儿三个小时就能吃饱,可是春天就不同了,草长得很少,但是很嫩,牛儿要吃上五六个小时才能吃得饱饱的。

我在同村的伙伴里还是比较受欢迎的,尤其是在一伙男娃娃堆里。我自认为是因为家里哥哥弟弟多的原因,我总知道男孩子在想些什么。和我一起放牛的亮亮很愿意每天都帮我拿吃的,还愿意把他的外衣铺在地上让我坐,但是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比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只是觉得女孩子们都对我积怨很深,不愿意和我打交道,说话还会阴阳怪气,所以从此我都不大愿意同女孩们玩。

四哥生下来的时候,正值大饥荒的年代,无奈爹和娘只好把他送到邻村一家家境好的人家。可毕竟是娘的心头肉,娘隔三差五要偷偷去看一看,这样三看两看,等到四哥已经懂事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的亲娘是谁,当然会自然的流露。每当娘从邻村看四哥回来,泪流满面进家门的时候,爹都蒙着头一言不发。可是等我们家境好一点,又不好意思再出尔反尔从人家要回来。终于有一天,娘笑容满面地从邻村回来,告诉我们四哥要回来了!果然过了不几天,四哥就被娘领着回家来了。

没见过这么多兄弟姐妹,他怯怯地看着我们,我们还没往前走,他已经开始后退了。四哥的养父姓向,给四哥取了名叫向阳,现在他回家来了,娘就还叫他向阳,只是在前面加了个姓,叫孙向阳。娘过几个月还领着四哥去向家看四哥的养父母,娘说我们对不起人家,说话不算话,再说人家把你四哥养到8岁,也是有感情的,你四哥想他娘和他爹了,我就领着他去看看,他们也会想你四哥的。

四哥回家以后一直没有像样的衣服和鞋子,只能穿三个哥哥穿小的衣服,有次娘领着他去看养父,养父看不过去了给四哥给了双皮鞋,可是皮鞋大得离谱,四哥舍不得穿,最后脚上实在没什么东西穿了,就像穿拖鞋一样穿上了一双比脚还大一半的皮鞋,因为鞋很大,四哥只能一拖一拖地往前走,我清楚地记得四哥那双皮鞋穿了整整四年,从九岁到十三岁。直到现在四哥走路还是那个样子,一拖一拖的,正长身体的时候就形成了走路的习惯姿势,再也改不了了。

我10岁才开始上小学,那时大哥已经成家,二哥也已经在我们村的小学当老师了,家里状况总算好一点了,二哥认为学点文化才能更容易生存,主张要我上学去,所以我就成了一年级最大的学生,比其他同学高出一大截来。教室好大好大,课桌也好高好高,黑漆漆的桌面,伸长胳膊从这一头都够不到那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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