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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回忆录 第一章银色马

书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2 作者:柯南·道尔 本章字数:16678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9:36


第一卷回忆录  第一章银色马    “华生,我可能只好走一趟了。”一天早上,当我们坐在一起用早餐时,福尔摩斯说。  “走一趟?去哪儿?”  “去达特荒原上的金斯皮兰。 ”  我并不吃惊。实际上,唯一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虽然现在整个英格兰都在谈论一个离奇古怪的案件,福尔摩斯却从来没提过。他一整天都拧着眉头,埋头沉思,在屋内不停地踱步,辛辣的烟草装了一斗又一斗,根本不理会我提出的问题和话题。卖报人给我们送来了当天的各种报纸,他稍稍瞄了一眼就丢到了一边。然而,虽然他什么也没说,我也很清楚他正在认真思考着什么。眼下人们迫切地需要福尔摩斯去推理分析、运用才智去解开的只有一个难题,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那个案件。在这个案件中,不仅一匹名马神秘失踪,驯马师也横遭不测。当他冷不丁说要去调查这件富有戏剧性的奇案时,我并不感到意外。  “如果不妨碍你,乐意奉陪。 ”  “亲爱的华生,如果你能一起去,我会非常高兴。我想肯定不会让你白跑一趟,这个案子有些疑点,可能是一个非常独特的案子。我想,我们现在就去帕丁顿还能坐上火车。案子的情况路上我再详细给你说。你最好能把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小时后我们就坐进驶往埃克塞特火车的头等车厢。福尔摩斯快速地浏览着在帕丁顿车站买的一堆当天报纸,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遮住了他轮廓分明的面孔。他看完最后一张报纸,把它塞在座位下,拿出香烟盒让我抽烟。这时,火车早把雷丁站远远抛到了后面。  “火车开得真快啊,”福尔摩斯说。他望着窗外,看了看手表,“这会儿,我们的车时速 53英里半。 ”  “我没有留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  “我也没留意。不过,这条铁路线两旁的电线杆之间间隔六十米,算起来并不难。我想你可能也知道了约翰 ·斯特雷克被害、银色白额马失踪的案件了。 ”  “从电讯和新闻报道中知道的。 ”  “在这个案件中,应该运用思维推理的艺术细致地查明案件细节,而不是寻找新证据。这件惨案非同寻常,令人费解,牵扯着很多与此案有着复杂利害关系的人,推测、猜想和假设的难度可想而知。把那些确凿的事实无可争辩的真相与那些经过理论家和记者虚构、粉饰后的言论区别开来,难啊!我们的任务是,在可靠的证据的基础上得出推论,确定哪些问题最为重要。星期二晚上,我收到了马主罗斯上校和警官格雷戈里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合作侦破这件案子。 ”  “星期二晚上!”我惊叫道,“现在已经是星期四早上了。为什么不昨天出发?”  “我亲爱的华生,错在我。也许,我并不像那些看了你的回忆录的人想的那样,我也会犯很多错误。事实上,我并不相信,这匹蜚声英格兰的名马会被藏这么长时间,特别是在北部达特荒原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昨天我一整天都在期盼着收到马被找到的消息,而那个将马拐走的人就是杀害约翰 ·斯特雷克的凶手。谁知道,到今天,除了小伙子菲茨罗伊 ·辛普森被抓,我没有看到事情有什么进展。我感觉我该行动了。不过,我并不觉得昨天白等了。 ”  “那么说,你已经做了分析,下了判断?”  “至少对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有了一些了解。我现在就能给你一一举出来。我觉得,搞清一个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把案子的细节讲给另一个人听。此外,不把现在掌握的所有线索全告诉你,你的帮助也没指望了。 ”  我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向前,用瘦长的食指在左掌上指点着,讲起了案件的大概情况。  “这匹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种。”福尔摩斯说,“与它的著名祖先一样,它也始终保持着优秀纪录。它 5岁了,在历次赛马中都为它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在这次不幸事件发生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赔率是 3:1。虽然如此,它依然是喜欢赌马的人的最爱。因为它从未让人失望过,所以虽然赔率有点离谱,但还是有人大手笔押它。很显然,设法不让银色白额马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事关很多人的切身利益。  “当然了,上校驯马厩所在地金斯皮兰的人们都明白这件事,事先就采取了各种措施对这匹马加以保护。驯马师约翰 ·斯特雷克原本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手,因为他太胖了,骑手才换人了。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当了 5年骑手、 7年驯马师,按平常表现看,应该是一个热心、诚实的人。斯特雷克手下有 3个小马童。马厩不大,只有四匹马。一个小马童每晚都睡马厩,另两个睡草料棚。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斯特雷克结过婚了,住在一座小房子里,离马厩 200米左右。他没孩子,有个女仆,生活还算过得去。那个地方很荒凉。离那儿半英里外北边的地方有几座房子,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的,专门让病人疗养用,不过一些想呼吸达特荒原新鲜空气的人也住那儿。再向西两英里是塔维斯托克镇。朝荒野里走两英里左右,会看到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一个叫赛拉斯 ·布朗的人管理着马厩。荒原的其他地方更荒凉,只有少数几个流浪的吉卜赛人。案件发生在星期一晚上。大致情况就是这些。  “当天晚上,像平常一样,在训练、刷洗后,马匹就进了马厩。 9点钟,马厩被锁上。两个小马童去了斯特雷克家,在他家厨房吃的晚饭。另外一个小马童内德 ·亨特留下来看马厩。 9点刚过没几分钟,女仆伊迪丝 ·巴克瑟端了一盘咖喱羊肉送到马厩,给内德当晚饭吃。她没有带饮料,因为马厩里有自来水。按照规定,值班时,看马厩的人不能喝别的饮料。当时天色很黑,加上这条小路又穿过荒原,所以女仆提了一盏手提灯。  “伊迪丝 ·巴克瑟走到离马厩不到 30米的地方,一个人从暗处走出来叫住她。借着手提灯昏黄的灯光,伊迪丝发现他一副绅士打扮,穿一套灰色花呢带帽装,脚蹬一双长筒橡胶靴,手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给伊迪丝印象最深的是他那极度苍白的脸色和紧张不安的神情。在伊迪丝看来,他至少有 30岁,应该有 30多了。  “‘能告诉我这是哪儿吗?’他问,‘我几乎都想睡荒原了。我正这样想时,看到了你手提灯的光。 ’ “‘离金斯皮兰马厩很近。’女仆说。 “‘噢,真的这样!我运气真好啊!’他叫道,‘我知道,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童独自睡这儿。你是给他送晚饭的吧?这会儿我想,你应该不会骄傲到不愿意赚点钱买件新衣服吧?’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片,‘只要能保证今天晚上把这个送给那个孩子,你就能得到能买一件最漂亮上衣的钱。 ’  “他认真的样子让伊迪丝吓坏了。伊迪丝从他身旁跑过去,跑到了她经常从那儿往里面递饭的窗户下面。窗户开着,亨特坐在屋里的小桌旁边。她正想要把发生的事告诉亨特,那个陌生人就走了过来。  “‘晚安,’陌生人一边向屋子里张望一边说,‘我有话要和你说。’伊迪丝一口咬定,陌生人说话的时候,手里攥着一张露出一角的小纸片。 “‘你到这儿来干什么?’亨特问他。 “‘干能让你口袋鼓起来的事儿。’陌生人说,‘你们有两匹马要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如果你能透露一些可靠消息,我亏待不了你。我听说,在 5弗隆[弗隆:英国长度单位,等于八分之一英里。]距离赛中,贝阿德可以超银色白额马 100米,你们自个儿把赌注都押贝阿德了,真的吗?’  “‘这么说的话,你是一个该死的马探!’亨特喊道,‘现在我要让你瞧瞧,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你这样的家伙。’他跑去放狗。伊迪丝赶紧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向后看。她看到,陌生人还俯着身向窗里面张望。过了一分钟,等亨特牵着狗跑出来时,陌生人已经走开了。亨特牵着狗绕马厩转了一圈儿也没发现陌生人的踪影。”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等等,”我问道,“亨特牵着狗跑出去时,锁门了没有?”  “华生,太好了,太好了!”福尔摩斯低声说,“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昨天还特意向达特穆尔发了封电报查问这件事。亨特在出来以前锁门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扇窗户很小,人钻不进来。  “等另外两个小马童回来后,亨特便让他们中一个去找了驯马师,把事情对他说了。听了以后,虽然不明白这件事到底意味着什么,斯特雷克还是非常惊慌,心里静不下来。半夜一点钟,斯特雷克太太一觉醒来,发现斯特雷克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太太问他干什么,他说他放心不下那几匹马,一直睡不着,打算到马厩去看看是否一切正常。这时外面在下雨,雨点滴滴答答地打在窗户上。斯特雷克太太恳求他留在家里,但他置若罔闻,披起雨衣就离开了家。  “次日早晨 7点钟,斯特雷克太太起床,发觉丈夫还没回来。她急忙穿好衣服,喊醒女仆,两人一起去了马厩。她们到了那儿时,看到马厩的门大开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子缩成一团,已经昏迷过去;马厩内的那匹名马不见了,驯马师也不见了。  “她们赶快跑去把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童喊醒。晚上他们睡得非常死,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中了强烈麻醉剂,怎么喊也喊不醒。两个小马童和两个女人丢下亨特不管,全都跑出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那匹名马。他们想,驯马师可能把马拉出去进行训练了。他们登上房子附近的小山丘四下张望,可连那匹名马的影子都没见着。不过,他们却发现一件东西。这件东西让他们觉得出事了。  “在距离马厩 1/4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从金雀花丛中露了出来。花丛附近的荒野上有一个凹陷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发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驯马师显然遭到了某种重物的猛烈打击,脑袋被砸得粉碎。他的腿上有一道非常整齐的长伤痕,显然是被一种非常锐利的凶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刀把上凝着血块儿。很明显,他与凶手搏斗过。他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想起来,那个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头天晚上扎着的领带就是这个样子。亨特神志清醒后证明,这条领带就是那个人的。他坚信,这个陌生人肯定是站在窗口时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至于那匹名马,山谷底部泥地上留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在驯马师与凶手搏斗时,那匹名马也在现场。自从那匹名马失踪以来,虽然马主重金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也都用心在找,可就是找不到。最后还有一点,就是通过化验,证明这个小马童吃剩下的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同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人吃同样的菜,没有任何不良反应。  “案情就是这样。我叙述案情时抛掉了一切推测,尽可能地不加虚饰。接下来,我想说说警厅在处理这件事时采取的措施。  “奉命调查该案的警官格雷戈里能力很强。如果他的天性里再多少有那么一点儿想象力,那么他肯定会在警界步步高升。他到达案发地点,立刻找到了那个陌生人,并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陌生人并不难,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好像叫菲茨罗伊 ·辛普森。他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曾在赛马场上大把撒钱,现在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当马匹预售员过日子。警官检查了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下了 5000镑的赌注,押银色白额马输。辛普森被捕后,主动说出他到达特穆尔,是希望打探金斯皮兰名马的情况;此外,他也想了解一下第二名马德斯巴勒。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 ·布朗照管的。他不否认那天晚上的事,但辩解说自己没有恶意,就是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警官让他看了那条领带,他的脸色立刻变得煞白,他根本无法解释领带是如何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很湿,表明他那天夜晚曾冒雨外出。他的槟榔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完全可以用作武器;用它反复打击,完全可以打死驯马师。不过呢,辛普森身上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表明,凶手肯定受了伤。情况大概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让我有所启发,我将感激不尽。 ”  福尔摩斯用他独特的能力非常清楚地讲解了案情,我听得都入迷了。虽然了解了大部分情况,但我要么看不出情况有什么相互关联,要么看出了关联却不了解意义所在。  “难道是斯特雷克在搏斗时大脑受伤,然后自己把自己砍伤了?”我说。“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福尔摩斯说,“这样一来,一个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就不存在了。 ”“还有,”我说,“我现在还不知道警察的看法。 ”“我担心我们的推理和他们的正好相反,”我的朋友接着这个话题说了下去,“据我所知,警察认为,菲茨罗伊 ·辛普森把看马厩的亨特麻醉倒后,用事先配制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牵出来银色白额马。他显然打算把马偷走。马辔头没了,辛普森肯定是用领带套住马嘴。把马牵到了荒野上。他在路上碰到了斯特雷克,或被斯特雷克追上,很自然就引起了争斗。斯特雷克用小刀自卫。辛普森毫发无损,反倒用沉重的手杖打碎了斯特雷克的脑袋。接下来,辛普森把马藏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或者,在他们搏斗时,那匹马逃走了,现在正在荒野上游荡。这就是警察的看法。尽管这种看法不太靠谱,但其他解释就更不靠谱了。不过,只要我抵达现场,会很快查明情况。在此之前,我们毫无办法。 ”  傍晚时分我们到达了小镇塔维斯托克。塔维斯托克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心。车站上有两位绅士在等我们,第一位身材高大,相貌英俊,长着卷曲的头发和胡须,淡蓝色的眼睛炯炯发亮;第二位身材矮小、机警异常、干净利落、身穿礼服,脚蹬一双带绑腿高筒靴,络腮胡子修剪整齐,戴一只单眼镜。第一位是誉满英国警界的警官格雷戈里,第二位是著名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  “福尔摩斯先生,很高兴你来,”上校说,“警官已竭尽全力调查。只要能给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只要能找到我的名马,我愿意竭尽全力。 ”“有新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收获甚微,”警官说,“你一定想在天黑前去勘察现场。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我们就在路上谈吧。 ”  一分钟后我们就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迅速地穿过这个德文郡的古雅城市。警官格雷戈里满脑子都是案情,讲起来滔滔不绝。福尔摩斯偶尔问一下,偶尔插一两句。我很感兴趣,用心倾听着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抱着胳膊,身体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格雷戈里系统地谈了他的看法,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完全一致。  “菲茨罗伊 ·辛普森已被法网紧紧套住,我相信他就是凶手,”格雷戈里说,“但与此同时,我感到证据不足。假如有新进展,原来的证据很可能会被推翻。 ”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是怎么回事?”  “我们结论是,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 ”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华生医生也做出了这样推测。这样一来,情况就对辛普森不利了。 ”  “毫无疑问。辛普森既没刀,也没伤痕,但对他不利的证据却非常确凿。他非常关注那匹失踪的名马,有毒害小马倌的嫌疑,在那晚雨中外出,有一根沉重的手杖,领带在被害人手中。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起诉了。 ”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完全可以把这一切驳倒,”福尔摩斯说,“他为什么要到马厩中偷马呢?如果他想杀它,为什么不在马厩内动手呢?在他身上发现配制的钥匙了吗?卖给他烈性麻醉剂的是哪家药店?他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里,更何况,这还是一匹名马?他曾经让女仆转交给看马厩的亨特一张纸,他是怎么解释的?”  “他说是一张面值 10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确实有一张 10镑的纸币。至于你提的其他问题,并不难回答。在此地他并不陌生,每年夏天他都会来塔维斯托克镇住两次。麻醉剂可能是从伦敦带来的。至于钥匙,目的已经达到,也许早就扔了。那匹名马可能在荒野中的坑穴里,也可能在一个废旧矿坑中。 ”  “他怎么解释那条领带?”  “他承认是他的领带,但又说领带是丢失的。不过有一个新证据,完全可以证明,把马从马厩中牵出来的就是他。 ”  福尔摩斯侧耳倾听着。  “我们发现了很多脚印,表明星期一晚上,有一伙吉卜赛人来到了距凶案发生地点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让我们假设,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达成某些协议。这样一来,当辛普森被赶上时,他不就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了吗?那匹名马不就掌控在吉卜赛人手中了吗?”  “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 ”  “我们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我们还搜查了塔维斯托克镇周围 10英里以内所有马厩和小房屋。 ”“我听说,附近还有一个驯马厩。 ”“对,我们当然不会忽视这一点。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赌局中的第二名马,银色白额马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据说驯马师赛拉斯 ·布朗下了很大赌注。此外,他与可怜的斯特雷克关系不和。我们检查了这个驯马厩,但没发现他和案件有什么牵连。 ”  “辛普森和梅普里通马厩有没有利害关系?”  “完全没有。 ”  福尔摩斯靠在车座靠背上,于是谈话中断了。几分钟后,我们的马车停在了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与别墅相距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别墅四周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长满古铜色已枯萎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时而把荒原遮断。再向西,有一群房屋遮断荒原,就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我们都跳下车来,福尔摩斯没有动,仍仰靠在车座靠背上,双眼远望天空,出神地沉思着。我走过去碰碰他的胳臂,他才一下子跳下车来。  “对不起,”福尔摩斯把身体转向罗斯上校。罗斯上校惊奇地望着他,福尔摩斯说,“我正在幻想。”他的双眼发出异样的光彩。看他的样子,好像在竭尽全力抑制兴奋的心情,凭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不过我想不出他是从哪儿找到的线索。  “也许你希望马上就去犯罪现场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我想还是先在这里稍微停一停,查清一两个细节问题。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来了吧?”“是的,就在楼上。明天才能验尸。 ”“他在你这里干了有几年了吧,罗斯上校?”“对,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好仆人。 ”“警官,已经检查过死者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吧?”“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你如果想看,就去看吧。 ”“那太好了。 ”  我们走进前厅,围着中间一张桌子坐下来。警官打开了一个方形锡盒,把一些东西放在我们面前,有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用欧石南根制成的 ADP牌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 5个 1英镑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坚硬,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  “这把刀子很奇特,”福尔摩斯拿起刀打量着,“刀上有血迹,我想,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子吧?华生,这样的刀子你一定很熟悉。”“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  “我也这样想。刀刃非常精致,是做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带这样的小刀冒雨外出,又不把它放到口袋里,这倒是很奇怪的事。”  “我们在他尸体旁边找到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官说,“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出门时把它带上了。这件武器用起来并不顺手,可在那时候,这或许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  “很有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  “三张是卖草料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女子服饰商的 37镑 15先令发票,是开给威廉 ·德比希尔先生的,开票人是邦德街的莱苏丽尔太太。斯特雷克太太告诉过我们,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往来信件有时就寄到她这里。 ”  “德比希尔太太还真够有钱的,”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 “22畿尼一件衣服可不算便宜啊!不过这里没有什么可看的了,我们现在就到犯罪现场去吧。 ”我们走出起居室时,一个女人正在过道上。她面容憔悴,给人感觉好像最近受到了惊吓。她走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官的衣袖。“你找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说。“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赶来帮助我们了,我们一定尽全力破案。 ”“不久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不,先生,你弄错了。 ”“哎呀!我可以发誓,你那时穿着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从来没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先生。”那个女人回答道。“啊,这就完全清楚了。”福尔摩斯向那个女人道了声歉,就跟着警官走了出来。我们穿过荒原,没走多远,就来到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就是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我听说,那晚没有风。”福尔摩斯说。“没有,不过雨下得很大。 ”“既然这样,大衣肯定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而是某个人放到那里的。 ”“对,肯定是某个人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这倒很值得注意。我发觉这里有许多脚印。不用说,从星期一夜晚到现在,肯定有不少人到过这里。 ”“尸体旁边曾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只长筒靴,菲茨罗伊 ·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 ”“我亲爱的警官,你真高明!”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把身体俯在席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着面前被践踏的泥土。“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

突然喊起来。我看过去,看到了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蜡火柴上面裹着泥,乍一看,就像是一根小小的木棍。“不可思议,我怎么会把它忽略了!”警官神情懊恼地说。“它埋在泥土里,不容易发现,我能看到它,是因为我正在有意找它。 ”“怎么?你本来就觉得能找到吗?”“我想这完全有可能。 ”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筒靴和地上的脚印一一做了比较,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匍匐前进到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这里可能不会有更多的痕迹了,”警官说,“方圆一百米我都仔细检查过了。 ”“的确!”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既然你这么说,我就不必多此一举了。不过在天黑以前,我倒愿意在荒原上随便走走,熟悉熟悉地形。我想讨个吉利,就把这块马蹄铁装到我口袋里了啊。 ”对我的伙伴这样从容不迫、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罗斯上校似乎很不耐烦。他看了看表。“警官,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罗斯上校说,“有几件事我想听听你的意见,特别是我们要不要公开声明,把我们的那匹马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取消。 ”“肯定用不着,”福尔摩斯大声说,“我一定让它参加比赛。 ”上校点了点头。“听你这么一说,我很高兴,先生,”罗斯上校说,“请你在荒原上走过之后,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我们一起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  罗斯上校和警官回去了。福尔摩斯和我在荒原上慢慢走着。夕阳慢慢地落到梅普里通马厩后面。在我们面前,广阔无垠的平原沐浴着金光,晚霞映红了羊齿草和黑莓。福尔摩斯无意欣赏这样绚烂的美景,他完全沉浸到了深思之中。  “华生,不如这样,”他终于开口了,“我们先把是谁杀害约翰 ·斯特雷克这个问题放一放,先来找马。现在让我们假设,在悲剧发生时或悲剧发生后,这匹马跑了,那它能跑到什么地方呢?就本性来说,马是合群的动物。那么,如果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不大可能在荒原上乱跑。如果它在荒原上乱跑,一定会被人看到。吉卜赛人没道理要拐走它。他们平常一听说出了乱子,总是躲得远远的,就怕让警察缠上。他们也不会傻到去卖这一匹名马,如果带上它走,风险太大不说,也捞不到好处,这点非常清楚。”  “那马在哪儿呢?”  “我已经说了,它不到金斯皮兰,就会到梅普里通。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就一定在梅普里通。就按这个假设去做吧,看看结果怎样。警官说过,这片荒原的土质非常坚硬、干燥,但朝向梅普里通的地势越来越低,从这儿就能看到,那边是一个长长的低洼地带。这样一来,星期一晚上那里一定非常潮湿。如果我们的假设是对的,那么这匹名马肯定会经过那里,我们应该能在那里找到它的蹄印了。”  我们兴致勃勃地边走边说,几分钟后,我们就走到了那个洼地。我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从右边走,福尔摩斯则从左边走。可我走了不到 50步,就听见福尔摩斯喊我,看见他向我挥手。我过去一看,原来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福尔摩斯从口袋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一对照,竟然完全吻合。  “你看,假设是多么重要啊!”福尔摩斯说,“格雷戈里缺的就是这种素质。  我们对已发生的事做出了假设,并按假设往下走,结果证明我们对了。我们就这样进行下去吧。 ”  我们穿过湿软的低洼地段,走过 1/4英里的干硬草地,地势开始向下倾斜。  我们再一次发现马蹄印,然后马蹄印中断了大约半英里。等到了梅普里通附近,马蹄印又出现了。是福尔摩斯首先发现的,他站在那里用手指点着,脸上露出胜利的喜悦。在马蹄印旁边,明显可以看出,还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开始这匹马是单独走的。”我大声说。  “没错,开始是独行的。嗨,这是怎么回事?”  我看过去,看到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福尔摩斯吹起口哨,我们两个人跟着足迹往前走。福尔摩斯两眼紧盯着足迹。我偶然向旁边一看,惊奇地发现,足迹又折了回去。  我指给福尔摩斯看。“华生,你真是好样的!”他说,“你使我们少跑了很多路,不然的话,我们就往回走了。我们现在跟着折回的足迹走吧。 ”  我们跟着足迹走了没多远,足迹就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中断了。我们刚靠近马厩,一个人就从里面跑了出来。  “我们这里不准闲人逗留。”那个人说。  “我就想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然后说,“如果我明天早晨 5点钟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 ·布朗先生,是不是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那时来人,他会接见,他总是第一个起床。这不,他来了。先生,你自己问他吧。不,先生,不行,如果他看见我拿你的钱,就会赶我走。如果你愿意给,过一会儿再给。 ”  福尔摩斯正要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半克朗[半克朗:合 2先令 6便士]的金币,听了他说的话,又马上放回去了。一个老人从门内大步走了出来。他手中挥舞着一支猎鞭,面目狰狞。  “这是干什么,道森?”他叫喊着,“不许闲扯!该干嘛干嘛!还有你们,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我们想和你谈 10分钟,我的好先生。”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  “我没时间和每个游手好闲的人都瞎扯,我们这里不许生人停留。走开,不然我就放狗了!”  福尔摩斯俯身向前,在他耳旁低语了几句。他猛然跳起来,面红耳赤。“撒谎!”他高喊道,“无耻谎言!”“很好。我们是在这里当着大家的面争论好呢,还是到你客厅里谈谈?”“啊,如果你愿意,请吧 !”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我不会让你久等,华生,”福尔摩斯说,“现在,布朗先生,我悉听尊便。 ”  过了 20分钟,等福尔摩斯和他走出来时,天上的红光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我从没见过谁会像赛拉斯 ·布朗那样刹那间就有那么大的变化。他脸色灰白,额上满是汗珠,双手颤抖,手中的猎鞭像风中的细枝一样摆动。他那种专横的神情一扫而光,畏畏缩缩地走在福尔摩斯身旁,就像一条狗跟着它的主人。  “一定照您的话去做,保证完全照办。”他说。“千万不要出错,”福尔摩斯回过头,一边看着他一边说。他战战兢兢,似乎从福尔摩斯的目光中看到了可怕的力量。“啊,是,一定不会出错,保证出场。我要不要改变它?”福尔摩斯想了想,忽然纵声大笑。“不,不必了。”福尔摩斯说,“我会写信通知你。不准耍花招,嗯,否则……”“啊,请相信我,请一定相信我!”“好,我可以相信你。嗯,明天一定听我的信。”布朗哆哆嗦嗦地向福尔摩斯伸出手去,福尔摩斯毫不理睬转身就走。我们一起向返回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像赛拉斯 ·布朗这样一会儿气壮如牛,一会儿又胆小如鼠、奴气十足的杂种,真少见啊!”福尔摩斯说。“这么说,马在他那里?”“他本来想虚张声势,想耍赖,可我把他那天早晨干的事说得不差毫厘,让他相信我当时在盯着他。你肯定也注意到那个特殊的方头鞋印,布朗的长筒靴和它一模一样。再说,这种事肯定不是仆人干的,他们没那胆量。他不是总第一个起床吗?我对他说他是怎么发现一匹马在荒野上徘徊的,他是怎么出去迎它的;当他看到那匹马名不虚传的白额头时,又是如何地喜出望外;他知道只有这匹马才能战败他下注的那匹马,他没想到这匹马会落到自己手里。后来我又说,他开始打算把马送回金斯皮兰,后来陡起邪念,想把马藏到比赛结束,于是他把马牵了回来,藏到了梅普里通。我把所有细节都给他说了,他只好认输,一门心思就想保全自己的性命。 ”  “可是马厩不是搜查过了吗?”  “啊,他这样的老马混子诡计多端。 ”  “他为了利益可能会伤害那匹马,你让马留在他那儿,难道不担心吗?”  “我亲爱的朋友,他会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保护它。他知道,争取宽大处理的唯一希望,就是保证马的安全。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觉得罗斯上校可不是一个肯宽恕别人的人。 ”  “这件事罗斯上校说了不算。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按照自己的选择,对掌握的情况可以多说,也可以少说。非官方侦探好就好在这里。华生,我不知道你发现没有,罗斯上校对我有点傲慢。现在我想拿他来寻点开心。你不要对他说马的事儿。 ”  “你不让说我就一定不说。 ”  “这件事与是谁杀害约翰 ·斯特雷克的问题相比,显然微不足道。 ”  “你打算追查凶手?”  “恰恰相反,我们今天就乘夜车返回伦敦。 ”  福尔摩斯的话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们到德文郡才几个小时,一开始调查就干得这么漂亮,但他竟然要回去,为什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在我们返回驯马师住所的途中,我就问他,可不论我怎样问,他都闭口不谈。我们到了驯马师住所,上校和警官正在客厅里等我们。  “我和我的朋友打算乘夜车返回城里,”福尔摩斯说,“已经呼吸过你们达特穆尔的新鲜空气了,真让人心旷神怡啊!”警官目瞪口呆,上校轻蔑地撇撇嘴。“这么说来,你对抓获杀害可怜的斯特雷克的凶手丧失信心了。”上校说。福尔摩斯耸了耸肩。“难度很大,”福尔摩斯说,“不过我可以肯定地说,你的马完全能参加星期二的比赛,你就准备好骑手吧。能给我一张约翰 ·斯特雷克的照片吗?”警官从一个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递给福尔摩斯。  “亲爱的格雷戈里,你把我需要的东西事先都准备齐了。请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想问女仆一个问题。 ”“我必须说,我对我们这位从伦敦来的顾问颇为失望。”福尔摩斯刚一走出去,罗斯上校就毫不客气地说,“我看不出他来了以后有什么进展。 ”  “至少他已经向你保证,你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我说。“是的,他保证了,”上校耸了耸肩说,“但愿他找到了我那匹马,好证明他没瞎说。 ”为了维护我的朋友,我打算驳斥他。可就在这时,福尔摩斯又走进屋来。“先生们,”福尔摩斯说,“现在我已经完全做好去塔维斯托克镇的准备了。 ”我们上四轮马车时,一个小马童给我们打开了车门。福尔摩斯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他俯身向前,拉了拉小马童的衣袖。“你们的围场里有一些绵羊,”福尔摩斯问道,“是谁照料的?”“是我,先生。 ”“你发现近来它们有什么毛病没有?”“啊,先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有三只瘸了。 ”  我看出福尔摩斯很满意。他搓着双手,咧着嘴轻轻地笑了。“大胆的推测,华生,可推测得非常准!”福尔摩斯捏了一下我的手臂,说,“格雷戈里,我劝你留心一下羊群中的这种怪病。车夫,走吧!”罗斯上校脸上的表情和以前一样,流露出对福尔摩斯的才能的怀疑。但看警官脸上的表情,他非常在意福尔摩斯的话。  “你断定这很重要吗?”格雷戈里问道。  “十分重要。 ”  “还需要我注意其他问题吗?”  “那天夜里狗的反应很奇怪。 ”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  “怪就怪在这里。”歇洛克 ·福尔摩斯提醒了一句。  四天以后,我和福尔摩斯乘车到温切斯特市,去观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如约在车站旁迎接我们。我们乘坐着他那高大的马车去城外跑马场。罗斯上校脸色阴沉,态度十分冷淡。  “到现在我的马也没一点消息。”上校说。“我想,你看到它,肯定能认出来吧?”福尔摩斯问。上校十分恼怒。“我在赛马场上已经 20年了,以前从来还没有听到过这样的问题。”他说,“就是个小孩儿,也能认出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斑驳的右前腿。 ”“赌注怎么样?”“这才是奥妙之处呢。昨天还是 15:1,但赔率越来越小,现在居然跌到 3:1。”“哈!”福尔摩斯说,“显然有人知道了什么消息。 ”  马车驶抵看台的围墙,我看到了赛马牌上参加赛马的马匹名单。  韦塞克斯金杯赛赛马年龄:以四五岁为限。赛程:一英里 5弗隆。每马交款 50镑。头名除金杯外奖 1000镑,第二名奖 300镑,第三名奖 200镑。一、希恩 ·牛顿先生的马尼格罗。骑手戴红帽,穿棕黄色上衣。二、沃德洛上校的马帕吉利斯特。骑师戴桃红帽,穿黑蓝色上衣。三、巴克沃特勋爵的马德斯巴勒。骑师戴黄帽,穿黄色衣袖上衣。四、罗斯上校的马银色白额马。骑师戴黑帽,穿红色上衣。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马艾里斯。骑师戴黄帽,穿黄黑条纹上衣。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马拉斯波尔。骑师戴紫色帽,穿黑色衣袖上衣。  “我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你说的话上了,把准备好的另一匹马都撤出了比赛,”上校说,“什么,那是什么?名马银色白额马?”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银色白额马, 5:4!”赛马赌客高声喊着,“银色白额马, 5:4!德斯巴勒,5:15!其余赛马, 5:4!”“所有的赛马都编了号,”我大声说道,“六匹马都出场了。 ”“六匹马都出场了?这么说,我的马也出来了!”上校十分焦急不安地喊道,“我怎么没看到它,没有我那种颜色的马跑过来啊。 ”“刚跑过去 5匹,那匹一定是你的。 ”我正说着,有一匹矫健的栗色马从围栏里跑出来,从我们面前缓辔而过,马背上坐着上校那位大名鼎鼎的黑帽红衣骑手。“那不是我的马,”马主人高喊道,“这匹马身上一根白毛也没有。你到底搞了什么鬼,福尔摩斯先生?”  “喂,喂,我们来看它跑得怎样,”福尔摩斯沉着冷静地说。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观看了几分钟,“太好了!开始得太好了!”他又突然喊道,“它们过来了,已经拐弯了!”  我们从马车上望过去,赛马跑了过来,场面十分壮观。六匹马原来紧挨在一起,几乎用一条地毯就能把它们全盖上。跑到中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手冲到了前面。但在它从我们面前跑过去后,力气看起来已经耗尽了。罗斯上校的名马奋力奔驰,超过它,冲过终点,比它快了六个身位。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名列第三。  “这样看来,还真是我那匹马!”上校手搭凉棚望着,气喘吁吁地说,“我承认,我真的晕了。难道你不觉得,你把秘密保守得太久了,福尔摩斯先生?”  “当然了。上校,你马上会明白一切。我们现在一起去看看这匹马吧。它在这儿!”福尔摩斯说。这时我们已经走进围栏,这地方只准许马主人和他们的朋友进去,“只要用酒精把马脸和马腿洗一洗,就可以看出它就是那匹银色白额马。”  “你真让我大吃一惊!”“我从盗马贼手里找到它,就自作主张让它以这副模样来参加马赛了。 ”“我亲爱的先生,你真神不知鬼不觉啊。这匹马看起来非常健壮,状态也不错。它还从来还没有像今天跑得这样好过。我当初有些怀疑你的才能,实在抱歉。你帮我找到了马,给我做了件大好事。如果你再抓到杀害约翰 ·斯特雷克的凶手,你就更帮我大忙了。 ”  “这件事,我也办到了。”福尔摩斯不慌不忙地说。  上校和我都吃惊地看着福尔摩斯。上校问道:“你已经抓到他了?他在哪里?”“就在这里。 ”“这里?在哪儿?”“就和我在一起。 ”  上校气得满脸通红。“我完全承认,你是帮了我,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但我觉得,你刚才的话不是恶作剧,就是侮辱人!”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  “我向你保证,我并没有认为你和罪犯有什么联系,上校,”福尔摩斯说,“真正的凶手在你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那匹好马光滑的马脖子上。  “这匹马!”上校和我两个人不约而同地高声喊道。  “没错,这匹马。如果我能说明,它杀人是为了自卫,就可以减轻它的罪过了。约翰 ·斯特雷克是一个根本不值得你信任的人。现在铃响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稍稍赢一点。我们再找机会详谈吧。”  那天晚上,我们乘坐着普尔门式客车返回伦敦。福尔摩斯详细地谈了星期一晚上达特穆尔驯马厩里发生的事情以及他的破解方法。我们听得都入了迷。  我想,罗斯上校应该和我一样,觉得旅程太短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我根据报纸报道产生的认识完全不对。不过,报纸仍然透露出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到德文郡去时也深信菲茨罗伊 ·辛普森就是罪犯。当然,我当时也清楚,证据并不确凿。我乘坐马车来到驯马师房前,就在这时,我突然想到咖喱羊肉事关重大。你们应该记得,你们从车上下来时,我坐着不动,正在出神。我当时深深惊讶于自己怎么会忽略了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 ”  “说实话,”上校说,“就是现在,我也看不出咖喱羊肉究竟对我们有什么帮助。”  “它是我推理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研成粉末的麻醉剂肯定有气味。这种气味虽然不难闻,但能察觉出来。如果把它掺在普通的菜里面,吃的人无疑能够发现,应该不会再吃下去。咖喱正是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东西。陌生人菲茨罗伊 ·辛普森那天晚上会把咖喱带到驯马师家里去用吗?这种想法根本讲不通。另外一种想法是,那天晚上他带着研成粉末的麻醉剂前来,正好碰到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这种巧合让人难以置信。这样一来,辛普森的嫌疑就排除了。我的关注重点自然而然地转移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这两个人能选择咖喱羊肉当这天晚上的晚餐。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特意给小马童加进去的,因为别人吃了同样的菜没事儿。问题就出来了,在斯特雷克夫妇中,是谁接近了这份菜肴又没被女仆发现呢?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意识到狗不叫的重要性。一个可靠的推论总能对其他问题的解决有所启发。在辛普森这个插曲中,我知道了马厩中有一条狗;那么有人进来把马牵走时,它竟然没叫,没有惊醒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马童,为什么?很显然,是这条狗对那位午夜来客很熟悉。  “我已经确信,或者说差不多确信,是约翰 ·斯特雷克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了。那么,他这么做的目的呢?显然不怀好意,要不他也不会麻醉小马童。  不过呢,我并没有马上想出来。以前发生过这样的事,就是驯马师通过代理人下大注押自己的马输,然后故意不让自己的马赢。他们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有时会用一些更安全、更阴险狡猾的办法。斯特雷克用的是什么办法呢?我想等检查完死者口袋里的东西再下结论。  “事实正是如此。你们总不会忘记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很显然,没有一个神志正常的人会拿它来当武器用。正像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一把外科手术室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有丰富经验,应该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一小道轻轻的伤痕,绝对显不出痕迹。经过这样处理的马会慢慢出现轻微的跛足,而这又会被认为是训练过度或有一点风湿病,一个肮脏的阴谋因此就会被掩盖。 ”  “恶棍!坏蛋!”上校大声嚷道。  “约翰 ·斯特雷克的目的已经清楚了。但是,他为什么要把马牵到荒原去呢?这是因为,马如果受到刀刺,一定会大声嘶鸣,进而惊醒在草料棚睡觉的人。 ”  “我真瞎了眼!”上校高声喊道,“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 ”  “是啊,检查了他的东西,我感觉非常幸运,因为我不仅发现了他的犯罪方法,也找到了他的犯罪动机。上校,你是一个世事洞明的人,你当然知道,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我们一般都是自己解决自己的账务。我立即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并且还有一所住宅。从那份账单可以看出,这个案子里一定隐藏着一个爱挥霍的女人。即使是像你这样对仆人慷慨大方的人,估计也很难料想到他们会花 20畿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我曾询问斯特雷克夫人,她对这件衣服的事一无所知。我很满意,因为这说明她与此案无关。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直觉告诉我,如果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很容易地解决那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时起,一切就都清楚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穴里,点起蜡烛,他这样做是为了掩人耳目。辛普森从马厩逃走时把领带丢了,斯特雷克把它捡了起来,或许是打算用来捆绑马腿。斯特雷克显然走在马后面,他点起蜡烛时,因为突然一亮,马受到惊吓,出于本能预感到有人要害它,便猛烈地尥起蹶子,正好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这时,为了干他那种细致的工作,斯特雷克不顾下雨,已经把大衣脱掉,因此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划破了他的大腿。我说清楚了吗?”  “妙!”上校喊道,“真妙!你好像目睹了这一切。 ”  “我承认,我最后的一点推测非常大胆。在我看来,斯特雷克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不经过试验,他就不会轻易在马踝骨腱肉上做这种细致的手术。那么,他能在什么东西上做试验呢?我看到了绵羊,便提了一个问题。就是我自己也感到惊奇,我得到的回答居然证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回到伦敦后,我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出斯特雷克就是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阔绰顾客,有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妻子,特别喜好高档服装。我毫不怀疑,肯定是这个女人让斯特雷克债务累累,进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  “你差不多把一切都说清楚了,但还有一个问题,”上校大声说,“这匹马当时去了哪儿?”  “啊,它逃跑了,是你的一位邻居照料了它。说到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宽容。我想,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已经到了克拉彭站。过不了 10分钟,我们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吸吸烟,上校,我将很高兴把其他一些细节也讲给你听。我想你会很感兴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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