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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血字的追踪

书名: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 作者:(英)柯南·道尔 著;傅怡 译 本章字数:56478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9:32


第一部血字的追踪

  

  在风雨交加的深夜,一个阴森幽暗的空宅里,一具龇牙咧嘴、面目狰狞的死尸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他身边的墙上写着两个血字--"复仇",到底谁与死者有着血海深仇呢?福尔摩斯与凶手展开了机智的周旋……

  古怪的福尔摩斯

  1878年,我获得了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后又到内特黎进修军医课程。修完全部课程后,我被派遣到了诺桑伯兰第五快枪团当军医助手。当时这支部队正驻扎在印度,不巧的是就在我前往报到之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有人说我所属的部队已经进入了敌军营地。于是,我不得不和那些与我同样情况的军官们一路追赶,直到坎大哈,才总算找到了我们的军团,从此开始了我的工作。

  很多人的生活都在这次战役中发生了变化。对我而言,它简直是一场灾难。我被派到巴克州旅,并参加了迈旺德战役。很不幸,在战斗中一粒捷泽耳子弹射中了我,我的肩胛骨被打碎了,并伤到锁骨下面的动脉。幸好,我被勤务兵摩韦放在马背上,带回了英国阵地,这才不至于落在嘎吉人的手中。

  由于长期的奔波,再加上伤痛,我日趋消瘦,身体虚弱得很,不得不像其他伤员一样被送到一家后方医院,那就是波舒尔医院。一段时间后,我的身体开始慢慢恢复,可不幸的事又接踵而来,我染上了印度属地的伤寒,昏迷了几个月,奄奄一息。最后我还是醒过来了,但却不像从前那样健壮,还是很虚弱。没有办法,我只好被兵船"艾伦提兹号"送回国。这时我的身体糟糕透了。一个月后我到达朴茨茅斯,打算利用假期来调养身体。

  在英国我没有亲戚,就像天空中飘着的空气那样自由,也像一个无业游民那样逍遥自在。于是我去了伦敦,住在伦敦河边的一个小公寓里,过着寂寞难耐的生活。由于花销大,经济状况日趋紧张。后来我想了两个办法,那就是要么移居到乡下去,要么就改变我的生活方式,从而节省开支。最后我选择了后者,决定离开现在的住处开始新的生活。

  在我做决定的那天遇见了小斯坦弗--我在巴茨的助手。对于我这么一个孤独的人来说,能在伦敦碰见熟人,那简直是叫我发疯的一件事。以前我们的关系并不是很好,可是现在我们好像都比较兴奋,兴奋之后我决定请他去候车室餐厅共进午餐,于是我们一块乘车前往。

  在奔驰的车上他突然惊讶地问我:"华生,你最近做什么了?你瘦了许多。"

  我把自己的经历简单向他描述了一下,话没有说完候车室餐厅就已经到了。

  他得知我的情况后,同情地说:"可怜的家伙!那你以后打算干什么?"我说:"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找一个价格便宜而又舒服的房子,但不知能不能如愿以偿。"

  "这可真是怪了,今天有人同我说了同样的话。"他惊讶地说。"你指的那个人是谁?"我也惊奇地问。

  "他是医院化验室的一个工作人员。今天早上他还为他的房子发愁,因为他一个人支付不起这套好房子的租金,想和别人一起租却找不到人。"

  我兴奋地说:"好极了,他就是我所要找的人。两个人住在一起,简直是太好了!"

  小斯坦弗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说:"你一定不知道这个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是不会和他长期相处的。"

  "噢?这个人难道不好吗?"

  "并不是他人不好,只是他的头脑有些古怪。他一直在研究科学,据我了解,他是一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或许他是一位医生?"

  "不清楚,我不知道他在研究什么。他精通解剖学,又是很好的药剂师,可他并没有完整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稀奇怪诞,连他的教授对他所搜集的知识都感到很奇怪。"

  "你从未对他所研究的东西过问过吗?"我问。

  "问有什么用呢?他即使说也不会轻易说出心里话。"

  "我的确很想见他。我现在的身体不是很好,我非常愿意与一个好学而又平静的人住在一起,我实在不愿呆在一个吵闹而又刺激的环境中。你能否告诉我,我怎样才能见到他?"

  小斯坦弗回答说:"现在他肯定在化验室里。他这人要么不去,一旦去了就会在那儿工作上几天。假如你愿意去,等我们吃完饭一块儿去。"

  我说:"棒极了!"

  之后我们又聊了聊以前的事情。

  在回医院的途中,小斯坦弗又提到了那位先生。

  他说:"假如你和他合不来以后可千万别怪我。我对他也只是了解一丁点儿情况。至于别的,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对小斯坦弗说道:"合不来就分开。斯坦弗,为什么你对这件事如此顾虑重重,到底是为什么?是因为那人的脾气不好,还是另有原因?你就直接告诉我吧。"

  他笑了笑说:"至于这个人,那就很难描述了。我看他就是有点机械,像个冷血动物。有一次,他竟让他的朋友尝植物碱,当然了,他并没有恶意,只是想了解这种药的各种效果,可这也是不合常理的呀!他的求知欲望非常强烈,甚至自己也会把药吃下去的。"

  "这种精神不好吗?"

  "当然好了,但这不合乎情理呀。有时他还用棍子抽打尸体,这真是让人费解。"

  "抽打尸体?"

  "是的,这是我亲眼目睹的。他做这一切是为了证明人死后还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你不是说他是学医的吗?"

  "是的,可是谁也不清楚他到底在研究什么。好了,我们到了,你自己看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吧。"于是我们下了车,走进一条窄窄的巷子,过了一个小侧门,就到了医院的侧楼底下。我对这个地方并不陌生,我们登上白石台阶,横穿走廊,走廊的墙特别亮白,在旁边有很多褐色小门。穿过走廊,从尽头的拱形过道可以到达化验室。化验室很大,屋子四面放着很多瓶子,屋子中间放着几张桌子,桌子上面摆放着蒸馏器、试管和一些小煤气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一个比较远的桌子前。他一听到脚步声便跳着喊道:"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手里夹着一只试管向我们跑来,并喊道:"我发现一种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沉淀的试剂,别的都行不通!"他的这一发现使他高兴极了,似乎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斯坦弗帮我们互相介绍说:"这位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你好。"福尔摩斯握着我的手热情地说,我觉得他的力气很大。

  "我知道,你一定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我惊奇地问:"你怎么知道?"

  "这并不重要。现在就让我们说一说血色蛋白质的问题。你难道没看出我的这一发现至关重要吗?"

  "我认为在化学上它是很有意义的,不过至于实用与否就不值一提了。"我说。

  "噢,你不知道,这种试剂能在鉴别血液上万无一失,这可是多年来实用法医学上的重大发现。快跟我过来!"他拽着我的衣服把我拖到他那张工作桌前。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鲜血。

  他把这滴血与一公升水混合起来,在我们看来它已与清水差不多少时,他说:"咱们一定能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然后他便把几粒白色晶体放入容器,又加了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溶液发生了变化,溶液呈现出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沉淀在瓶底。

  "怎么样?"他高兴得像一个刚懂事的小孩子一样蹦跳着。

  我说:"这实验的确非常奇妙。"

  "好极了!太妙了!过去曾经使用的方法都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对于显微镜,如果血迹干了,便不起作用了。用这种方法不论对新旧血迹都能起到很好的效果。这下可好了,世界上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有那么多的罪人逍遥法外了。"

  我也自言自语地说:"确实是这样。"

  "许多刑事案件的棘手之处在于,虽然查到了嫌疑犯并发现了他衣服上的褐色血迹,但却不能证明这些血迹是谁留下的。因为以前一直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他说话的时候,两只眼睛似乎散发着五彩的光芒,并且边说边把一只手放在胸前,深深地鞠了一躬,似乎在向给他喝彩的观众致谢。

  "祝贺你!"我看到他那高兴的样子也由衷地说道。

  "如果当时这种试剂研制成功,那么去年发生的法兰克福冯·彼少夫一案,以及布莱德福的梅森、臭名远扬的摩勒等案件就有可能有新局面。"

  我的同伴听后禁不住笑了起来,说:"你简直像犯罪案件的辞典,我认为你创办一份《警界新闻旧录报》再合适不过了。"

  "是的,这样的报纸一定使人们感兴趣。"说着他伸出那只贴满橡皮膏的手让我们看。这双手由于经常接触毒品而被侵蚀得变了色。

  斯坦弗坐在一条长凳上,并用脚给我也推了一只。他对福尔摩斯说:"我们有事想和你商量一下,我这位朋友想找一个二人合住的房子,可是现在就他一个人。我听说你也想找个人跟你一块住。所以我就把他领来了,你看怎么样?"

  福尔摩斯听后非常高兴,说道:"我已经在贝克街相中了一所公寓,我认为咱俩住最合适不过了,不过你得对烟草味道不能反感。"

  我说:"没关系,我也常常抽烟的。"

  "很好,你对我在家做实验以及在家中放化学药品不会介意吧?"

  "不会的。"我说。

  "你对我的其他缺点介意吗?比如,我心情不好时就一连几天不说话,你不要认为我那是生气了,其实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好了。哦,你能把你的缺点跟我说一说吗?在我们一块住以前,让我们彼此了解对方。"听完他这番话后,我禁不住笑了起来。

  "那好,我比较怕吵,我还养了一只小花狗,另外我每天起床不是很有规律。这些就是我的缺点。不过,我身体好起来了可能还有其他缺点。"

  他问我:"你对音乐方面--比如拉小提琴之类的也反对吗?"

  "那就要看音乐是否优美,如果不优美的话我还是比较反对的。"

  福尔摩斯说:"啊,那我就放心了。如果你觉得那间房子合适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定下来。"

  "那咱们何时去看那房子?"

  他爽快地说:"明天中午怎么样?你来我这儿,我们一块去,把事情安排好。"

  我握着他的手说道:"明天见。"

  我与我的伙伴告辞去了我所在的公寓,而福尔摩斯继续研究他的实验。

  我突然停下来问斯坦弗:"你说,为什么我一进去他就知道我到过阿富汗?"

  "这就是他和别人的不同地方,"他笑了笑说道,"这也是很多人的不解之谜。"

  "我感到很荣幸我们能相互认识。要知道,研究人类最好的方法就是从具体的人入手。"我背着手说。

  "哦,那我们就研究研究福尔摩斯,"当我和我的伙伴说再见时,他说,"我相信研究他一定会使你大伤脑筋的。好了,再见吧!"

  "再见!"我踏进我的公寓。

  我今天认识的朋友是我一生中最有趣的朋友。神奇的推断

  第二天我们如约会面了。在贝克街221号我们看了那房子,而且对它都比较满意。两间舒适的卧室以及一间宽敞的客厅,环境很幽静,租金也不贵,我们达成了共识并交了租金。我在当天晚上搬了进来。第二天上午,福尔摩斯也搬了过来。我们整理好了房间,对这里的环境也渐渐适应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觉得我们还是很合得来的。他是一个稳健而生活又很有规律的人。他每天早睡早起,吃完早餐便一整天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有时也到伦敦贫民窟一带。高兴的时候他精力很充沛,但有时也整天呆在家里的沙发上沉思。从表情上看他似乎很迷茫,要不是他平时生活严谨,我恐怕会以为他一定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慢慢地,我发现他有一个很吸引我的地方,那就是他的长相。他个子六英尺多,很瘦,所以看起来较高。他的长相就能显示他是一个机警而果断的人。他下巴方正而向外突起,使你不得不觉得他是一个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当他摆弄那些仪器时,你会发现他的那双手的动作是那样的娴熟与细致。

  我很想了解福尔摩斯,并经常打听他的秘密,但我并没有走火入魔,我的生活并不丰富。由于身体原因我不能做一些强烈的户外活动,而且在伦敦我一没亲戚二没朋友,所以最使我感兴趣的便是福尔摩斯了。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想怎样能使他的秘密被揭穿。有一次,他在回答我的问题时使我感到,他根本不是在研究医学。我推测,他研究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学位,也不是为了进入学术界。但是他非常热衷于他的工作,尤其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事,他了解得很多,这也常使人们感到惊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没有一定的目标是很难勤勤恳恳地工作的,而且也不会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可是福尔摩斯却不一样,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书都会读的人。但我认为像他这样的读法,要想让自己的学识精湛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如果没有某种目标,他是不会在细枝末节上花那么多精力的。他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有几次当我对他提起托马斯·卡莱尔时,他居然问我:"他是谁?"更让我吃惊的是,他说他没有听说过哥白尼和日心说。对于一个知识分子来说,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简直是让人难以理解。

  他问我:"你觉得这奇怪吗?如果我知道这些知识,我也要竭尽全力忘了它。"

  我感到很惊奇,"忘了它?"

  "是的,人的大脑是一个有限的空间,面对一大堆东西,你只能把有用的东西放进去。这样才便于我们随时拿出来使用。如果有用没用的东西都夹杂着放,取的时候就比较费力。所有会学习和工作的人,脑子里所装的知识是非常有条理的。请你记住,大脑是有限的,当一个人学习新东西时,就不得不忘记一些旧知识,但重要的是,不要忘掉那些有用的知识。"

  我笑道:"可这是太阳系的问题呀!"他却暴躁地说:"这和我没有多大关系,不管绕太阳走还是绕月亮走,对于我和我的工作没有什么影响。"

  我本想打听一下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但怕惹他生气,所以就没有问。我回忆了一下我们的对话,想从中找出一些值得利用的东西。他说他对没有用的知识不感兴趣。那他所学的知识对于他来说肯定是有用的了。于是我决定了解一下他所学的学科,并在纸上作了记录,结果最后一看却把自己给逗乐了。

  这张纸条虽然很幽默,但却令我失望,所以我把它揉起来扔到了火里--想要凭这张纸条搞清他的职业?还是尽早放弃吧!因为根本就弄不明白。福尔摩斯说过他会拉小提琴,并且也拉得很好。不过有些离奇,正如他对其他方面一样,他只喜欢拉一些高难度的曲子,他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曲。但当他自己拉的时候,却总拉得不尽如人意。晚上,他时常坐在椅子上悠闲自在地拉小提琴。琴声时缓时快,高低抑扬顿挫。可以感觉到,琴声是随着他的思绪在变动。但是他的思绪是否受琴声的影响呢?他是一时心血来潮吗?我的判断完全失去了方向。

  我时常对他拉的那些不成曲调的东西非常反感。当我要发作时,他便会为我拉上几支我喜欢的曲子来讨好我。在头几个星期,没有人来看望我们,因此我以为我们俩是同样的情况,没有亲朋好友。但后来我了解到其实认识他的人很多,这些人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一位名叫雷斯瑞德的先生,每星期都来好几次,他长得并不好看,唯一独特的是他那双眼睛。有一天早上,一位穿着很时髦的女人来拜访他,呆了半小时。紧接着下午又来了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面无表情,一同来的还有一位老妇人。拜访他的人可以说是各种各样。当有人来时,我不得不待在卧室里,因为他们要在客厅谈话。他常常带着一种歉意对我说:"我的顾客来了,我们必须在客厅。"我觉得好机会来了,我可以向他问我的问题了。但转念一想,他一定不愿主动说出他的职业,所以我最终没有问。出乎我预料的是,不久,他居然主动跟我谈了这个问题。

  那是3月4号的早上,在福尔摩斯还没有用早餐时,我便早早起来了。平时我起得很晚,因此房东太太从不考虑我的早餐。那天,我让房东太太尽快为我也做一些早饭。在等待早饭时,我顺手翻了翻桌子上的那本杂志。杂志上一篇文章的标题被人作了标记,吸引我多看了一眼。

  那标题叫做"生活宝鉴",这似乎有点夸张。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人如果善于观察,并对他所见到的东西进行推敲,那么将受益匪浅。我对这篇文章评价不是很高,虽然它有独特的地方,但也有荒唐的地方。它的论据尽管很充分,但总让人觉得结论有些别扭。作者声称,他能从一个人的话语以及表情,甚至一些不值一谈的动作中推断出这个人正在想什么。他还说一个观察能力很强的人是不可能被欺骗的。他的结论准确极了。想必对于一些不明就里的人来说没准还以为他是一个"万事通"呢。文章作者为说明他的论点还讲述了这样一个事实,一个逻辑学家可以从一滴水的存在推断出大西洋的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像一条巨大的链条,如果见到其中的一环,你就可以推想出整个链条的情况。文章认为推断和分析学科也是一门艺术,它需要经过专门的职业训练才能得心应手,有时,人们经过一生的研究也未必能取得很深的造诣。初学者必须先从一些简单问题着手。例如,尝试从一个人的衣着打扮方面判断出他的历史背景与所从事的职业。这样的训练,尽管有人认为很荒唐,可他们却忽略了这对人们的洞察力的培养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观察的人不能从这些最基本的、低层次的知识判断这个人的职业,那简直就是失败极了。我读着读着忍不住毫无兴趣地把它抛到桌子上,骂道:"简直是无聊。"

  福尔摩斯问道:"是关于什么的文章?"

  我用手指了指被丢弃在桌子上的那本杂志:"这一篇。"

  我问:"这一定是你作的标记吧?这篇文章简直扰乱人的心情,是哪一位绅土胡编了一些理论,这太不符合实际了。如果让他在火车的三等车厢里一个个说出所有人的职业,如果他能都说准,那简直就是活神仙!"

  "那你就错了,你知道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谁吗?就是我。"

  "是你?"我惊讶地问。

  "是的,就是我。我有着天才般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你一定认为那些理论很荒诞,可是它们其实非常合乎常理,我就是靠这些理论养活我自己。"

  "你靠它生活?"我有一些吃惊。

  "我的职业就是一个咨询侦探',估计整个世界我是唯一干这行的,你或许对这个工作有所了解,我为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解决了他们不能解决的问题。我凭着他人为我提供的证据以及我对犯罪史的了解,指导他们破案。任何事情都具有相似性。假如一个人掌握了一千个案子的详细资料,却还对第一千零一个案子迷惑不知所措,那才叫怪呢。雷斯瑞德先生是着名的侦探,最近他被一桩伪造案所困,所以来找我请教。"

  "其他来找你的人是为何而来?"

  "他们绝大部分都是遇到了困难需要我为他们指点一下,为此付给我一定的费用。"

  "你是说别人亲眼目睹的事情而没有办法去解决,你却能根据他们的描述去解释?"

  "对。我有一种特殊的分析并推断事物的能力。对于那些复杂到连我也想不通的案件,那我就得亲自去考查了。所有的难题用上我的特殊知识便能迎刃而解。这篇文章你认为不值一提,其实它是很有价值的。另外我有超强的观察能力,当我初次遇见你的时候我就断定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难道不承认那是事实吗?"

  "当然,那是事实,是不是有人事先告诉过你?"

  "当然不是了。我判断你从阿富汗来,是有我的事实根据的。首先我从你的外表看,你的脸色黝黑,而手腕又黑白分明,可以初步肯定你是从热带来的;从整体上看你有军人的那种气质和医生的那种细致入微的风度,很显然你是名军医;从面容上看,你刚刚久病痊愈。从你的行动上看,活动不大灵便;一位在热带负过伤的英国军医,非来自阿富汗莫属了。对这一切的判断就像闪电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而显然我的言语让你吃惊。"

  "听你说,这不过是小事一桩。难道世界上真有像埃德加·艾伦·波小说中所写的都班一样的人吗?"

  "你认为把我和都班等量齐观,是夸大了我的能力,不是吗?"福尔摩斯点了一支雪茄,"我认为都班有分析能力,可是他需要一刻钟才能对朋友的心事下定论,难道他值得人们去佩服吗?"

  "那么,你对加波利奥小说中的勒高克评价又如何呢?"

  "勒高克简直不值一提,"福尔摩斯轻蔑地笑了一下,"他唯一值得赞赏的就是精力充沛。勒高克用六个月去辨识一个罪犯,我用二十四小时就能解决同样的问题。我真该当侦探老师,指导指导他们应该做什么与不应该做什么。"

  听到他对我所敬佩的人进行这样的评价,我觉得非常难受。对着窗口,看着来往的人们,我想:"他简直是太狂妄了,虽然他很聪明。"

  "为什么这些天什么案件都没发生?我们干这行的简直没活干了。尽管我有老天赋予的天才,尤其对侦探案件有着独特的见解,可是这只针对那些复杂的案件,对于简单的案件,苏格兰场的那些人就能解决。"我简直对他这种语气烦透了,我想另找一个话题谈谈。

  "你看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窗外一个高挑的人,那人手中握着一个信封,在街上看着每一个门牌号,"或许是一个送信的?"

  "你说的那个是一位已经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军官。"福尔摩斯很有把握地说。

  我瞧了他一眼,想:"吹什么牛呢,就是我不知道那个人的身份,也别想蒙我。"

  正想着的时候,只见那个人朝我们这边走来,接着听见有个人正在嘟囔着什么,后来是一阵敲门声。当我打开门看时,恰恰是刚才那个人。他说道:"这是福尔摩斯先生的信。"说着把信递给了我。

  我想利用这个机会治一治福尔摩斯的傲气,免得他以后再傲慢。于是我问:"小伙子,你是干什么工作的?"

  "当差的。"那人很有礼貌地答道,"我的制服拿去补了。"

  "那你曾经是干什么活的?"我瞅了我的同伴一眼。

  "我曾经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当过军官。"然后,他站立军姿向我们敬了个礼,便走了。空宅里的男尸

  福尔摩斯的推测能力使我不得不佩服,但同时我又怀疑是否中了他所设的圈套。我抬头一看,他已经读完了信,正陷入沉思。

  我问:"你是怎么知道他的身份的?"

  他不耐烦地问:"知道什么呀?"

  "你怎么知道刚才那个人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官呢?"

  "我哪有时间说这事!"他没好气地说,然后又冲我笑了笑,"请你不要介意,你的问话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不要紧。难道你对他的身份一点都看不出吗?"

  "看不出。"

  "事实上,这事并不难,我却无法解释我的推断过程。虽然你知道二加二等于四这一事实不可否认,但要你证明,恐怕还是难了点。因为我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了一个蓝色大锚,毫无疑问,这是海员的标志。他本身又带有军人的气魄,而且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从这些方面判断,他肯定是个海军陆战队队员。我推测他当过军官,是因为他给我一种高傲感觉。"

  "太神奇了!"我禁不住大声喊。

  "这不算什么,"福尔摩斯说。但我能体会得到,当我对他的判断感到钦佩时,他还是非常高兴的。

  "刚才还愁没事干呢,现在就出来一个。"说着他便兴奋地把那封信扔给了我。

  "啊,太可怕了!"我大致浏览了一下,尖叫起来。

  "这个案子的确很棘手,拜托你给我大声地念一下这封信好吗?"

  下面就是那封信的内容: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你好!

  昨天傍晚时分,布瑞克思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今天凌晨两点,警察发现里面有灯光,这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平时这里连个人影都没有。巡逻警察走过去,发现房门敞开着,室内除了一具男尸一无所有。尸体衣冠整齐并且口袋里还有一张名片,上面写着艾劳克·丁·德雷伯以及一些其他字样。从这些表面现象上根本看不出死因。屋里虽血迹斑斑,但死者身上没有伤痕。死者是怎样进入屋内的呢?我们对此案实在摸不着头脑,希望您十二时之前光临此处。期待您的到来。在您观看现场前,我们一定保护好现场。如果不能来,希望您能为我们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瑞柏尔·葛莱森致

  "葛莱森是一位很有能力的警察,"福尔摩斯说,"他和雷斯瑞德在那群笨蛋中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他们俩办事非常果断,不过思想比较保守,而且他们俩喜欢互相攀比,总是嫉妒、猜疑对方。让他们共同完成一个案子,那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我非常着急地说:"你得赶快赶到现场呀,要不然就耽误了。"可福尔摩斯却并没有着急的意思。

  "去不去我还没有决定下来呢,我懒得动。或许今天懒劲来了的缘故吧,平时我是特别勤快的。"

  "你不是早已盼望这一天的到来吗?"

  "是的,但这是两回事,即使我把案子了结了,我也没有功劳呀!功劳属于那些官方人员。"

  "可他们邀请你帮忙呀!"

  "对,他们知道自己的确不如我,但他们只会在我面前承认。不过我还是得去看一看,我要自己单干。即使没有什么回报,起码会让他们丢脸。好吧,走!"

  他急匆匆地穿上大衣,激动的心情再也掩饰不了了。他对我说:"戴上你的帽子。"

  "我也能去?"

  "对,要是你没有别的事。"大约一两分钟后,我们搭了辆马车,驶向布瑞克思顿。烟雾朦朦笼罩着整个世界,福尔摩斯没事似的和我谈论着几种小提琴的区别。

  "你怎能对这件事掉以轻心?"我打断了他的高谈阔论。

  "在得到确凿的证据之前,我不会凭空想象作出任何推测与估计。"他答道。

  我指指前方,"这或许就是事发的地方吧,不久你就能得到全部资料了。"

  "是的,是这儿,请停车!"我们还没有到达出事地点就下了车。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这里总共四幢房子,3号和邻幢空着,耸立在街道边,"招租"二字特别醒目,景色荒凉。它们都有一个小花园,花园用木栅围着,中间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小路。由于大雨刚刚过去,小路已经泥泞不堪。花园外的人都伸着头朝屋里看,一位警察倚着墙在维持秩序。

  出乎我的意料,福尔摩斯没有急着走进那屋子。他很放松地在街道上走来走去,不时地看一看地面,偶尔也朝上望一望,有时又看看房子和墙头的木栅栏。在这之后,他又走上花园中的小路,沿着草地走,仔细观察着。有时他还会停下来思索一阵,并且脸上带着微笑。我真不明白,他在这已经被警察踩过的泥泞路面上能干什么。不过我还是相信他机敏的观察力,相信他一定会有所收获。

  这时,一个黄发白脸的高个子向福尔摩斯跑来,握了握他的手高兴地说:"你终于来了,现场一直被保护着,一点也没动。"

  福尔摩斯指着那条小路说道:"这里太乱了,像是水牛踩过似的。葛莱森,你一定对这案子有了把握吧?不然你不会这样做的。"

  这位侦探推卸责任地说:"这里由雷斯瑞德管辖,不是我负责的范围。"

  福尔摩斯不屑一顾地扬了扬眉毛,朝我看了一眼,说:"别人是不会发现什么的,只要有你和雷斯瑞德两位在。"

  葛莱森高兴地说:"不过这案子太复杂,我们已努力了,我想它最适合你。"

  福尔摩斯问:"你乘马车来的?"

  "不是,先生。"

  "那雷斯瑞德先生呢?"

  "他也不是,先生。"

  "好吧,咱们一起进去看看。"

  福尔摩斯问完后,快速走进屋子,葛莱森随着也走了过来。

  房间里有一条积满灰尘的过道,一直通向厨房,有两个门分别位于其左右。其中的一个显然很长时间没开过了,另一个就是出事的地点--餐厅的门。福尔摩斯径直走了进去。我忐忑不安地跟随其后。

  这间屋子没有任何家具,显得空荡荡的。门对面是一个壁炉,白色大理石框,炉台上还有一截蜡烛头。墙都是用花纸糊着的,但有的已经脱落了,露出墙皮。由于只有一个窗户,所以光线很黯淡,呆在屋子里让人感觉喘不过气来。

  当然,这些情况都是我后来才观察到的。因为一进来时,那具尸体强烈地吸引了我。死者躺在地上,面朝上,大约四十多岁,个子不算太高,留着八字胡。他穿着体面,硬领和袖口洁白整齐,下身穿着一条浅色长裤。死者身旁放着一顶礼帽,他两臂伸直,双拳紧握,双腿交叉放着。这说明,他死前曾经有过痛苦的挣扎。乍一看上去,他呲牙咧嘴,面目狰狞,让人一看就不由得毛骨悚然。作为医生,各种各样的死人我见过不少,但再没有比这一幕更可怕的了。

  雷斯瑞德站在门口向福尔摩斯招了招手,这一动作显出了他的侦探风度。他说:"这桩案子一定会引起轰动的,我办了那么多案子,但像这样的案子还实在是少见。"

  葛莱森问:"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前,细心地检查起来。

  他指了指布满血迹的地板问道:"你们确定死者身上肯定没有伤痕吗?"

  "没有。"两个侦探回答。

  "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别人的。假如是凶杀案……葛莱森,你是否记得1834年伏瑞克特的范·坚森案件呢?"

  "没有印象了,先生。"

  "你应该回顾一下以往发生的某些案件,有些事情总是有共同点的。"

  他边说边检查尸体,眼睛里不时闪出迷茫的神情。接着,他跪下来闻了闻死者的嘴唇,又看了看他漆皮靴子的鞋底。

  "尸体被动过吗?"

  "除了必要的检查,没有动过。"

  "好了,尸体没什么用了,可以下葬了。"他说道。

  葛莱森把抬担架的人招呼过来,尸体被抬了出去。正在此时,一枚戒指滑了出来,滚到了地板上。雷斯瑞德赶忙捡起来,拿着仔细端详。

  他嘟囔了一句:"这是枚女人的戒指,那么就是说有女人来过了!"

  他把戒指传给了大家看,的确是新娘的结婚戒指。

  葛莱森说:"看来事情更加复杂了。"

  "你怎么知道会更加复杂呢?再看也看不出什么了,检查一下他衣袋里还有什么?"

  葛莱森指了指说:"所有的东西都在这儿,一只97163号由伦敦巴罗德公司制的金表,一条比较珍贵的金链,一枚带有共济会会徽的钻戒,还有一枚带有小狗头且眼睛上镶着两颗红宝石的金别针。名片夹里有一张名片,写着伊诺克·J德雷伯·克利夫兰,字首与衬衣的字母EJD相吻合,身上还找到了七英镑十三先令的零钱。还有一本特别小的《十日谈》,上面签着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名字。另有两封分别要寄给EJ德雷伯和约瑟夫·斯坦格森的信。"

  "信上写的地址是哪儿?"

  "寄往河滨路美国交易所,信是由盖恩轮船公司发出的,信的内容是通知轮船从利物浦启航的时间。看来死者是打算要回纽约吧。"

  "你们对斯坦格森调查过吗?"

  "一开始就调查了,先生,我们已经将广告稿发送到报馆,又派了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消息。但现在还没有回来。"

  "你们联系克利夫兰了吗?"

  "今天早晨拍了电报。"

  "电报是怎么讲的?"

  "我们说了这里的情况,并且让他们配合我们。"

  "难道你没着重强调一下关键性问题吗?"

  "我了解了一下斯坦格森的情况。"

  "难道整个案件就再没有别的关键性的问题了吗?你可以再拍几个电报打听一下其他方面的情况呀。"

  "我已经把该问的都问了。"葛莱森不耐烦地说。

  正当福尔摩斯还要接着问时,雷斯瑞德从前屋高兴地走了进来。

  "葛莱森先生,刚才我观察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幸亏我仔细地检查了一下,不然的话真是一个损失。"他说话时带着一种扬扬得意的神情。

  "快,跟我过来,"他说着已经进了前屋。这时尸体已经被抬走了,空气也好多了。"好了,就站在这儿。"他神采奕奕地在靴子上划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了照墙壁。

  "看这个!"他得意地说。

  就在一处墙纸脱落的地方赫然有一个用鲜血写的字:RACHE.

  "你们对这一发现怎么看?"雷斯瑞德夸大声势地说,"大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因为它在最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这一定是杀人犯蘸着自己的血写的。而这个死者又不是自杀的。"

  "凶手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来写字呢?因为点着蜡烛,这儿就被照到了。"

  "对,但发现这个字又有什么用呢?"葛莱森不屑一顾地说。

  "这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她应该叫'RACHEL',可能是没有写完整。我敢跟你们打睹,等到结案时,一定有一个名叫'RACHEL'的女人掺和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你一定会讥笑我,但是请你记住,姜还是老的辣。"

  福尔摩斯听后一阵大笑,但当他看到雷斯瑞德显得很生气并且要发火时,又赶忙说道:"请你平静一下,你是第一个发现这个字的人,大家并不否认。正像你讲的,案发当时的确有另一个人写下了此字。不过我现在还没检查这房间,假如你不介意,我这就要查了。"

  说完后,他掏出了随身带的工具--卷尺和一个放大镜。时而测量时而用放大镜观察,一会儿走过来,一会儿站住,一会儿跪下,一会儿又趴下去,还不时发出叹息声。看着他聚精会神的样子,我不禁想起那些训练有素的猎犬,它们可是直到嗅到猎物才肯停下来。他足足检查了二十多分钟,甚至还丈量了墙壁的高度。就连地上一小撮尘土他也不放过,取了一点放进了一个信封里。最后,他把放大镜对着墙上的那几个血字认真地观察了很久,然后绕起卷尺,会心地笑了。

  他边笑边说道:"天才也得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这句话或许不太符合实际,但对于侦探工作来说,那是最合适不过了。"

  葛莱森和雷斯瑞德一直都像是在看怪物似的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很明显,他们不清楚福尔摩斯在干些什么,至于他的目的,他们就更不清楚了。当然,我也是同样的体会。

  "先生,你有什么独到见解吗?"两人同时问道。

  "如果我要干下去,你们会认为我在争功,现在你们的工作进展得很好,所以不需要别人来干涉了。"他话中略带嘲讽,"但如果你们能把侦察的情况随时向我通报,我倒也愿意帮忙。现在,我只想见一见最早发现这尸体的警察,快告诉我他的地址与姓名。"

  雷斯瑞德查了一下记事本,说:"家住肯宁顿花园门路的奥德利大院46号,名叫约翰·兰斯,你可以去见他了。"

  福尔摩斯把地址抄了下来,转身说道:"朋友,我们可以走了。在走之前,我对这案子说一说我的看法。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男的,三十多岁,六英尺多一点,并且脚也不大。他穿了双粗皮方头鞋子,抽着印度烟。他和死者曾同乘一辆四轮车过来,拉车的那匹马所配戴的蹄铁只有右前蹄那一个是新的。这个凶手肤色发红,右手指甲相对长一点。这些可能会给你们的侦察工作带来方便。

  雷斯瑞德和葛莱森用半信半疑的目光互相瞅了一眼对方。

  雷斯瑞德问:"如果这个人是被谋杀的,那么是怎么被杀死的呢?"

  "被毒死的。"福尔摩斯肯定地回答。

  说完他大步流星朝门外走去,突然又掉过头来:"雷斯瑞德先生,我提醒你一句,拉契'在德文中是报仇的意思,不要把精力放在拉契儿小姐那儿了。"对凶手的推测

  当我们从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一点了。我们拍了一封电报,然后乘了一辆马车来到兰斯警察的家。

  "我对这个案子已经清楚了。但为确保起见,还是再查一下为好。"我的伙伴说道。

  我说:"伙计,你刚才说的细节,难道都有事实根据吗?"

  "当然有了。一到那里,我便发现马路边有两道深深的车轮印,这么深的车印不会在睛天时留下的,一定是昨天晚上下了雨后留下的。再观察马蹄印,其中一个看得最清楚,可以肯定惟有一只铁蹄是新的。既然这一切都是发生在雨后,而早晨现场又被保护了起来,所以我断定就是那辆马车把尸体送到空房子里的。

  "听起来似乎有道理,"我说,"那你对凶手身高的推测又有什么依据呢?"

  "这个就更不用说了,身高可以根据其步伐的大小来推测。巧得很,我通过测量他步伐大小推断出的身高,和测量他在屋内写字时的高度是吻合的,因为人们在墙上写字时一般是和自己的视线相平。"

  "那对他的年龄又如何解释呢?"我问道。

  "当然了,如果一个人能跨过四英尺半的宽度,那就绝对不是一个老头儿。在花园的小路上有一个比较宽的小坑,穿方头靴子的那人是迈过去的,而穿漆皮靴子的是绕过去的。难道这还不足以证明吗?你还对什么地方不清楚?"

  "那手指甲和印度烟又是怎么回事呢?"

  "写字的那个地方有手指甲划过的痕迹,其次就是我在地板上发现了深而呈片状的烟灰。要知道我对烟是比较有研究的,所以能够判断出是什么烟。这些细节足以让你看到我与葛莱森等人的不同之处了吧?"

  "噢,至于红脸这一点,你又是怎么推测出来的?"

  "这一点,我肯定它是正确的,在案子还没有水落石出之前,请你先回避一下这个问题。"

  我摸了一下脸说道:"我越来越糊涂了。我老是想不明白,这两个人是怎样进的屋子?那个车夫又是何许人也?凶手怎样使他服毒的呢?写字用的血又是哪里来的?凶手究竟要干什么?为什么又有一枚女戒呢?为什么凶手还要写复仇'二字呢?这一连串的问题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他用赞许的目光看了看我。

  "你说的都是疑难问题。我现在也有一些地方不大清楚,不过大致都清楚了。复仇'二字是为了转移警察的视线,不过并没有成功。德国人一般写拉丁字体,而墙上的拉契'显然是拙劣的仿制,这位摹仿者并不是很聪明,他犯了一个画蛇添足的错误。好吧,我不多说了,侦探与魔术师没什么两样,魔术师的戏法一旦被揭穿了就没什么意思,如果我都说了,你就觉得没意思了。"

  "不会的,你把侦探术提高到如此科学精准的地步,简直快成了它的奠基人了。"

  我的伙伴听到我的这番赞美高兴得满脸通红--每当他得到别人对他侦探术的肯定,总是像少女那样表现得不自在。

  他又情不自禁地告诉我:"凶手与死者以前似乎很友好,他们一同坐车又并肩在花园的小路上走过。但进屋以后,凶手老是走来走去,而且步子越来越大,最后终于控制不住自己了。于是惨案就发生了。该告诉你的我都告诉了,剩下的你就自己想象吧。我们得赶紧走了,下午还有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会呢。"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到了奥德利大院,车夫停下来说:"该下车了。"他指了指一条肮脏的小巷子,"就在这儿,我在这儿等你们。"

  这个院子比较脏,我们走过巷子,进了一个用石板铺地的大院。两边的房间都很简陋,穿过一群玩耍的孩子,钻过晒着的衣服,我们终于看到46号门上写着"兰斯"二字。进去后发现那警察睡得正香,我们只好在一个小客厅里等他。因为被打扰了好觉,他出来时十分不耐烦地说:"我已经把这事向上级报告了。"

  福尔摩斯手里玩弄着一个半镑的金币:"你能把事情的前前后后再仔细地说一遍吗?"

  那位警察的注意力很快集中在了那枚金币上,说道:"好的,我会把我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你们的。"

  "好吧!那就让我们开始吧!"福尔摩斯说道。兰斯坐在沙发上详细地讲了起来。

  "这事还得慢慢说来,当天是我值班,值班的时间是从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那天晚上十一点多有人在百和特街打架,其他街区都一如既往。大约一点左右,天下起了大雨,这时我遇见了我的朋友海瑞·摩切,我们说了一会话。大约两点多,我去检查布瑞克斯顿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动静。雨刚停,路很不好走,漆黑一片,除了一辆白色的马车在行走,一切都很寂静。当时天气很凉,我在想如果能喝上一壶滚烫的酒该多舒服呀。想着想着抬头一看,我被前面那幢房子里的灯光吓了一跳。恐怕又要出什么事了吧!因为这两幢房子一向没有人住,且其中一间还曾经死过一个倒霉的房客,得伤寒死的。当我走到房门口时……"

  "你忽然止住脚步又回到花园门口,为什么要这样做?"福尔摩斯打断他的话说。很显然,兰斯有点吃惊,瞠目结舌地看着福尔摩斯。

  "上帝呀,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我正要进去的时候,忽然感到很害怕,浑身哆嗦,我想找个人和我一块去!其实世上没什么让我害怕的东西,只是那屋里曾经死过人。我径直跑到大门口,希望能看到摩切,不过一个人都没看见。"

  "街上什么人都没有吗?"

  "对,先生,连一只小动物都没有。无奈,我只好鼓起勇气,自己走了进去。里面什么动静也没有,我走进有灯光的房间,在烛光的照耀下我看见了……"

  "好,以后的情节我都知道了,你先是在房间里转了转,而后下决心去看一看厨房里面,然后你便看到了一切。"

  "噢,你当时在什么地方呀,我居然没看见你?"约翰·兰斯惊呆了,"这些事情你为什么了如指掌?"

  福尔摩斯笑了笑把自己的名片递给了那位警察,说:"你可不要怀疑我,我只是一条忠实的警犬,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瑞德可以为我作证。现在你不用怀疑我了,请你接着说,你以后又干了些什么?"兰斯挺了挺腰,一脸惊愕的表情说:"然后我便跑了出来,吹了几声警笛,后来摩切和其他两位警察便赶来了。"

  "当时街上还有其他人吗?"

  "正经人都回家了。"

  "这话如何讲?"

  那位警察笑着说:"我看到一个烂醉如泥的酒鬼,那个酒鬼唱着一些下流的曲子,他已经快要站不住了。"

  福尔摩斯问:"那个人长什么模样?"

  "这个人很陌生,我当时正忙着,要不然的话,非得把他送到警局不可。"或许是由于福尔摩斯老是打断他的话,约翰·兰斯有点不耐烦地说。

  "那你对他的长相还有印象吗?"福尔摩斯问。

  "他个子很高,面色有点红,这是我和摩切扶他时看到的,还有他下边还长着一圈……"

  "行了,那以后呢?"福尔摩斯急切地问道。

  警察说:"因为当时很忙,接下来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他肯定是回了家。"警察不厌其烦地说。

  "你能描述一下他穿着什么衣服吗?"

  "噢,一身棕色的外衣。"

  "手里有马鞭吗?"

  "没有。"

  福尔摩斯低声说:"那一定是扔了,那后来有没有一辆马车过来呢?"

  "没有。"

  福尔摩斯把那枚金币抛给了警察,戴上帽子说:"兰斯先生,这辈子你或许没有当官的机会了。你真笨,本来昨天你有一个绝好的机会去升官发财,你却没有把握住,大家都在寻找他,而你却轻易地放了他。事实就是这样,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就在那个警察不知所措地呆在那里时,我们已经上了马车。

  在回家的路上,福尔摩斯气愤地骂道:"真是头笨猪,这么好的一个机会白白浪费掉了。"

  "我还是不清楚。当然了,那个警察所说的人就是你所想象的那个罪犯。可他为什么又回去了呢?这好像不符合一个凶手的所作所为。"

  "先生,戒指',你还记得那枚戒指吧,他是为这个回来的。如果没有别的办法,就用戒指引他上钩,他肯定会上当的。我敢和你打赌,我一定能逮住他,要是我不去的话或许就会失去一个绝好的机会。真的应该感谢你了,要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不妨就把它叫作'血字的追踪吧。为什么不用一个华丽的词语来描述这案子呢?谋杀案是平淡生活的一线血丝,我们的使命就是要把凶手找出来。行了,我们应该吃饭了,一会儿还要听音乐会呢!诺尔曼·聂鲁达的琴声简直是太优美了。她演奏肖邦的曲子简直是没得说了,啦啦啦……"

  看着他那唱歌的高兴样,我想:"啊,人类的大脑简直太奇妙了。"与凶手初次较量

  忙了一上午,我感觉有点累了,所以当下午福尔摩斯兴致勃勃地去听音乐会时,我躺在床上想睡一会儿。可是上午的事时不时浮现在我眼前,一闭上眼那个龇牙咧嘴的死者形象就出现在我脑海里。这张脸让我觉得很丑,我甚至有点想感激那个凶手,因为如果说相貌与罪恶成正比的话,那么像这位死者的长相实在让人觉得他的罪恶原本就深不可测。不过,我还是认为应当公平处理事情,在法律上,凶手的罪恶不能与被害人的罪行互相抵消。

  福尔摩斯判断死者是中毒死亡的,他是闻死者的嘴唇而作出的判断。因为尸体上没有伤痕,一定是中毒死亡的,不然的话还会有什么可能呢?除非解决了"地面有血迹,屋里没有撕打的迹象,也没有找到凶器"的问题,否则我和福尔摩斯谁也睡不着。不过,从他的神色看,他一定已经对案情了如指掌了,可我对此仍没有头序。福尔摩斯回来时已经很晚了,不过我想他一定不是因为音乐会才这么晚回来的。他回来时,晚饭已经准备好了。

  "今天的音乐简直是太动听了!"他边说边坐了下来,"达尔文说过:'人类对音乐的欣赏和创造能力先于人类的说话能力。这大概就是人们容易受音乐感染的原因吧。"

  我说:"这种说法范围太广了吧?"

  福尔摩斯说:"范围是广了点。唉,你今天是怎么了,被这件案子吓的?"

  "或许是这样吧。在战争中我见到过各种情景,都没有害怕过。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有些异常。"

  "我能理解你,这个案子很发人深思,使你越想越害怕。你看过晚报没有?"

  "没有。"

  "今天晚报已经报道了这个案子,并且描述得比较详细,唯一没有提到的是那枚戒指,这简直是太好了。"

  "为什么?"

  "你先看则广告,这是今天上午我在报纸上登的一则广告。"

  他说着把报纸递给我,一栏醒目的标题映入我的眼帘,"失物招领栏"上写道:"本人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捡到一枚钻戒。请丢失者到贝克街221号华生医生处招领。"

  "请原谅我没经你的同意就用了你的名字。"福尔摩斯说道,"如果用我的名字就会引起别的侦探注意。"

  "没关系,不过,我手上没有真正的戒指呀?"我回答说。

  "这儿有一枚可以骗过去的。"他递给我一枚很好看的戒指。

  "那你认为谁会来招领呢?"

  "一定是那个穿方头靴子、棕色外衣的男人了,即使他不来也一定是他派的人。"

  "难道他敢这样干吗?"

  "当然,我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它宁愿冒着危险也要取回这枚戒指。他把戒指掉在了那间房子里,可是他不知道,等他发现了正要回去找时,看见屋内灯亮着,而且警察已经在里面,想找戒指,又怕被人注意,便装成了一个喝醉酒的人。让我们不妨站在他的立场上想一想,他一定不清楚戒指是在哪儿丢的,当他看到这则消息后,一定会认为天助他也。他不会考虑到这是别人设的圈套。他一定会来的,不到半小时你就会看见他的到来。"

  "那么他来了,我应该怎么办?"

  "由我来应付他,噢,你有什么武器吗?"

  "有一支左轮手枪,有一发子弹。"

  "你最好上上子弹,准备好。虽然我相信能抓住他,但还是要防患于未然。"

  我按照他的吩咐去办了,出来时,福尔摩斯正玩弄着他的小提琴,餐桌已经收拾了。

  "我已经收到美国的回电,回电证实了我的推测。现在,这个案子已经很明白了。"

  "那真是太好了!"我激动地说。

  福尔摩斯:"你听我的小提琴拉出的曲子是不是更优美了?因为我刚上了新弦。哎,你先把枪藏在口袋里,别的你就不要管了。其他一切由我来应付。但是一定要记住,不要轻易出声。"

  我看了看表,现在已经八点钟了。

  "或许几分钟后他就会出现在我们面前。把门稍稍支开一些,把钥匙插在门里边。好了,你看一看这本《论各民族的法律》,它的内容是用拉丁文写成的。我昨天路过书摊看见这本书便买下了。这本书在查理一世还没有上断头台前就出版了。"

  "谁出版的这本书?"

  "菲利普·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打开书的第一页还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这个人是17世纪实证主义的法学家。那人可能来了。"

  紧接着就是敲门声,福尔摩斯站起来,弄了弄衣领,便去开门。"打扰了,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

  我大声地说:"在,请进。"

  推门进来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满脸皱纹,走起路来有点跛,刚进来时她有些适应不了房内强烈的灯光,微闭着眼。向我们问了好后,她两只手在口袋里翻来覆去地找着什么。福尔摩斯傻站着,我两眼还盯在那本书上。最后那妇人摸出一个纸条,递过那则广告说:"先生们,这则广告上说华生医生捡到一枚戒指,我正是为这个而来的。我女儿塞丽昨天在布瑞克斯顿路上散步时丢失了一枚戒指。那是她的结婚戒指。如果他丈夫知道她丢失了那枚戒指,一定会很不高兴的。他脾气本来就不好。噢,打扰你们了。昨天晚上她去看……?"

  我问:"你女儿丢失的戒指是这枚吗?"

  "是的,就是它,太好了!塞丽要是知道了,一定高兴死了,这就是她丢失的那枚戒指。"

  我问道:"那您住在哪儿?"

  "离这儿相当远,红滋迪池区,邓肯街13号。"

  "布瑞克斯顿路好像不在红滋迪池区和马戏团之间吧?"福尔摩斯说。

  老妇人瞅了瞅福尔摩斯说:"他问的是我住哪儿,我女儿住在贝克汉区,梅菲尔德公寓3号。"

  "那您贵姓呀?"

  "我姓索亚,我女儿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是一个很优秀的会计,在船上工作时为人正直,可上了岸就变了样,又是女人又是喝酒的……"

  "我很为您高兴,给您戒指,索亚太太。"我领会到了福尔摩斯的暗示便打断了她的话说。

  那个老妇人向我们道了谢,她包戒指时明显有点紧张,然后便走出门。福尔摩斯随手拿了一件外衣,急匆匆对我说:"等着,先不要睡觉,我要跟着她,她一定要去凶手那儿。"说完便跑下了楼。我从楼上看到那个老妇人东张西望地走着,福尔摩斯紧随其后面,我想: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福尔摩斯一定能捉住那个凶犯。其实他不说我也得等他。因为他不回来,我是睡不着的。

  我坐在房间里,抽了一支烟,顺便翻了翻《波亥米传》,心急火燎地等他回来。女佣人和房东太太陆续回去睡了。快到十二点时,我突然听到转动门锁的声音。一会儿福尔摩斯进来了,他脸上的表情让人很难捉摸,但我肯定他没有成功。突然间他大笑了起来。

  福尔摩斯瘫在沙发上说:"这事一定不能传出去,尤其是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不然的话,他们会嘲笑我的,不过这是暂时的,我一定会挽回面子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问道。

  "跟你说也没用。那人没走多远就拦了一辆过路的马车。我赶紧跟了过去想听听她到底说要去哪儿。其实,我根本不用那么费劲,因为她声音很高,估计马路上的人都能听到她所说的。去红滋迪池区,邓肯街13号。那时,我根本没去想。她上马车的同时我也跳上了马车后部,像这样的技术是每个侦探都必须具备的本领。在马车快要到邓肯街时,我提前就跳下了马车,并且一直尾随着它。

  "我看见马车在13号门前停下时,却没见有人从那车子上下来,我便走了过去,车夫正在生气地大骂起来。他骂了些难听、恶毒的话。那位乘客早已没了踪影。我和车夫一起到13号打听了一下,这里根本没听说过有一个叫索亚的太太。13号住的是一位裱糊匠,他看上去憨厚、老实。"

  "难道那个老妇人有变身术吗?"我吃惊地问。

  "她根本就不是一个老妇人,我们上当了,他一定是个身手相当不错的小伙子,而且技术特别好。他或许早预料到有人会跟着他,所以使了一个金蝉脱壳计,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了。这些情况足以让我明白,那个凶手绝不是孤身一人,他身边有很多人都在掩护他。由此而知,这个人并不好对付。好了,你快去睡觉吧!"折腾了这么一天,今天确实很累,我离开睡觉去了。福尔摩斯坐在火炉旁拉起了小提琴,悠扬的琴声像是福尔摩斯的道白。葛莱森抓到了"凶手"

  布瑞克斯顿奇案是报纸的热门话题,几乎每家报纸都把它登上了主版。有的报纸还写了自己的评论,然而对报纸上臆断的一些情节,甚至连局内人都不清楚。我也保留了一些关于这案子的剪报。

  下面是其中的一则。

  《每日电讯报》报道:这个案子堪称世上少见的离奇命案。凶犯在墙上模仿德文写了"拉契"字样,但并不能看出他的杀人动机。据推测可能是一群亡命的政治犯和革命党所为。死者很有可能是违反了他们的规矩而被谋杀的。报纸同时还提到了德国秘密法庭案、矿泉案、意大利烧炭党案、布兰威利侯爵夫人案等,最后认为政府应该严密监视旅英外侨。

  《旗帜报》对自由党当政进行了抨击。报道说:引发这一悲剧的原因是:政府权力软弱已使民心混乱。死者是一位已在伦敦城居住数日的美国绅士,本月四日他向女房东夏朋捷太太辞行后,由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陪同去了尤斯顿车站乘车。有人曾碰见过他们。可后来就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了。据报道,死者的尸体是在布瑞克斯顿路的一幢空房里被发现的。虽然布瑞克斯顿路离尤斯顿车站不远,但他是如何去的,又是怎么遇害的现在还不清楚。斯坦格森目前下落不明。据说,此案是由苏格兰警局的雷斯瑞德、葛莱森警官负责侦查,相信不久的将来必见分晓。

  《每日新闻报》报道:这是一起政治谋杀案。目前,我国境内流亡人士太多,由于政府的专制和可恨的自由主义,导致了大批此类人士的出现。他们中间存在一种不成文的强硬规定,"如果有人敢违背,必予处死。"警方目前正在寻找斯坦格森先生的下落。对死者生前住过的地方也已经作了调查,案情由此有了很大的变化。这都归功于葛莱森先生超人的侦探能力。

  用完早餐后,我和我的伙伴一起读了报道,这些报道使福尔摩斯非常感兴趣。"我早已预料到了,到头来功劳还得归雷斯瑞德和葛莱森两个人。"

  "那也得看结果如何呀。"

  "不管结果如何,总有赞美他们的人。如果他们捉到凶手,有人会说他们是如何如何的机敏。如果捉不到,就说这个案子太少见了也太奇怪了,难怪他们不能捉住凶手。有句法国俗语说得好:'笨蛋虽笨,但总会有比他更笨的人为他叫好。"

  突然,我们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房东太太询问的声音。

  "外面又怎么了?"

  我不禁问道。

  "哦,他们是贝克街侦查分队的。"福尔摩斯若无其事地说道。很快,只见几个身上沾满泥巴的顽童闯了进来。

  福尔摩斯厉声命令道:"立正!"这几个泥猴马上迅速排成了一队。"以后让就维金斯一人汇报情况吧,你们别的人都在下边等着就行。找到了吗,维金斯?"

  一个孩子说:"不,先生,我们还没有找到他。"

  "意料之中!不过没有关系,我会给你们小费,直到查到为止,希望你们下次来的时候能带给我好消息。好了,可以走了。"福尔摩斯向他们道了声再见,这群孩子就一溜烟儿似的溜出了房子。接着就传来他们打闹的声音。

  "别看他们小,兴许他们一个人就能赶得上几个官方侦探呢。因为人们对这些小孩往往没有防备之心,所以你想知道的东西,他们都能打听到。这些机智的小鬼,唯一不足的就是缺乏组织。"福尔摩斯遗憾地说。

  我问:"你什么时候雇的这群小孩?是为了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吗?"

  "是的,因为我还有一个问题搞不清楚,不过这得花时间。过来,快看,葛莱森来了,一定是向咱们报告新闻的吧!看他那神色,恐怕又要来吹捧自己啦!哎,他站住了。是的,是他。"有人敲门,开门一看,葛莱森果然出现在我们眼前。

  "好兄弟们,还不快祝贺我,我已经把案子给破了。"他旁若无人地大声嚷嚷着说。

  听他这么说,福尔摩斯显出了一丝焦急的神色。

  他问道:"你已经把案子弄得水落石出了?"

  "是的,凶手都被我捉到了。"

  "那凶手是谁?"

  "阿瑟·夏朋捷,一名皇家海军中尉。"葛莱森得意地说。

  福尔摩斯这才如释重负,脸上有了微笑。

  "坐下,抽支烟吧。顺便说说你是怎么破的案子。来点加水威士忌吗?"

  "喝点吧,这两天差点累死我了。这几天脑子一点也没闲着,总是处于兴奋状态。我想,这一点你应该明白。"葛莱森说道。

  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您真是抬举我了,赶紧谈谈您是如何破案的吧。"

  "雷斯瑞德自作聪明,简直让人笑掉大牙,他的思路完全错误,他把精力都放在了那个斯坦格森的身上。实际上,斯坦格森与本案无关。"

  他越说越得意,后来竟放声大笑起来。

  "那么,您是怎样得到线索的呢?"

  "噢,我还是都告诉你们吧,虽然这不能公开讨论,但是咱们之间就不必保密了。我的工作方法和别人不一样,我不会等着别人向我汇报。你应该记得当时死者身边有一顶帽子吧。"

  "那个帽子一定从坎伯韦尔路229号的约翰·恩特乌父子帽店买的。"

  葛莱森听得目瞪口呆:"你也知道这一点,那你去过那家帽子店了吗?"

  "没有呀。"

  "哈哈!有些案子就得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入手。"葛莱森清了下嗓子得意地说。

  福尔摩斯也严肃地说:"办案无小事。"

  "后来,我到恩特乌父子帽店查了一下,在账簿上查到住在陶尔魁街夏朋捷公寓的德雷伯先生曾买过。接着我就找到了这人的住处。"

  "好,真是太精明了!"福尔摩斯低声赞叹道。

  "我去找夏朋捷太太,可她一见到我就非常紧张,脸色苍白。我也见到了她的女儿艾丽丝,特别漂亮的一个女孩。她和我说话时,我发现了她的双眼红肿,嘴唇在颤抖,我当时就开始对她们产生怀疑。这一重大发现使我高兴极了。我问她:'你听说了房客克利夫兰城的德雷伯先生被杀的消息吗?

  "那位太太沉默不语,她的女儿却在一旁哭泣。我越来越觉得奇怪。

  "'德雷伯先生何时离开去车站的?

  "'大约八点钟,她接着又说,'去利物浦的火车有两趟,一趟是九点十五分,一趟是十一点。据说他们是要赶头一趟火车。

  "以后你们就再没见过面吧。'

  "那位太太听到此问,面色突然变了。'是的。说话时很不自在。

  "又过了一会儿,那位姑娘突然开口了。

  "她说:'妈妈,让我们把实情都说出来吧!不然要受到惩罚的。后来我又见过德雷伯先生。

  "夏朋捷太太向后跌倒在椅子上,说:'你可把你哥哥害了!

  "那个女孩态度坚定地说:'妈,阿瑟也不希望咱们说假话呀。

  "我说道:'你们就把事情真相说出来吧!况且,你们也不知道我对事情了解多少。

  "'艾丽丝,都是你不好。妈妈一边责备女儿一边掉过头对我讲,'先生,我这儿着急,绝不是说我儿子和这个案子有牵连。他是无辜的,你不要怀疑他。他的人格和他所做的一切都能证明他和这案子没有关系。"

  "'你就放心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我吧,请你相信我们是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

  "她示意让艾丽丝出去,艾丽丝便走了出去。她说:'先生,我原本不想说出这事,不过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了,那我就都和你说了吧。

  "我拿出一支笔准备作记录。

  "'德雷伯先生曾经在我家住了三个星期左右,在这以前他和斯坦格森先生一直在欧洲大陆旅行。他们搬到我们家时,行李箱上还贴着来自哥本哈根的标签。斯坦格森说话不多,是一个很正直的人。而德雷伯却不一样,整天污言秽语,就是个流氓。他对女仆们的肮脏下流,不堪入目。后来,他居然敢对我女儿无理,常常对她说些难听的话。不过我女儿小,也不太听得懂。结果他得寸近尺,有一次居然竟抱着我女儿不放。他简直就是个畜牲。

  "'那你们为什么不把他赶走,还这样忍受他的所作所为?

  "夏朋捷太太听我这么一说,脸色羞红了。她说:'我要是不要他来就好了,但是他们出的房租高,我就把他们留下来了。因为现在是淡季,我又是一个寡妇人家,家里支出大,我想就忍一忍吧!但后来愈来愈不像话,我实在忍无可忍了,就把他们赶走了。

  "'后来呢?

  "'后来他就走了。但这事我一直没有告诉我儿子,因为他很疼他妹妹,我怕被他知道了弄出点事来。德雷伯走后我就踏实了。没想到还不到一小时,他又回来了。他好像是喝了酒,真他妈的运气差,竟然没赶上火车。'他当着我的面说,艾丽丝,跟我走吧!你已经成人了,谁也没权力干涉你,我保证让你幸福。'说着,他便抓起艾丽丝的手腕,往外走。这时恰巧碰上我儿子。当时我被吓傻了,只是觉得屋内极乱,一片撕打与叫骂声。当我醒来,德雷伯已经走了,阿瑟手里拿着根棍子在门口气得浑身发抖。这个混蛋他以后再也不敢来了。'他穿上外衣说:我要去看看那家伙到底还要干什么勾当。'说着,便跑出去了。

  "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听说德雷伯被杀了。'

  "以上这些都是夏朋捷太太所提供的。我作了记录,我保证它肯定没错。"

  福尔摩斯打了个哈欠,说:"这相当不错,后来你又干了些什么?"

  "夏朋捷太太说的这些让我对案子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后来,我又问她儿子什么时候回的家。

  "她回答:'我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

  "'我真的不记得了,他自己有钥匙。

  "'那他回来时你睡了吗?

  "'睡着了。

  "'那你几点睡的?

  "'大约十一点多吧。

  "'这么说来,你儿子至少出去了两个小时吧。

  "'对。

  "'有没有出去四五个小时这种可能呢?

  "'也有可能。

  "'那么,他最近在干什么?

  "'我也不清楚,先生。她颤微微地说。

  "其实,这已经很明白了,根本不用再说什么。后来我们就逮捕了夏朋捷。他对我们嚷:'你们凭什么抓我?又不是我杀的德雷伯。这可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他自己就说出来了。"

  福尔摩斯说:"的确值得怀疑。"

  "当我们抓到他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就是用的那根木棍打的德雷伯。"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

  "我认为,他一直把德雷伯追到布瑞克斯顿路,追到后两人就动起手来。他用棍子打了德雷伯的心窝,所以德雷伯虽然死了,但身体上没有伤痕。因为那天雨下得非常大,所以在夏朋捷把尸体拖到空房子时没有被人看到。现场我们所看到的一切,不过是凶手设的一个圈套罢了。"

  "你简直太神了,简直前途无量。"福尔摩斯略带嘲讽地说。

  "我觉得,这事还行,进展比较快。不过,夏朋捷狡辩说,他追赶德雷伯时被发现了,于是就乘了一辆车回去了。在路上恰巧碰到了一位熟人,就和这位熟人聊了很长时间。可是当我们问他那位熟人的住址时,他又说不上来了。我觉得案情的前后都是比较吻合的。可怜的雷斯瑞德恐怕到现在还在走错路呢。"正说着,雷斯瑞德也走了进来。只见他一脸的丧气,无精打采的,也失去了平日的风度。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这就是雷斯瑞德。

  看来,他是奔着福尔摩斯来的。当看见葛莱森也在,雷斯瑞德表现很得不自在。他站在屋子中间摆弄着自己的帽子,说:"这案子真叫人头痛。"

  葛莱森却仍然咄咄逼人地问:"雷斯瑞德先生,你真这么看吗?你找到了那个斯坦格森了吗?"

  雷斯瑞德心情沉重地说:"那个斯坦格森,他已经在今天早上六点多钟被谋杀了。"真正的凶手

  雷斯瑞德带来的消息真是给人当头一棒,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大家互相看了看,什么都没说。葛莱森猛地站起来,不小心打翻了酒杯。我瞅了瞅福尔摩斯,他紧锁眉头,牙齿咬着嘴唇,显然又陷入了沉思中,还自言自语地说:"斯坦格森被杀,案子就更不好解决了。"

  雷斯瑞德换了个椅子坐了下来。"这案子太复杂了,我真是被搞糊涂了。"

  葛莱森疑惑地问:"这消息可靠吗?"

  "我刚从他那里来,怎么会不可靠呢?"雷斯瑞德不耐烦地说。

  "我们已经听过葛莱森对本案的高见,您是否也能谈谈您的想法呢?"福尔摩斯试探地问。

  "怎么不可以?首先我承认,我以前所做的一切白费了,因为德雷伯的死与斯坦格森毫无关系。原来我想查找斯坦格森,有人曾经看见过斯坦格森和德雷伯在车站等车。可是第二天凌晨两点就在布瑞克斯顿路发现了德雷伯的尸体。我想如果能知道斯坦格森在案发以前干了些什么,那就好了。后来,我给利物浦拍了电报,让他们监视一下美国船只,我也查了一下尤斯顿车站附近的公寓。我认为斯坦格森肯定是在附近的旅馆住了下来等德雷伯。"

  "他们有可能早已约好见面的地方。"福尔摩斯说。

  "事实也是这样。昨天我查了一天没有任何结果。今早八点多,我来到好利得旅馆,打听斯坦格森是否住这儿,他们说是。

  "伙计说他已经在这里等了两天了,'他一定就是等你吧?

  "'那他在哪间屋?我急切地问。

  "'他正睡觉呢,睡之前他还告诉我让我9点钟叫醒他。

  "'我要立刻见他。我说道。

  "我想一旦我出现在他面前,他一定会不知所措的。他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呢?一个老头带我来到他的房间,我突然看到一条血迹从房门口流了出来,在墙脚下还积了一滩。当时我唯一的感觉就是想吐。老头在这时也看到了,惊叫了一声。我示意他冷静,然后一起走过去查看。房门反锁着,我们撞了几下,门开了。只见窗户旁边有一具尸体,窗户还开着。老头马上就认出了他是斯坦格森。他死时穿着睡衣蜷成一团,我急忙检查他的伤势。他身体左侧有个很深的刀口,在他的脸上你猜有什么?"

  "是'拉契两个血字吧。"福尔摩斯说道。

  而我却感到毛骨悚然。

  "是的,就是这两个字。"

  大家彻底陷入了沉思。

  凶手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却令人难以琢磨,这就使得气氛更加紧张令人窒息。即使在尸体遍野的战场我也向来坚强,而这一桩奇案却真使我有些害怕起来。

  "有个送牛奶的小孩曾经见过这个凶手。他送牛奶路过旅馆时,看到一架梯子搭在三楼的一个窗户上,而窗户开着。小孩感到有些奇怪,因为那架梯子平时是没有的,所以特意多看了一眼。只见一个人从梯子上慢腾腾地爬了下来,男孩还想怎么旅馆的木匠这么早就干活了。他隐隐约约记得那是个高个子,穿着一件棕色外套,红脸。我们还发现在那间房间的脸盆里有血,床单上也有一道血迹。可见他行凶以后还洗了手,并用床单擦了刀子。"

  啊,他所说的和福尔摩斯那天推测的一模一样。但是我却没看出他的兴奋来。

  "你还发现了什么?"福尔摩斯问。

  "没有了,只是在他身上发现了一个德雷伯的钱袋和一份电报,里面只有八十多镑现金。而电报是一个月前从克利夫兰城那里拍来的。

  "内容相当简单:'JH现在欧洲'."

  "还有别的吗?"福尔摩斯问。

  "再没有什么更能说明问题的了。床上有一本小说,椅子上有一个烟斗,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一个木盒,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突然手舞足蹈地跳了起来。"好了,终于解决了,我的推断被证实了!"

  葛莱森和雷斯瑞德看傻了。

  "我已经掌握了全部的线索,但有些小细节还不太清楚,一切都明白了。"福尔摩斯毫不掩饰地说。

  "下面,你们就看我的吧,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带来了,"雷斯瑞德递过了那个小白盒子,"我原打算把这些东西放在警察局里妥善保管,但还是把它带来了。不过,我认为这些并不很重要。"

  福尔摩斯指着那药丸对我说:"大夫,你看这两药丸有什么特别吗?"

  我定睛看了看这两粒药丸,觉得的确很不平常。我说:"从它的透明程度可以看出,它可能易溶于水。"

  福尔摩斯高兴地说:"把楼下那只狗抱来,房东太太早已不想要它了,也省得它受罪。"

  我把楼下的那只狗抱了上来,这只可怜的小狗成了牺牲品。

  福尔摩斯用刀子把一粒药切成两半,并且把半粒放在杯子里。加上了水,很快,药就溶解了。

  雷斯瑞德认为福尔摩斯在讥讽他,便说:"这可真有意思,这药丸和死者有什么关系?"

  "雷斯瑞德先生,干嘛那么急呢,我会让你马上明白的。"接着,福尔摩斯又在杯子里加了些牛奶,然后端给了那只可怜的狗。

  可怜的小狗闻也不闻便舔了起来。大家仔细观察着那只狗,想知道它会出现什么反应。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了,那只狗趴在那儿一会儿摇摇头,一会儿又摆摆尾,似乎那半粒药丸对它没有任何作用。

  从一开始福尔摩斯就计算着时间,但过了好一会儿仍不见任何动静。只见他用牙齿咬着下唇,两手互相搓着,似乎有些失望,也有些无奈。而那两位侦探却眉飞色舞,一副得意的样子。

  福尔摩斯终于有些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这并不是巧合,因为德雷伯是由于药物中毒而死,而这种药在斯坦格森死后发现了。但为什么又不起效呢?这是为什么呢?我相信,我对这案子的推测肯定是正确的,但狗却没有什么反应。噢,我清楚了!我终于清楚了!"福尔摩斯叫了起来,他跑到药盒前拿出了另一粒药,重复了同样的事情。那只可怜的小狗经不起诱惑,便又跑了过来。它的舌头刚一接触到牛奶,就一头栽倒在地,四肢开始抽搐,直挺挺地死了。福尔摩斯总算松了一口气,抹了一把汗说道:"看来,我的自信心不够强,刚才我就应该想到,假如一种情况和推论相矛盾,那么肯定存在其他原因。更确切地说,我应该一看到这两粒药就想到一粒有剧毒,另一粒没毒。"

  福尔摩斯自言自语着,尽管别人听不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不过狗的死证实了他的推断。我也开始对这个案子有点感觉了。

  "你们觉得奇怪吗?其实并不奇怪,因为从一开始我便抓住了这唯一的正确线索,以后发生的事都是对我的推测的证实。许多看似令人迷惑和复杂的情况其实都在一步步证实我最初的假设。神秘和奇怪是两个概念,有时最普通最平常的犯罪反倒最神秘,因为这会使你无从着手。如果这个案件的尸体被发现在大路上,且没有像现在这么多异常特别的情形,那这个案子反倒不会进展这么顺利。其实,奇怪的事情并不奇怪,而是使案子更清楚。"

  葛莱森有些不耐烦了。他说:"你是一个机智干练的侦探,有自己独特的工作方法。这些我们都清楚,但还是请你把这些大道理暂且放一放,最重要的是怎样捉到那个凶手。我们承认我们的思路错了,可你东说说,西说说的,如果知道的比我们多,那就赶快说说实质性的吧。我们是警察,我们有权力要求你说,你知道凶手到底是谁吗?"

  雷斯瑞德也赞同地说:"是的,我们两个都查了,但都失败了,你老是说你已经掌握了全部案情,那你应该赶紧把你掌握的说说呀!"

  我说:"如果不赶快逮到凶手,恐怕还要出事。"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福尔摩斯却沉默起来。他在屋里踱来踱去,紧锁着眉头,好像又在思考什么。

  "我想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你们放心吧!肯定不会了。即使我知道凶手的名字又有什么用呢?只有抓住他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估计我很快能捉到他,不过这事不需要任何人掺和,要由我自己安排。因为他是一个狡猾而且有一身好本事的人,所以要谨慎,不能马虎,更不能让凶手知道咱们已经获得了线索。如果让他知道了,他将改名换姓从此消失,我们将更难捕捉到他。我并不是小瞧警方,但我的确认为你们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也就不想请你们帮忙。如果我失败了,一切后果由我自己来承担。等到了不影响我实施计划的时候,我一定会向大家说清楚的。"葛莱森和雷斯瑞德显然对福尔摩斯这番话很不满意,葛莱森气得满脸通红,雷斯瑞德就更不用说了。然而,就在两人还没来得及爆发时,外面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流浪儿--小韦金斯。

  韦金斯行了个礼说:"先生,马车已经来了,就停在下边。"

  "好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为什么不用这种手铐呢?你们看,这多好用,一碰就带上了。"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副锃亮的手铐。

  雷斯瑞德气愤地说:"只要我们能抓住人,用什么手铐还不是一样?"

  "哈哈哈,韦金斯,最好让马车夫来帮我搬箱子。"他一边微笑一边说。

  我完全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照他这么折腾来看,简直像是要旅行了。他可从没有提到过。福尔摩斯正在系皮箱上的皮带时,马车夫进来了。

  "车夫,请你帮我把这个搬上车吧!"福尔摩斯头也没回地说。

  那个车夫好像并不乐意,刚伸出两只手要搬箱子时,突然只听手铐一声响,福尔摩斯猛然跳了起来。

  "先生们,这就是杀死德雷伯和斯坦格森的凶手--杰弗逊·侯坡先生。"他神气地说。

  只是一瞬间发生的事,简直是太突然了。当时福尔摩斯胜利的喜悦神情以及马车夫因太意外而露出的丑恶面孔至今都令我难以忘怀。

  我不知所措地看着这一幕,车夫猛然醒过神来,他拼命挣脱福尔摩斯,冲向窗户。陡然间,噼哩啪啦,玻璃被撞得粉碎,他要强行逃出去。葛莱森、雷斯瑞德和福尔摩斯几乎同时冲了过去,一把把那个凶犯揪了过来。这个人非常勇猛,我们四个都有点制不服他。面对这样凶悍的对手,最后我们不得不用绳子把他的手脚都

捆起来,这才喘了口气。

  "真是个无比神奇的故事!不过现在该收场了。先生们,如果你们现在仍有问题,那么就请随便提吧,我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福尔摩斯喘着气大声说。后来,我们就用这个凶手的马车把他押送回了苏格兰场。沙漠被困

  北美大陆西部是一片荒无人烟的区域。多少年过去了,这里还是一个贫瘠的地方。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几乎都是寸草不生。但荒漠地区的景色却很特别,有白雪皑皑的高山峻岭,有幽深黑暗的大峡谷,也有川流不息的河流。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冬天积雪遍野,夏天盐碱漫天。总之,这里永远是死一般地寂静,甚至连鸟都不愿经过。只有印第安部落的波尼人和黑足人偶尔在去往其他猎区时留下些足迹。

  谁也不愿多停留片刻,在这片没有生机的土地上,只有河水湍急的声音和巨雕在空中盘旋时留下的一两声划破天际的鸣叫。

  天下最荒芜最凄凉的地方莫过于布兰卡山脉北麓了。极目远望,到处都是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片片砖红色的土地。被积雪覆盖的山峰是这里唯一的美景。在这片没有生命的土地上,昏暗的天地间死一般沉寂,连空气都好像快要凝结了。

  当然,如果说如此辽阔的沙漠上没有一点生命迹象,也未免夸张。从布兰卡山上往下望去,有一条小路穿过沙漠一直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这条小路有无数冒险家走过,或许也有无数的车轮辗轧过。路旁到处都是一堆堆白森森的东西,在太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耀眼。走近一看,都是可怕的白骨。就是在这样的漫漫长路上,后人必须踏着前人的遗骨前进。

  1847年5月4日,一个孤独的过客正从布兰卡山上俯望着这一切。他手里握着一把来福枪,用来作拐杖,从外表上看去根本无法辨清岁数,就像一个鬼怪精灵。他非常削瘦,头发斑白,眼窝深陷,眼睛根本没有一丝神采,但从骨骼上看,他原来应该是一个很健壮的人。只是现在,他的衣服显得越来越肥大了--由于饥渴,他快要死了。

  他饥渴难耐。历尽千辛万苦跋涉到这个高原上,如今他最后的一线希望也破灭了。能看到的只是荒山和一堆堆白骨,连一棵树的影子都看不到,更别说水了。他睁大了那深陷的眼睛四处张望,但很快彻底地绝望了。他意识到自己的这一生恐怕马上就要结束了,于是喃喃自语着,安慰自己说这和死在舒舒服服的床上也没什么区别。

  放下来福枪,他一屁股坐了下来,左肩上那个用灰色披肩裹着的包袱也顺势滑落,重重地落在了地上。接着,包袱里传出了哭声,一张惊恐的、闪着亮晶晶棕色眼睛的脸庞露了出来,两只小手也伸了出来。

  一声清脆的童声埋怨道:"你怎么这样呢?"

  "摔疼了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说着,他解开包袱,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坐了起来,大约五六岁模样,粉红色的上衣显得格外耀眼。她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小鞋,麻布围嘴,从穿着上看,她妈妈一定是位心灵手巧的母亲。孩子的脸蛋儿有点苍白,但胳膊和腿都很健壮,看样子还没有吃太多的苦。

  "现在还疼吗?"他关切地问,小姑娘还用小手捂着后脑勺。

  "你吻吻这儿,或许就不疼了,平时妈妈就是这样做的。对了,我妈妈哪里去了?"

  "你妈妈已经走了。"

  "她上哪儿去了?为什么她没和我说再见?可是以前,不管妈妈到哪儿都要和我说再见的呀。"小女孩不解地问,"喂,你是不是也觉得口渴了呢?这儿什么都没有吗?"

  "是的,什么也没有,你就忍一忍吧!一会儿或许就好了。要么,你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这样就会好些,我也渴得快说不出话了。我想,还是让你知道事情的真相吧!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噢,是两块云母石,我要把它送给我的弟弟--波比。"

  大人叹了一口气说:"过一会儿,你或许会看到更好看的东西。我刚才想问你,你还记得咱们离开的那条河吗?"

  "记得。"

  "好。那时,我认为我们还会遇上一条河,可是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罗盘出了故障。水越来越少,只能留给你喝了。"

  "最后是不是咱们都不能洗脸了?"小女孩说着,抬头瞅了瞅大人的脸。

  "就是连喝的水都没有了。先生是第一个去世的,接着是印第安人彼德,后来麦克格瑞哥太太、琼尼·宏斯都相继死去了,最后你妈妈也去了。"

  "我妈妈,你是说她也死了?!"说着她用小手捂着脸伤心地大哭起来。

  "孩子,不要难过,如果我们找不到水源,生存下去的可能也很小了。"

  小女孩听到这儿移开了小手,抬起挂着泪珠的脸问道:"你说咱们也要死了吗?"

  "是的,快了,没多少时间了。"

  小女孩没显出惊慌。"你怎么不早说呢?这下可好了,我能看到我妈妈和弟弟了。"

  "是的,可以见到了,孩子。"

  "到时候,我要把你对我的好都告诉我妈妈。那时候,妈妈一定会拿着一大壶水,还有我和弟弟爱吃的荞麦饼给我们吃。那种两面烤得焦黄的荞麦饼,我和弟弟都爱吃。那我们还要等多久才会死呢?"

  "我想不会太长了。"大人向远处眺望着说。突然,他望见有三个黑点向他们靠拢来。一会儿,三个黑点变成了三只灰褐色的大鸟,先是在他们所在的正上空来回盘旋,最后落在了一块石头上。这是美国西部所谓的秃鹰,人们往往认为它是不祥之兆。

  "啊,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了指这三只秃鹰高兴地喊道。她拍着小手问:"这个地方是上帝造的吗?"

  "是的。"对这个问题大人显然没有心理准备。

  "一切东西都是上帝安排的。就像伊利诺州、密苏里州以及这里。"

  小女孩不解地问:"上帝是不是忘了在这里造树林和山水了?"

  大人说道:"那让咱们做做祈祷吧!"

  "不能,现在还没到晚上呢。"小女孩答道。

  "没关系,祈祷是一件好事,不用固定时间的,上帝不会惩罚咱们的。好了,孩子,快来祈祷吧!"

  小女孩奇怪地问:"那你为什么不祈祷呢?"

  "我记不得祷告词了,我从很小就没有做过祷告了。或者你把祷告词念出来,咱们一起祈祷。"

  "那么跟我来,你先跪下,把手举起来。"

  这一幕或许永远无人看见。在浩无边际的原野上,惟有两个虔诚的教徒在祈祷着,一个是魁伟勇敢的冒险家,一个是幼小的、未经沧桑的女孩。一个声音是那么清脆,一个声音是那么低沉。他们祈求上帝怜悯、宽容、饶恕。祈祷之后,大人靠着石头坐了下来,小女孩依偎在其身边,都渐渐睡着了。他们实在是太累了,睡得非常甜美。大人斑白的胡须和小女孩金黄头发混在一起,形成了一道风景。

  如果他们再迟睡十几分钟,他们就能看到在荒原的尽头扬起了一片尘土。离得比较远,看上去像团乌云。显然是一队人马正在向这里行进,才卷起这么大的烟尘。假如在草原上,人们一定会认为这是一队牛群。人马渐渐清晰了,原来是一队武装的、向西行进的篷车队。这是一支浩翰的队伍,一直从山脚下排到地平线的尽头。有的人骑着马,有的人步行,有的妇女身负重荷艰难行进,最后是一些小孩在队伍里跑来跑去。看来这不是一般的移民队伍,可能是游牧民族,他们正在寻找新的生活乐园。在这片寂静的荒漠上,人们的吵闹声、车子的隆隆声却并没有影响这两个熟睡的人。

  二十多个衣着朴素、神情坚定的骑士走在前面,人人夹着来福枪。他们在山脚下驻马,开了一个简单的会议。

  一个头发花白、容光焕发的老人指了指远处,"那边一定有水源,兄弟们。"

  "咱们沿着布兰卡山右侧走,就能到达利欧·葛兰德。"另一个插嘴说。

  "水的问题,请大家不要担心,水神是不会抛弃他的子民的。"另有一个人说。大家不约而同地道了一声:"阿门!"

  正要重新上路的时候,一个骑士突然惊叫了起来。骑手们都勒住了马,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他们看到一团粉红色的东西在飘荡,显得分外耀眼。大家忍不住纷纷喊道:"有红人!"

  一位年长的像是头领的人说:"这儿不可能有红人了。因为咱们已经过了波尼红人居住的区域,这里不会再有其他部落了。"

  "让我过去看一下吧!"其中一个说。

  "还是让我们一块去吧!"又有一个说。

  "好吧,你们把马留在这里,随时和我们联系。"

  说完,几个骑士就翻身下马,朝着那个飘荡的目标爬去。

  他们向上攀爬得很快,显得十分轻松自如。最先发现情况的那个小伙子最先到达目的地,在他后面的人突然看见他两手一举,大家都赶忙跑去看个究竟,然后都呆了。

  在这荒无人烟的山顶上,竟赫然躺着一位瘦骨嶙峋的男人。他倚在一块圆石旁,须发长长,身边还有一个小女孩依偎着,她那白胖胖的小手放在男人那宽阔的胸膛上,金黄色的头发和男人的胡须混杂在一起,令人看了不禁动容。

  她的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露出洁白的门牙,脚上穿着一双漂亮的鞋子以及一双小短袜,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和谐。这两位沉睡的人看起来像是来自两个不同世纪。在这一老一小附近的石头上,落着几只巨雕,看到有别人到来,它们失望地叫了几声飞走了。

  两位熟睡的人被惊醒,他们睁开惺松的眼睛看了看周围,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那个男人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把干枯的手放在额前向上望了望,远处一大队人马正在向上张望。难道是在做梦?小女孩使劲拉着他的衣襟,不知是害怕还是惊奇,始终瞪大眼睛望着眼前的一切。

  过了好久他们才终于醒过神来,发现自己的确是得救了。一位骑士把小女孩扛在肩上,另外几位则搀着那个瘦削的男人,向大队人马走去。那个男人吃力地诉说了一切:"我叫约翰·费里厄,我们本来有二十一个人,但他们都因没吃没喝相继死去了,现在只剩下我和那个小女孩幸存了下来。

  "现在,她应该就是我的孩子了。从现在起她叫露茜·费里厄了,谁也不能把她从我身边抢走。你们是从哪儿来的?怎么这么多人?"

  "我们总共有上万人,是受害的上帝儿女,天使梅罗娜的选民。"一位小伙子说。

  "我没有听过那位天使的事,不过,我相信她的确是选对了你们这些忠实虔诚的选民。"

  "我不准你们说说笑笑地谈论神灵,我们都信奉摩门经文,这些经文要用埃及文写在金叶上,由派尔迈拉的圣徒把它交给神圣的约瑟·史密斯。"

  "可是他却非常专制蛮横。我们都来自伊利诺州的瑙伏城,就是为了逃避蛮横无理的史密斯以及那些对神不尊敬的人们,虽然如今流落到了这荒漠上,但是我们并不后悔。"

  费里厄听到瑙伏城便说:"噢,你们是摩门教徒。"

  "是的,我们是摩门教徒。"

  "现在你们准备去哪里?"

  "我们也不知道,上帝安排我们的先知来指引我们。那么,我们现在必须得带你去见先知,看他怎样来安排你。"

  他们刚来到山下,就被一群人围住了。大家好奇地看着这两个外表差别巨大的陌生人。他们一个那么娇嫩,一个那么瘦弱,实在令人同情。救他们的小伙子一面推开拥挤的人群,一面向前走,后面跟着一大堆人。他们一直走到一辆富丽堂皇的马车前才停下。这辆马车看上去非常华丽,由六匹马拉着。一个人端坐在马车的一侧,大约三十多岁。这个人衣着整齐,面容坚定,散发着一种天生的领袖气质。人群围过来的时候,他正在聚精会神地读一本书。看到人们走来,他才把书搁在一边。听完大家的汇报,他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一老一少,然后严肃地说:"你们必须信奉我们的宗教,否则我们是不能带你们走的。"

  "只要能跟你们走,干什么都愿意。"费里厄急切地说。"斯坦格森兄弟,你就收留下他们吧!"领袖严肃地说。"供给他们吃喝,再向他们传授咱们的教义。赶快动身吧,向郇山开进!"

  "向郇山开进!前进!"指示一个接一个地传下去,消逝在远处。鞭声、车轮滚动声交织在一起,队伍缓缓向前移动。

  斯坦格森长老把这两个受难的人带到他的车里,为他们准备好了吃喝。长老说:"以后你们就住在这儿,过几天你们的身体就能恢复。不过记住,你们已经是摩门教徒了。卜瑞格姆就是这么指示的,他传达的旨意就是约瑟·史密斯的旨意,也就是上帝之音,我们必须服从。"踏入魔窟

  移民们在定居以前的行程可谓充满艰难与痛苦,尤其是在密西西比河两岸到洛矶山脉西麓这片土地上,他们不仅要与野火、野兽顽强搏斗,还要忍受饥渴与疾病的折磨。但凭着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他们始终奋然前进着。直到来到这片土地,他们决定再不愿长途跋涉了。当看到神赐予他们的这片辽阔的犹他峪,他们都流着泪跪下磕头,虔诚地祈祷。

  不久,他们精明的领袖再次表现出了他非凡的领导才干。他制定了许多套规划方案,很快这里就有了城市的面容。他按照教徒以前的身份、地位进行了合理的分工、安排。原来是商人的,还让他经商,原来是工人的仍然是工人。城市在不断建设和完善之中,农民开始在荒地中播下种子。秋天时节,到处都呈现出一片收获的景象。金黄的麦子像是一道美丽的屏障,一座宏伟的教堂耸立在了城市中心,每天从天刚蒙蒙亮就有人在教堂里祈祷,一直到晚上,川流不息。

  约翰·费里厄和小女孩露茜相依为命,他认小女孩为他的义女。他们俩也随着摩门教徒到达了他们的乐园犹他峪,并已经习惯了生活在篷车里。露茜和斯坦格森的三个妻子以及一个儿子住在一起,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健康,且因为乖巧很受大家欢迎,而她自己也渐渐地喜欢上了那种漂泊不定、篷车为家的新生活。费里厄的身体也渐渐恢复了,他充当了大家的向导,同时也是一个枪法极准的猎人。由于他的品行和能力,大家对他非常敬佩,一致通过让他定居在犹他峪,并且和其他移民一样给分了一块肥沃的土地。

  他在自己分得的土地上建筑了一座木屋。由于早出晚归,勤劳务实,技艺超群,因此把他的田园耕耘得有声有色,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富有。十几年之后,当地已经没有几个人的财富能和他的相比了。从盐湖地区一直到遥远的瓦萨齐山区,没有人不知道约翰·费里厄。

  尽管费里厄一向善于为人处世,但有一件事情却还是引起了同教人的猜疑。那就是不论人们怎样劝说,他都不肯娶妻成家,且从未解释原因。于是,有人指责他其实并不忠于自己的教派,也有人说他可能怕破费钱财,还有人怀疑说他肯定恋爱过,但受到了伤害。总之费里厄完全不听别人的劝说,我行我素地过着自己的日子。除此之外,他完全是一个恪守教规的虔诚教徒。在人们心目中,他也始终是一个笃信教义、为人正直的人。

  露茜在这片土地上渐渐长大,帮父亲料理一切家务。优美怡人、空气清新的环境和松木的香气始终伴随着露茜的成长,她越来越漂亮大方,娇艳动人了。很多人路过费里厄家边上的大路,看到露茜迈着轻盈的步子穿过麦田时,都禁不住回忆起过去。当年娇小可怜的她,现在已经完全成熟了。她和父亲应该都是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峪之最,父亲是最富有的人,而她又是最漂亮最标致的美少女。

  但是约翰·费里厄没感觉到女儿的这一切变化。因为这种变化太微妙了,连露茜自己都没觉察到。对一个少女来说,这一切也许只有当她听到某个人的话语,触到某个人的手心时,才会陡然产生感觉。而且也只有这个时候,她的心灵才会开始萌动,人的本性才会开始苏醒。

  六月的一个早上,天气晴朗,摩门教徒们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到处都能听到他们劳动时的欢声笑语。大路上,一群骡马拖着沉重的包袱来来去去,尘土飞扬--它们是向西方行进的,加利福尼亚正在兴起一股淘金热。淘金地带贯穿大陆,一直延伸到太平洋沿岸的大道上。穿过伊雷刻德这座城,大路上经常会有成群的牛羊和一队队移民经过。他们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跋涉而来,看上去都很疲倦。尽管路上一片混乱,但露茜·费里厄却凭着她高明的骑术,总能在道路上任意穿行。她那红扑扑的脸蛋在棕色头发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漂亮。此时她要为父亲去城里办一些事情,正像平日一样,一阵风似的在牛群中穿行。那些淘金者们看呆了,眼珠都忘了转动,就连那些做皮革运输的印第安人这时都放松了他们僵硬的面孔。快到城郊时,有六个放牧人赶着一群牛正穿过道路,道路被牛群堵得水泄不通。因为不愿意多等一秒钟,所以露茜就骑着马挤进了牛群中,结果很快陷入了牛头攒动的牛海之中。但她并没有慌张,还是想从空隙中穿过。结果就在此时,露茜的马腹被一头牛的牛角撞了一下。马立刻抬起前蹄,狂嘶起来。要不是她的马术好,恐怕早已被摔下来了。马不停地腾跃着,每次腾跃都避免不了被牛角顶一下。它越来越焦躁,露茜唯一的办法只能紧贴着马鞍,因为只要她一松手,随时都有被摔下来的可能。但坚持了不一会儿,她就觉得天旋地转,而且飞起的尘土和牛群里散发出来的臭味也令她喘不过气来,几乎已经不能忍受了。就在这时,她听到有人在喊,随之一双大手抓住了马的嚼环,终于使它慢慢地镇静了下来。随后她被从牛群中带了出来。

  那个人彬彬有礼地问:"小姐,你没事吧?"

  露茜睁开微闭的眼睛看着面前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嫣然一笑说:"没事,不过简直吓死我了,没想到这匹马会成这样!"

  "多亏你抓紧了马鞍子。"他非常诚恳地说。他身材魁梧,上身穿着一件很厚实的猎服,背上挂着一杆来福枪,骑着一匹青色的骏马。"你是约翰·费里厄的女儿吧,因为我看见你从他的庄园那边来的。拜托你问问他是否还记得杰弗逊·侯坡一家。他如果真是约翰·费里厄的话,还是我父亲的好朋友呢。"

  露茜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亲自去问一问呢?那样不是更合适吗?"

  小伙子听了异常地激动,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看了露茜一眼说:"其实,我也想亲自去问问他。可我现在这种打扮估计不合适吧!但如果他见了我,相信一定会招待我的。"

  "我非常感谢你,我想我父亲也同样感谢你。他非常爱我,如果我今天被牛踩死,那他肯定会伤心死的。"露茜感激地说。

  "我也同样会伤心的。"他说。

  "为什么?咱们既不是亲戚,又不是朋友。"

  小伙子听到此言,脸上挤出一丝难堪的笑容。露茜偷笑了一下。"你不要误会,现在我们是朋友了,你一定得多来看看我们。我要回去了,说不定父亲还在担心呢!再见了!"

  年轻人抬起她的小手吻了一下,说:"再见。"

  露茜掉转马头,奔向了远方。

  小杰弗逊·侯坡和他的伙伴又开始继续赶路,但一路上,他却失去了往常的欢声笑语,始终一言不发。他们一直在内华达山脉寻找银矿,现在正要回去筹备资金来开发他们所发现的矿藏。

  侯坡是事业型人物,做事积极、乐观。今天他一反常态、情绪低落的原因是他的魂被露茜给带走了,内心充满了一股像火一样的热情。

  他的眼前不时浮现出露茜的身影,以至现在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太多热情。对他来说,露茜已经变成他的唯一。他走到了人生的紧要关头,他对露茜的这种感情那么强烈与渴望,完全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激情,而且势不可挡。从出生到现在,他想做的事总能称心如意。他发誓,这次不管面临多大困难都要成功,都要得到露茜。

  当天晚上,他正式登门拜访了费里厄父女,之后便成了她家的常客。约翰·费里厄由于常年生活在山峪中,因此对外面的世界已经很不了解。杰弗逊·侯坡一到他家便给他们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而且讲得滔滔不绝、绘声绘色,令这对父女听得如痴如醉。侯坡算是最早到达加利福尼亚的淘金人之一,他曾亲眼看到过满地的黄金和无数发财致富的人,但同时也见过太多人因淘金而倾家荡产。他做过向导,捕过野兽,当过牧场工人,寻过银矿,一切惊险刺激的事情他都乐意尝试,因此很受大家欢迎。每当侯坡和父亲聊天时,露茜总会在一旁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心旌摇荡,脸蛋潮红。父亲对这一点根本没有觉察,但小伙子早已心知肚明。

  一天傍晚,侯坡又骑着马向费里厄家走来,坐在家门口的露茜远远望见了他,赶紧迎上前去。侯坡翻下马,边大步走来边喊道:"露茜,我今天是来辞行的,我要走了。我现在可以不要求你跟我一块走,但是等我下次回来的时候,你愿意接受我吗?"说完他一直盯着露茜看。

  "那你这一走,何时才能回来?"露茜害羞地问。

  "宝贝,大约两个月吧!到那时候,咱们就能在一块儿了,永远不分开!"

  "可是,我不知我父亲他……"她答。

  "如果我们的银矿能顺利开采,他一定会同意的。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噢,太好了,那我就等你的安排了。"说着她把头轻轻地依偎在了他那宽厚的胸膛上。

  他吻了吻她的额头说:"亲爱的,我真舍不得离开你。可他们还在那边等我呢,两个月以后再见。"

  说完,他径直走到马前,翻身上马,急驰而去。露茜站在门前久久地望着侯坡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得无影无踪。回到房间后,露茜觉得很难过,但同时她也相信自己现在是犹他地区最幸福的女孩。被逼择婿

  杰福迅·侯坡离开盐湖城已经三个多星期了,费里厄一想起他便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惆怅。因为等他回来时,自己将失去心爱的女儿,但看到露茜每天开心的样子,他就说服自己顺应这个安排。费里厄心里清楚,无论如何都不能把女儿嫁给一个摩门教徒,否则那简直是一种耻辱。不过,这事只能他自己盘算而不能说出去,因为在摩门教的地盘上,是不准发表违背教规的言论的。

  是的,教规十分严格,即使是教会中声望很高的那些圣徒也不敢随便大发言论,不然立刻就会招来杀身之祸。摩门教徒在犹他地区布下的可谓是天罗地网,其规模之宏伟,组织之严密是任何一个其他教派所望尘莫及的。而且一些曾经被迫害过的人出于报复,如今又开始变本加厉地迫害别人。

  这个组织无比庞大,神出鬼没,任何事情都逃不过他们的掌握,令人备感恐怖。如果谁违反了教规,那么结局多数是下落不明,杳无音讯。因此,人们说话做事都得特别注意,以免一不小心就招来杀身之祸。这种压迫势力就像一只无形的大手,控制着人们的一切行动,使他们不得不每天都生活在紧张与恐怖中。

  刚开始,这些厄运只会落在那些叛教之徒头上,后来,受伤害的人越来越多。成年妇女的供应已经渐渐不够了,这就使得摩门教义里的一夫多妻制失去了意义。慢慢地,人们开始听到各种各样怪异的说法。在印第安人没有到过的地方,许多移民在途中被杀,帐篷被劫,摩门教长老的房间里出现了陌生的妇女,她们哭声不止,脸上露出极度恐慌的神色……

  从山里晚归回来的游民们也在议论,说傍晚时分,曾有一队骑着马戴着面具的武装队伍从他们身旁飞驰而过。人们一开始并不了解这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后来亲眼见到后才终于知道了。直到今天,他们的称谓--"旦纳特帮"和"复仇天使"还仍然与罪恶和不祥联系在一起。

  这个组织很神秘,因为人们并不知道谁是这个组织的成员。他们表面打着宗教的幌子,实际却干着毫无人性的勾当。谁也不敢轻易向别人抱怨对教会的不满,因为难保对方不是该组织中的一员。大家互相猜疑着,沉默着。

  一天清早,约翰·费里厄正要到田里干活,突然听到一声门响,便急忙向外望去。只见一个身体健壮,长着淡黄色头发的中年男子正朝他们的屋子走来。他定眼一看,不由出了一身冷汗,竟然是先知--卜瑞格姆。费里厄紧张至极,因为他不知道先知亲自光临到底是福是祸。他赶快跑出去迎接,但先知对他的迎接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板着一张冷酷的脸径直走进了客厅。

  "费里厄兄弟,上帝的忠实信徒始终善待着你,当你在荒漠中快要死去的时候,是我们救了你,并且把属于我们的食物分给了你,还破例分给你一块土地,上帝赐予我们的犹他峪,现在让你在这里发财致富。

  "不过在获得这一切之前,你曾经答应过我们一个条件,那就是你必须信奉我们摩门教,必须严格遵守教规。这些当时你都是答应了的。问题是,现在大家反映你根本就没有按你所说的去做,不是吗?"

  费里厄急忙伸出双手辩解道:"我不知道我哪点没有按照我说的去做?我定期交纳公共基金!每天去教堂做礼拜!我还需要做什么?"

  "你有妻子吗?她们在哪儿?"

  "我承认我没有妻子,可这重要吗?况且妇女供应不足了,有更多的人比我更需要妻子。何况我有我的女儿照顾我呢。"

  "我就是为你女儿的事来的!你女儿是犹他地区有名的美女,而且这儿已经有许多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家看中了她。"先知说。

  约翰·费里厄听了,不禁打了个寒颤。

  "我听说,她已经和一个异教的青年订了婚,我希望这不是真的。教规第十三条规定,摩门教中的每个女子都必须嫁给上帝的选民,如果违规,那么她就犯了滔天大罪。你说你信奉摩门教,那么你就不能让你女儿去破坏这条约定。"

  约翰·费里厄没有争辩,只是不停地玩弄着手里的马鞭子。

  "你看怎么办吧!这个问题,四圣已经商讨过了。因为她还年轻,我们也不会把她嫁给一个老头子的。况且我们这些长老已经有了不少'小母牛了。我们决定把她嫁给我们的孩子,而且她也有选择的余地。一个是斯坦格森的儿子,一个是德雷伯的儿子。他们都有钱有势,而且信奉的是正教,一切就这么定了!"

  费里厄皱了皱眉头,沉默了半天。

  "我女儿还不到结婚年龄呢,您能给我们一些时间吗?"费里厄说道。

  "行,这好办,一个月总该够了吧!一个月后我要求你们必须作出决定。"他走出门后,露出一副凶狠狠的模样,"约翰·费里厄,你若敢违抗四圣的命令,还不如当年死在布兰卡山上呢。"说完便掉头而去。费里厄只觉得脚步沉重,几乎拖不动那疲惫不堪的双腿。

  他一屁股坐在门前的石阶上,低垂着头,手肘支在膝盖上正在想该怎么向女儿解释,突然,有一只白嫩的手放在了他的手上,他抬头看看身边的女儿,她明显是受了惊吓。噢,她都听见了。

  女儿无奈地看着父亲,焦急地说:"爸爸,这该怎么办?"

  "不要着急,"他用粗大的手把女儿搂在怀中,"咱们会想出办法的,天无绝人之路。"

  露茜除了哭泣,根本不知该如何是好。

  "你对那个小伙子的爱不会改变,是吗?我想你不会的,我也希望你不会。他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这里的人没有能比得上他的。明天我就给侯坡写信,我相信我不会看错人,侯坡一定会尽快赶回来的。"

  露茜这才感觉到了一丝希望,挂着泪珠的脸又露出了笑容。"爸爸,我真的很担心,所有反对先知的人都遭到了杀身之祸,那咱们就……"

  "咱们为什么要怕呢?咱们没有反对过他呀!咱们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我打算在这一个月内逃出犹他山峪这个地方。"

  "逃出犹他山峪?"

  "我们别无选择了。"

  "那咱们的财产怎么办?"

  "能卖的卖掉。卖不掉的就留在这儿吧!露茜,我并不留恋这儿。你知道我是个自由的美国人,我看不惯这里人的生活。或许我老了,无法改变我的思想,但如果有人到我的庄园横行霸道的话,我也会让他好好享受一顿的。"

  "可是,他们会放过咱们吗?"

  "你不用担心,等杰弗逊回来,咱们就会逃出去的。这段时间里,你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不然让先知看出了破绽,是一定不会放过我们的。好了,没什么事,一切都会好的。"

  约翰·费里厄安慰了一番女儿,显得信心十足。但是当天晚上,露茜就发现了父亲与往日的不同。他回到房间后插上了门,拿出了那支生了锈的旧猎枪,擦拭一新,还装好了子弹。逃亡行动

  在约翰·费里厄和先知谈完话后的第二天清晨,他到盐湖城托了一个人,请他把信捎给杰弗逊·侯坡。他在信上说了他们现在的处境,并让他接到信马上回来。送走了信,费里厄总算放下心啦,他哼着歌回了家。快到家门口时,他看见门两旁的柱子上拴了两匹马,于是三步并两步赶紧走进房子。客厅里坐着两个小伙子,一个青年个子较高,脸色灰白,两条腿高高地跷着,脚伸在火炉旁。另一个长得奇丑无比,两手插在口袋里,还吹着口哨。他们看到费里厄进来便象征性地点了点头,那个高个的人先说话了:"我们可能并不认识,让我先来介绍一下,我叫约瑟夫·斯坦格森,他是德雷伯长老的儿子。当你们处于困境时,上帝向你们伸出友谊之手,把你们从虎口中救了出来,让你们加入到我们当中。"另一个奇丑无比的人带着鼻音也哼了一声:"上帝最终是要把天下所有的人都吸收进来的,他不会遗弃每一个人的。"

  约翰·费里厄很不情愿地鞠了一躬,他已经明白了一切。斯坦格森说:"我们是按照父亲的指令来向您女儿求婚的,请你们在我们两个中选出一个。不过,我现在有四个老婆,而德雷伯兄弟有七个老婆,从这一点上说,我比他更需要。"

  另一个着急地说:"不能这么说,不在于咱们谁的老婆多,而在于谁更有能力养活她们。我现在接管了我父亲的磨坊,经济能力很好。"

  "可是,等我的父亲被上帝招去的时候,我就是硝皮场和制革厂的主人了。那时,我也会是你的长老,在教会中我将有比你更显赫的地位。"

  "既然这样,那我们还是听这位姑娘的吧,看她选择谁。"德雷伯照着镜子得意地说。

  约翰·费里厄实在忍不住了,他恨不得狠狠地拿鞭子抽他们。他冲着他们大声喊道:"你们两个给我听着,我女儿让你们来,你们就来,如果她不容许你们来,你们就不能踏进我的家门,看到你们我实在恶心。"两个年轻人都大吃一惊,互相对视了一下,没说出话来。在他们看来,向他女儿求婚,那是他的荣幸,不知为什么他反应如此激烈。

  费里厄再次厉声喊道:"你们给我滚出去!"

  他脸色铁青,双手青筋暴露。两个求婚者一看形势不好,赶紧撒腿跑了。费里厄追到门口,奚落地喊道:"以后你们俩商量好了再来!"

  斯坦格森气得结巴着说:"你不要--自--讨--苦吃,你会--后悔的!"小德雷伯也喊道:"你们会受到上帝惩罚的,他能让你生,也能让你死!"

  费里厄气愤地喊道:"那我先解决了你!"说着,他冲上楼去要拿猎枪,被露茜给挡住了。

  在女儿面前,他总是无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俩人跑远。他抹了抹额头的汗说:"这两个王八蛋,如果把你嫁给这样的人,我真是死不瞑目。"

  露茜害怕地说:"爸爸,杰弗逊能马上回来吗?"

  "能,他就快回来了,不知那些王八蛋以后还会耍什么花招。"

  现在,对于这位刚烈的农民和他的女儿来说,处境的确不妙,急需有人来帮助他们。要知道在摩门教控制的整个地区,即使犯一点点错误都会受到惩罚,何况像他这样胆敢如此触犯长老呢?费里厄清楚地知道,现在财富和地位对他来说都于事无补,因为之前曾经有像他一样有钱有地位的人也照样遭到过暗杀。虽然他并不怕死,但是面对无法预知的大祸,他还是有点心神不宁。但他不想让他女儿看出这种不安,想努力装得若无其事。可是他这些举动并未瞒过他聪明的女儿,她什么都意识到了。

  他深知,用不了多久,自己肯定会受到警告。第二天,意料之中的事发生了。早晨起床时,他在自己被子上正对着胸口的那个地方发现了一张纸条--"如果你在二十九天内不改邪归正的话,后果自负".看完之后,他有点心神不定,不知道这个神秘的纸条到底是怎么进到他的家的。家里的门都上了门闩,而仆人又睡在另一个房间里。他胡乱地把纸条揉了起来,害怕被女儿知道这一切。纸条上的"二十九天"是在提醒他期限,看来仅靠勇猛是战胜不了神秘莫测的敌人的。因为送纸条的那个人完全可以杀死他,而他却根本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第二天早晨,当他们正要吃饭时,露茜突然惊叫起来,原来她发现在天花板的中央写着一个"28".女儿问是什么时候写的,她怎么不知道,父亲并没有向她解释。当天晚上,费里厄一眼没合,他拿着枪整夜厮守着屋子,却并未发现什么。然而第二天早晨,他们的门上却又被写了一个大大的"27".就这样,他每天都能发现这些数字,有时写在墙上,有时写在地板上。不论他怎样的小心都没有发现到底是谁干的。每天一看到这些警告,他就魂不守舍,更是因此吃不下,睡不着,一天天在惊慌失措中度过。他瘦了好多,现在唯一企盼的就是侯坡回来。

  日期从二十天变成十五天,又从十五天变成十天,可是侯坡仍然没有音讯,离限期越来越近,费里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他整天坐在门外张望,可是每次都落空。期限一天天地缩短,五天变成了四天,四天变成三天。最后,费里厄完全地绝望了,他不得不放弃逃跑的念头。因为他对大山的情况一点儿都不熟悉,即使跑也跑不出去,而且通行的大路都设了关卡,没有四圣会的命令,谁也过不去的。看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场大难临头,但他宁愿死,也不愿让女儿受到这种侮辱。

  这天晚上,他又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房间的角落里,来回想着这件事,却始终想不出一个万全之策。第二天早晨,屋子里的墙壁上又出现了一个"2"字。也就是说,明天就是期限的最后一天了。到时候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谁都不清楚。他做了各种假想,假如他死了,女儿怎么办?但难道就这样在魔爪之下等死吗?想到这种无能为力的局面,费里厄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是什么声音?"他隐隐约约地听到一些声音。声音虽然很小,但由于夜太寂静了,所以还是能听到。他侧耳静听,这个声音是来自大门那个方向。费里厄悄悄地走进客厅,屏住呼吸,一会儿这个声音更近了。紧接着他听到有人在敲门,是来暗杀他的人还是那个写期限的人呢?费里厄想到这里更加紧张,心想与其这样整天心慌慌地过日子,倒不如死了算了。这么一想他反倒什么都不怕了,于是猛地跳上前去,拨下门闩,一把把门打开准备决一死战。门外一片寂静,晴朗的天空中只有几颗星星在闪烁,呈现在他面前的除了眼前的花园,什么都没有。他又向四周看了看,还是没有人。费里厄松了口气,随意往脚下瞟了一眼,这一瞟不要紧,简直让他大吃一惊,因为地上趴着一个人。看到这一幕费里厄受惊不浅,几乎要站不住了。他靠在墙上,用手按住自己的喉咙,小心地仔细往地上看去,发现地上那个人正向他爬来。这时费里厄才发现,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他苦苦等待的杰弗逊·侯坡。

  "噢,上帝呀!怎么是你呀!你是怎样进来的?"

  "先给我弄点吃的!"恰巧费里厄的晚餐还在桌子上原封未动。他冲过去就大吃起来,边吃边问道:"露茜还好吧?"

  "还好,这些危险我一直都没告诉她。"费里厄说。

  "很好,你知道吗?这所房子已经被包围起来了,所以我是一直爬进来的。他们真厉害,不过要想抓住我这样的人,也不容易。"这时约翰·费里厄才醒过神来,他紧紧握住侯坡的手说:"你真是一个守信用的人。你是我们唯一的希望,只有你才能救我们。"

  "您说的对,您确实是我最尊敬的人,但我坦白地说,这事如果只是为您一个人,那我还真得掂量掂量。但这关系到露茜,我一定要把她带出这个摩门教控制的地方。以后,犹他地区再不会有侯坡家的人了。"

  "那么,咱们现在怎么办?"

  "明天是最后期限了。我们必须立刻行动,我已经弄到一头骡子、两匹马,现在在鹰谷那边。您现在有多少钱?"

  "两千块金洋和五千元纸币。"

  "好了,我这儿还有一些,凑在一起就足够了。您现在就去叫醒露茜。"费里厄上楼去叫露茜,杰弗逊·侯坡已经把所有能吃的东西都打成包,还灌了几瓶水。他打理好这些,费里厄和露茜也出来了。两个年轻人匆匆问候,根本来不及细说。时间对他们很重要,哪怕是一分一秒,或许都能决定了他们的生死。

  "咱们必须谨慎行动,前门和后门都有人监视,只能从旁边的窗户出去。"杰弗逊·侯坡说话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他深知前面困难重重,却执意要去闯闯。他们必须穿过门前的田野,在天亮之前赶过半山腰。

  费里厄问:"如果我们被人拦住怎么办?"侯坡拍了拍他衣服下的左轮手枪,笑着说:"有它,咱们不用怕。"费里厄环顾了一下自己的家,这里已经漆黑一片,现在他将要永远地离开这儿了,不免有些伤感。可是,一想到女儿,他又坚定起来。就在这片土地上,有郁郁葱葱的林木和辽阔肥沃的田野,表面看去,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可又有谁会相信,就在这种美丽的背后,竟隐藏着无数的罪恶和杀机。年轻人的脸色此时显得更加紧张、苍白,不难看出,他对目前的严峻形势已是非常了解。

  费里厄拎着钱袋,杰弗逊·侯坡背着食物,露茜带着一些她自己的东西。他们悄悄地打开窗户,恰巧月亮被一片乌云遮挡住了,他们趁机一个接一个跳了出去,然后悄悄地穿过花园,先是躲在了花园篱垣下的黑暗处。然后又慢慢地移向一个通向麦地的缺口。刚到缺口,侯坡猛然拉起父女俩快速奔到了一个阴暗处,而他们早已紧张得直冒虚汗。侯坡曾经在草原上历练过,所以细微的动静都逃不过他的耳朵。果然,他们刚躲下来,就听见一声猫头鹰的惨啼声。与此同时,在他们亲手开辟的缺口处,出现了几个隐隐约约的人影。紧接着又是一声惨啼,只见人影从黑暗处走了出来。

  一个人说:"等到怪鸱叫第三声时,就下手。"另一个接着说:"好,要我向德雷伯兄弟说吗?"

  "告诉他,再让他转达别人。九到七!"

  另一个人接着回了一声"七到五".看来,"九到七""七到五"是他们的暗号。那些人刚走不远,侯坡就带着父女俩走出缺口,快速穿过了田地。露茜已经疲惫不堪,侯坡拉着她快速往前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现在已经闯过危险区了,我们必须快速赶路。"

  上了大路,他们愈发加快了速度,虽然碰到过一些人,不过都躲开了。快到城边的时候,侯坡带他们走向一条崎岖的小路。深夜一片漆黑,这条崎岖的小路就是鹰谷,那里有他们的马儿。多亏侯坡多年出入这里,所以即便在乱石中仍未迷失方向。他们沿着一条小溪来到了一块巨石下,有一匹骡子和两匹马在那儿等着他们。三人翻身上马,继续在崎岖的山路上逃亡。

  山路的一边是悬崖绝壁,绝壁上的一道道石梁就像魔鬼的一根根肋骨。另一边到处是石块,根本没法行走。在这中间有一条崎岖的小路,只能容得下一个人通过。像这样难走的路,即便骑术好的人也要费些周折,可三人的心情却越来越舒畅,因为他们再也不用过那种受魔鬼统治的生活了。

  但是,不一会儿,他们就发现原来并没有真正逃出摩门教的天罗地网。因为他们发现在一块黑暗幽深的岩石上,孤伶伶地立着一个岗哨,而与此同时那个岗哨也发现了他们,他大声喊道:"谁在那里?"

  杰弗逊·侯坡摸了摸马鞍旁的来福枪回道:"是去内华达的旅客。"岗哨手扣着板机,似乎打算随时开枪。

  "是谁允许的?"他又接着问。

  费里厄回答:"是四圣允许的。"

  "九到七。"岗哨又喊到。

  侯坡突然想起刚才的那个暗号,就喊了一声"七到五".哨兵说:"过去吧,愿上帝保佑你们。"

  通过了摩门教所设的最后防线,前面的路逐渐好走了起来。三人赶紧放马飞奔,身后只留下那个孤零零的岗哨,手里握着枪,继续目视着前方。逃亡失败

  这一夜对费里厄父女和侯坡来说真是惊险之极,他们穿过艰险的绝壁,走过曲折的山路后,总算逃出了魔爪之地。天亮时,他们已经来到被冰雪覆盖山顶的群山之中。群山层层叠叠,一直延伸到地平线。道路两旁都是巨石,好像随时都有可能向他们砸来。这的确不是杞人忧天,因为之前就曾经有过一块巨石滚落,吓得马儿一声嘶叫。

  当太阳从东方升起之时,所有的奇峰都被染成了绛红,就像摇曳燃烧的生日蜡烛,令人对美好生活充满了向往。美景使三人更加有了前进的动力,他们找到水源饮了马,还分别吃了几口干粮。露茜很想就地躺下休息一会儿,可侯坡劝阻了她:"不行,他们现在一定正在追赶我们,我们必须抓紧时间赶路,等到了达卡森城就没事了。"

  经过一天一夜的奔走,三人早已筋疲力竭。他们计算了一下,估计离开敌人已有三十多英里了。晚上,他们在一块大岩石下睡了一觉,天微微亮就又继续赶路了。一路上并没有人追踪他们,他们以为已经解放了,自由了,终于松了口气。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其实此时魔爪离得并不远,且正在渐渐逼近。

  第二天中午,他们的粮食吃完了,却也并不担心,因为他们中的两个都曾是好猎人。他们选了一个幽静的地方,拣了些柴草生起火取暖。此时已是海拔五千英尺的半山,寒风凛冽。侯坡拴好了马说:"我去碰碰运气。"说完就带着来福枪起身走了。父女俩起初还在他回望的视线,但不一会儿出现了一块巨石,结果挡住了他的视线,看不见他们了。

  侯坡翻过了好几个峡谷,结果还是一无所获。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地面,发现有野熊的蹄印,但找了半天什么也没发现。正当他要扫兴回去的时候,突然发现一只被叫做"大犄角"的加拿大盘羊。它站在一块高高的岩石上,背对着侯坡,毫无防备。侯坡抓紧时机把枪对准了它,子弹嗖地一下飞了过去。野兽受到致命一击,立时倒了下去,接着滚到了峪下。

  这家伙特别肥,侯坡试着背起它,可是太重了。没办法,他只好把它的四条腿割下来带走。这时,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四周苍茫一片,他不知道该从哪个方向回去。一时间峪里变得坑坑洼洼,根本就辨不清是从哪个方向来的。他试着从一个方向走,可是走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对劲,于是再返回来从另一个方向走。就这么折腾了几个回合,天终于彻底黑了下来。他强迫自己坐下来冷静地想了一会儿,最后终于认定了一个准确的方向。方向是掌握了,但小路沟沟坎坎特别难走,又背着刚打到的猎肉,他感觉实在是走不动了。但一想到露茜,侯坡不由又气力大增,坚持继续向前走了。今天的收获使他很满意,因为这些猎肉足可以供他们今后的行程所用。就这样拖着沉重的步伐走了很久之后,他终于回忆起这就是他们刚才停留的那个峪入口。他想他们一定为他着急了,于是还没等走过去就大喊:"我回来了!"可是,他只听到了自己的回音。又喊了几声,仍然只是自己的回音,他开始怀疑自己走错了路,但直觉马上告诉他没有。他心里开始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恐慌,于是急忙丢下背上的猎肉,直奔曾经休息的地方。

  绕过那块岩石,他一眼便看到了他们休息过的地方。那里还有冒着余火的炭堆,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老人和少女哪儿去了呢?这一切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里发生了一场毁灭性的灾难。侯坡一时不知所措,只觉得头晕眼花。他靠在那块岩石上平静了一会儿,终于清醒过来了。毕竟,他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他从灶里拣了一根半焦的木棒吹燃,仔细照了一下四周,地面上到处是马蹄印,从这些蹄印的方向判断,应该是去往盐湖城方向了。他们一定又把父女俩带回去了。突然,他照到了一个不高的坟墓,而且显然是新堆起来的。这令他几乎要崩溃了,因为这个土堆上竖着一支木棒,上面刻着一行醒目的字:

  约翰·费里厄

  生前住在盐湖城

  死于一八六零年八月四日

  他仅仅离开了几个小时,想不到竟和这位老人永别了。杰弗逊·侯坡又四处寻找,希望能找到些别的线索,但是他一无所获。看来,露茜是落入摩门教徒的手中了。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吗?露茜要嫁给长老的儿子,成了小妾,而自己与心爱的人永远不能在一起。一想这里,侯坡觉得自己也不想再活下去了,他真想就此就倒在这里,永远陪伴这位老人。但是冷静下来之后,他又告诫自己绝不能一死了之,一定要为露茜报仇。复仇之心唤回了侯坡的意志,他开始渐渐恢复了以往的坚定。他的这种报仇决心可能是受他曾经大量接触的印第安人的影响。跪在费里厄的坟旁,侯坡难过万分,他觉得对不住老人,更对不起露茜。他想只有亲手杀了那些仇人,才能减轻他对这父女俩的歉疚。他脸色苍白,面无表情,沿着小路返回去,找到了猎到的兽肉,放在火堆上烤了起来。这点兽肉将是他未来几天的食物。包好了烤肉,他开始沿着摩门教徒所走过的路艰难地往回走,那些原本是他们逃出来时的路。实在吃不消时,他就在乱石上躺下来,睡几个小时,睁开眼睛后马上又继续往前走。第六天早晨,他终于又回到了这个不幸的逃亡之地--鹰谷。远远望去,到处是摩门教徒的田庄家园,与走时无异。他面色憔悴,消瘦了许多,站在崖顶伸出手臂愤怒地向这片土地挥了挥拳头。进城后,他看到了大街上到处都挂着旗帜,贴着标语,不清楚摩门教徒又在搞什么把戏。忽然,他听到一匹马的嘶叫声,抬头一看是一个骑士正向他奔来。当双方互相能看清楚的时候,侯坡一眼就认出这个人,因为他曾经帮过他。他叫考波,侯坡向他打了个招呼。"你还认得我吗?我是杰弗逊·侯坡。"他主动说。

  考波以异样的眼神看着他,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面无表情,眼睛黯淡,衣衫褴褛的流浪汉竟是侯坡。但当他看清是谁时,马上变得大为紧张。

  "你简直疯了,斗胆跑到这里来,你知不知道你已经被通缉了。你快走吧!"

  "我不怕,通缉不通缉无所谓。我求求你回答我几个问题,看在咱们曾经是朋友的分上,不要拒绝我。"

  考波十分不安,他向四周瞅瞅说:"快说,这里连石头都长耳朵,树木都长眼睛。"

  "露茜·费里厄怎么样了?"

  "她昨天就被迫嫁给了小德雷伯。哎,你怎么了?像丢了魂似的。"

  "我没事,你说什么?她结婚了?"他绝望地跌坐在石头上。

  "昨天结的婚,就是为了这个,街上才插满了旗帜,为了她应该嫁给谁--小德雷伯和小斯坦格森两个闹翻了,因为他们都去追赶你们了。虽说是斯坦格森打死了露茜的父亲,所以他的功大,露茜应该归他所有。但四圣会议决定,露茜应该和小德雷伯结婚,因为德雷伯的势力大。不过我想这场戏演不了太久了,昨天我见到了露茜,她面无血色,头发蓬乱,简直成了一个女鬼。怎么,你要走?"

  "是的。"杰弗逊·侯坡说着站了起来。他没有一点表情,两眼发红。

  "你要上哪儿?"考波问。

  "你不要管。"他大踏步地走进深山老林中。这里是一个危险地带,野兽经常在这里活动。不过,侯坡现在的凶猛程度恐怕没有任何野兽能比得上。

  考波的话不久便成了现实。露茜因为父亲惨死,自己又被迫嫁给了仇人而整日闷闷不乐,最后简直到了发疯的地步,没几天就郁闷致死了。小德雷伯娶露茜其实只是奔着费里厄的财产,所以露茜死了他并不伤心,反倒是他的妻妾们对露茜非常同情,她们按照摩门教的风俗在露茜下葬前的一天晚上一直为她守灵。第二天早晨,当她们还围坐在灵床旁的时候,屋门突然大开,一个衣衫不整、满脸沧桑的男人突然闯了进来。女人们都傻了,直看到这个男人走到露茜的遗体跟前,弯下腰在露茜的额上吻了一下。他拿起她的手,取下那枚结婚戒指。他厉声喊道:"她决不能戴着它下葬!"当人们反应过来时,他连踪影都没有了。

  从此杰弗逊·侯坡一直在深山中过着野人般的生活,为露茜报仇的念头充斥了他的全部身心。犹他城中的人们都知道深山中有一个怪人,有时可以看到他在城外徘徊。有一次,一颗子弹射穿了斯坦格森家的窗玻璃,差点打到斯坦格森身上。还有一次,德雷伯正在山间的绝壁下走着,突然一块大石头从上面滑了下来,幸亏他躲得及时,才免去了这场灾祸。当发现有人想谋杀他们时,俩人都曾派人到深山里去抓这个怪人,但始终没有得逞。无奈,他们只好小心从事,而且还雇了保镖整天跟着。直到好长时间之后,似乎已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有生命危险,俩人这才放松了警惕。他们认为也许那人的复仇之心已经冷淡下去了。

  事实上他们想错了,侯坡的复仇心不但没有冷淡,反而日益强烈。他就是为了复仇而活着。他开始意识到自己要好好保护身体,不能碌碌无为,就这样死去,如果他死了,所遭受的一切痛苦就都没有意义了。想到这里他便离开了环境恶劣的深山老林,回到了内华达矿。他要恢复一下体力,积攒钱财作进一步的行动。

  原本他打算回到内华达矿呆一年就回盐湖城,继续报仇雪恨。可是因为种种原因,结果他不得不呆了五年。五年过去了,往事在他心中却依然无比清晰,他对仇人那刻骨铭心的痛恨也丝毫没有改变,复仇之心依然是那么的强烈。此番,他乔装改扮,改名换姓,回到了那曾经使他痛苦不堪的地方。刚刚回到盐湖城,他便听到了一个对他来说非常不好的消息,摩门教内部叛乱,年轻一派要推翻长老的统治,很多人都脱离教会,离开了这块肥沃的土地,而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也在其中,并且现在下落不明了。据说德雷伯几乎把全部财产都变成了现钱,因此走的时候是大富翁。而斯坦格森与他相比则寒酸得多。茫茫人海,去哪儿寻找他们呢?眼前困难重重,但侯坡并没有打消过复仇的计划。他带着所有的积蓄,每天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整日奔波,几乎要把整个美国都找遍了。很快,他的钱用光了,就靠打零工维持生活。随着时间流逝,他的头发渐渐花白了,脸上也增添了几分岁月的痕迹,但复仇是他的人生目标,这件事始终没有离开过他的心底。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天,他终于从一个车窗里看到了仇人的面孔,虽然只是一瞥,但他确定无疑--他要找的人就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回到暂时居住地后,他开始了紧张的准备。不巧的是同一天,德雷伯竟然也瞅见了侯坡,并且觉察到了他那藏在内心深处的仇恨,于是赶紧让他的秘书--斯坦格森找到当地的治安法官报告,说有人要谋害他,结果杰福逊·侯坡被逮捕了。由于没有亲朋好友,也没人愿作他的证人,这次他一连被拘留了几个星期,等到出来时,德雷伯和斯坦格森早已动身去了欧洲。

  一个绝好的机会侯坡没有把握住,但是经过这一次挫折,他的信心更加坚定了。由于没有路费,他只好找工作攒钱。最后,他终于攒够了钱并去了欧洲,但欧洲这么大,该从何寻起呢?他到过巴黎、彼得堡、哥本哈根,都没有找到那两个亡命之徒。最后,他在伦敦把他们逼上了绝路。在伦敦发生的一切,我们前面已经看到了,就不再叙述了。复仇行动

  罪犯的顽强拒捕事实上并不是对我们几个有多大敌意,因此当他发现抵抗已是无济于事时,竟突然冲我们笑了笑,问是否刚才因他的抵抗而伤到我们。我们摇了摇头。他对福尔摩斯说:"你们是要把我带回警局吧?那好,我的马车就在下面,现在给我松绑,我自己走下去。不然的话,你们恐怕很难把我抬起来。"葛莱森和雷斯瑞德听了以后,互相对视了一下,认为他的要求有点出格,而福尔摩斯却真的为他解开了捆在脚腕上的绳子。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显得很若无其事的样子。我对他的相貌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他是那么的健壮,好像整个身子都是肌肉组成的。他黝黑的脸上流露着一丝喜悦,这让他显得更加精力充沛。"我觉得警察局长这个位子对你来说最适合不过了。你对我这个案子的侦查确实很有一手。"

  "咱们一块儿去吧。"福尔摩斯对葛莱森和雷斯瑞德说。

  "好的,我来赶车。"雷斯瑞德说。

  "华生,你也和我们一块走吧!来,葛莱森和我们坐在一起。"

  我欣然同意,大家一块儿上了马车。那个罪犯确实没有逃跑的意思,他十分规矩地上了马车。雷斯瑞德驾起了马车,很快,我们就到了警局。一位警官把我们领进了一间小屋,另一位上前把罪犯的名字和被害人的名字登记了下来。他们都面无表情,机械化地履行着程序。"犯人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杰弗逊·侯坡先生,在你受审之前,还有其他什么要求吗?如果有的话尽可以提出,但你必须对所说的话负责,因为这将作为你的定罪依据。"

  侯坡急切地说:"各位先生,我有许多话要说,我要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们。"

  "你为什么不到提审的时候再说呢?"那个警官惊奇地问。

  "我怕我出现了意外。请你们不要误解,我并不是要自杀。你是一位医生吗?"他转过头问我。

  "对,我是医生。"我回答道。

  "那么,你来摸一下我这里。"他用带着手铐的手指了指他的胸膛。我走过去,摸了摸他的左胸。觉得他的胸内跳动得特别激烈,同时也能感觉到他的胸腔也在微微颤动。我又把耳朵俯在他的胸口听了听,听到里边的声音很嘈杂。

  "你得了动脉血瘤症吗?"我问道。

  "上星期我去看了医生,医生说我得了血瘤症,而且说恐怕过不了多少天就要破裂。其实这个病以前就有了,后来由于我在深山中呆了几年,整天饥寒交迫,病情就恶化了。现在我终于得偿所愿,至于什么时候死早已不在乎。但是我必须把这件事说明白,死后好有个记载。我不愿让人在我死后说我是一个普通的杀人犯。"

  "医生,你觉得他的病有突发的可能吗?"警官转向我问道。

  "有可能。"我回答道。

  "噢,真有这种可能的话,那么为了履行法律义务,我们就得提前录他的口供了。侯坡,那你可以交代了,不过我还想提醒你,你所说的话我们都要记下来的。"

  "好的,那我坐下来说。我现在已经疲惫不堪,而且快要死了,所以我不会说谎的。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请你们相信。至于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我根本就不在乎。"侯坡说道。

  杰弗逊·侯坡靠着椅子说完了这番话。更让人吃惊的是他以下的供词。他说话时沉着冷静,讲得有条有理,好像是在叙述别人的故事一般。我相信,他的供词绝对是准确的。因为下面的供词是我从雷斯瑞德的笔记本上摘抄下来的,而他的记录都是按罪犯当时所说一字一句记录下来的。

  他说:"这两个人跟我无冤无仇,但我又为什么对他们恨之入骨呢?因为他们罪不可恕,因为他们曾经害死过两个人--费里厄和他的女儿,所以我杀他们。我想这也是他们应得的下场。如果让我控告他们,我拿不出任何证据。但是,我确切地知道他们有罪。这是我亲眼看到的,我已经替你们完成了惩罚他们的任务。如果换成是你们,我想你们也会像我一样毫不犹豫地这样干。

  "刚才提到的那个女孩,她本来准备和我结婚,但被迫和德雷伯结了婚,后来她含泪默默地死去了。在她下葬的那一天,我从她手指上取下了那枚结婚戒指,而且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德雷伯看着这枚戒指死去,要让他知道是什么要了他的命。我追踪他们几乎走遍了两个大洲,这枚戒指一直伴随着我。他们以为能摆脱我,但他们错了。我是决不会放弃的,即使我明天就死了,当然这也很有可能,现在也都无怨无悔了。我完成了我的任务,而且是我亲手杀了他们,今生无求了。

  "当然了,我和他们的经济状况不能比,因此我要追上他们确实是很难。在伦敦的时候,我几乎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后来我决定找一份工作,骑马、赶车对我来说简直不成问题。于是,我到一家马车厂租了一匹马和一辆车,每个月都要缴纳一定的租金。除了交租金我所剩无几了,但还能勉强支撑下去。一开始赶车,我不熟悉道路,只能随身带着地图。后来我熟悉了几个大旅馆和几个主要的车站,工作才顺利起来。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找到了他们居住的地方,是泰晤士河对岸肯伯维耳地区的一所公寓。只要他们在这座城市,就别想再逃走!为了不让他们认出我,我留了长长的胡子,时时都在跟踪他们,等待下手机会。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他们逃掉了。

  "但他们还是差一点又跑掉了。在伦敦,我可以说是和他们形影不离,不论他们走到哪儿,我都紧紧跟着。我只能在深夜出去赶车,所以赚的钱越来越少了,连租金都交不起了,因此最重要的是尽快干掉这两个亡命之徒。这两个家伙非常狡猾,他们好像也意识到了什么,因此总是结伴而行,晚上很少出来。我跟踪了他们大约两个星期,从来都没离开过他们。德雷伯经常喝得烂醉如泥,而斯坦格森则特别小心。我每天都在寻找机会,可总是找不到。不过我并没有因此灰心,直觉告诉我,报仇的机会不远了。我唯一担心的就是我的病,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再也站不起来了。如果我的病过早发作,那我真是死不瞑目。有一天傍晚,我赶着车出去,在陶尔魁地区--他们居住地的附近,突然间我发现有一辆马车停在他们住的地方。一会儿,车夫搬着行李出来了。德雷伯和斯坦格森跟在后边,他们上了马车,我也开始行动,紧跟着他们,我想,他们又要换地方了。

  "在尤斯顿车站,他们下了车。我找了个孩子帮我牵着马,随着他们进了月台。他们正在订去利物浦的车票,售票员说刚走了一辆,要走还得再等几个小时。斯坦格森有些恼火,而德雷伯却洋洋自得,为了能更清楚地听到他们所说的话,我又向他们靠近了一些。德雷伯让斯坦格森等他,他要去办一件事。斯坦格森建议他不要一个人行动,因为他们已商量好了,凡事都两个人一起行动。德雷伯却说,这是他个人的事,不需要别人插手。斯坦格森对他说:'做事一定要小心,不要轻举妄动。德雷伯大发肝火地说:'你不过是我的一个私人秘书,有什么权力干涉我?这样,斯坦格森便也赌气地说:'如果赶不上最后一趟火车,就到好利得旅馆来找我。德雷伯说:'我会在十一点以前赶回来。说完就走了。

  "我千年一盼的好机会终于到了。现在他们就在我的掌握之中,原来他们两个在一块时,我不好下手,只要他们分开了,就一个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即便这样我也非常小心,我想如果让他们死得不清不楚的,那么即使是杀了他们也没什么意义。我的复仇计划早已制定好了,我要让他们知道他们干了多少见不得人的事,也就是说,他们恶贯满盈了。就在前几天,有一个人乘我的马车去布瑞克斯顿路查看几所房子,后来不小心把其中一所的钥匙落在了马车里,我配制了一把后便把这把钥匙还给了他。这下可好了,我找到了一个可靠的地方去完成我的任务。目前,最要紧的是怎样才能把德雷伯引进那个房子。

  "他先进了一家酒店,大约半个多小时才出来。出来时,他已经醉得几乎不省人事了。他坐上了在我前面停的一辆双轮小马车,我赶忙跟着他们。我们经过滑铁卢大桥,又走了几英里,来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并不知道他回去干什么,但我还是一直跟着他。我把马车停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只见他快步进了那所房子,他雇的马车马上就离开了。"说到这侯坡请求要点水喝,他的嗓子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咕咚咕咚喝了半天。

  他又说:"这下可好了。我一直在那儿等,突然听到房子里有吵闹的声音。接着,大门被一下子打开了,跑出两个人,一个是德雷伯,另一个是个青年,他跑上前一把抓住德雷伯的衣领,一拳打在德雷伯的脸上,紧接着又是一脚,德雷伯滚到了大街上。那位青年手里拿着一根棒子追赶德雷伯,德雷伯左跑右跑跑到拐弯处,一眼就瞅到了我的马车,招手示意我马上过去。我过去时,他一下子蹦上了我的马车,说:'去好利得旅馆。他上了我的马车,我特别激动,心跳得厉害。我最担心的是血瘤迸裂。我赶着马车缓缓前行,心里想着怎样处理好这件事。其实我可以把他拉到偏僻的地方,再和他算账。我正不知怎么办时,他却酒瘾发作,让我送他到一家大酒店,并让我在外面等他。他一直喝到酒店关门,出来时已经烂醉如泥,我想这次肯定要成功了。

  "你们或许认为我会趁机给他一刀。我不会那么做,这样就太便宜了他,我早已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去选择。如果他有幸能把握住这个机会,那么他还有生的可能。我在美洲流浪时,曾在'约克学院实验室当扫地工,碰巧听到教援给学生们讲解有关毒药的问题。他讲到生物碱,说这种东西是从南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毒液中提取出来的,毒性很大,人只要沾上一点就会当场倒地。我便记住了那个盛毒药的瓶子,在没人的时候偷偷倒了一点出来。我把这些药做成小药丸,放在两个盒子里,又分别在两个盒子里放了一颗无毒药丸,我想先让他们选择一粒,剩下的一粒我吃。我一直随身携带着这两个盒子。

  "那是个狂风骤雨的夜晚,风呼呼地刮,雨哗哗地下,天气简直是坏透了,但我的心情却没有因天气不好而受影响,我真想对着天空放声大喊几声。各位先生,你们可以站在我的立场上想想我当时的心情。我点了一根烟,借此想稳定一下情绪。我太兴奋了,以至于手在颤抖,太阳穴跳得厉害。我赶着马车走着走着,忽然费里厄和露茜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们微笑着向我走来,一直陪伴着我走到了布瑞克斯顿的那幢房子。

  "周围很寂静,唯一能听到就是淅淅沥沥的雨声。我隔着车窗向里看了一眼,德雷伯正处于熟睡中,我推了推他说:'先生,该下车了。

  "他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

  "他当时肯定是认为到了旅馆,于是下来就跟我着走。我不得得扶着他,免得他摔倒。走到房门口,我打开门把他搀进了屋子,这时我仿佛看到费里厄和露茜也跟着我走了进来。

  "他摸着惺松的眼睛说:'太黑了。

  "我擦了一根火柴,点燃了我早准备好的蜡烛。'这不黑了!我把蜡烛端到脸前对他说,'德雷伯,还记得我是谁吗?

  "他睁大眼睛瞅了瞅我,差点没叫出声来。看来,他已经认出了我。他面如白纸,连连向后退了几步,汗珠顺着脸颊淌下来。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报仇真是一件爽快的事。

  "你这个王八蛋!我追你追得好辛苦呀!我一直从盐湖城追到这儿,现在你的末日就要到了!咱们俩将有一个人或许会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他连退几步,他的面部表情告诉我,他认为我是疯了。的确,我浑身的每一根血管都快要破裂了,要不是从鼻子里流出的那些血使我轻松下来的话,我想我的病可能当时就发作了。

  "'露茜·费里厄现在在哪儿?在我向他怒吼的同时,我把门锁了,钥匙在他面前晃了晃。'今天可不能让你逃走。他似乎想说什么,但他清楚地意识到,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你想谋杀我吗?他结结巴巴地说。

  "我哈哈大笑起来,'杀你也称得上谋杀吗?当你们把费里厄打死,又把露茜抢走,一直带进你那肮脏的破房子时,你是否还有一丝人性呢?他辩解道:'他父亲是斯坦格森杀死的。

  "'但是,你杀死了露茜那颗纯洁的心!说着,我把那个药盒放到他的面前,'现在让上帝作出公平的裁决吧,现在你必须选一粒,余下的那粒是我的。我想知道,这世上还有没有公平。可以这么说,咱们两个现在正在选择生与死。

  "他抱头喊饶命,我把明晃晃的刺刀放在他脖子上,逼他必须选择。他不得不闭着眼睛吞下了他精心选的那一粒,我吃了剩下的那粒。我们俩面对面站着,等待着老天的裁决。不一会儿他便露出痛苦的表情,我们都明白了裁决的结果。至今我还记得他痛苦万分的样子。我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在他的眼前。不一会儿,他便再也不能动了。由于毒性过大,最后他的五官都变形了,临死时只是一声惨叫。我把他翻过来,摸了摸他的胸口,他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

  "就在这时,我鼻子开始不断流血,但是我根本就不在乎。我忽然想起曾经有一则报纸所登的消息,说一位德国人被谋杀,在他的身上写着'RACHEL',报纸对这件事还做了评论。我想着想着,就也用鼻子里流出的血在墙上写下了这个字。出门后我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上,周围仍然空无一人,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忽然想起那枚戒指,我摸了一下兜,结果发现那枚戒指不见了。顿时我感到很着急,因为这是露茜留下来的唯一的东西。我想大概是在检查尸体时把它掉了。我宁愿牺牲一切,也要把丢掉的那枚戒指拿回来。

  "我刚返回去,迎面就碰上了两个警察,于是就装作一个酒鬼才得以脱身。这就是我对德雷伯所做的一切。我还要让斯坦格森遭到和德雷伯一样的下场,因为我已经知道他住在好利得旅馆。后来我一直在这家旅馆附近徘徊,却始终没见到他的踪影。我想他肯定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斯坦格森办事一直都很小心,他或许认为只要不出门就没有生命危险,但我很快就得知他住在哪个房间。第二天,天微微亮,我就登着梯子爬进了他的房间。我进去时他还睡着,我叫醒他,把德雷伯的死告诉了他。我以同样的方法让他选择一粒药丸。他没有选,而是沉默了一下,便朝我扑来。我想,反正他已经知道了他的罪恶了,怎样的死都是死,于是我用刀刺穿了他的心脏。我快要死了,我要把所有的话都说完。事后几天,我想攒点钱再回美洲去。今天我正赶着车走在大街上,一个流浪小孩跑来问我是不是杰弗逊·侯坡车夫,我说是的,他便说,贝克街221号有一位先生要雇我的车。我什么都没想便跟着来了,结果就是这位年轻的小伙子把手铐铐在了我的手上。

  "这就是全部过程。你们或许认为我是个凶手,但我认为我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侯坡讲得惊心动魄,简直令人身临其境。我们都静静地坐在那儿,认真听他讲述了这一切。只有雷斯瑞德在记供词时笔尖和纸的摩擦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那位招领戒指的人是谁?"福尔摩斯问道。侯坡对福尔摩斯调皮地笑了笑说:"我只能说关于我自己的事,别人的事我不想再说了。不过我看到那广告后就觉得这是一个圈套,但我还是抱了一丝的希望。我的朋友说愿意为我跑一趟,你是否觉得他干得很出色?"

  "是的,我非常佩服他。"福尔摩斯如实地回答。

  后来那位警官严厉地说:"各位先生,这周四,我们将会把罪犯提交给法庭审理,希望各位到时准时出庭。"他按了一下铃,雷斯瑞德和葛莱森把罪犯带走了,我和我的伙伴也回到了我们的住处。复仇天使之死

  我们都准备周四出庭作证。可是,到了庭审那天已经用不着我们了。因为杰弗逊·侯坡的案件由更高级的法官受理了,他也被带到了另一个法庭,接受更为公正的审判。原来在他被捕的当天晚上,病就发作了。第二天早晨,他被发现在监狱的地板上安详地死了,脸上挂着一丝笑容,好像是为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而感到高兴。

  第二天晚上,我们又聊起这件事,"葛莱森和雷斯瑞德如果得知侯坡死了,一定会气死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失去了吹牛的机会。"福尔摩斯说。

  "他们对这个案子简直没有任何建树!"我回答说。

  "在人们眼里,重要的不是你做出什么,而是你能让别人相信你做出了什么。不过,没关系的,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放过这个案子,因为它是我所见过的最精彩的案件。它虽然简单,但其中有几点却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我惊奇地问:"它简单吗?"

  "是的,它只能用简单形容了。"福尔摩斯看到我疑惑的样子笑着说:"我没有经过什么周折,仅凭平常推理,就将罪犯绳之以法了,你说它不简单吗?"

  "的确是这样。"我说。

  "我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解决特别的事情,有时仅靠一条线索就行了,最重要的是推理要严密,并学会一层层地回溯推理。关键时,它很重要。但是,人们往往不能很好地运用这种技能,总是忘记用回溯推理的办法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假如有五十个人使用综合推理法,那么,可能仅仅有几个人在使用分析推理法。"

  "说实话,我听不明白你所说的话。"我说。

  "我并不希望你能听懂多少,不过,让我试着再给你解释解释。绝大多数人都有这种能力,如果你把事实的经过告诉他,他就能推测出结果。因为只要把事实放在一起,通过人的大脑进行分析、推理,得出结论并不难。但是,也有少数人,只要你把结果告诉他,他就能通过联想分析,把产生结果的每一个步骤告诉你,这就是'回溯推理的方法。"

  我忽然醒悟。

  "侯坡这个案子就是一个绝好的例子,我们仅知道结果,各个步骤就需要我们自己去推理了。我还是把这个案件的各个推理步骤告诉你吧。你知道,刚到现场时,我并没有首先进到那旧屋子,而是详细地检查了一番街道。我看到有一辆马车的车痕,并且确定它是在夜间留下的。又因为车痕的距离很窄,而在伦敦市出租的四轮马车要比自用马车的车轮窄,所以我便判断那是一辆出租四轮马车。

  "这是第一步。接下来,我走到花园前,因为花园小路是黏土路,很容易留下足迹。在别人眼里这只不过是让人践踏的泥土路罢了,但我没放过任何一点痕迹。在侦探学中,足迹这门艺术比较重要,但也是容易被人忽略的一个线索。多次实践告诉我,我必须对它重视起来。在这些杂乱无章的靴子印前,我辨别出了警察的靴子印和先开始两个人的足印。这样我就基本掌握了第二个环节,那就是说,晚上一共来了两个人,从他们的步伐可以看出,其中一个个子非常高,而另一个从他所穿的精致的鞋子上可以看出,他穿戴很时髦。

  "后来,走进房子,那个穿精致靴子的人已经躺在了地上,这么说那个高个子的人就是凶手了。从死者身上来分析,他没有一点伤,但是脸色表情流露出死前曾处于一种恐怖状态,而一切的生病死亡都不会有这种表情。我闻了一下他的嘴唇,有一种酸味,所以我推断他是服毒而死。他的面部表情说明他是被逼迫而死的。运用排除一切不合理假设的排除法,你就能推断出正确的结论,这个方法在侦探学中相当有效。

  "从死者身上的东西看,这不是一桩抢劫案,因为那些贵重物件丝毫没有少。那就只能是案件或是情杀案件了。不过我认为肯定是情杀案件,因为要是政治案件,凶手杀人以后肯定会马上离开现场。可是他并没有,还在屋里走了半天。可以断定它是一桩仇杀案,当在墙上发现了'拉契这两个字时,我就更加确信我的判断了。我知道这是凶手为了引开警察的视线而故意为之的。当发现那枚戒指时结果就更清楚了,凶手可能是想通过这枚戒指让被害者想起些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曾经问葛莱森拍电报时,是否调查过德雷伯以前可曾发生过什么特殊的事,葛莱森当时说没有问。

  "后来,我又查了一下那屋子,再次确定,凶手就是那个高个子人。与此同时,我还发现了烟灰的痕迹以及凶手手指在墙壁上留下的痕迹。又因为屋内没有搏斗迹象,所以我断定,那是凶手流的鼻血,并且从血迹的多少看,凶手一定是血液很充足,不然不会有这么多血迹的。所以我推测凶手是个身强体壮的红面人。后来,这一点也被证实了。

  "离开案发现场后,我给克利夫兰警局拍了电报,问了一下德雷伯的婚姻问题。答复很明确,德雷伯以前曾指控杰弗逊·侯坡--旧日情敌,并要求警局出面保护他。到此时,我已经基本上掌握了这案件的来龙去脉,接下来的事就是看如何去抓凶手了。

  "我确定:一定是那个赶车的和德雷伯一起进屋的,除此不会再有别人了。

  "我从街上马停的地方观察过,发现马曾随意走动过很久,这就证明车夫肯定离开过马车。车夫不在屋子里,他会到哪里呢?如果是一个神经没问题的人,是不会明目张胆地在第三者面前进行周密的犯罪活动的。跟踪别人最好的身份莫过于车夫了,这一情况使我明白,必须要到伦敦城中的出租马车车夫里去找杰弗逊·侯坡。

  "凶手是马车夫,而且他不会突然就不干了,否则会引起人们对他的怀疑。他不会马上离开,更不可能更名改姓,因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根本没人会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于是我把流浪儿组织起来,让他们分别去各个马车厂打听情况,结果这支小队伍办事效率还挺高。斯坦格森的死确实出乎我意料,但是任何事情都可能有意外出现,好在我发现了那两粒药丸,之前我就推测到德雷伯是因服毒而死的。你看,整个案子的前后就这么套着。"

  "真是棒极了,你应该把你的推断公布于众,让人们体会到你的神奇侦探术。如果你忙,我给你发表。"我兴奋地说了这么一大堆。

  "你想有这个必要吗?你先看看这份报纸。"福尔摩斯说着递过一张报纸。

  我接过报纸一看,是《回声报》。

  报上内容是:

  侯坡的突然死亡,使人们失去了关于此案的很多谈资。侯坡是杀死德雷伯和斯坦格森的嫌疑犯。据局内人员透露,这是一件蓄谋已久的桃色案件。至于这个案件的内幕详情,经研究决定暂不公布。调查表明:两位被害者是摩门教徒,而侯坡并不是,但也是来自盐湖城。这个案件本身与普通凶杀案并无异处,但仍可彰显警探破案之神速,并对一些异域入境者发出警示:异域负案者应当在本国本地解决刑案为宜,最好不要潜入英伦。这个案件的侦破归功于葛莱森和雷斯瑞德两位侦探,他们办事之干练、机警,刑侦能力之杰出可谓家喻户晓。据了解,凶手是在福尔摩斯家中被抓获的,福尔摩斯是一名私人侦探,其侦探术颇有功底,并深受两位警探之教益。这两位功臣--葛莱森和雷斯瑞德会得到相当之嘉奖,以表彰其功绩。

  "我不早就跟你说过了吗?我对血字的研究肯定会给他们增加荣誉的。"福尔摩斯笑着说。

  "不过,没关系的。我会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全部告诉世人的。现在案子了结了,你也应该知足了。"我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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