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年02月05日 17:30
,硬是态度坚决的把媒婆原本定下的吉时给改了。改了?啊哈哈哈哈!一听这消息我差点笑得合不拢嘴,老天爷还是待我不薄啊,也不枉费我每晚睡觉之前还态度虔诚的把他老问候一遍。既然招亲的时间改晚了,我也不那么火急火燎了。干脆找了一个小摊,悠哉悠哉的和光头坐在一起喝了一碗润滑爽口的豆腐花。女人嘛~特别是在决定自己终生大事的档口,总是十分的慎重和小心。抛绣球虽然讲的是几率,但人长的精神点说不定姑娘家抛绣球的路线就会准一点。再者说了,我这次来的目的最主要是骗那几十牛车的彩礼,长的好看让那姑娘看着舒坦,日后就算她回忆起自己第一次出嫁的经历也不会只有人财两失,心里也会好受点不是?总体来说本人还是挺善良滴。
两碗热腾腾的豆腐花下肚,我变得战斗力十足。低头看看自己和光头的穿着。哎……也怪自己走的匆忙,竟忘了把初雪那件死皮赖脸磨过来的银丝挑花软扣披肩穿上。那衣服,我可是一看就喜欢!银晃晃亮闪闪,初次无意之中得在雪雪的闺房之中遇见,当时我的一颗小心就噗通噗通的跳啊,那感觉就跟一见钟情似地。
哎,微叹口气,现在这样随随便便的去可不行。左思右想拉过光头一商量,最后还是决定一不做二不休钻空子的换掉身上的行头。左选右选来到一间不是十分显眼的置衣小店,可能是平日生意就不是很好,见我和光头进去,那瘦小老板的态度几乎可以用诚惶诚恐的来形容,大大满足了我一颗小小的虚荣心不说,更让我很是尽兴的过足了上帝派头。
一番精挑细选之后,我最后选中了一件大红的长袍,那袍子的样式也不是十分新式,布料也糙。不过好在颜色醒眼价格便宜。其实我选这件几乎可以算是艳俗的衣服也不是没有考虑。
一是我们中国人比较讲究,除了代表皇家的金黄,就剩大红比较带有吉利红火的好噱头了。
二是红色比较显眼,相比于其他的颜色能更容易的引起人家姑娘的注意。
三是这衣服穿身上不仅比较乘我肤色,而且看上去也比较像是用来成亲的喜服,哈哈哈哈,气不死那些妄想吃天鹅肉的竞争对手。
我这边的一切都已经搞定,撇眼看一下光头还是一副邋遢到不行的样子。
其实这次带这厮出来,最主要的目的是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刻,能用那家伙宽广的后背为我筑建一座能够抵挡刀枪棍棒斧钺勾叉的坚实堡垒。他伤了无所谓反正皮厚,事后我也会好心的补偿他一份加厚的工伤费,这还不说,日后说不定还能得一个忠心护主英勇无敌的好名声,有钱有利,何乐而不为?
可能是我的眼光太过热情,光头特没出息的一抖,两眼乱瞟更不敢看我了。
用手支着头,微叹口气,总不能让他太上不了台面吧?怎么打扮呢?这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