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07月31日 11:54
业,材技官能,莫不
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如是,则德厚者进而佞说者止,
贪利者退而廉节者起。《书》曰:“先时者杀无赦,不逮时者杀无赦。”人习其
事而固,人之百事如耳目鼻口之不可以相借官也。故职分而民不探,次定而序不
乱,兼听齐明而百姓不留。如是,则臣下百吏至於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正,诚
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
故天子不视而见,不听而聪,不虑而知,不动而功,块然独坐而天下从之如一体,
如四胑之从心。夫是之谓大形。《诗》曰:“温温恭人,维德之基。”此之谓
也。
为人主者,莫不欲强而恶弱,欲安而恶危,欲荣而恶辱,是禹、桀之所同也。
要此三欲,辟此三恶,果何道而便?曰:在慎取相,道莫径是矣。故知而不仁不
可,仁而不知不可,既知且仁,是人主之宝也,而王霸之佐也。不急得,不知;
得而不用,不仁。无其人而幸有其功,愚莫大焉。今人主有六患:使贤者为之,
则与不肖者规之;使知者虑之,则与愚者论之;使修士行之,则与污邪之人疑之。
虽欲成功,得乎哉!譬之是犹立直木而恐其景之枉也,惑莫大焉。语曰:“好女
之色,恶者之孽也。公正之士,众人之痤也。循乎道之人,汙邪之贼也。”今使
污邪之人论其怨贼而求其无偏,得乎哉!譬之是犹立枉木而求其景之直也,乱莫
大焉。故古之人为之不然。其取人有道,其用人有法。取人之道,参之以礼;用
人之法,禁之以等。行义动静,度之以礼;知虑取舍,稽之以成;日月积久,校
之以功。故卑不得以临尊,轻不得以县重,愚不得以谋知,是以万举不过也。故
校之以礼,而观其能安敬也;与之举措迁移,而观其能应变也;与之安燕,而观
其能无流慆也;接之以声色、权利、忿怒、患险,而观其能无离守也。彼诚有
之者与诚无之者,若白黑然,可诎邪哉!故伯乐不可欺以马,而君子不可欺以人,
此明王之道也。人主欲得善射,射远中微者,县贵爵重赏以招致之,内不可以阿
子弟,外不可以隐远人,能中是者取之,是岂不必得之之道也哉!虽圣人不能易
也。欲得善驭速致远者,一日而千里,县贵爵重赏以招致之,内不可以阿子弟,
外不可以隐远人,能致是者取之,是岂不必得之之道也哉!虽圣人不能易也。欲
治国驭民,调壹上下,将内以固城,外以拒难,治则制人,人不能制也,乱则危
辱灭亡可立而待也。然而求卿相辅佐,则独不若是其公也,案唯便嬖亲比己者之
用也,岂不过甚矣哉!故有社稷者莫不欲强,俄则弱矣;莫不欲安,俄则危矣;
莫不欲存,俄则亡矣。古有万国,今有十数焉,是无它故,莫不失之是也。故明
主有私人以金石珠玉,无私人以官职事业,是何也?曰:本不利於所私也。彼不
能而主使之,则是主暗也;臣不能而诬能,则是臣诈也。主暗於上,臣诈於下,
灭亡无日,俱害之道也。夫文王非无贵戚也,非无子弟也,非无便嬖也,倜然乃
举太公於州人而用之,岂私之也哉!以为亲邪?则周姬姓也,而彼姜姓也,以为
故邪?则未尝相识也。以为好丽邪?则夫人行年七十有二,齫然而齿堕矣。
然而用之者,夫文王欲立贵道,欲白贵名,以惠天下,而不可以独也。非于是子
莫足以举之,故举是子而用之。於是乎贵道果立,贵名果明,兼制天下,立七十
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如是者,
能爱人也。故举天下之大道,立天下之大功,然后隐其所怜所爱,其下犹足以为
天下之显诸侯。故曰:“唯明主为能爱其所爱,暗主则必危其所爱。”此之谓也。
墙之外,目不见也;里之前,耳不闻也;而人主之守司,远者天下,近者境
内,不可不略知也。天下之变,境内之事,有弛易齵差者矣,而人主无由知
之,则是拘胁蔽塞之端也。耳目之明,如是其狭也;人主之守司,如是其广也;
其中不可以不知也,如是其危也。然则人主将何以知之?曰:便嬖左右者,人主
之所以窥远收众之门户牖向也,不可不早具也。故人主必将有便嬖左右足信者然
后可,其知惠足使规物、其端诚足使定物然后可;夫是之谓国具。人主不能不有
游观安燕之时,则不得不有疾病物故之变焉。如是国者,事物之至也如泉原,一
物不应,乱之端也。故曰:人主不可以独也。卿相辅佐,人主之基、杖也,不可
不早具也。故人主必将有卿相辅佐足任者然后可,其德音足以填抚百姓、其知虑
足以应待万变然后可,夫是之谓国具。四邻诸侯之相与,不可以不相接也,然而
不必相亲也,故人主必将有足使喻志决疑於远方者然后可。其辩说足以解烦、其
知虑足以决疑、其齐断足以距难,不还秩、不反君,然而应薄捍患足以持社稷,
然后可,夫是之谓国具。故人主无便嬖左右足信者谓之暗,无卿相辅佐足任使者
谓之独,所使於四邻诸侯者非其人谓之孤,孤独而暗谓之危。国虽若存,古之人
曰亡矣。《诗》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此之谓也。
材人:愿悫拘录,计数纤啬而无敢遗丧,是官人使吏之材也。修饬端正,尊
法敬分而无倾侧之心,守职循业,不敢损益,可传世也,而不可使侵夺,是士大
夫官师之材也。知隆礼义之为尊君也,知好士之为美名也,知爱民之为安国也,
知有常法之为一俗也,知尚贤使能之为长功也,知务本禁末之为多材也,知无与
下争小利之为便於事也,知明制度、权物称用之为不泥也,是卿相辅佐之材也,
未及君道也。能论官此三材者而无失其次,是谓人主之道也。若是,则身佚而国
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是人主之要守也。人主不能论此三材者,
不知道此道,安值将卑埶出劳,并耳目之乐,而亲自贯日而治详,一日而曲辨之,
虑与臣下争小察而綦偏能,自古及今,未有如此而不乱者也。是所谓“视乎不可
见,听乎不可闻,为乎不可成”,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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