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4:35
然在某些方面对于新种的产生来说小的隔离地区是极其有利的,然而一般在大地区内变异的过程要迅速很多,尤为重要的是,在大区域内,那些分布得最广最远并且生产出最多新变种与物种的类型,才是产生出来的并已战胜过众多竞争者的新类型。所以在生物的变迁过程中,它们拥有较为重要的地位。
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大概就可以理解在《地理分布》一章里将要讲到的某些事实了:例如,较小的大陆--澳洲的生物,和现在较大的欧亚区域的生物比较起来,略为逊色。这样一来,各处岛屿上的大陆生物到处归化。小岛上的生活没有那么剧烈的竞争,变异也较少,灭绝的情况更是少数。所以,完全可以理解希尔所说的,马得拉的植物区系,某种程度上很像已经灭亡的欧洲的第三纪植物区系。总体上看,相较于海洋或陆地,所有淡水盆地都只是一个小小的区域。于是,淡水生物之间的斗争也不再那么剧烈了;因此产生新类型就较缓慢,旧类型的消亡也更迟缓。硬鳞鱼类曾是一个占优势的目,它在淡水盆地遗留下来了七个属,而且在淡水中我们还发现了世界上几种形态最奇怪的动物,如鸭嘴兽和肺鱼,它们好比是化石,和当今在自然等级上相距极远的一些目有一定联系。我们把这种形状奇怪的动物称为活化石;它们之所以能够保存至今,主要因为它们生活在局限的地区中,变异较少,斗争也没有那么剧烈。
我将在这极为复杂的问题所允许的范围内,谈一谈通过自然选择产生新种的有利、不利条件。我的结论是,经过多次地面变动的广大地区,最有利于陆栖生物生产很多新的生物类型,它们适于广泛的分布以及长期的生存。但如果那片广大的地区是大陆,则会有较多的生物种类和个体,因此斗争也更为严酷。倘若下陷使地面分离成不同的大岛,每个岛上还会生存着很多同种个体;这就会抑制各个新种在边界上的杂交;同样也会在所有种类经历过物理变化之后,阻碍迁入,每一岛上的旧有生物发生变异从而填充了自然组成中的新场所;各岛上的变种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变异与改进。如果地面又升高,变回大陆,就会再次发生激烈的斗争;于是就能够将最有利的或最改进的变种分布开去,消灭大部分改进较少的类型,而且新连接的大陆上的各类生物的相对比例数也会随之变化;还有,这里又成为最活跃的自然选择的活动场所,为产生出新种而更进一步地改进生物。
确实,一般来说,自然选择的作用极其缓慢。自然选择要想发挥作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某地区内的自然组成中还留有一些地位,可以让现存生物变异之后更好地占据。缓慢的物理变化决定了这种地位的出现。此外适应较好的类型的迁入受到阻止也是决定因素之一。少数旧有生物的变异常常打乱其他生物的相互关系;从而出现新的地位,等待着适应较好的类型去填充,这一过程也极其缓慢。虽然在某种细微程度上同种的个体互有差异,但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使生物体制各个部分产生适宜变化。然而这种结果又受到自由杂交的显著延滞。许多人也许认为这几种原因已完全可以降低自然选择的力量。但我仍坚信,自然选择的作用一般是要经过长久时间且极其缓慢的,而且只能作用于同一地区的小部分生物。另外我也坚信如此断续、缓慢的结果,与地质学中世界生物变化的方式和速度是相符的。
运动选择的过程固然缓慢,但如果人类能在人工选择方面多作些努力,相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通过自然选择,也就是通过最适者的生存,生物的变异量将是无休止的。任何生物互相之间以及与它们的物理的生活条件之间那样互相适应的复杂关系,也是无休止的。
自然选择所引起的灭绝
由于它和自然选择密切相关,所以虽然在《地质学》一章中会详细讨论,但在这里也不能避而不谈。自然选择的作用是保存有利的变异,并随即引起它们的存续。由于所有生物的增加都是由几何比率所决定,所以生物填充了每一地区。于是,随着有利类型数目的增加,较不利的类型在数目上就会减少甚至变得稀少。地质学认为稀少预示着灭绝。我们知道,假如季候性质发生大变动,或者敌害数目暂时增多,那么任何类型只要其个体所剩无几,就很有可能完全灭绝。进一步说,要么具有物种性质的类型能够无限增加,否则新类型一经产生出来,许多老类型必然灭绝。地质学理论明白地指出,具有物种性质的类型的数目并非是无限制增加的;接下来我会尝试说明,全世界的物种数目没有无限增加的原因何在。
在任何一定时期内,个体数目最多的物种,具有产生有利变异的最好时机。我们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第二章列举的事实指出,占优势(普通且广布)的物种,拥有最多的见于记载的变种。因而在任何一定时期内,个体数目较少的物种产生的变异或改进都是缓慢的;所以,它们在生存斗争中,就要遭遇普通物种的后代的攻击,而这些后代大都是已经变异和改进了的。
从这些论点中必定可以推出以下结论:在时间推移中,在自然选择作用下形成了新物种,这就意味着其他物种会逐渐稀少,最终灭绝。哪些物种和正在进行变异以及改进中的类型斗争最激烈,哪些物种的牺牲也就最大。我们在《生存斗争》一章里已经提到,由于拥有几乎相同的构造、体质和习性,一般彼此间进行斗争最剧烈的是密切近似的类型--同种的某些变种,和同属或近属的某些物种。结果,在形成的过程中,每个新变种或新物种总是会强烈地压迫那些与它最接近的近亲,甚至有消灭它们的趋势。从人类对家养生物改良类型的选择中,也同样存在这类消灭过程。我们有许多奇特的例子,表明那些古老低等的种类是怎样迅速地被牛、羊、其他动物的新品种以及花卉的变种等代替的。在历史长河中,我们也可以知道在约克郡古代的长角牛代替了黑牛,长角牛“又被短角牛如同残酷的瘟疫一般消除地干干净净”(引自一位农业作者)。
性状的分歧
这个术语表示的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理,并能为我们解释许多重要的事实。首先,各个变种,包括特征明显的变种,虽说它多少带有物种的性质--在许多场合中,常常很难对它们作出分类--可以肯定,它们相互之间的差异,远小于那些单纯而明确的物种之间的差异。照我看来,在形成过程中的物种就是变种,也就是我之前所说的初期的物种。变种间的较小差异究竟是怎样扩大为物种间的较大差异的呢?而关于这类过程的经常发生,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事实推论:自然界中的无数的物种都存在明显的差异,而作为未来显著物种的假想原型和亲体的变种,却显现出细微的且不很明确的差异。一个变种在若干性状上与亲体的区别存在一定的偶然性或可能性,之后在同一性状上这个变种的后代又和它的亲体有更大程度上的差异,同属异种间所显示的差异为何如此普遍和巨大,仅凭这一点是无法说明的。
我一向是对家养生物进行研究从而探讨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在这里会看到相似的情况。应当承认在许多连续的世代里,像短角牛同赫里福德牛,赛跑马同驾车马,以及某些鸽子的品种等如此相异的族,决不仅仅是由相似变异的偶然累积而产生的。在实践中,某个养鸽者注意到一个具有稍短喙的鸽子;而另一个养鸽者却对具有稍长喙的鸽子感兴趣。我们知道“养鸽者不喜欢中间标准,只喜欢极端类型”,因此那些喙愈来愈短、或者愈来愈长的的鸽子就会被他们选择和养育(事实上翻飞鸽的亚品种就是如此产生的)。此外可以设想,早期在某个民族或一个地区中,人们需要快捷的马,而另一处的人却需要粗笨但强壮的马。可能起初的差异不易察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快捷的马和强壮的马因各自被人们连续选择而显出明显的差异,从而形成了两个亚品种。最终经过若干世纪,这些亚品种就成为稳定的和不同的品种。此外,差异逐渐变大,具有中间性状的既不快捷也不强壮的劣等马,便不被用来育种,从此也就逐步绝种。至此,分歧原理就在人类的产物中发挥了作用,它起初引起的仅仅是微小的差异,之后这些差异慢慢增大,随之从性状上来说,品种之间及其与共同亲体之间的分歧就出现了。
也许有人会问,在自然界中如何应用类似的原理呢?我确信一定可以应用并且应用得十分有效(尽管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如何应用)。简单地说,不管是哪一个物种的后代,一旦在构造、体质、习性上出现分歧并且不断增大,那么它在自然组成中占有的各种不同的地方也就越多,因而它们的数量也就越来越多。
我们可以从习性简单的动物中清楚地看到这种情形。食肉的四足兽在任何能够维持生活的地方,都已经达到饱和的平均数。假定某个区域的条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并准许它的数量自然增加,那么要想增加它们的数量,就只有让变异的后代去占据其他动物目前所占有的地方:例如,它们之中有些变为能吃新种类的无论死或活的猎物;有些可以在新地方居住,它们爬树、涉水,甚至它们的肉食习性也可以被减少。在习性和构造方面,食肉动物的后代越有分歧,它们所能占据的地点也就越多。某种原理只要能应用于某一种动物,那么必定也能应用于任何时期的任何动物--这就是说倘若它们发生变异--变异如果不发生,自然选择同样也不能发挥作用。植物亦是如此。试验证明,假如在某块土地上仅播种一个草种,而在另一块相似的土地上播种一些不同属的草种,那么显然后者能够长出更多植物并收获更多的干草。另外,在大小相同的两块土地上,如果其中一块播种一个小麦变种,另一块混合播种若干小麦变种,结果同样如此。因此,如果一个草种持续进行变异,而且它的变种被连续选择着,那它们就像异种和异属的草那样显现出程度较小的区别,这样包括变异了的后代在内的这个物种的大多数个体,即可成功地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众所周知,每年草的每一物种和变种都尽力散播无数种子,以此增加它们的数量。结果,数千代之后,任何一个草种的最显著的变种都会得到最好的时机,以获得生存的成功并且保证数目的增加,如此一来那些较不明显的变种就将被排斥;变种在彼此截然分明的时候,就能达到物种的等级。
我们已经在许多自然情况下看到,最大量的生物都是依靠构造的巨大分歧性维持生活的,这一原理是非常正确的。在一块极小的地区内,个体相互之间的斗争尤其在自由迁入开放时,必定是异常剧烈的,生物巨大的分歧性在那里总是有所体现。例如,一块面积为三英尺乘四英尺的草地,多年来都在完全相同的条件下暴露,有属于十八个属和八个目的二十个物种的植物在它上面生长,这些植物彼此的差异由此可见是多么地巨大。在情况相同的小岛上,植物和昆虫也是如此;这种情形同样出现在淡水池塘中。农民们知道,要想收获更多的粮食,就要轮种不同 “目”的植物,一般的把自然界中所进行的称作同时的轮种。在一片小土地上,动植物密集地生活着,它们中的大部分都可以在那里生活(假设这片土地只具备普通的性质),换句话说,它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那里生活。可是很明显,按照一般的规律,在斗争最尖锐的地区,那些属于被我们叫做异属和异“目”的生物是彼此斗争得最剧烈的生物,这是由构造的分歧性的利益,以及与其相伴随的习性和体质的差异上的利益所决定的。
我们也可以根据同样的原理看到,植物是如何通过人类的作用进行异地归化的。有人也许会想,由于将土著植物普遍看做是特别创造而适应于本土的,所以那些在亲缘上和土著植物密切接近的种类,才可以在任何一块土地上变为归化的植物。此外还有人认为,只有少数类群的植物可以归化,并且在新乡土的一定地点有其适应性。然而实际情形却很不一样,得康多尔在他的值得称赞的伟大论著中曾表明,假如和土著的属与物种的数目相比,归化植物的新属要远比新种多。举例子来说,阿萨?格雷博士在《美国北部植物志》的最后一版里,曾经举出属于162属的260种归化的植物。所有这些归化的植物的高度分歧的性质都是很突出的。还有,它们明显区别于土著植物,因为在162个归化的属中,土生的属的数量不足100,这样一来就大大地增加了现今生存于美国的属。
如果考察那些在任一地区内与土著生物斗争并获胜,随后在那里归化了的动植物的本性,大概就可以认识到,一些土著生物应该怎样发生变异,才能战胜它们的同住者;我们至少可以推测出,构造的分歧化能达到新属差异的,对它们是有利的。
米尔恩?爱德华兹曾详细讨论过如下问题,即某个体各器官的生理分工所产生的利益等同于同一地方生物之间构造分歧所产生的利益。所有生理学家都不会怀疑专门用于消化植物物质的胃,或专门用于消化肉类的胃,可以从这些物质中吸收最多的养料这一说法。因此任何一块土地的普通系统中,动植物对于不同生活习性的分歧越大越完善,能在那里生活的个体数量就越大。体制分歧很少的一组动物要想和一组构造分歧更完全的动物相竞争是十分困难的。正如沃特豪斯先生及别人所认为的,将澳洲各类有袋动物分成若干彼此差异不大的群,它们是食肉、反刍、啮齿的哺乳类的代表者,但它们能否与这些发育良好的目成功地竞争呢?我们看到在澳洲的哺乳动物中,分歧过程还处在早期的与不完全的发展阶段中。
通过性状的分歧与灭绝,自然选择对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可能产生的影响
依据上面简短的讨论,可以假定,任何一个物种的后代的构造分歧越大,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并越能侵占其他生物占据的区域。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的是将从性状分歧获得利益的原理,与自然选择的原理和灭绝的原理相结合以后所能发挥的作用。
本书附有一张图表可以让我们图文并茂地理解这个比较复杂的问题。A到L表示这一地方的一个大属的所有物种;假设它们的相似度并不相等,就像自然界中的普遍情形,以及图表中用不等距的字母所表示的那样。要强调的是,我所说的是一个大属,因为第二章中曾经提到过,比起小属,大属里平均有更多的物种产生变异,而且在变异的物种中拥有更多数目的变种。此外也显示,罕见的和分布狭小的物种的变异不如最普通的和分布广泛的物种来得多。假定普通而分布广的且变异的物种是A,并且是属于本地的一个大属。用A发出的长度不等的、分散开来的虚线来表示变异的后代。假设这类变异虽然细微却拥有极分歧的性质;另外假设常常并非同时而是间隔较长时间才发生这类变异;并且假设在发生之后它们能存在的时间长度也各不相等。被保存或自然选择下来的就只有那些具有某些利益的变异。这里便体现出由性状分歧而能够得到利益的原理的重要性。因为,通常最差异的或最分歧的变异(外侧虚线表示)才会受到自然选择的保存与积累。用一个小数字标记一条虚线遇到一条横线的情况,这样就充分地积累了假设中的变异数目,因此形成一个很显著的变种,这个变种在分类工作上被认为具有记载的意义。
在图表中,表示一千或一千以上的世代的是横线之间的距离。假定物种(A)一千代以后,产生两个很显著的变种,分别记作a1和m1.由于变异性本身具备了遗传性,所以这两个变种所处的条件往往和它们的亲代发生变异时所处的条件相同。于是它们显然也具有变异的趋势,而且它们的变异方式和亲代非常相似。此外,亲代(A)本身具备了在数量上比本地生物更为繁盛的优点,由于这两个变种只发生了细微变异,因此有遗传此类优点的趋势;它们还遗传了更为普通的亲种所隶属的那一属的优点,这个优点有令其在自身区域内成为一个大属的功能。所有这些条件都有利于新变种的产生。
此时,假如这两个变种依然变异,则在以后的一千代中都会保存下它们变异的最大分歧。这段时期后,图表中的变种a1产生变种a2,依据分歧原理,比起a1和(A)之间的差异,a2和(A)之间的差异更大。若m2和s2是m1的两个变种,它们彼此不同,但是与它们的共同亲代(A)之间的差异更大。利用相同的步骤,人们可以将这一过程延长到任一久远的时期;每一千代之后,有些变种只可产生一个变种,但当某些变异越来越大,有些则会产生两或三个变种,当然也有些不能产生变种。所以由共同亲代(A)变异了的变种,往往会持续增加它们的数目,而且在性状上也会继续进行分歧。在图表中,这个过程表示到一万代结束,当将其压缩或简单化后,就可到一万四千代。
有一点我必须说明:事实上这种过程的进行并非很规则,也不是连续的,因而我并不是假定它会像图表中所描述的那样有规则地进行(其实图表中或多或少已体现出了一些不规则性),而认为更有可能的是:在一个长时期内每一类型都保持不变,之后才会发生变异。我也不是假定,必然会保存下最分歧的变种:一个中间类型有长期存续下去的可能性,也有产生一个以上变异了的后代的可能性;因为某种极其复杂的关系决定着自然选择通常根据未被其他生物占领或未被完全占据的位置的性质而发生作用。可是,一般的规律表明,只要一个物种在构造上越能产生分歧,地方占得越多,才越能增加它们变异了的后代。我们在图表中,用小写数字标记在有规则的间隔内的系统线上,小写数字标志的是连续的已变成十分不同的足以被列为变种的类型。在任何地方都可插入这种想象的中断,只要相当分歧变异量能够被间隔的长度准许而得到积累,就能如此。
图表中,由(A)分出的若干虚线表示的是:一切从一个普通且分布广,并从属同一个大属的物种产生出的后代,它们一般都把亲代成功的优点继承下来,因而它们的数量也就进一步增多,也增加了在形状上分歧的可能性。而图表上,若干较低的没有达到上述横线的分支显示的是:占据较早和改进较少的分支地位往往会被从(A)产生的已变异后代和系统线上更好改进的分枝所代替,从而遭到毁灭。变异过程在某些情况下无疑仅限于一条系统线,于是尽管在量上扩大了分歧变异,然而数量上来说,变异了的后代并未增多。如果去掉图表里从(A)出发的各线,只留a1到a10的那一条,便可表示出上述情况。与此相似的是英国的赛跑马和向导狗,它们既无任何新枝,也无任何新族产生,显然它们的性状是从原种缓慢地进行着分歧。
假定经过一万代后,产生a10、f10和m10三个类型,因为其间经过历代性状分歧,所以它们之间以及和(A)种之间将有很大区别,也许这些区别并不相等。假设图表上两条横线之间只有细微的变化,那这三个类型可能只是非常明显的变种;但假如在步骤上或在量上发生的变化较多或较大,这三个类型就能变为可疑的物种或至少是明确的物种。因此,由区别变种的较小差异,上升至区别物种的较大差异的各步骤都从这张图表上表现出来。如果在更多世代延续同样过程 (如压缩和简化的图表所示),我们就可以获得从(A)传衍出来的八个物种,用小写字母a14到m14所表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物种增多而形成了属。
大属中总要有超过一个以上的物种发生变异。图表中我假定经过一万世代后,第二个物种(I)以相类似的步骤,产生两个明显的变种或是w10和z10,我们要依据假定的横线间的变化量来决定它们到底是变种还是物种。假定一万四千世代之后,产生了六个新物种n14到z14.在任何一个属里,性状已很不相同的物种在自然组成中有最佳机会占据新的且广泛的地方,从而一般会产生出最大量的变异的后代;所以,在从图表中挑选变异最大的并已经产生新变种和新物种的物种时,我选取了极端物种(A)与近极端物种(I)。图中那些不等长的向上的虚线表示的是,在长久但不等的时期内原属里的另外九个物种,有继续产生不变化的后代的可能性。
图表中还显示出,在变异过程中,灭绝的原理也在变异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为在充满生物的地方,自然选择必定只选取在生存斗争中获得成功的类型,任何一物种的改进了的后代,经常有在系统的每一阶段中,逐步消灭和驱逐了它们的先驱者或原始亲种的倾向。剧烈的斗争一般发生在习性、体质与构造最相近的类型之间。所以,一般有灭绝趋势的都是那些处于较早和较晚的状态之间的,也就是处于同种类型中改良少和改进多的状态间的中间类型。系统线上很多整个的旁支由于被后来改进了的支系取代,从而灭绝。然而,如果想要让后代与祖先和平相处,继续生存,那么就要在不同地域中迁入某一物种的变异了的后代,或者让后代很快地适应一个全新的地方。
假设图表中表示的变异量非常大,则物种(A)和所有早期的变种都会灭亡,而由八个新物种a14到m14代替;并且物种(I)也会被六个新物种n14到z14代替。
再进一步探讨,假设如自然界中的情况一样,该属的那些原种之间的相似程度并不等同;物种(A)和其他物种的关系没有它和B、C及D的关系来得近,物种(I)和G、H、K、L的关系比较近。进一步设想(A)和(I)很普通且分布很广,因此在同属中它们本来就比大多物种更有优越性。在一万四千世代时,它们变异了的后代共有十四个物种,部分相同优点被它们继承了;它们还以各种不同方式在系统的每一阶段中进行变异和改进,这样就适应了本生活地区的自然组成构造中那些与它们有关的地位。所以,它们很有可能取代或消灭亲种,而且灭绝与亲种最接近的原种。所以,只有极其稀少的原种能够传到第一万四千世代。与其他九个原种关系最远的两个物种(E与F)中我们可以假定只有一个物种(F),能够在这一系统的最后阶段仍产生它们的后代。
图表中有十五个新物种从十一个原种遗传下来。在性状方面,相比十一个原种之间的最大差异量,a14与z14之间的极端差异量更大,这是由于自然选择造成了分歧的倾向。此外,新种间的亲缘的远近也不尽相同。在由(A)传下来的八个后代之中,都是刚从a10分出来的a14、q14、p14 三者,亲缘比较相近;b14和f14是在较早时期时从a5分出来的,因而在某种程度上与以上三个物种有所差别;最后,o14、i14、m14有相近的亲缘,但分歧在变异开始时已存在,因此,它们可以成为一个亚属或一个明确的属。与前面的五个物种有很大差别。
两个亚属或两个属将在由(I)传下的六个后代中形成。但是由于原种(I)与(A)差别较大,(I)在原属里几乎处于某个极端,由于遗传的缘故从(I)的六个后代,与(A)传下来的八个后代有很大区别;还有,这两组生物继续分歧的方向是不同的。另一个重要的论点是,连接在原种(A)和(I)之间的中间种,除了(F)之外,也一并灭绝,没留下任何后代。因此,必然会将从(I)传下的六个新种,和由(A)传下的八个新种列为不同的属,甚至是不同的亚科。
因此两个或以上的属,是经过变异繁衍产生于同一属中两个或以上的物种,同时也可以假定这两个或以上的亲种是从更早期一属中某一物种产生的。我们在图表中用大写字母下方的虚线来表示上述情形,其向下收敛的分支,集中于一点;这点代表某物种,也就是假定的几个新亚属或属的祖先。我们应该考虑新物种F14的性状问题,假定它仍然保存(F)的体型,没有什么较大变化,性状分歧不大。这种情况下,它和另外十四个新种有十分奇特且疏远的亲缘关系。由于它是遗传自假定的现已灭亡而鲜为人知的(A)和(I)两个亲种之间的类型,那么在某种程度上它的性状可能处于这两个物种所遗传下来的两群后代之间。而和它们的亲种类型相比,这两群的性状已经有了分歧,因此新物种(F14)是介于两群的亲种类型之间,并非直接介于亲种之间,这种情形大概每个博物学者都能料到。
假定这张图表中的每条横线都代表一千代甚至更多代;即使是含有灭绝生物遗骸的地壳的连续地层的一部分它也可以表示。这个问题在《地质学》一章中还要进一步探讨,并且这张图表会启示灭绝生物的亲缘关系--虽与如今生存的生物属于同目、同科,或同属,然而在性状上这种生物常常基本上介于如今生存的各群生物之间。因为在灭绝物种生存的各个不同的辽远时代,系统线只有较小的分歧在分支线上,所以这种事实是可以解释的。
把现在所阐述的变异过程仅限于属的形成是说不通的。如果我们假定在图表中,分歧虚线上各个连续的群表示了巨大的的变异量,那么标着a14到p14、b14和f14、以及o14到m14的类型,会组成三个极其相同的属。还有从(I)传下来的两个相差明显的属,与(A)的后代也大不一样。图表所示的分歧变异量将该属的两个群划分为两个不同的科,或者不同的目。从原属的两个物种传下了这两个新科或新目,而这两个原属的物种又是从某些更古老的且鲜为人知的类型传下的。
我们知道,各个地区的较大属的物种最经常出现变种即初期物种,这种情形是能够被预料的;因为自然选择需要通过在生存斗争中一种类型比其他类型更具优越性而起作用,它主要作用于具有某种优势的类型;然而任一个群成为大群,必定是由于它的物种遗传了某些共同祖先的共同优点。因而,在一切尽力增加数目的大群之间往往发生产生新的变异的后代的斗争。即一个大群迫使另一大群减少数量,也减弱其继续变异和改进的机会,最终使其消亡。在同一个大群里,后来传下的、更好完善的亚群,常常是从自然组成中分歧出来并占据许多新的地位,它们总是带有一种排挤和消灭较早的、改进较少的亚群的倾向。最终,较小的、衰弱的群或亚群都将灭亡。由此,我们预言:现在最少受到灭绝之祸的生物群,将能在未来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持续增加。但是却无法预计最后的胜利属于谁。因为从前曾是极发达的许多群,现在都灭绝了。对于更远的未来,我们还可预计:大多数较小群因被不断增多的较大群攻击而终要趋于灭绝,而且不会传下变异的后代;最终,仅有极少数物种能把后代传到遥远的未来。但我在这里再谈一谈,根据这种观点,因为只有极少量较古远的物种的后代被传到今日,并且同一物种的所有后代形成一个纲,因而我们就了解了产生这种在动植物界的每一主要大类中,留存至今的纲是如此之少的现象的原因。虽然只有极少数极古远的物种传下变异了的后代,但在久远的地质时期中,也有很多属、科、目及纲的物种分布在地球上,繁盛程度不比今天差。
论生物体制倾向进步的程度
保存和累积各种变异是“自然选择”作用的全面体现,这些变异对于所有生物来说,有利于它在所有的生活期内的有机与无机条件下的生长。这导致各种生物逐渐改进了和外界条件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必然导致世界范围内大部分生物的体制的逐步改进。然而,什么叫做体制的进步,这是一个极复杂的问题,博物学界也都没有一个满意的说法。智慧的程度以及构造接近人类的脊椎动物,它们的进步是很明显的。我们不妨这样设想,似乎可以把从胚胎发育到成熟时期,各部分和器官所经历的变化量的大小作为比较标准;当然也不包括一些情形,例如,一些寄生的甲壳动物,在成长后它的某些部分的构造反而变得不完整,因此,这种成熟的动物可能并不比它的幼虫高等。应用得最广也最好的要数冯见尔所定的标准,这是指同一生物的各部分的分化量--此外我还要说一句,这是指成体状态--以及米尔恩?爱德华所说的生理分工的完全程度即它们不同机能的专业化程度。然而,假如我们观察一下鱼类,就可以知道这个问题并不简单;像鲨鱼这个最接近两栖类的物种,被一些博物学者视为最高等,而呈现鱼形且最不像其他脊椎纲的动物的普通硬骨鱼则被另一些博物学者列为最高等。植物方面也是如此。当然,智慧的标准在植物中当然根本不存在;花的每一器官,如萼片、花瓣、雄蕊、雌蕊完全发育的植物被有些植物学者认为是最高等的;同时,也有人认为最高等的是拥有几种极大变异器官的花而数目减少的植物,这种观点似乎更为合理。
如果我们所说的体制高等与否是以成熟生物的几个器官的分化量与专业化量(含概为智慧目的而产生的脑进步)来判断,那么很明显自然选择会支持这个标准。因为生物学告诉我们器官的专业化有利于生物,之所以说是在自然选择的范围之内以专业化为方向进行变异的积累,是由于专业化能更好地促使机能的执行。另外,努力地进行高速率的增加,并在自然组成中争取各个未被占领或未被完全占据的位置,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从这儿我们得知,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一种生物的几种器官很有可能逐渐成为多余或无用的;这样一来,就发生了体制等级退化的现象。在《地质的演替》一章中,我们会讨论,全体生物体制从最远的地质时代到现在是否确有进步。
但我们也可持反对意见:假定所有生物都有等级上的上升倾向,那在世界范围内为何依然有许多最低等类型存在呢?在每个大的纲中,为何某些类型比其他类型更发达?较低等类型的地位为何没有被更高度发达的类型取代或消灭呢?拉马克坚信所有生物在内在上都必然趋向于完善,因而他觉得这个问题十分难解,因此他必须假定能够不断地自然发生新的和简单的类型。现在这种想法的正确性还没有得到证明,将来能否证明也是后话。依据我们的理论,不难解释低等生物的继续存在;因为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存,并不一定包含进步性的发展--自然选择只对生物在复杂生活关系中有利的变异起作用。那么就有这样的疑问,对于一种浸液小虫,一种肠寄生虫、甚至对于一种蚯蚓来说,高等构造究竟有什么利益?倘若毫无利益,这些类型就不会通过自然选择有所改进,或几乎很少改进,或者这种低等的状态可能会无限期持续。地质学明确地说明,有些最低等类型,如浸液小虫和根足虫将旧有的状态在极长久的时间中保持到今日。但是,我们也不能轻率地认为至今生存着的大多数低等类型自生命初期以来就丝毫未变,因为没有一个博物学者不被曾经解剖时所看到的最低等生物的奇异而美妙的体制所吸引。
这种论点差不多同样可运用于一个大群的各级不同体制,例如,哺乳动物和鱼类并存于脊椎动物中;人类和鸭嘴兽并存于哺乳动物中;沙鱼和文昌鱼并存于鱼类之中,而文昌鱼的构造非常简单,接近于无脊椎动物。然而,哺乳动物和鱼类互相之间没有什么值得竞争的;当哺乳动物全纲或其中的某些成员进步到最高级时,并不会取代鱼的地位。生理学家认为,必须灌注热血,脑才能高度活动,所以必定要进行空气呼吸;因而,栖息于水中的温血哺乳动物,必须经常浮出水面进行呼吸,这对它们来说并不方便。至于鱼类,不会有文昌鱼被鲨鱼科的鱼所替代的趋势,我曾听弗里茨?米勒说过,在巴西南部较为荒芜的沙岸附近,有一种奇异的环虫是文昌鱼的唯一伙伴和竞争者。哺乳类中三个最低等的目,也就是有袋类、贫齿类与啮齿类,和大量猴子在南美洲某个地方共存,它们之间或许少有冲突。总之,整个世界的生物的体制虽然都有进步,并且这种进步还在持续下去,可是在等级上的完善程度永远是不尽相同的;因为某个纲或每一纲中的若干成员的较高程度的进步,根本没有全部灭绝那些与它们没有密切竞争的群类的必要性。我们以后将会看到,某些情况下,若干体制低等的类型由于在某些局限或特殊的区域内栖息,所以保存至今,在这些区域中它们没有激烈的竞争,而且成员稀少也使得发生有利变异的机会被阻碍了。
最终,我确定有多种原因导致很多低等体制的类型至今仍存活于世界上。某些情形中,从未发生过个体差异或有利性质的变异,因此自然选择发挥不了作用从而加以积累。或许在所有情形中,人没有足够的时间面对最大可能的发展量。体制在某些少数情形中出现退化。但主要是因为:高等体制在极其简单生活的条件下非但没有用处甚至会有害处,因为体制越纤细,就越不容易被调节,也就更容易被损坏。
我们相信所有生物的构造在生命初期都是非常简单的,于是会问:到底是如何发生身体各部分的进步也就是分化的第一步骤的呢?也许赫伯特?斯潘塞先生会说,简单的单细胞生物经过生长或分裂会变化为多细胞的集合体,或者会依附于所有支持物体的表面,在这种情形下,他的关于“任何等级的同型单位,依照和自然力变化的关系,按比例进行分化”的法则就会起作用。但是如果在这一题目上,我们没有事实依据,只是一味空想,基本上是没有用的。然而,如果假定,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在许多类型产生之前根本不存在,那最终一定推论出错误的结论:一个单独物种如果生长在隔离地区中,那它所发生的变异可能是有利的,这样一来,可能所有个体就会发生变异,或者,产生两个不同的类型。可我曾在《绪论》中说明,只要我们承认对于现今存在于世界上的生物之间的关系是无知的,尤其是关于它们过去时期的情形,那么我们就不会奇怪为什么有些关于物种起源的问题迟迟无法解释。
性状的趋同
尽管H.C.沃森先生本身也相信性状分歧的作用,但他却认为我对于性状分歧的重要性估计过高,同时也认为所谓性状趋同也能发挥一些作用。我们可以设想两个不同属但是近属的物种都产生出许多可能彼此很接近的分歧新类型,那么,就可以将这些类型分类于同一个属。这样,两个不同属的后代就是同一属的。在多数情况下,将完全不同类型的变异了的后代的构造接近与相似归为性状趋同的原因,是极为草率的。只有分子的力量才能决定结晶体的形态,因此,不必对不同的物质偶尔会呈现相同的形态而奇怪。然而关于生物,复杂的关系也就是已经发生的变异是每个类型的决定性因素,同时变异的原因又太过复杂以致难于研究--是由被保存或者被选择的变异的性质来决定的,而周围的物理条件又决定了变异的性质,其中尤其重要的就是和它进行竞争的周边生物--然而最终的决定性因素是来自所有祖先的遗传(遗传是种不定因素),而任何祖先的类型又都由同等复杂的关系决定。所以,从原本极不相同的两种生物遗传下的后代,之后逐渐趋于类似,导致它们的整个体制几乎变得一致,这令人难以相信。如果这种事情曾经发生,那么完全没有遗传联系的同一类型就会在隔离较远的地层中重复出现,而衡量证据与这种说法是相反的。
沃森先生认为在自然选择的连续作用下,结合性状分歧,可以产生无数的物种的这种说法是极其错误的。大概有许多物种单在无机条件下,能够很快适应各种非常不同的热度与湿度等等。但我完全相信,更具重要性的是生物间的相互关系;有机的生活条件会随着各处物种的持续增加而愈加复杂。结果初看起来,由于构造的有利分歧量表面上是无限的,因此能够产生的物种数目也应当是无限的。甚至我们并不知道生物最繁盛的区域,是否已被物种的类型所充满;已具有惊人数量物种的好望角和澳洲,仍有很多欧洲植物归化。从地质学来看,贝类物种的数量在第三纪的早期,以及哺乳类的数量从同时代中期开始没有大量或根本没有增加。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抑制了物种数量的无限增加呢?每个地域所能维持的生物数量(并非物种的类型数量)必然是有限的,决定这种限制性的是该地的物理条件。因此,如果某区域内栖息着非常多的物种,则会减少每一个或几乎每一个物种的个体;如果出现敌害数量或季节性质的偶然变化,那么这种物种就极易灭绝。此类情况下,灭绝过程是迅速的,但产生新种的过程永远是缓慢的。我们可以假设这样一种极端情况,英国的物种与个体数量一样多,然而大量物种的灭绝常常是由于出现某个寒冷的冬季或极干燥的夏季。每个地方,倘若限制增加物种的数量,各个物种就会成为个体稀少的物种,并且我们知道在一定时期内,两个稀少物种很少能产生有利的变异;最终阻碍了新种类型的产生。近亲交配会促使较为稀少的物种濒临灭绝,很多研究者将这点作为立陶宛的野牛、苏格兰的赤鹿、挪威的熊等衰颓的原因。我认为其中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即一个优势物种,击败原地的很多竞争者,随而散布开去,许多其他物种的地位被它攫取。就像得康多尔曾经说过的,这些广为散布的物种通常还会散布得更广,最终,在某些地区就会取代当地的某些物种,促使它们灭绝,这样,世界范围内物种类型的异常增加就会受到抑制。胡克博士最近阐明,显然在澳洲的东南角有许多从不同地方入侵的侵略者,因而澳洲本地的土著物种大大减少。我还不敢说这些论点究竟有多大价值,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在各地方它们一定有限制物种无限增加的趋势。
提要
无可非议的是:生物构造的每部分在变化的生活条件下基本上都会显示个体差异;生物是按几何比率增加的,在某一时期里,它们必定经常发生剧烈的生存斗争。由于所有生物互相之间及其与生活条件之间的极为复杂的关系,会引发它们在构造、体质及习性上的有利于它们的无限分歧,那么如果说从未发生过有益于某一生物本身繁荣的变异(就像许多曾经发生的有益于人类的那样的变异),将是难以置信的。但是,假如确实发生过有益于任何生物的变异,那么在生活斗争中具备此等形状的所有个体必然会有保存自己的最好机会。根据确定的遗传原理,拥有同样性状的后代就会产生。这种保存原则,即最适者生存原则,就是我所说的“自然选择”.“自然选择”使生物在有机与无机的生活条件下获得改进;最终在大多数情况下,就会促进体制的进步。然而,如果低等且简单的类型,可以良好地适应它们较为简单的生活条件,也能保持长久不变。
自然选择可以以品质在相应龄期的遗传原则为依据,如改变成体一样容易地来改变卵、种子和幼体。性选择在许多动物中帮助一般选择,为最强健且最适应的雄体产生出最多的后代作保证。同时也可以使雄体获得有利性状,促使其与别的雄体进行斗争或对抗:这些性状会将一般的遗传形式传给雌雄两性或一性。
自然选择是否真的可以发挥上述的作用,从而使各种类生物类型与其某些条件和生活地点相适应呢?我们必须通过以下各章所举的事实来论证。但是我们已经看到生物的灭绝是由自然选择所致,而且地质学也清楚地说明了绝灭有史以来巨大的作用。由于一个区域所能维持的生物是否繁盛取决于生物的构造、习性及体质的分歧状况,所以性状分歧的产生也是通过自然选择--我们只需考察任一处小范围的生物和异地归化的生物,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因此,任何物种的后代在变异过程中以及在原物种不断增加个体数量而发生的斗争中,愈是分歧,在生活斗争中它们就愈有成功的良机。如此,就出现逐渐增大属于同一物种的不同变种的细微差异的趋势,直至增大为同属物种间的较大差异的存在、或进而增大为异属间的较大差异。
我们可以看到,每个纲中变异最大的物种是大属的那些普通、分散广且范围大的物种,而且它们倾向于将其在本土成为优势种的某种优越性传给变化了的后代。如上所述,性状的分歧,改进较少的或中间类型的生物的大量灭绝均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以这些原理为依据,我们就可以理解世界各纲中任何生物间的亲缘关系以及普遍存在的明显差异。我们感觉奇怪的是,所有时间和空间内的任何动物和植物,都可分为各群,彼此关联,如我们一般所见的那样--关系最密切是同种的各个变种,关系较疏远并且不均等的是各个同属的物种,它们形成了区及亚属;异属物种间的关系更为疏远,而且根据属间关系的远近程度,形成了亚科、科、目、亚纲及纲。无论哪个纲中的若干次级类群均不能列入单一行列,但是都环绕在某些点上,这些点又和其他某些点相环绕,长此以往,就形成了几乎是无穷的环状。倘若物种是独立创造的,就不能解释这样的分类;然而,正如图表中所见,根据遗传及引起灭绝和性状分歧的自然选择的巧妙且纷杂的作用,便可解释这点了。
常常用一棵大树来表示同一纲中所有生物的亲缘关系,这种比喻基本上能反映真实的情况。现存的物种用绿色的、生芽的小枝来表示;长期、连续的灭绝物种可用以往年代生长出的枝条表示。每个生长期中,所有正在生长的小枝都有向各方分枝的意图,并且试图将周围的新枝与枝条遮盖或弄死。同样道理,在巨大的生活斗争中的任何时期,物种和物种的群都在压倒其他物种。巨枝是分大枝,再逐渐分为越来越细的枝,它们在树木未长大时,都一度以生芽的小枝的形象出现;所有灭绝与现存物种的分类都能由这类由分枝来连结旧芽和新芽的情形代表,在群之下它们再分为群。当这棵树还很矮时,许多繁茂的小枝中,其中可以长为大枝、负荷着其他枝条但生存至今的不过两三个。在久远地质时期中生存的物种也是如此,它们当中只有少数的变异了的后代被保存,从这树开始生长以来,已经枯萎而且脱落了很多巨枝与大枝;没有留下生存的后代而仅是化石状态的全目、全科及全属可用枯落的、大小不一的枝条表示。正如我们所见,由于某种有利机会,树的下部某个分叉处生出一根细小且孤立的枝条,并且茂盛地生长至今;由于亲缘关系把鸭嘴兽或肺鱼这类动物的两条大枝联络起来,而且生活地点也对它们保护有加,所以能使它们避免残酷的竞争。由于生长芽生出新芽,如果是强健的新芽,就会分出枝条覆盖四周许多相对较弱的枝条,所以这巨大的“生命之树”在其传代中相信也是如此,地壳被这株大树用它枯落的枝条所填充,并且用它的茁壮而美丽的枝条覆盖了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