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韩非子
作者:韩非
本章字数:865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16日 03:02
发奸之密,告过者免罪受赏,失奸者必诛连刑。如此,则奸
类发矣。奸不容细,私告任坐使然也。
夫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是以有术之国,不用誉则毋適,境内必治,
任数也;亡国使兵公行乎其地、而弗能圉禁者,任人而无数也。自攻者人也,攻
人者数也。故有术之国,去言而任法。凡畸功之循约者难知,过刑之於言者难见
也,是以刑赏惑乎贰。所谓循约难知者,奸功也;臣过之难见者,失根也。循理
不见虚功,度情诡乎奸根,则二者安得无两失也。是以虚士立名於内,而谈者为
略於外,故愚怯勇慧相连而以虚道属俗而容乎世,故其法不用,而刑罚不加乎僇
人。如此,则刑赏安得不容其二?故实有所至,而理失其量,量之失,非法使然
也,法定而任慧也。释法而任慧者,则受事者安得其务?务不与事相得,则法安
得无失,而刑安得无烦?是以赏罚扰乱,邦道差误,刑赏之不分白也。
刑赏之不分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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