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07月16日 03:02
重则所恶之禁也急。夫欲利者
必恶害,害者利之反也,反於所欲,焉得无恶。欲治者必恶乱,乱者治之反也。
是故欲治甚者,其赏必厚矣,其恶乱甚者,其罚必重矣。今取於轻刑者,其恶乱
不甚也,其欲治又不甚也,此非特无术也,又乃无行。是故决贤不肖愚知之美,
在赏罚之轻重。且夫重刑者,非为罪人也。明主之法揆也。治贼,非治所揆也;
所揆也者,是治死人也。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故曰:
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重罚者,盗贼也;而悼惧者,良民也;
欲治者奚疑於重刑!若夫厚赏者,非独赏功也,又劝一国。受赏者甘利,未赏者
慕业,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欲治者何疑於厚赏!今不知治者,皆曰:
重刑伤民,轻刑可以止奸,何必於重哉?此不察於治者也。夫以重止者,未必以
轻止也;以轻止者,必以重止矣。是以上设重刑者而奸尽止,奸尽止则此奚伤於
民也?所谓重刑者,奸之所利者细,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民不以小利蒙大罪,
故奸必止者也。所谓轻刑者,奸之所利者大,上之所加焉者小也;民慕其利而傲
其罪,故奸不止也。故先圣有谚曰:“不踬於山,而踬於垤。”山者大,故人顺
之,垤微小,故人易之也。今轻刑罚,民必易之。犯而不诛,是驱国而弃之也;
犯而诛之,是为民设陷也。是故轻罪者,民之垤也。是以轻罪之为民道也,非乱
国也则设民陷也,此则可谓伤民矣!
今学者皆道书筴之颂语,不察当世之实事,曰:“上不爱民,赋敛常重,则
用不足而下恐上,故天下大乱。”此以为足其财用以加爱焉,虽轻刑罚可以治也。
此言不然矣。凡人之取重赏罚,固已足之之后也。虽财用足而厚爱之,然而轻刑
犹之乱也。夫富家之爱子,财货足用,财货足用则轻用,轻用则侈泰;亲爱之则
不忍,不忍则骄恣;侈泰则家贫,骄恣则行暴,此虽财用足而爱厚,轻利之患也。
凡人之生也,财用足则隳於用力,上治懦则肆於为非;财用足而力作者神农也,
上治懦而行修者曾、史也;夫民之不及神农、曾、史亦已明矣。
老聃有言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夫以殆辱之故而不求於足之外者,
老聃也。今以为足民而可以治,是以民为皆如老聃也。故桀贵在天子而不足於尊,
富有四海之内而不足於宝。君人者虽足民,不能足使为天子,而桀未必以天子为
足也,则虽足民,何可以为治也?故明主之治国也,適其时事以致财物,论其税
赋以均贫富,厚其爵禄以尽贤能,重其刑罚以禁奸邪,使民以力得富,以事致贵,
以过受罪,以功致赏而不念慈惠之赐,此帝王之政也。
人皆寐则盲者不知,皆嘿、则喑者不知。觉而使之视,问而使之对,则喑盲
者穷矣。不听其言也,则无术者不知;不任其身也,则不肖者不知;听其言而求
其当,任其身而责其功,则无术不肖者穷矣。夫欲得力士而听其自言,虽庸人与
乌获不可别也,授之以鼎俎则罢健效矣。故官职者,能士之鼎俎也,任之以事,
而愚智分矣。故无术者得於不用,不肖者得於不任,言不用而自文以为辩,身不
任而自饰以为高,世主眩其辩,滥其高而尊贵之,是不须视而定明也,不待对而
定辩也,喑盲者不得矣。明主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然则虚旧之学
不谈,矜诬之行不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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