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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吃剩食物的禁忌

书名:金枝(上) 作者:(英)弗雷泽 本章字数:1306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1:42


第五节吃剩食物的禁忌

  

  通过人吃过的剩饭剩菜或碗盘里的残羹剩饭,巫术也能加害于其人。根据巫术的交感原理,一个人吃进腹内的食物和他剩下没有吃过的食物之间确实继续存在一种关系,因此,只要伤害某人吃剩的食物,就会同时伤害某人。南澳大利亚的纳林叶利人,凡成年的都经常注意查看别人吃过扔弃的兽骨、鸟骨、鱼骨等,想要从中构成致人于死命的符咒。因此人人都注意烧掉吃过的动物的骨头,以免陷入巫师的魔手。可是巫师却往往总是能够得到这样一块骨头,一旦得到以后,便自信掌握了吃过这块骨头上的肉的男女或儿童的生死命运。他施行魔法,用鱼油加赭土和成泥浆,把一只鳕鱼的眼睛和一具尸体上的一小块肉塞进泥浆,揉搓成球,贴到这块骨头上端,置于死人胸口若干时候,目的在于借助接触腐朽而获得致人死命的功效。巫师将此法宝放在靠近火旁的地上,随着这个泥团的融化,被施行魔法的那个人就要生病消瘦羸弱,如果泥团很快融化了,那人就会丧生。假如那人知道这魔法是对他施行的,就想方设法从巫师那里买回这块骨头,到手后立即抛入河里或湖中,于是就破除了那个魔法。在新赫布里底群岛的塔纳岛上,人们都把吃剩的食物埋掉或扔到海里,以免落入专搞巫蛊者流的手中。如果他们发现吃剩下的东西,譬如香蕉皮,便捡将起来放在火上慢慢地烧炙。这样,吃了那香蕉的人便生起病来,于是就向这位巫师馈送礼物,求他不要烧那香蕉皮了。在新几内亚,土人极其注意烧掉或藏起他们食物的外壳或其他剩余部分,以防被敌人发现用来伤害或摧毁吃过这些食物的人。因此,他们烧去一切残余食物,或扔到海里,或者

放到不招危险的地方。出于对巫师的恐惧,卢安戈国王剩在盘子里的食物,任何人都不得碰它一下,而是把它们埋在地下一个窟洞里。此外,任何人不得喝国王酒壶里的酒。古代罗马人吃了蛋类和蜗牛以后,总是马上把壳摔碎,以防止敌人运用巫术进行谋害。今天我们还仍然遵行这种习惯做法,吃完鸡蛋以后立即把蛋壳打碎,很可能就是渊源于这同一迷信。

  认为巫术可以通过人吃剩的食物加害于人的这种迷信恐惧,引导着许多未开化的原始氏族人民销毁吃剩的食物,从而取得了有益的效果。如果不销毁吃剩的食物,而听其腐烂,则真的可能成为不仅是想像的,而且是实在的疫病和死亡的根源。这种迷信不仅使原始氏族在卫生条件方面获益,而且,奇怪的是这种毫无根据的恐惧和同样的因果关系的错误观念,却间接地加强了遵奉这些观念的人们之间的好客、荣誉、信用等道义上的纽带。很显然,想要通过吃剩食物施行巫术损害别人的人自己决不会也吃那食物,因为根据巫术的交感原理,他如果也吃了那些东西的话,他也将跟他的仇敌同样遭受所施巫术的损害。原始社会人们的这种观念增进了人们必须一起同进饮食的神圣义务,在同进饮食之时,两人互为双方良好行为充作人质,保证彼此决不谋害对方,因为既然彼此腹内都吃了同样的饮食,在身体上便联成一体,如果一方谋害对方,则对方所受的害也同样会落在害人者自己身上。然而,按严格的逻辑来讲,这种交感作用只存在于所吃食物在彼此腹内的短时间内。因此,这种共进饮食的盟约就不及歃血为盟更为神圣和持久。因为盟约双方互将本人血液输入对方血管,双方生命便终身联结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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