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1:41
王像其前辈们那样悠闲怠惰地生活着,被一个名叫莫的野心勃勃的冒险家赶下了王位。莫由一个渔民一跃而成了国君。国王的兄弟黎
打倒了这个僭位者,扶立旧王,并为自己及儿孙后代保留了统帅全国军队的将军爵位。从那以后,历代国王虽然拥有国王的称号和虚荣,却不再真正统治国家。他们蛰居深宫,一切真实的政治权力都由世袭的将军们支配。
在波利尼西亚群岛的曼盖亚岛上,宗教与行政的职权分别掌握在不同人的手中:宗教方面的职权由世袭的王储执行,世俗政府事务则不时委托战争中赢得胜利的酋长处理,其职权必须由国王授予。同样,在通加[南太平洋的一个群岛,位于斐济群岛东面。],掌握行政职权的国王,一部分是世袭的,一部分是拥有战士人数众多、以尚武著称的酋长。此外,还有一位更大的神职的酋长,其地位高于国王及其他酋长,因为人们认为他是一位主要神祇的后裔。每年新谷登场都要举行隆重仪式向他奉献,据信,如果不这样的话,神就要向人们示儆惩戒。人们说到他的时候,都用特定的言词,这些词决不用于其他任何人。凡是他偶尔接触到的事物,都成为神圣,成为禁忌,普通人都不得接近。当他和国王相遇时,国王必须坐在地上待他走过才能起身,以表示对他尊敬。虽然他由于出身神圣而享受最高尊崇,他这样神圣的人物却并不掌握任何政权,如果他胆敢参预国家事务,就会遭到国王的峻拒。国王实际上掌握着真正的权力,并终于成功地除去了那个掌握神权的对手。
西非一些地区,执掌神权和执掌政权的两个国王同时统治着一个地区,而掌神权之王实际上是至高的,他掌管着天气等等,并有权制止一切活动。例如,他如把自己的红节杖放在地上,任何人便不得从那里越过。这种宗教的和世俗行政的统治者之间的权力分工,在真正的黑人文化不受干预的地方,就必须出现。但是在黑人的社会形态受到干扰的地方,如达荷美与阿山蒂,便有集两种权力于一位国王之身的倾向。
在东印度岛屿、帝汶岛的某些地方,也有类似西非的掌握行政权的国王与掌握宗教事务的国王那样权力分开的情况。帝汶岛上一些部落承认两位土王:普通的或行政的土王,专管民事;当作神灵崇拜的或禁忌的土王,主管有关大地及其一切产品之事。后者有权宣布任何事物为禁忌,开垦新地必须事先得到他的允许,竣工之前必须由他主持一定的仪式。如果干旱病害威胁庄稼收成,人们就求他福佑。虽然他的爵位低于行政的土王,他在事件进程中却起着极其巨大的作用,那位主管世俗事务的国王在一切重大问题上都得咨询他的意见。周围其他一些岛屿,如罗蒂、东佛罗尔,与此同类的宗教方面的统治者,都有好几个土名,意思都是“这块土地上的主管”。同样,在英属新几内亚的墨科地区实行双酋长制。当地土人按照家族系统的情况分为两类,各有自己的酋长:一位是作战的酋长,一位是执行神职的酋长。后者的职位是世袭的,其任务是给任何作物(如椰子、槟榔)规定禁忌,他什么时候想着要禁止使用它们,就作出禁用规定。他的这种职务,使我们看到祭司性的王朝的滥觞,不过其职务似乎更多地是巫术性的,而不是宗教性的,是有关对庄稼收获的控制,而不是追求超自然力量的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