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年07月01日 11:06
雁在家中静养的日子,变成了她这一生最大的一个噩梦。她多想再回到以前。
其实,在这以前她就知道,那个傻瓜是爱她的,之所以不接受其他人对自己的追求就是为了,听到那个傻瓜亲口对她讲出每个女孩子多渴望的三个字,而如今看来似乎再也没有那个机会了。
她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努力回忆起过去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虽然,那些多是打打闹闹,总是在一起吵架的回忆。
在他心里,那个傻瓜小气,三八虽然长得还是蛮帅的,可是一个比女人还要小气的男孩子总是令人有一点无法忍受的。
但是,现在再回想起来。突然之间,她竟然觉得故去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多是令人感觉到那么的甜蜜,她突然好想在和他在一起。
即便是一遇到又再次吵架的话,也在所不惜,陈秋雁现在开始明白。原来只要心里渴望爱,寂寞才会变得可怕,因为渴望带来的孤独会让人感到发狂!
咚!咚!咚!就在这时门外突然间响起了敲门声。
是谁呀!此时还沉浸在痛苦之中的陈秋雁顾不得自己平时淑女的形象了,朝门外的“不速之客”大声的叫喊着。
嗯是陈小姐吗,对不起,打扰您了,我是快递员,有一个您的包裹请问你现在是不是可以打开门来取一下啊!门外的快递员说道。
哦,是这样啊那你等一下啊,我马上就来了。陈秋雁急忙从床上爬起身来,用手擦干了两腮的眼泪,这是一个什么包裹呢,她在心里想。
在街道那个包裹之后,她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而在包裹被打开的那一瞬间,她就伤心的哭了起来,比刚才哭的更难过。
因为包裹里面装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那个一直暗恋着她又不敢告诉她的傻瓜的遗物。
在包裹里有一本用报纸小心翼翼包裹好的厚厚的小相册,还有一个装着戒指的小礼盒,和一本写满了密密麻麻文字的日记本。另外,在包裹的最底部是一张李雷的照片,在照片的背面他这样写到:秋雁,不管是世界末日还是生命的尽头,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一定会把你追到手的。打那个时候我会与你一同意苍天为证许诺下这样的誓言:不求同生,但求同死,千秋万世,至死不渝!李雷写于2008年一月24日!
哼!这个傻瓜!如果真的这么喜欢我的话,为什么不直接跑来和我说呢!还要一个劲的搞什么神秘!如果没有人来把你的东西寄给我,这个秘密不是永远多不会有人知道了!你怎么可以这么傻的!而我也是个傻瓜,为什么我不能早点明白你的心意!搞的我们现在多是阴阳两隔了!彼此明白了对方的心意有用什么用呢!秋雁自言自语的说道,说完她又哭了起来。
不过还好,我现在终于有了这个傻瓜的一张相片。以后也可以在看到他相片的时候解脱一下自己的相思之苦了!
在仔细的端详过那张李雷所谓最后的遗照以后,秋雁又翻开了他的日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