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年06月11日 19:05
的倒是轻巧,你服用两粒【消音】哥后,估计要比大爷残暴一千倍!)
言归正传,随后许默两人在大厅里继续探讨了一些毫无营养的话题,例如菜市场的菜价又涨啦,哪里哪里又开了一家“提供那种服务”的娱乐会所啦,神十发射无限激动啦,甚至萧启慈那厮还把过气了的芙蓉姐姐搬出来重新膜拜了一番。
随后,待得太阳落山,两人才走出古堡,贪婪地呼吸着外面的空气;也不知道成为吸血鬼是幸运还是不幸,永恒的生命、超绝的力量,让他们放弃了太多太多的东西。
两人去车库取了各自的车子之后,便分道扬镳;许默是打算去市区买点明天去岚城大学能用到的东西,而萧启慈是又打算去他嘴里的天堂,寻找今晚能和他滚床单的猎物。
按照以前萧启慈的性子,肯定会软磨硬泡一番许默,求他陪自己去,但是现在嘛,自从有了那次不好的回忆之后,他便再也不敢要求对方陪自己去了。——靠,小爷我好歹也算是古往今来华夏第一摧花圣手,就算西门庆那厮见到爷,也要毕恭毕敬地称呼一声“祖师爷”,在辣手摧花界已经达到如此境界的我,怎么能带一个雏儿过去,说出去不是堕了我摧花圣手的威名么?嗯,不带不带,以后打死都不带!
和萧启慈分开之后,许默便独自一人驱车向市区的方向驶去,车载CD里传出优美的音乐,之前一直蹙起的眉毛也在此刻舒缓了很多,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务实主义者,与其杞人忧天般担心心间日益清晰的危险感觉,倒不如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以最完美的状态去迎接那些即将到来的挑战。
一路无话,许默先是驱车去了一家普通品牌的服饰店,此时的他,衬衣是路易威登的、裤子是九牧王的、脚上蹬的是Dior、腕上戴的是江诗丹顿,如此的造型,明天去学校报到,估计会吓死一大片的学生,虽然岚城的消费水品还算不错,但能消费得起世界一线奢侈品的学生应该不多,为了不惹人注目,他只能来服饰店重新购置一些东西了。
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小爷我是去岚城大学扮猪吃老虎的,可不是像个暴发户一样的接受人民审判去的!”
其实在许默的记忆里,只有寥寥两次购买东西的回忆,倒不是说他懒得买,实在是第一次当他将买回来的东西拿到萧启慈面前的时候,对方便对他的品味表示出了严重的不信任,并且对他购置回来的东西嫌弃的不是一点点;并且扬言自己买回来的东西要比许默买回来的高雅一万倍!——好吧,让我们暂时原谅一代摧花圣手萧少爷对自己用出“高雅”这个修饰词。
随后,一脸气愤的萧启慈便转身离开,开始用自己“高雅的品味”来采购东西,之后,采购东西的重任便一直在他的手上了;而许默将自己买回来的东西和萧启慈带回来的做了下对比之后,虽然嘴上一言不发,但是心里却跟明镜儿似的:“呃……我承认那货买回来的小洋装,要比我买回来的灰色褂子好看很多、精致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