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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章

书名:再世黄粱 作者:九始君 本章字数:3045

更新时间:2013年03月22日 18:37


傍晚的时候,我到了东来顺的门前。

这里永远是喧闹的中心,虽然才刚刚入夜,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这里就已经汇集了几乎全世界所有的贵族和富豪。

门前车水马龙,人头攒动。我悄悄的站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眼前的这些在和平年代中醉生梦死的家伙。远远的,陆文龙带着一帮家伙走来。

平日里他们一个个飞扬跋扈的,现在站在东来顺的门前,却一个个都有些忸怩的味道。我哈哈大笑着,走出角落,他们顿时一片惊喜。

“那不是老大吗?”

“是啊,老大回来了!老大回来了!”

“老大,你去那里了,怎么这么长时间没有音讯?”

“就是,老大……。”

我顿时被他们包围起来,一时不知道该先和谁说话才好。燕青却解围道:“大家进去再说,今天晚上老大请客!”

“噢……!”十几条汉子像狼一样呼啸着冲进大厅:“老大请客喽……”

我简直受不了他们,居然像一帮小孩!还没等他们安静下来,二十多个黑塔一样的汉子就靠上来。高大的身架,岩石一样坚硬的肌肉和黑猩猩一样的头颅,一看就知道他们是兽族奴隶。而这些兽族奴隶,也确实是最好的保镖。

兄弟们的举动,无疑让这里的主人以为遇到了捣乱的地痞:“几位客官,请自重。这里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一个面部团团好像大阿福一样的胖子倨傲的说道。

兄弟们都不约而同的看看自己的穿着,再看看别人的打扮,顿时将目光锁定到我身上。我笑笑,掏出一把金稞子,足有三五个,微笑着看这堂倌。那胖子居然一脸轻蔑,嘲讽的道:“你以为你有钱就行了?”我又顺手掏出太子*宫护卫队长的腰牌:“加上这个行不行?”

咸阳城有一点好处。由于国民尚武,几乎人人都会两下子,大街上反而少了许多斗殴事件。如果两个人起了龌龊,自然会约定地点再动手。就是大街上的泼皮,都不会干群殴的事情,他们也嫌掉价。

所以,弟兄们尽管都窝了一肚子的火,却也没有对那胖子耍横。在胖子看了腰牌,对我们低头哈腰的时候,弟兄们才哈哈大笑,出了一口恶气。

三天的时间转瞬就过去了。这三天,我几乎和弟兄们逛遍了咸阳大大小小的娱乐场所,狠狠地消费了一把,我也花光了我的所有积蓄。

好在我还有许多朱涎香,取出一小部分去拍卖,就在咸阳的贵妇人中掀起了一场风波。自然,我又有了足够我花销的钱。在这三天中,我最大的收获是在一家当铺中买到了一付绝对是极品的铠甲,价钱却便宜的比一付普通铠甲的价钱都低许多。那家当铺掌柜还以为自己赚了便宜,堆在墙角的垃圾都可以卖出成品的钱,也算是皆大欢喜吧。

更绝的是,买回去我才知道,那铠甲居然可以贴身穿。不知道它的上代主人经历过多少血雨腥风,沙场杀戮。整个铠甲都被血水和汗水渗透了,拿在手里呈现一种普通铠甲的坚硬。

但在我为它洗净风尘,那种异样的感觉就连白痴也能分辨出来,它绝对是一件宝贝。因为它柔软的质地,如丝如棉,却又柔韧异常,居然可以抵挡燕青的全力一刀。别人还想再试试,但我实在心疼,赶快抢过来穿上。

晚上,太子派人给我送来武比的报名凭证,并带话要我好好休息,勇夺第一。其实,若不是那天我想通了,不管生活在哪里,都是一辈子。要不,我才不愿意夺什么第一不第一呢!

真正的高手都隐藏在暗处,我不由的想起原来那个世界中的一个有名的作家,他曾经写过的一场滑稽的“华山论剑”。尽管时间有些久远了,记忆也有些模糊。但我还是怀疑自己是不是就要去充当那帮无聊的人,模拟高手在“华山论剑”。

行刺那天晚上的事情,我始终记得。但我实在想不通我为什么是魔族,而且我也不认识什么风魔。我大概问了一下弟兄们,他们也没有

听说过什么风魔。

太子面前,我提起白衣人,却没有说他认出了我的凌波微步,更没有提什么魔族,风魔的事情,但其他的我都说了。

经过太子的调查,也不清楚那人究竟什么人。甚至连名字都查不出来,更不要说他的身份了。而在我看来,那人绝对是一个高手,而且是那种高手中的高手。

我想,我有必要改变我的风格。虽然在老头的训练下,我对生死不是那么很看重,但还是无法平静的面对杀人。

由我来亲手结束一个人的生命,虽然不是很为难的事情,但心里却不好受。经过那场刺杀,我才真正的知道,一个杀手、一个武者应该怎么样对待自己的对手。

无可否认,那个白衣人和我是肯定有某些我不知道的渊源,但他可能知道。可是,他一旦确定我是对手,看他那架势,即使我是他亲儿子都未必活得了命。

我不得不承认,他的气势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实在没有想到,一个敌人,给我的启发,居然是和我平日的历练根本无法比较。

看来,有一个优秀的敌人,比拥有许多个无能的朋友要有用的多。但这并不是我会抛弃我的兄弟们的理由和前兆。相反,我和兄弟们依然很亲密。

有时候,头脑中的思想并不能完全反映到我们的生活中来。这是比武前的最后一个夜晚,整个咸阳城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来自四大种族的商人、流浪者和其他国家的使节,还有本地的居民,将整个城市烘托的繁荣已极。

但是,我却不再想去寻找那些过后就可以忘记的欢乐,它们真的如过眼云烟。即使是那些足以让我动容的美丽的女子,我都没有办法把她们当作是真实的存在。曾经无数次的遇见让我砰然心动的绝色美女,她们或可爱或天真或绝美如天仙,但对于我而言,真的是过眼云烟,几天之后或者更长一些时间,我就会忘记她们的名字,如果说还有印象,那就剩下那一份可爱天真或者美丽,我和它们的主人没有共鸣,不能知音,致使它们没有归属,只是一份模糊的记忆。

我心态的转变,只是建立在寻找彭镇,回到另外一个世界的基础上。我不认为这里的繁华会对我有多大的诱*惑。包括那些在这个世界受到很多人赞赏羡慕的财富美色。所以,我给了弟兄们足够的金钱,就一个人悄悄的出了城。

也许,在比武的前夜,我应该好好的检视一下自己的实力。野外残月如钩,风烈如酒。确信身后无人,我找了一道地势偏僻的山崖,收心束性,神入太虚。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却身在一片树林当中,全身毫发无损。我不知道在我神游太虚的时候,身外发生了什么事情,让我到了这里。

不过现在看来,应该是没有什么危险。经过这次检视,我已经完全巩固了九天揽月神功的第六层心法。那是和前五层截然不同的一种感觉,仿佛天地都在我身中,而我还在天地中。

只是还是不能飞起来,不能到达另外的世界。但我并不沮丧,毕竟我是几百年以来,第一个练成第六层心法的人。而当世,并没有人知道九天揽月的第六层是什么样的。所以,我可以自由的施展九天揽月,而不怕被人发现。

现在,我有足够的信心和实力与白衣人一战。

天色已经微亮,我登高一看,此处居然离都城不远。幸好现在只是五更末,行人不多,我施展凌波微步,转瞬就到了城下。城门还没开,我只好找个偏僻的角落,趁守城的士兵不注意,施展功夫越墙而去。

到了大街上,我顿时目瞪口呆,本以为现在这个时段,应该不会有很多人才对。可是,大街上依旧人潮汹涌,灯火如昼。并且,大多数人三五成群,对着天空指指点点,不知道在看什么稀罕。我以为天上有什么,抬头一看,却什么也没有,顿时哑然失笑。

不管在那个世界,看来,人都是一样好奇。天色已经大亮了,太子也许已经在找我。因此我对人群的议论,并没有兴趣,匆匆的走向皇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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