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01:16
,代代相传,至今不绝。师既秉承有依,可往京城施化。……此诏的两个本子当然全是假的。我在三十年前说:“如果此敕是真的,则是传衣付法的公案早已载在朝廷诏敕之中了,更何用后来的争端,更何用神会两度定其宗旨,四次遭贬谪的奋斗呢?”编纂《全唐文》的官儿们收采这样的假诏敕,真可说是荒谬。日本的现代学人,如宇井伯寿教授,还引此假文件作史料,那更是不可宽恕的荒谬了。
德异宗宝本《坛经》“宣诏第十”还有“其年九月三日”奖谕惠能的诏旨,当然也是假造的。《全唐文》不曾收此诏,是由于谨慎吗?还是偶然遗漏了呢?
(二)所谓,“代宗遣送六祖衣钵,谕刺史杨碱敕”
(《全唐文》四十八,叶五)朕梦感(能)禅师请传法袈裟却归曹溪。今遣镇国大将军刘崇景顶戴而送。朕谓之国宝,卿可于本寺如法安置,专令僧众亲承宗旨者严加守护,勿令遗坠。
此敕仅见于德异宗宝本《坛经》末尾附录的《宋塔沙门令韬录》。此录也是个无知妄人写的,其开端说开元十年(713年)令韬和刺史柳无忝对话,而末尾记宪宗赐谥,柳宗元、刘禹锡撰碑文的事,都在元和十年至十一年之间(815—816年),这中间隔了九十四年,都还是令韬记录!
这篇假敕也是从《曹溪大师别传》那部荒谬伪书出来的。《别传》中记上元二年(761年)……敕曹溪山六祖传法袈裟及僧行滔……赴上都。
乾元二年(759年,此年在上元二年之前三年!)正月一日滔和上有表辞老疾,遣上足僧惠象……送袈裟留京七年。永泰元年送回。
《坛经》附录里记此敕是永泰元年(765 年)五月五日下的。《别传》记此敕是下给刺史杨鉴的,开头还有“卿久在炎方,得好在否”一句。《坛经》附录里,刺史作杨缄(《大正藏》48册,页364)。《全唐文》作杨碱,大概是根据另一个明、清刻本的《坛经》。
此诏的来历与中宗召惠能敕是同样的不可靠的妄人伪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