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商君书
作者:商鞅
本章字数:1332
更新时间:2014年09月23日 05:53
有千金,不能以用一铢。故知轴贤能者皆作而为善,皆务自治奉公,民愚则易治也。此皆生於法明白易知而必行。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犹欲无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西行也,其不几亦明矣。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也。夫卖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人主为法於上,下民议之於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上也。此所谓名分之不定也。夫名分不定,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而况众人乎?此令奸恶大起,人主夺威势,亡国灭社稷之道也。今先圣人为书,而传之后世,必师受之,乃知所谓之名;不师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议之,至死不能知其名与其意。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大轴贞信,民皆愿悫,而各自治也。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故势治者不可乱,势乱者不可治。夫势乱而治之愈乱,势治而治之则治。故圣王治治不治乱。
夫微妙意志之言,上智之所难也。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智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智。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智遍能知之。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於险危。故圣人立天下而无刑死者,非不刑杀也,法令明白易知,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故明主因治而治之,故天下大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