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商君书
作者:商鞅
本章字数:1445
更新时间:2014年09月23日 05:53
爵田禄。故曰:「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夫先王之禁刺杀,断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伤民也,以禁奸止过也。故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晋文公欲明刑以亲百姓,於是合诸侯大夫於侍千宫。颠颉后至,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断颠颉之脊以殉。晋国之士,稽焉皆惧,曰:「颠颉之有宠也,断以殉,况於我乎?」举兵伐曹及五鹿,反郑之埤,东卫之亩,胜荆人於城濮。三军之士,止之如斩足,行之如流水。三军之士,无敢犯禁者。故一假道重轻於颠颉之脊,而晋国治。昔者周公旦杀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众皆曰:「亲昆仲有过不违,而况疏远乎?」故天下知用刀锯於周庭,而海内治。故曰:「明刑之犹,至於无刑也。」
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瘺,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破,锐者挫。虽曰圣知巧佞厚朴,则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贵之门,要在战而已矣。彼能战者,践富贵之门;彊梗者,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知识、帐渊(水改女)、合同者,皆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夫故当壮者务於战,老弱者务於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此臣之所谓壹教也。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而富贵之门,必出於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此臣之所谓「明教之犹,至於无教也。」
此臣之所谓参教也。圣人惟能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举要以致万物。故寡教而多功。圣人治国也,易知而难行也。是故圣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废。杀人不为暴,赏人不为仁者,国法明也。圣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贤者不忧。圣人不宥过,不赦刑,故奸无起。圣人治国也,审壹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