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商君书
作者:商鞅
本章字数:827
更新时间:2014年09月23日 05:53
民不争。授官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
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於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
谚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於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蠹也。故国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主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