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年07月09日 16:43
心啦?
这一幕全被漂亮女孩看在眼里,扬起嘴角,她挽住少年的手臂,将身体慢慢贴近,从表情来看,应该是在抱怨吧,最出人意料的是少年竟然也很配合的搂住女孩的腰,冷冷的看了我一脸,他
不屑的偏过头,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让人心寒。
最后,手链还是被他要走了,在我们彼此选择形同陌路,视而不见的两个月之后,他再次找了我,开口便是要那条链子,我当时很吃惊,却没有表现在脸上,那种东西,他不是一买一大堆的
吗?干吗还特地找我要?更多的是庆幸,庆幸我没因一时之气将链子丢掉,不然,我可赔不起。有好几次,我都想当面质问赫连睿:恶心?我恶心吗?我不过是傻了一点,哪里恶心啦?嘴巴
张张合合,终究吐不出一个字眼,切,你说我恶心我就恶心啦?小爷不和你计较。默不吭声的把那条沾了血的紫水晶手链仍了给他,动作相当利落爽快,极具女侠风范,冷哼一声之后,我头
也不回的走了,留给他一个潇洒的背影。
第二天,他就悄无声息的搬走了,就像刚来那样低调,说要去投奔资本主义社会,不过,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我想,如果不是在今天猝不及防的遇见,这段记忆可能会被我一直封存下去吧,直到,直到我彻底忘记为止。
……赫连睿……,我无声叫出他的名字,仅是一声默念,就瞬间让千百种思想混混沌沌的涌上心头,并且随着窗外阳光的扩展而增多,我感到有一种朦胧的无以名状的失落感,包围了我的精
神世界,像一片乌云,紧紧裹住我的身躯。
应该认不出来吧,都过了将近五年了,都说女大十八变,五年前的林雪是个单蠢的胖妞,五年后的林雪却不再与‘胖’字搭边,其实,我也不用这么害怕的,说不定人家根本就不记得林雪这
个人呢!人家忘的彻底,我还一个人在那儿自怨自怜,不是挺搞笑的吗?
看了下手机,屏幕上显示6:30,也该起床了,6:45还得跑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