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年10月17日 20:36
有些发烫。深吸一口气,平复加速跳动的心脏频率,然后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林岚吃光了所有的蛋炒饭,我没有早饭吃了。
我也懒得再做,便来到步行街上,早晨的步行街路两旁都是各式各样的早点摊。我在一个馄饨摊上吃了一碗馄饨两个烧饼,又在一家小超市超市买了闹钟用的电池,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家。
回家后,我把笔记本电脑放在茶几上开始处理北京的工作。期间接了两个电话,第一个是林枫打来的,问我和林岚相处的怎样,我回答说相当不错,他嘿嘿笑着让我再接再厉;第二个电话是老妈的,问我住的习不习惯,我说住的非常好,已经在驾校报了名,又捡好听的说了几句,老妈这才挂了电话。我没敢告诉她是和女的一起住,而且这个女的还是林岚,我老妈对女的敏感,是女的就想拉回家做儿媳妇,如果知道了我和林岚同住,恐怕老妈立刻去林叔叔家提亲的可能性都有。
九点多的时候,林岚终于起床了,她在洗手间待了半小时之久才返回卧室,再出来的时候睡衣已经换成一身休闲套装,脚上还是踩着那双木屐,嘎达嘎达的走过来打招呼,看起来已经完全清醒了。
看到林岚的木屐我这才想到她昨晚和今早飘出卧室时都是光着脚的,由此我对这个时而发飙时而发呆的宅式美女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当她光着脚又没带眼镜时——随时发飙,极度危险;当她光着脚带着眼镜的时候——很呆,危险系数不高;当她穿着木屐又带着眼镜的时候——清醒状态,安全。
林岚坐在我旁边,刚洗完澡的身体发出阵阵香味。我不禁又有些紧张,轻轻的往外挪动了一下身体。林岚却并没看出我紧张,只是冲我着笑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我奇怪的看了她一眼,问道:“怎么了?”
“那个,早餐的时候是不是把你的那份也吃掉了?害你没有早餐吃。”林岚不好意思的说。
看来她吃早餐的时候也不是完全迷糊的,让我意外的是她居然会不好意思,在我看来这种情绪是不应该在彪悍美女身上出现的。
我说:“没关系,我吃过馄饨了。”
“因为蛋炒饭太好吃了,所以我 呵呵。”林岚继续不好意思着。
“谢谢夸奖,明早再做给你吃!”
林岚立刻欢呼:“太好了,我爱蛋炒饭!”
对了,这个样子才是彪悍美女应该有的形象。
想起昨晚她发飙的那一幕,我心有余悸的问:“昨晚的事你还记得吗?”
“什么事?”林岚眨着眼说,表情天真而无害。
“没事,我昨晚饿了,就起来泡了碗方便面!没有吵到你吧。”
林岚笑道:“放心,我睡觉很死的,打雷都不会醒。”
看来昨晚发飙的事她完全不记得了,应该是还没熟悉与人同住的原因吧,她睡的太沉忘记了家里多了一个人才会这样。我自我安慰着,默默地叹息一声,什么追杀、什么跳桌子,就让它成为天边的浮云吧。
第二天早上五点十分。
“ILOVEKONGFU~~~”蹲在床头柜上的闹钟阿宝发出长长的怪叫,这铃声的创意来自电影里的一处情节,这也是我非常喜爱这个闹钟的原因。
我关掉闹铃,从床上爬起,洗了把脸就出门了。昨天被勾起了球瘾,我特意算准了时间早起去打球。
我一路小跑着来到Z大篮球场,此时天色刚稍微亮了一些,球场上已经有四五个人在投篮了。昨日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小老头也在。
我加入他们一起投篮,几人看到是个从没一起打过球的年轻人,不由多看了几眼,也没说什么。打野球就是这样,球友间不必认识,直接加入即可。没过了一会又来了几人,凑够了十人就分成两拨开打,小老头与我分到了一拨。
当第一次和一群生人打球的时候,不管球技多好,一定要表现的很无私,这样才能快速的融入其中。我在野球场混迹多年,自然深谙此道。开始的时候我很少投篮,只给队友传球。因为小老头给我的印象深刻,所以我拿球的时候比较注意他的跑位,给他传了好几个好球,今天他的手感居然也不错,接到我的传球后投进了好几个。
头三局我们赢了两局,第四局我已经与队友们有了一定默契,于是开始加强攻击,同时也不时的传出好球,其中受益最大的就是小老头,我们默契十足,他的手感也越来越好,到了后来竟然每球必进,有如神助。如此一来对方更加不敌,后面又打了几局,我们都轻松获胜。
散场后,小老头非常高兴,他难得有发挥这么好的时候,笑呵呵的拉着我聊天,说小伙子打得不错,明天还来吗?
我出了一身汗,也觉得畅快无比,笑着回答:“当然来,以后天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