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年07月16日 12:39
这么好听。哼!本姑娘拿的起放的下,我就不信我不行。我努力向上提了提那一桶水,真沉。
“那个,你没听说过百无一用是书生吗?像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先提半桶水可不可以?”不是我不想提,而是根本就提不起来。
“也可以,先这样站半个小时再说。”说完转身又看起了刚才那本书。
“包拯,你在读什么书?”这样站着真的很累,不如找个人说话分散一下注意力。
“大学”
“我也读大学唉!你大几的?”随口问道。
“什么?”
狂汗!古代怎么会有大学呢,记得古代有一本书就叫大学,怎么把这个给忘了,竟然问出这样的问题,丢人呐!
“我是说我也读过好多书,什么大学、中庸、孟子我……都不会。”我戏谑的说道。
“那你会什么?”
“我啊!你们不会的我都会。”
“…………”
“你们家就只有你们几人吗?”
“包府除了我和我娘,福伯、露儿,还有包兴,不过前两天回家探亲了。”
“哦”看着这洒满整个阳光的后院,还有那些盛开的各种花朵和忙碌的蜜蜂蝴蝶,就算此刻正被某些人虐待,心情也特别好,突然想起不知在哪里看过的一句话,不禁咏道:“春有百花、秋望月;夏有凉风、冬听雪;心中若无烦恼事,便是人生好时节。”
正在看书的包拯转头惊讶的看着我说道:“你竟然会写词?”
“我都说了你们不会的我都会,怎么样?小看我了吧!”
“只会作词不会写字,还是一大败笔。”
“你……。”
“好了,先休息一会,过一会我教你正确的握笔姿势和纸张的摆放。”
一听他说让休息我立马放下水桶,走到凉亭里一屁股坐了下来,端起桌子上的茶水便喝了起来。
“我刚才好象也是用这个茶杯喝的茶。”
‘噗’喝到一半的水就这么被我吐了出来,这茶杯竟然是他用过的,那我们岂不算是间接接吻,可就算是,我也不吃亏啊!他这么出名,能认识他已经是我的荣幸了,更别说现在还教我写字。还有从他刚才说话的意思看来,原来刚才都是在看我笑话,根本就没有传我真本事,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欺负俺不识字。
“你怎么不早说,我都喝过了你才说,不是明摆着戏弄我吗?”
“你一坐下来就端起杯子喝了起来,我哪有时间说啊!”
这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不禁让我想起了远在21世纪的一个朋友——皇甫瑞。不想那么多了,一想起自己永远都回不去就有点心酸。转而笑道:“看在你教我认字的份上,就不和你计较那么多了,现在就开始学习吧!”
只见他拿出一张纸平铺在桌上,每个角都放上东西压好后拿起笔说道:“这就是正确的拿笔姿势,你来试一下。”说完把笔递到了我的手中。
我也学着他的摸样拿了起来,可怎么拿都觉得怎么别扭,总觉得手中的笔要滑出去似的,“你的握笔姿势不对,应该这样子。”说完握住我的手开始纠正我握笔的姿势,第一次被一个不是太熟悉的男人抓着自己的手,连一向以脸皮厚著称的我也觉得脸上发热。
“这样就对了,咦,你的脸怎么红了?”
“啊!一定是天气太热,那个今天就先练到这里,我先回去了。”说完慌忙跑了出去。不知怎么回事,当他握住我的手的时候,心跳突然莫名的加速,搞的心里一团乱,这可是这十几年来从没遇到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