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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情窦初开

书名:缘自宋朝之爱上包拯 作者:丑晓丫 本章字数:2759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16日 12:39


“伯母,包拯在吗?”闲来无事,又实在没地方可去,就只有找这个大帅哥养眼喽!

“是萱月啊!希仁在后院看书,我让福伯叫他过来。”不知怎么回事,看到包大娘这慈祥的眼神,不禁让我想起妈妈,每次和她说话都感觉好亲切。

“不用麻烦管家了,我自己过去就行了,谢谢伯母。”说完转身朝后院走去。

大老远就看到包拯拿着一本书专著的读着,我上前想看看他读的什么书,可到近前一看,天啊!都是一些看不懂的字,想我一个大学生,到了这里竟然成了一个目不识丁的人,不禁看着桌上的书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这书有什么不对吗?”

包拯突然的一句话把我从郁闷中拉了回来,“没什么,只是……,要不然你教我写字吧!”不知怎么回答的我突然改口道。

“你不认识字?”他很惊讶的问道。

“从小家里穷,所以就没上学堂读书,不过我很聪明的,出去后保证不会丢你这个老师的人。”我只是不认识这里的字而已,可其它的诗词我可是都会背,就算摘抄也应该比这里一般的读书人强吧!

“好吧!那就从三字经开始,首先得学会背,然后再学写字。三字经是以三个字……。”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还没等他说完我便背了起来,拜托!这些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就会背了。

他满脸惊讶的说道:“你会背,不会写?”

“是啊!以前在学堂外边偷听别人读,久而久之就会背了。”要装就要装的像一点。

“那我现在教你写这些字,说完拿起桌上的毛笔在纸上写了起来。”

我在旁边看着他写的字后,对他的佩服又增加了一层,那字写的就连不懂书法的我也觉得这字造诣极深,字迹工整看起来又苍劲有力,之中还带着一些飘逸脱俗的味道,待他写完把笔递给我说道:“试试吧!”

我拿起笔象模象样的写了起来,这笔在他手中像有生命一样随着他的意思动,可到了我手中怎么总觉得自己的手不听使唤,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的,就这样练了一张又一张,最后把自己最满意的一张递到包拯手中时,他满是惊讶的说道:“难得,难得啊!”一听他这么说,我坎坷不安的心立马信心大增了起来,“难得写的这么差,能把字写成这样的人真是难得一见的‘天才’啊!”

晕倒!我写的真有这么差吗?算了,看在你教本小姐写字的份上,俺大人不记小人过,就不和你计较了。

“我看还行,不就是几个字嘛!只要认识会写就行了。”

“那怎么行?你既然是我的学生,我就得对你负责。”说完把我叫到旁边的花园,“把这桶水提起来。”我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就照着他说的把那一桶水提了起来。

“把提水的右臂伸直。”

“啊!”

“啊什么啊!看你写的字,歪歪扭扭的又软又无力,一看就知道是手腕软弱无力,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手腕的力气练上去,然后再谈写字。”

“那我现在不学写字了行不行?”我用满是乞求的目光看着他说道。也不知道我脑袋是进水了还是被门挤了,没事学什么写字啊!这下可好,看他黑着那一张脸,好象谁欠他二五八万似的,这下真的是自做自受了。

“如果你实在不想再学我也不勉强,不过我最看不起那些做事半途而废的人,也不屑和这种人做朋友。”他淡淡的说道。

如果不学就会被你看不起,你的意思不就是逼着让我学吗?还说的

这么好听。哼!本姑娘拿的起放的下,我就不信我不行。我努力向上提了提那一桶水,真沉。

“那个,你没听说过百无一用是书生吗?像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先提半桶水可不可以?”不是我不想提,而是根本就提不起来。

“也可以,先这样站半个小时再说。”说完转身又看起了刚才那本书。

“包拯,你在读什么书?”这样站着真的很累,不如找个人说话分散一下注意力。

“大学”

“我也读大学唉!你大几的?”随口问道。

“什么?”

狂汗!古代怎么会有大学呢,记得古代有一本书就叫大学,怎么把这个给忘了,竟然问出这样的问题,丢人呐!

“我是说我也读过好多书,什么大学、中庸、孟子我……都不会。”我戏谑的说道。

“那你会什么?”

“我啊!你们不会的我都会。”

“…………”

“你们家就只有你们几人吗?”

“包府除了我和我娘,福伯、露儿,还有包兴,不过前两天回家探亲了。”

“哦”看着这洒满整个阳光的后院,还有那些盛开的各种花朵和忙碌的蜜蜂蝴蝶,就算此刻正被某些人虐待,心情也特别好,突然想起不知在哪里看过的一句话,不禁咏道:“春有百花、秋望月;夏有凉风、冬听雪;心中若无烦恼事,便是人生好时节。”

正在看书的包拯转头惊讶的看着我说道:“你竟然会写词?”

“我都说了你们不会的我都会,怎么样?小看我了吧!”

“只会作词不会写字,还是一大败笔。”

“你……。”

“好了,先休息一会,过一会我教你正确的握笔姿势和纸张的摆放。”

一听他说让休息我立马放下水桶,走到凉亭里一屁股坐了下来,端起桌子上的茶水便喝了起来。

“我刚才好象也是用这个茶杯喝的茶。”

‘噗’喝到一半的水就这么被我吐了出来,这茶杯竟然是他用过的,那我们岂不算是间接接吻,可就算是,我也不吃亏啊!他这么出名,能认识他已经是我的荣幸了,更别说现在还教我写字。还有从他刚才说话的意思看来,原来刚才都是在看我笑话,根本就没有传我真本事,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欺负俺不识字。

“你怎么不早说,我都喝过了你才说,不是明摆着戏弄我吗?”

“你一坐下来就端起杯子喝了起来,我哪有时间说啊!”

这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不禁让我想起了远在21世纪的一个朋友——皇甫瑞。不想那么多了,一想起自己永远都回不去就有点心酸。转而笑道:“看在你教我认字的份上,就不和你计较那么多了,现在就开始学习吧!”

只见他拿出一张纸平铺在桌上,每个角都放上东西压好后拿起笔说道:“这就是正确的拿笔姿势,你来试一下。”说完把笔递到了我的手中。

我也学着他的摸样拿了起来,可怎么拿都觉得怎么别扭,总觉得手中的笔要滑出去似的,“你的握笔姿势不对,应该这样子。”说完握住我的手开始纠正我握笔的姿势,第一次被一个不是太熟悉的男人抓着自己的手,连一向以脸皮厚著称的我也觉得脸上发热。

“这样就对了,咦,你的脸怎么红了?”

“啊!一定是天气太热,那个今天就先练到这里,我先回去了。”说完慌忙跑了出去。不知怎么回事,当他握住我的手的时候,心跳突然莫名的加速,搞的心里一团乱,这可是这十几年来从没遇到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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