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年08月25日 18:03
“但我们还是很有信心,”她在电话里说:“因为虽然我先生没有花钱,但是由于人缘好,在对方的村里也有很多人支持他。”
一个月后的一天,她在再次给我的电话里突然变得很激动起来,她说上午已经开始正式投票选举了,但是对方动用了大量的人力干扰选举,她实在看不过去,就冲那些人发脾气,结果那些人欺负她是女人,居然动手打了她。更加令她愤怒的是,投票结束后,经过开箱验票,虽然她先生的票领先对方200多张,可是,由于应发选票和回收选票不相吻合,收回的票多了三张。
“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说这样的选举无效,必须重新选举,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一定是有人在后面做手脚或者是镇政府的人有意的偏袒对方,因为我知道他们得了对方很多的好处。”她在电话里异常地愤怒,并问我该怎么办?
我说按照选举法,回收票当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票时,选举有效;反之,如果多一张选票也是无效的。因此,必须重新选举。
“既然你先生在没有花一分钱的情况下,他还能领先这么多选票于对方,重新选举也不怕啊。”我说。
于是她劝说先生同意重新选举。半个月后,选举重新开始。她在头天给我的电话中突然有些哀伤地告诉我,对方为了赢取选举,花重金收买选票,一些原来支持的她先生的人也开始动摇了。
及至第二天中午,她告诉我,双方为了选票的问题在村里打斗了起来,最后选票箱被派出所存封。因为双方都执意不同意开箱,都在指责对方违规操作。
“我只是叫了村里一些有威望的人监督对方,没想到这居然成了他们职责我方的口实。”她愤怒地告诉我:“而那些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居然对此也充耳不闻,不敢站出来说些公道话。”
我给她建议说,对方已经花了那么多钱,不开箱的话,撇死的应该是他们,你并没花掉钱,开不开也没关系啊,最好一直拖着不开,对方一定会和你急的。
“可是,虽然我们没有花钱买选票,可是我们支出也不少,光是请人帮忙、吃饭等的开支也有两三万元了。而对方已经花了近二十万元。”
“我和我先生这段时间都搞的很疲惫了,要不是看在这么多乡亲在后面支持我们的话,真想就此退出。也不要去当什么主任了。”她接着又补充说。
又过了大约一周,她打电话给我,说对方已经几次来找她先生,想私下了解此情,并允诺说,只要她先生同意,对方愿意补偿她家里为选举花掉的钱,另外再给予一定的补偿。
“我和我先生讨论了很久,想就此了解,将那些损失补回来就行了。因为我们实在是快扛不住了,如果再重新选举的话,还得花钱,而且,希望会越来越小小,毕竟在金钱面前,人难免露出贪婪的本性。就怕到时候我们会赔了夫人又折兵。而对方已经放出口气说,既然已经花了二三十万了,不管花再多的钱也要选赢。言下之意就是不达目的绝不罢休,那样的话,即使我先生选票再高也会被他们搞垮。”
第六十二章内心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