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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银色白额马

书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回忆录 作者:(英)柯南·道尔 著;傅怡 译 本章字数:14628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9:32


第一章银色白额马

  

  一天早上,用餐时福尔摩斯突然说:"华生,我必须去一次了。"

  我惊奇地问:"去一次?要去哪儿呀?"

  福尔摩斯答道:"达门耳,国王场那里。"

  对此我倒并不奇怪。而真正让我惊奇的是,最近全英国都在议论着一件离奇的案子,可福尔摩斯却从未过问。他每天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眉头紧锁,不停思考,吸着一斗又一斗的上等烈性烟叶,经常对我的提问毫无反应。每天的各种报纸,他只是随便翻翻。但即便他沉默不语,我也很清楚他在想什么。最近,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上,一名驯马师惨死,一匹名驹神秘失踪,各方都在期待分析推理天才福尔摩斯能揭开这一谜底。所以,此时他突然要去调查这件极富戏剧性的案子,我并不感到意外。

  我说:"如果方便,我希望和你一起去。"

  福尔摩斯说:"华生,很高兴你也能去,这个案件看起来有点意思,我们一定不会空手而归的。我们坐火车去潘丁顿,路上再和你谈此案的详细情况。你最好带上那架双筒望远镜。"

  一小时后,我们已经坐上了开往艾克斯特的火车。福尔摩斯坐在头等车厢里,一顶旅行帽将他那轮廓分明的脸完全遮住了。我们在潘丁顿车站买了些当日报纸,他正在匆匆浏览。离瑞丁站还很远的时候,他已经把最后一页报纸读完了。

  望着窗外,他说:"走得非常快。"接着又看了看表,说:"现在车速五十三英里半。"

  我说:"我没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

  "我也没数,可是铁路旁那些六十码间距的电线杆比较容易算。我想,你已知道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的案子了吧?"

  "我在电讯报道和新闻上看到过。"

  "这类案子,逻辑推理的作用应该更多发挥到分析案情细节上,而非寻觅新证据。它的确不寻常,令人困惑,而且牵涉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猜测、推理、假设都易马上见效,而且,如何厘清事实与虚构之词--所谓理论家以及记者虚构的情节之间的关系非常不易。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事实,推出结论,并且确定问题的主次。本周二,我接到了马主人罗尔斯上校和哥瑞格里警长发来的电报,他们邀请我同警长合作,一起侦破此案。"

  我惊呼:"天呐!周二晚上,现在都周四早上了,为什么现在才出发?"

  福尔摩斯说:"是的,这是我的错,我确实常犯错。这与通过你回忆录了解我的人所认识的不同。我只是不相信,那匹英国名马能在荒凉的达门耳北部隐藏那么久。直到昨天,我还在盼望马的消息,因为偷马贼就是杀害驯马师的凶手。可是今天,除了一个叫菲茨罗伊尔·辛普森的年轻人被捕外,毫无新进展,我只好行动了。但是,我也没有虚度昨天的时光。"

  "这样说来,你有眉目了?"我问。

  "是的,至少对重要的事实有了初步了解。我想,把一个案件的详细情况讲给其他人听,是帮助自己弄清案情的最好方法。此时如果还不让你对案件深入了解,那就很难指望得到你的帮助了。"

  我拿着烟坐在椅子上,他向我靠了靠,开始边比划边说起来。

  "那匹有着优良血统,保持着骄人记录的银色白额马,是桑莫来血统,现在五岁,赛马场上的常胜将军。他的主人罗尔斯上校更是令人羡慕。

  "惨案发生前,它依然是冠军。人们对它非常宠爱,它也从来不让人失望,因此赛马迷押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注(打赌时,输了给对方三份,赢了只拿对方一份儿--译者注)。但即便如此,它也从未令押巨款在它身上的人失望过。因此,虽然赌注悬殊,却仍有人愿赌。当然,也有许多人出于利益考虑,并不希望它参加下周二的比赛。

  "这样的事实,上校的训练马厩国王场对这些事情完全知情。所以,为防不测,他们采取了各种措施全力保护它。罗尔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原本是约翰·斯特雷克,但后来因为其体重增加而不得不退役换了别人。斯特雷克则转而成为了驯马师。他热情、诚实,如今已给上校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他有三个小马倌,其中一个睡在不很大却有四匹马的马厩里,其余两个睡在不远处的草料棚里。三个小伙子都品行极好。驯马师已婚,但没有孩子。他只有一个仆人,住在离马厩两百码的小别墅里,生活舒适。在这个荒凉的地方,人烟稀少,再往北仅有几座别墅,离这里几英里,是塔维斯德克镇的商人建的,住着一些疗养的病人和喜欢达门耳新鲜空气的人。西边两英里外是塔维斯德克镇,越过镇外的荒野,再走两英里,就可以看到另一个马厩,它属于贝克华德勋爵,管理人叫赖斯·布朗。周围还零散地居住着少数吉普赛人。惨案发生在星期一晚上。情况大致如此。

  "那天晚上,一切如常,马被训练刷洗之后就锁在了马厩里,由小马倌纳德·亨特在马厩看守,其余两个去驯马师家中吃饭。九点过几分时,女仆伊德思·贝克斯特给纳德送去了一盘咖喱羊肉。因为马厩里有自来水,而且看守人在值班期间不能喝饮料,所以她没有带饮料。伊丽诺丝提了一盏灯,因为当时天很黑,而且要穿过荒野才能到达马厩。

  "在距马厩三十码的地方,她被一个男人叫住。那人从黑暗中走出来,借助微弱的灯光,她看到他身穿灰呢衣服,头戴呢帽,脚穿有绑腿的高筒靴,手持笨重的圆头手杖,像个上流社会的人。他大约三十岁,脸色很白,神情紧张。

  "他问:'请问,我现在在哪儿?多亏你的灯,这才令我不至露宿荒野。'

  "女仆答道:'您在国王场马厩旁。'

  "他惊奇地叫道:'太好了!你是给睡在马厩里的小马倌送饭吧?'那人拿出一张字条,'如果你把它交给那个孩子,就能得到一点小钱,足可以买件漂亮的新上衣,我想你不会骄傲到对它不屑一顾吧?'

  "他严肃的表情令女仆感到惊奇,于是急忙奔向那个马厩里递饭的窗口。窗户是开着的,女仆准备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坐在小桌旁的瑞克,可那人却又走了过来。

  "他从窗口探进身子,说:'晚上好,先生,我们谈谈好吗?'

  "女仆曾说,那人说话时手里还摸着刚才她看到的那张字条。

  "小马倌问:'你在这儿干什么?我不认识你。'

  "陌生人说:'我知道你们的银色白额马和贝亚红棕驹的马都参加了温赛克斯杯锦标赛。我还听说在这次比赛中你们把自己的钱押在了贝亚红棕驹身上,因为贝亚红棕驹可以在五弗隆(弗隆是英国的长度单位,相当于八分之一英里--译者注)比赛中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码。如果你能再告诉我一点儿可靠消息,你口袋里还会多一些东西。'

  "小马倌生气地说道:'这个该死的马探子,我会让你明白马探子在国王场的下场!'

  "他走出来要放狗,女仆吓得急忙往家里跑。她边跑边回头看,发现那人还在窗口向里张望。可是,等到小马倌带着狗出来的时候,那人却不见了,找了一圈也没有人影。"

  我插问:"等一下,小马倌没有插门就带狗出去了?"

  福尔摩斯低声说:"华生,你真棒,为了证实这一点,昨天我专门往达门耳发了电报。结果是门锁了,窗户也很小,人钻不进去。

  "另外两个小马倌吃完饭回来后,纳德便派人将详细情况通知了斯特雷克。斯特雷克知道后很紧张,虽然他不知道即将发生什么,可总是心绪不宁。大约一点多,斯特雷克夫人醒来时发现丈夫在穿衣服。他说只有亲自去看看那几匹马,才会安心睡觉。妻子听到外面有雨点敲窗的声音,所以希望他不要去,但他听不进去,还是穿上雨衣走了。

  "清早,斯特雷克夫人醒来时,没有看到丈夫。她慌忙穿上衣服向马厩跑去,结果在那里发现了已经失去知觉的纳德蜷缩在椅子上。马厩的门敞着,里面却不见名马和驯马师的影踪。当时,女仆也跟随着斯特雷克夫人。她们叫醒了睡在草料棚中的另两个小马倌,可他们夜里都睡得很死,什么也不知道。很明显,纳德被烈性麻醉剂麻醉了,任凭怎样叫他都无法醒来。他们只好丢下纳德,去寻找名马和驯马师。他们本以为站在马厩附近的小山丘上就可以看到驯马师,结果除了荒野,他们只看到了一件让人感到不祥的东西。

  "在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他们发现了驯马师的大衣。附近荒野有一个凹陷处,不幸的驯马师就倒在那里:他的头颅遭到一件钝器袭击,被击得粉碎;大腿被一种锋利的器具割破了,留下整齐的伤痕;他的右手握着一把沾满血迹的小刀,很明显,他死前进行过激烈搏斗;他的左手里是一条黑红相间的领带,女仆和醒过来的纳德都证明是那个陌生人的,而麻醉药也是他站在窗口放到咖喱羊肉里的。山谷底有马的蹄印,显然,搏斗时马就在现场。后来,它却失去了踪迹。尽管寻马的赏金昂贵,尽管所有达门耳的吉普赛人都在留意,但它还是没有一点儿消息。经过化验,小马倌吃剩的饭菜中确实含有麻醉剂,而吃同样饭菜的驯马师一家人却没有反应。

  "案子的情况大致如此,全是事实陈述,没有我的推测。另外,我再介绍一下警方对这个案子采取的措施。

  "警长格里格莱负责此案,他是一名非常有能力的探员,只是缺少点想象力。到达现场后,他马上逮捕了嫌疑犯菲茨罗伊尔·辛普森。这个嫌疑犯就住在那些别墅里,所以很容易找到他。他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现在伦敦体育俱乐部做马票预售员,因为他的钱都在赛马场上挥霍光了,所以现在只好以此糊口。赌注记录本记载着,他曾输过压在银色白额马上的五千英镑。被逮捕以后,他直言不讳,说自己去达门耳只是想打听一下国王场名驹的消息,当然也想了解一下一切有关第二热门的赛马的消息--它被养在赛拉斯·布朗的梅尔普顿驯马场。他声称并无恶意,可当面对那条凶杀现场找到的领带时,他则脸色苍白,无言以对。他的衣服被淋湿了,显然当天晚上曾冒雨外出,并且他的槟榔木手杖镶着铅头,这足以使驯马师致命。但奇怪的是,菲茨罗伊尔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但驯马师手里的刀上却有明显血迹。情况大致如此,华生,希望你能给我点启发,我将感激不尽。"

  福尔摩斯总结案情的能力是超人的,他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地讲述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我虽听得入迷,却仍然找不出其中的关键点,就更别说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了。

  我说了自己的想法:"斯特雷克也许在搏斗时划伤了自己。"

  福尔摩斯说:"有可能。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被告就失去了无罪的有利证据。"

  我又问:"警察有什么意见吗?"

  "恐怕他们的想法和我们恰恰相反。他们认为,是菲茨罗伊尔用麻醉剂放倒了看守人,用预先配备的钥匙打开了马厩门,并用领带套在马嘴上把马牵了出来--因为没有马辔头,然后敞着门溜走了。不料在荒野上他遇到了驯马师,或者被发现情况后的驯马师追了上来,他们发生争吵,继而进行搏斗,驯马师的小刀没有伤及辛普森,却伤害了自己。辛普森用他的铅头手杖敲碎了驯马师的头,然后又把马藏了起来。当然,马也有可能在他们打斗时自己走失了。由于没有更合理的解释,警方目前认定的事实就是这样。不管怎样,我们只有先到现场才能将情况搞清楚。"

  将近晚上,我们终于抵达了米斯多哥镇,一个位居达门耳辽阔原野中心的小镇。

  格里格莱警长和着名的罗尔斯上校正在等候我们。警长身材高大,面庞英俊,头发和胡须是鬈曲的,一双蓝眼睛炯炯有神,令人印象深刻。罗尔斯上校身材矮小,戴了一只单片眼镜,脸上的络腮胡子修得整整齐齐,身上穿着呢子礼服,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显得十分机智、精干。

  见到我们,上校立刻迎上来寒暄:"非常荣幸见到您,福尔摩斯先生。警长正在尽力调查,我希望尽快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找到我的爱马。"

  福尔摩斯直入主题地问:"警长,有什么新情况?"

  警长回答:"非常抱歉,没有新线索。如果您愿意,可以坐我的敞蓬马车在天黑之前赶到现场,路上我再顺便讲一讲。"

  几分钟后,我们坐上了舒适的马车,开始穿行在古老的德文郡的街道。我对两位侦探的谈话很感兴趣,一直在认真倾听。警长格里格莱滔滔不绝地讲述着案情以及他的看法,福尔摩斯偶尔插问一两句。警长所讲的与福尔摩斯在火车上预料的完全一样。罗尔斯上校双臂环抱,始终背靠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帽子挡住了他的双眼。

  警长又说:"各种迹象都对菲茨罗伊尔不利,我个人也认为菲茨罗伊尔很可能是凶手,但目前证据不足,而且一旦发现新情况,以前的证据就很可能不成立。"

  福尔摩斯问:"关于斯特雷克的刀伤,您怎么看?"

  警长回答:"有可能是他倒下时自已划伤的。"

  "我们在火车上谈到了这种可能性,我的朋友华生也这样认为,情况对辛普森很不利。"

  "很明显,那匹失踪的马引起了辛普森的注意,他也承认那天晚上去过马厩,而且他的沉重手杖很适合作凶器,领带也是在现场找到的。难道根椐以上的证据我们还不能提起诉讼?"

  福尔摩斯听后只是摇头。"他偷马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想害它,完全可以在马厩里杀死它,这样更容易。复制的钥匙找到了吗?他的麻醉剂又从何而来?况且,他是外地人,能将名驹藏在什么地方?另外,对于女仆提到的字条,他有什么解释?对于聪明的律师而言,那些证据很容易被驳倒。"

  "你所疑惑的问题其实很容易解决。他对这个地方很熟,每年都要来两次,而且还要小住几天。他也可以将马藏在荒野中的坑穴里或废弃的矿井中。至于钥匙,用完了就可以扔掉。麻醉剂也能从伦敦带来。字条,他说那只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正如他所说的,他钱包里的确有这么一张钞票。"

  "那么他对领带又作何解释?"

  "他说领带确实是他的,但很早以前就丢了。不过我们发现的一个新情况证明,马是他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仔细地听着他的讲述。

  "周一晚上,曾有一伙吉普赛人到过现场,并在第二天早上离开了,因为我们发现了许多脚印。我们一致认为,辛普森与吉普赛人是同伙,他被追赶或遇到驯马师搏斗时,是吉普赛人将马牵走了,这匹马现在很可能在他们手中。"

  "完全有可能。"

  "我们正在搜寻整个荒原上的吉普赛人和小镇周围的每一间马厩。"

  "听说,附近还有一家驯马厩?"

  "是的,我们没有忽视这点,马赛中的第二号热门德斯巴勒就是那里的,而且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和死去的斯特雷克关系不好,这次比赛他下了很大赌注,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很有利。但我们在那个马厩没发现什么。"

  "这个马厩和辛普森有关系吗?"

  "一点关系也没有。"

  交谈停止了,福尔摩斯沉沉地靠在了椅背上。过了一会儿,马车停了下来。路边是一幢整齐的小别墅,红砖长檐,还有一排长长的灰瓦房坐落于不远处,而驯马场就在中间。放眼望去,四周都是连绵起伏的原野,长满了发黄且枯萎的凤尾草,只有北边塔维斯德克镇上那些高耸的尖屋顶勉强略带生气地掩映在荒原中。向西也是一片时显时隐的房屋,那就是梅普尔顿马厩了。我们顺次跳下车,只有福尔摩斯还坐在车上沉思,我碰了他一下,他这才跳下车来。

  福尔摩斯对罗尔斯上校说:"对不起,我正在想些事情。"他神彩飞扬,尽量克制着自己兴奋的心情。

  上校不明就里地看着他,只有我知道他是有了线索。但我并不知道线索从何而来。

  警长问:"现在就去凶杀现场吗?福尔摩斯先生。"

  "不,我正在想一两个小问题,可否再在这里呆会儿?驯马师的尸体抬走了吧?"

  "当然,在楼上,明天早上才能验尸。"

  "罗尔斯上校,他给您做了好几年是吧?"

  "是的,我个人认为他很得力。"

  "警长,死者的遗物您检查过吗?"

  "当然,那些东西就放在起居室,您愿意去看看吗?"

  "太棒了!"

  我们走进前厅,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为我们打开了一个长方形的锡盒:一把薄而坚的刀身上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的象牙柄小刀,非常精巧;一个铝制文具盒,一盒火柴,一支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截两寸长的蜡头,几张纸;一个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的海豹皮烟袋;此外还有五个金币,都是一英镑;一块银怀表,带着金表链。

  福尔摩斯拿起小刀,边观察边说:"这刀很精致,上面有血痕,一定是死者右手握住的那把刀吧!华生,你一定熟悉这样的刀子。"

  我说:"眼翳刀,医生都这样叫。"

  "和我的想法一样,这刀刀刃锋利,一定是做精密手术用的。奇怪的是,一个人为什么要在冒雨外出时带着它,却又不把它放在口袋里。"

  警长说:"小刀的软木圆鞘是在尸体附近找到的。这武器用起来不很方便,他妻子告诉我们,它原来放在梳妆台上,他出门时带上了,很可能当时找不到更合适的武器。"

  "有可能。这些纸是哪儿来的?"

  "有一张是指示信,上校给他的,另一张是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妇女服饰商邦德街的丽丝太太开的,是开给威廉姆·希尔先生的。希尔先生是斯特雷克的好朋友,他的信件多数寄到斯特雷克这里,另外三张是收据,草料商开的。"

  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希尔太太真阔气,二十二畿尼一件的衣服。这里没有什么好查的了,我们到犯罪现场去吧。"

  离开起居室时,一个女人正在过道上等我们。她面容憔悴苍白,身体瘦弱,等我们走过时,她一把拉住了警长的衣袖。

  "抓住了吗?你们抓住了凶手了吗?"

  警长回答:"还没有,但是福尔摩斯先生特意来帮我们,我们会全力破案,斯特雷克太太。"

  福尔摩斯说:"我相信,不久以前我们在布里斯的公园里见过面。"

  "不会的,您肯定认错人了,先生。"

  "会吗?当时您穿着一件淡灰色的大衣,镶着鸵鸟毛。"

  女人回答:"我从来都没穿过这样的衣服。"

  福尔摩斯说:"哦,这就是了。"于是他向斯特雷克太太道了歉,我们一起跟随警长来到了发现尸体的地点。坑边是金雀花丛,死者的大衣曾被挂在那儿。

  福尔摩斯问:"据说当晚没有刮风,是吗?"

  "是的,没有刮风,可是下着很大的雨。"

  "大衣一定是有人故意挂在花丛上的,不可能是风刮上去的。"

  "对,有人故意把它挂在了花丛上。"

  "有点看头,我们得留意观察,从周一到现在,很多人来过这里,足迹很乱。"

  "原来有一张草席放在尸体旁边,我们都是站在草席上的。"

  "太好了!"

  "一块银色白额马的蹄铁,以及驯马师的一只长统靴和辛普森的一只皮鞋都装在这只袋子里。"

  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说:"警长,您真高明。"然后他走到低洼处,将草席拉开,趴在席子上,用手托着下巴,伸着脖子详细地观察了很久被踩过的土地。

  突然,他大声说:"你们看,我找到了一样东西。"原来是烧了一半的蜡烛,由于被泥包裹着,看起来像一根小小的木棍。

  警长懊恼地说:"真没想到,我竟

这么粗心。"

  "它被埋在土里了,所以发现它并不容易,我是有意要找才找到的。"

  "为什么?难道您早知道会有这个结果吗?"

  "是的,因为这是合情合理。"

  福尔摩斯打开袋子,拿出鞋子,将它与地上的脚印作着比较,然后慢慢爬到坑边,接着又爬到金雀花和羊齿草中间。

  警长说道:"这周围一百码的范围内,我们都作了详细检查,不可能再发现什么。"

  福尔摩斯从地上站起来,说:"果真如此,那我就不再徒劳了。为了熟悉这里的地形,我们应该在天黑前到荒原四处察看察看。顺便把蹄铁带上,也许会有用。"

  福尔摩斯的做法引起了罗尔斯上校的不耐烦。他抬起手看了看表,说:"警长,您能和我一起回去吗?我想听听您对这几件事的看法,另外我们应该申明,我们的马将退出参赛,警长先生认为如何?"

  福尔摩斯斩钉截铁地说:"您不用那么做,它一定会按时参赛的。"

  上校点了点头说:"福尔摩斯先生,很高兴您这样说,那您去荒原上走走吧!我们在驯马师家中等您,然后一起回镇上,可以吗?"

  上校和警长离开了,我和福尔摩斯走在广阔的草原上。太阳渐渐落下,光辉柔柔地撒下来,仿佛给草原穿上了一件金衣。枯萎的灌木丛沐浴着晚霞的余晖,此时也显得别有风韵,尽管景色如此迷人,他却全然不顾,彻底进入了深思状态。

  "华生,我们现在先抛开凶手是谁的问题,不妨想想马的下落!如果马是自己跑掉的,它又会跑到哪儿呢?它不可能在荒原上漫游,因为马喜欢群居。它现在有可能在梅普尔顿马厩中,也有可能在国王场,只是没有人发现它。吉普赛人不会拐卖这匹马,他们生来胆小,就连警察上门都会害怕,怎么会冒险拐卖名马呢?而且还不一定能找到买主,他们绝对不会这么做。"

  "但是,按你这么说,马会在什么地方呢?"

  "在梅普尔顿。我说过,它在国王场或者梅普尔顿,既然国王场没发现它,那么就一定在梅普尔顿。警长曾告诉我们,荒原地质干而硬,但由于梅普尔顿处在长长的低洼地带,且周一晚上下着大雨,如果马真去了那儿,肯定会留下蹄印。现在,我们就按这个假设去找吧!"

  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论着,很快,低洼地带出现在了眼前。福尔摩斯从左边走,我按他的指示从右边走。还没走五十步,他就向我招手示意。我过去一看,他果然发现了一些蹄印,与我们用来作比较的蹄铁完全吻合。

  福尔摩斯高兴地说:"想象力真重要,如果警长具有这种素质,案子应该有很大进展了。既然事实证明我们的假设是正确的,那何不按照这些假设继续行动?"

  经过长长的低洼地带,在干硬的草原上,我们又前行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地形开始向下倾斜,马蹄印重新出现在了我们面前,接下来又中断了。又走了大约半英里,终于在梅普尔顿马厩附近又找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首先看到蹄印,他站在那里,脸上挂着胜利的微笑,因为马蹄旁边还有个男人的脚印。

  我兴奋地说:"开始只有马,并没有人。"

  "对,就是这样,可这又如何解释?"福尔摩斯说。

  我这才发现足迹竟然都是向着国王场方向的。福尔摩斯打了个口哨示意,我们也一起跟着掉头往回找。他紧盯路上的足迹,我却不时向路旁看看,令我大吃一惊的是,足迹竟然又重新掉转了方向。

  福尔摩斯看了看我指给他的足迹,然后说:"华生,多亏你,否则我们还要走冤枉路。我们继续跟着折回去的脚印吧。"

  过了一会儿,在正对着梅普尔顿马厩的一条沥清路上,足迹消失了。我们快要接近马厩时,一个马仆跑了出来。

  马仆说:"这里不允许闲人靠近。"

  福尔摩斯边把手伸进背心口袋边说:"我们有一件小事想拜访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现在好像有些冒失,你觉得明天早上五点合适吗?"

  马仆答道:"您真好,愿上帝保佑您。但我不能接受您的钱,因为这里有规定。不过如果您想亲自和他谈的话,请稍等一下。"

  这时,一个面目狰狞丑陋的老头向门口走来,他手里挥动着猎鞭,福尔摩斯急忙将刚掏出来的半个克朗(半克朗合两先令六便士--译者注)放进了口袋。

  老头大声喊叫:"道森,你又在偷懒,赶快去干你的活儿!那两个人,你们来这里干什么?"

  福尔摩斯和气地说:"先生,我们能谈谈吗?十分钟就够了。"

  "快走,我没时间,再不走,我要放狗了。"

  福尔摩斯并未生气,他在老头耳边低语了几句,那人立刻脸色大变,暴跳如雷。

  "胡扯!完全是撒谎!"

  "请您不要激动,我们是在客厅谈呢,还是在这儿吵?"

  "嗯,好吧,请跟我来。"

  福尔摩斯笑了笑,露出得意的表情。

  他对我说:"华生,等我一会儿,很快就出来。"

  接着又向老头说:"布朗先生,请便。"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大约二十分钟后,福尔摩斯从里面出来了。赛拉斯·布朗则完全变样了。他脸色苍白,额上布满汗珠,双手不住地颤抖,鞭子像寒风中的枝条在他手里不断摆动。此时,他像一条听话的小狗,紧跟着福尔摩斯,畏惧的神情代替了之前的傲慢无礼。

  他说:"一切都听您的,我们肯定按您的话去做。"

  福尔摩斯盯着他,眼光像锋利的剑:"千万别出错。"

  布朗结结巴巴地说:"肯定不会,届时保证到场参赛,但是要改回原貌还是不动?"

  福尔摩斯沉思了片刻:"没那个必要,你需要做的我会捎信告诉你。不过,你一定要老实,耍花招就会……"

  布朗接道:"先生,你要相信我,我这个人很诚实。"

  "那好,我相信你,明天等待通知。"福尔摩斯说完转过身,抛下布朗先生哆嗦着伸出的手,径直向国王场走去。

  "真是个混蛋,一会儿傲慢得像老太爷,一会儿卑劣得像奴才。"

  我问:"照这样说来,马肯定藏在他那儿?"

  "他本不承认,但当我准确地说出那天早上发生的事后,这无赖还以为都被我看到了。他的鞋子是方头的,和地上那特殊的脚印相当吻合,况且这种事仆人是不敢做的。另外,他有早起的习惯,总是第一个起床。我描述了那天早上他怎么发现了那匹马,怎么把它套住,并且当他看出那就是唯一能击败自己下注的马的银色白额马时,是怎样的高兴,因为最大的敌手落在了自己手里。接着我又告诉他,我知道他曾想把马送回去,可后来又后悔了,最终他决定还是等比赛结束后再送回去,因此他又返回,并且把马藏了起来,等等等等。他听了这些非常惊恐--因为事实如此,所以只好承认了一切以保命。"

  "警察不是检查过马厩吗?"

  "对他这样养马的行家来说,这太容易了,他可以想出好多办法。"

  "现在让马呆在他那儿不会有危险吗?也许他为了自己的利益会不择手段。"

  "华生,你放心吧!他明白的,要想得到宽大处理,就必须保护好马,他会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那匹马的。"

  "但是,罗尔斯上校会原谅他吗?上校可不是个好打交道的人。"

  "没必要全部告诉他,我们又不是皇家侦探,想说多少就说多少,别人无权干涉。上校对我们很不友好,你发现了吧?我不想现在将马的情况告诉他,先拿他开心一下。"

  "没有你的同意我肯定不会说。"

  "不过这是小事,与找凶手相比微不足道。"

  "你要去查凶手?"

  "不,我们今晚返回伦敦。"

  没想到他会作出这样的决定,我们才刚来几个小时,案件就有了很大进展,关键是,一切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他却半路要撤退。可不管我怎样追问,他都沉默无言。回到驯马师家时,上校和警长正在等我们。

  福尔摩斯说:"达门耳的空气太令人陶醉,但我们决定现在就回伦敦。"

  警长十分惊讶,而上校则很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们一眼。

  上校耸耸肩嘲笑道:"没有信心抓住凶手吧?看来这案子破不了了。"

  福尔摩斯微笑着说:"抓凶手并不是容易的事。但我相信,您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您只需要准备好骑师。另外请给我一张斯特雷克的照片,万分感谢。"

  警长从信封中拿出一张照片,然后交给了福尔摩斯。

  "警长先生,您真是细心,我所需要的您都一应俱全。我还要找女仆问个问题,请等我一会儿。"

  福尔摩斯刚离开,罗尔斯上校就毫不掩饰地说:"我非常失望,这位顾问大老远从伦敦赶来,却并未让人看到什么新发现。"

  我反驳说:"但是他已向您保证,下周二的锦标赛,您的马将会如期出场。"

  "他的确保证过,但事实胜于雄辩。"

  当我正打算再次回敬时,福尔摩斯进来了。

  "先生们,一切准备就绪,现在可以回达韦斯多克镇了。"

  小马倌为我们打开车门,福尔摩斯却没有随我们上来,他走到小马倌身边问:"请告诉我,围场里那些很棒的绵羊是谁照管的?"

  小马倌高兴地回答:"先生,是我。"

  "那么你最近有没有发现什么特殊情况?"

  "一切都很正常。哦,有三只绵羊脚跛了。"

  福尔摩斯轻轻地笑了,显然他对这个回答特别满意,高兴地搓着手。

  "华生,一切正如我所推测的,警长,您应该观察一下羊群中的特别情况。车夫,我们走。"

  罗尔斯上校依旧显得不屑一顾,但警长却十分在意,从他的表情上就能看得出。

  警长问道:"这些非常重要吗?"

  "是的,绝对重要。"

  "还有其他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吗?"

  "狗,您没觉得那天晚上狗的反应很特别吗?"

  "哦,是呀,那晚狗都悄然无声。"

  我朋友提醒他:"这正是奇怪的事。"

  四天之后,我们又乘车到温彻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尔斯上校去车站接了我们,但表情阴沉,态度冷漠。我们坐他的马车赶到了城外的跑马场。

  上校生气地问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看见我的马?"

  福尔摩斯问道:"您见到它时能认出来吗?"

  上校怒道:"我赛了快二十年的马,从来没人提过这样的问题。三岁小孩也能认出它的白额头、白色的右前腿。"

  "下注怎么样?"

  "很奇怪,昨天还十五比一,今天就三比一,跌得这么快。"

  福尔摩斯说:"哈!看来是有人得到消息了。"

  马车很快到了看台的围墙边,我们看到了贴在墙上的参赛马匹的名单。

  韦塞克斯锦标赛

  赛马年龄:四至五岁口。塞程:一英里五弗隆。每匹赛马押金五十镑。第一名除金杯外另奖一千镑,第二名奖三百镑,第三名奖二百镑。

  一、希士·牛顿先生的尼格罗。骑师穿棕黄上衣,戴红帽。

  二、伍德鲁上校的巴格斯特。骑师穿蓝黑色上衣,戴桃红帽。

  三、贝克华德勋爵的德斯巴勒。骑师穿红色上衣,戴黑帽。

  四、罗尔斯上校的银色白额马。骑师穿黄上衣,戴黄帽。

  五、巴哈莫兰公爵的艾丽斯。骑师穿黑条纹上衣,戴紫帽。

  六、森格佛德勋爵的瑞士柏。骑师着灰上衣,戴蓝帽。

  上校说:"我已经撤出了准备好的另一匹参赛马,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您说的那句话上。什么?银色白额马?在哪里?"

  赌马客们大声叫喊着:"银色白额马五比四!五比四,银色白额马!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余的都是五比四!"

  我高声说道:"所有的马都出来了,它们都被编了号。"

  上校有点着急,说:"六匹马都到场了?怎么没有我的马,根本就没有银色白额马!"

  "刚才跑过的五匹中,有一匹是您的。"

  此时,一匹栗色马从跑马场围栏内跑出来,它矫健剽悍,从我们面前缓步而过,背上坐的正是黄帽黄衣,大名鼎鼎的骑师。

  上校急切地说:"福尔摩斯先生,你在搞什么鬼?一根白毛都没有,怎么是我的马?"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别吵了!让我们看看比赛情况吧!"他从我这儿拿走双筒望远镜,边观察边说:"真棒,它转弯了!跑过来了,真是棒极了!"

  马车的视角极佳,六匹马跑在一起的情景真是壮观。它们紧紧地挨在一起,甚至一条毛毯就可将它们全部盖住。赛程中间的时候,德斯巴勒和红衣骑师跑得最快,但当经过我们面前不久便已筋疲力竭。最后,还是上校的马一马当先,最终领先德斯巴勒六个马身长,巴哈莫兰的艾丽斯位居第三。

  "看来,它确实是我最爱的银色白额马,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您不觉得你们的秘密守得太久了吗?"上校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也许是,但是只要您有耐心,很快会知道一切的。它还在那里,一起去看看吧!"我们走入跑场的围栏,那里只有马主和他的朋友才能进来。福尔摩斯继续说:"它正是您丢失的白额马,只要用酒精把它的前额擦一下,就能清楚看到大家熟悉的白额了。"

  "真令人震惊!"

  "我从盗马贼那里找到了它,然后就让它参赛了。"

  "您真是个天才,福尔摩斯先生,您总是那么神秘。这马依旧健壮,而且今天跑得特别好。真是对不起,我不该胡乱猜测您的能力,您做了一件大好事,帮我找到了马,但是如果能再抓到凶手,那就更完美了。"

  福尔摩斯慢慢地说:"我已经找到了。"

  这真令人吃惊。上校有些疑惑地问:"找到了?他是谁?在哪儿?他叫什么名字?"

  "他就在我们中间。"

  "我们中间,在哪儿呀?"

  "就在这里。"

  上校完全生气了,他满脸通红地说:"福尔摩斯先生,我承认您给了我很大帮助,但是我认为您刚才所说的完全是恶作剧,是在侮辱人!"

  福尔摩斯大声笑了。

  我的朋友说道:"上校,您误解我了,我向你保证,我没说您和凶手有联系。"

  他走到马前,用手拍了拍它那光滑的脖颈,继续说:"这就是凶手。"

  我和上校同时叫道:"银色白额马?"

  "是的,是它。它是为了自卫而杀人的,所以它的罪名可以减轻。上校,我认为忠实的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根本不值得可怜。请原谅,我对死去的他不够尊重。下半场比赛马上就开始了,我想这次还会小胜。至于案情,我们以后再说。"

  当晚,我们返回了伦敦。一路上,我们着迷地听着福尔摩斯关于发生在周一夜里的奇案以及其侦破方法的叙述,甚至完全忘了时间的存在,只恨旅途太短。

  他说:"虽然我也曾尝试根据报纸、新闻作了些推断,但和其他人一样,最终证明都是错的。不过,我仍然从报纸上找到了一些线索,这些细节早应该被注意,可惜被一些枝节的表象干扰了,直到现在才发现。在我没来之前虽然证据不足,但我也认为凶手就是辛普森。不过就在我们去驯马师家房子的路上,我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那就是咖喱羊肉。你们记得吧,当时我坐在车里正出神,还是华生叫我下车的。是因为我十分惊奇,我竟然忽略了一条如此重要的线索。"

  上校奇怪地说:"但是我仍没发现咖喱羊肉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在我的推理过程中,咖喱羊肉只是第一个环节。麻醉剂的味道虽然并不难闻,但一般的菜是掩盖不了的,吃的人肯定会发现。掩盖这种味道的最好东西就是咖喱。辛普森不可能有机会带着咖喱去驯马师家做手脚,也不可能那么巧,正想下麻醉剂时,刚好有咖喱羊肉来帮助掩饰气味。因此,可以排除辛普森了。那么就只有驯马师夫妇是可疑的了。因为晚餐是他们选择的,而小马倌吃的咖喱羊肉是专门加了麻醉剂的,这也是其他人吃同样菜肴而没事的原因。因此,那个能不被女仆发现,并成功放了麻醉剂的人就是凶手。

  "在还没明白这个问题以前,更令人奇怪的是整个夜晚狗都没叫。辛普森的事情让我知道马厩里有一条狗。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有人进入马厩牵走了名驹,那狗却没叫,因此睡在草料棚中的小马倌们什么也不知道。很明显,偷马的人对狗非常熟悉。

  "根据这些线索,我确信,偷马贼就是约翰·斯特雷克本人。那天晚上,他麻醉了小马倌,然后来到马厩里牵走了马。他为什么这样做呢?显然是不怀好意,这是肯定的。我查了一些以前的案例,发现曾经有不少驯马师,他们会假别人之手,赌自己的马输,并押上巨额赌注,然后再采取各种卑劣措施,在比赛中故意放慢马的速度,甚至还有更隐蔽的手段,目的都是为了让自己的马输掉。这同时也是我在死者的口袋中找到的答案。

  "大家一定还记得那把精巧的小刀,像华生医生所说的,它是外科手术室用来做精密手术用的,谁也不会把它当作武器。那天晚上,驯马师带着它也是为了做手术。上校,您既然熟悉赛马,就应该知道,用小刀在马的后腿踝骨上轻轻划一小口,绝对不会被看出来,而被伤害的马也只是会有一点跛足,给人训练过度而疲劳的假象,或者是被认为得了风湿病,肯定想不到这是一个丑恶的阴谋。"

  上校听后非常激动,大声喊道:"真是个混蛋,我怎么没有看出他这个恶棍!"

  "驯马师把马拉到野外的目的大家也该知道了吧?为了不惊动睡在草料棚的小马倌,他将马牵到了野外。因为马在受伤时一定会大声嘶叫,小马倌难免被惊醒。"

  上校忽然明白了许多:"我真是瞎眼了!他用蜡烛与火柴也是为了干这个勾当。"

  "是的,上校。警长拿出死者的遗物后,我就大概猜到了他犯罪的方法及动机。上校,您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应该相信一般人都只会关心自己的债务,而不会去过问别人的账单。据我估计,驯马师还另有一处居所,过着重婚生活。我从账单上了解到,有个女人挥金如土,即便一个很慷慨的人也不会为买一件衣服花那么多钱。我曾经就此事问过斯特雷克夫人,但她一无所知,这说明她和这事无关。我记下了账单上的地址,并去调查了服装商。我带了斯特雷克的照片,从而确认了希尔先生的神秘身份。

  "一切都清楚了。罗尔斯上校,斯特雷克把马牵到坑穴旁,为了不被人发现,他准备在坑穴中点燃蜡烛。为了方便做手术,他把大衣放在了金雀花丛上,至于领带,是驯马师捡来的,准备用它来捆住马腿。不料点燃蜡烛时,马受惊了--或许是受到了光的刺激,或是出于动物本能,它猛地用力尥起蹶子来,不偏不倚正好踢到了驯马师的头部,驯马师应声倒下时,不幸伤到了自己。我想我说明白了。"

  上校惊叹:"真是高明呀!一切像您亲眼所见!"

  福尔摩斯答道:"很幸运,我作了个正确的推测。诡计多端的斯特雷克不会在马身上做试验,所以当我看到绵羊之后,便想到了这里,所幸又一次猜中了。

  "我返回伦敦,找到了服装商,把照片递给她辨认。她一眼认出照片上的人就是阔绰的希尔,并告诉我他有个漂亮的妻子,且喜欢昂贵华丽的衣服。我敢断定,正是因为这个女人才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并最终铤而走险。"

  上校疑惑地问:"都很清楚了,只是一点,马到底被藏在了什么地方?"

  "马呀!它逃跑了,恰巧被您的邻居发现了。对了,这里好像是维多利亚前一站,如果您同意,十分钟后欢迎到寒舍,我把一切您感兴趣的细节都告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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