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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遇见爱之遇见爱 part39

书名:转角遇见爱 作者:佐手牵佑手 本章字数:4797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15日 20:00


39 惊喜还在睡觉二

徐子恒好久都没明白过来,眼前这个女人还真不是一般的笨。活了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这么骄傲的说不可能有人喜欢她这样的事情,放到一般女人身上,只要是想象一下就觉得可悲的不行了吧,她不会是觉得自己刚才说的实在夸她吧?难道她脑子里装的是传说中的浆糊吗?神了。

“菜菜,她还挺有自知之明的。”想了半天,终于可以找到几个字来形同她。

“哦?哦……”john也有点老不及反应,只是下意识的做出回应。

可是林夕,好像突然明白刚才自己说的话有多么神秘的内涵了。

“喂!我的意思是说,john不可能会喜欢女人!!”也都怪自己刚才拐弯拐大了,不知不觉竟然把自己给饶了进去。

“哦?明白了,John喜欢男人。”徐子恒一点都不惊讶。

“对,他没告诉你吧,john他是gay。”

林夕在心里都已经想象好了,等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john会用多么愤怒的眼神来喷射她,至于这个莫名其妙出现,John又没有介绍过的男人,应该会很惊讶的追着john问个清楚,或者会更加糟糕,他跟john一刀两断,绝交。哈哈。

林夕开始在心里无比开怀的笑起来,可是,情况不对。本应该大打出手的两个男人,现在却抱着肚子笑的快断了气。

笑毕,john来抱住林夕,“林夕,你好可爱。”这又是什么跟什么啊。

“好了,子恒,林夕,大家都不闹了,快饿死了。吃饭吧。”

就这样,john拿出刚刚他出门买回来的早餐摆在餐桌上,召唤大家来吃饭。原来他根本就没指望能从林夕手里吃到饭的。林夕有些舍不得的去洗了洗脸上手上的污渍。

“林夕,待会我们去市里。你好好收拾一下啊。”

“去市里干嘛?我不去。”刚才的事情,林夕还一直耿耿于怀,人家拼死拼活弄出来的煎鸡蛋,既然没人说好吃也就算了刚才因为觉得可惜给kitty也被拒之盘外了。Kity只是好吃懒做,没事去John怀里撒撒娇的小猫而已。真是太不给面子了。

“下午两点的飞机。”john很淡定的吃他的汉堡。

“回国?今天下午?”

应该高兴的时候,怎么却高兴不起来了。这么快就要回去了吗?回去该做什么好呢?没有工作没有谁谁。回去是要参加那谁的婚礼嘛?总而言之,这太突然了,林夕忘了做任何回应。

“恩?”

“其实我也没什么好收拾的。”

“想什么呢?准备好了吗?”不知什么时候john已经站在门口了,这个男人,走路都不出声的,属鬼的吧。

“john,你到底是不是gay啊?刚才你们那样,都把我弄糊涂了。”

“呵呵。”john无奈的笑了笑,摸了摸林夕的头发,“快点出来啊。我们在外面等你。”

这一摸可好,摸出了林夕的眼泪,无端的,林夕忽然忍不住自己的泪水,像失去控制了得水龙头,怎么也止不住。

好久没哭了。流眼泪也可流道上瘾的。

可是她为什么要哭呢?这是一个永远没人回答的问题,因为林夕拒绝再为这事费脑筋,哭了就哭了,再费脑细胞来求解答,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到了市里,指针才刚刚指向十一点。明明知道是下午两点的航班,为什么还要来这么早呢。林夕在车里看着笔记本电脑,不知道干些什么才好。刚才是想到要不要给小蝶发个email说她要回中国的事情的,不过想想也算了,玩一回惊喜的游戏也不错。

John跟徐子恒再说这什么悄悄话,两个脑袋碰在一起,摆明了是不想让林夕听见。

“你们在说什么,也跟我说说,我快无聊死了。”

两颗头迅速分开,其中一颗很快下了车。

“他去哪里啊?”

“办事。”

John边开动车子,边回答。

“我们这又是去哪里啊?”

“秘密。”

算了,反正里飞机起飞还有两三个小时,干坐着也是坐着,还不如让这个突然来兴趣的人带她逛逛纽约市。想想也是怪可惜的,来美国四个多月,没买过一件有纪念意义的东西,没逛过一个稍微有名的地方,连一张在别人面前拿的出手的照片都诶找过,太没意思了。上次好不容易有上街逛逛的雅兴,却被那个叫徐子恒的男人半路拦截,什么都没有逛成。

“哇!自由女神!”林夕惊喜的跳出ship,向自由女神像跑去。

“没见过世面的丫头,还有很多漂亮的地方呢,两个小时够你打爆眼球的。”john在后面慢慢的跟过来,嘴里说道。

John拿出早就准备好了的相机,特意挑林夕特别傻特别难看的那一瞬间都留在了相机里面。一直登完机,林夕还在沉浸在感叹里。以前只在书里或者是在电视上看见过的美丽风景,现在竟让全都亲身体验过了。简直就是一场梦啊。

说实话,来美国,也是林夕始终想都没想过的事情,只是不知道当时哪根筋打错了,竟一不留神就到了美国了。

刚在林夕和john登记的前一秒,徐子恒气喘吁吁的出现在他们面前,翻白眼,“差点赶不上了。”

“你买这么多东西啊?是给女朋友买的吗?”林夕还不忘调戏。

这一让糊里糊涂的美国,纽约之旅,就要结尾了。

纽约,再见了!!!希望以后都不要再来了!!!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说的就是林夕在美国的这一百多个日子。苦啊。

林夕还依稀记得,他们是在下午两点起飞的,可是一到B市来,天还在大亮着,从高楼大厦里进进出出的小白领们正为了午餐在哪里解决而在各种小吃大饭店麦当劳肯德基门口徘徊。

哦,对了,是时差。上初中的时候,地理老师教过她,美国和中国里的太远,时间也差的离谱。真没想到那时候只是在纸上随便算出来的数字,对她现在的生活带来的一点点小惊喜。时差的问题也就能说明

,中国的今天,和美国的昨天有同一个名字,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而小蝶在email里面很多次写过,杨友斌的婚礼在二零一二年的第一天。也就是中国的明天。

本来以为杨友斌这个也许是他生命里面唯一的一次婚礼,她可能来不及参加了得。可是还好,这世上还有有时差。

按里说,杨友斌明天才结婚。

“一会儿笑,一会皱眉头,你以为很好看啊。又再乱七八糟想什么呢!”john适时的出现在林夕身后,“诺,这是子恒给你的。”

“咦?他人呢?”林夕拿过包裹,“他为什么给我这些啊?你确定不是他只是想让我保存而是送给我的?”林夕打开看到里面的装的正好是他上飞机前领回来的那些衣服。

“你拿着就行了,哪儿来那么多话!”

“是不是,他一下飞机就发现自己女朋友跟别人跑了?所以才把这些东西卖个人情转送给我?”林夕展开特特别擅长的联想,越想越觉得徐子恒很可能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们先去见老爷子。你没意见吧?”

哦,林夕本来是有任务在身的人,可是看着目前的状况,好像是别人人托john一定要把林夕从美国绑到中国来的架势,林夕有点蒙头了,当初到底是John不想回来还是林夕不想回啊?

“当然没问题。”

林夕和John到蔡家大别墅的时候,老爷子坐在阳台上给一个大概四五岁的小男孩讲着什么,画面很温馨。林夕从没听说过John还有什么小弟弟,她抬头看John,John也是一脸茫然的看着老爷子。

John有限的记忆力,老爷子从泪没有这么好脾气过,别说拉着John给他讲故事了,就是连每天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说。从小他只是跟妈妈半美半中得教育下,糊里糊涂长大的。可是老爷子一旦听见小john用一半英语一半中文说话,他就是一顿臭骂,说,“中国人就好好说中国话。”john还记得又一次他实在委屈的不行,顶了一嘴,“你这么爱国,为什么额还要娶我妈!”可想而知,老爷子爆发了。妈妈也不知道怎么了,一向很温柔很少跟老爷子吵架的她,那天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那天是老爷子和妈妈第一次那么激烈的吵架,从那一次开始,家里就没再平静过,妈妈好像忍受够了,一点小气也受不得了,就这样,好好的家就这么慢慢走向了四分五裂。突然有一天妈妈带过来一个老外跟老爷子说,离婚吧。骄傲如老爷子,气的转身就直往民政局。那天,john其实知道妈妈哭了,而且哭得很厉害,还听见她转身对带过来的那个老外说,“麻烦你了,谢谢。”可是,这一切老爷子没有看到,所以一点挽回的余地都没有。离了。现在想来,他们中间的的间隙是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生活习俗开始的。这也是,虽然老爷子穿起了西装带起了领带,但他骨子里根本还是活在穿长袍那时期的人的。John想不同,当初老爷子和妈妈是怎么走到婚姻殿堂的,问妈妈,她死活都不说。他也不敢问老爷子。所以,他不得不怀疑当初是不是老爷子得罪了什么人,而那个人恨老爷子恨的入骨,也知道他不喜欢国外的东西,所以才从美国弄回来一个女的(就是妈妈),强行给老爷子拜堂成亲,算是报了仇了。

想的有点远了。John刚收回思绪,听见老爷子说了话。

“你还回美国吗?”

“回。”

老爷子久违的冷酷眼神瞬间投向林夕,好想再说,他为什么还要回去。林夕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动也动不得,愣在哪里,看看一脸倔强的John,时而又听到老爷子失望的叹息声。

就在林夕觉得爱怎么样怎么样,他留不住自己的儿子,干她一个局外人何事的时候,突然觉得衣摆被某个小东西一拉一拉的,低头一看,乖乖躺在老爷子膝上的小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她脚下。

“姐姐,你好漂亮。”

这一句话,彻底把林夕好久没红过了的脸颊,弄得白里透红,红里透白得。

被这么大的孩子这么直接的夸漂亮,她怎么可能不沾沾自喜呢。小孩子是最不会说谎话的。

算了,不知道这小家伙跟这一家子又是什么关系,但是看在他这么可爱这么招人喜爱的份上,就忘了刚才心里那小块不愉快吧。

“妈妈!”

直到小家伙扭转过身子,向突然出现在家里的玫瑰跑过去的时候,林夕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可耻。她竟然因为屁点小孩儿说了一句带点糖分的话,而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好半天。John肯定又在暗地里笑她了吧。

看来这几年对异性的练习好像有点欠缺了哦。

让王东杰折腾的,够惨。

不过等一下啊。这是不是也太快了!

刚刚好像听见小家伙叫玫瑰妈妈了吧?

可明明记得上次老爷子带着玫瑰去美国是在几天之前。可是为什么在仅仅几天时间里,玫瑰她那平坦的肚子已经生出这么大,少说已经三岁的儿子呢?

这是个好问题。

当林夕看见John紧缩的眉头的时候,她知道这是个好问题。而且,没过几秒便听见没有耐心的John忍不住好奇之心,抛出了林夕也很想知道答案的问句。

“这个小鬼是谁?”

“哦,小宝,这是国安哥哥,快叫哥哥!”玫瑰拍拍小宝的小脑袋,推向John这边。

哦,原来啊,John的中文名是国安,蔡国安。第一次听说。

收到任务的小家伙晃荡着大脑袋向他的国安哥哥跑过来。John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向后挪了几步,最终还是被狠狠的抓住了腿。

“……哥哥!”

嘴真甜。林夕心里暗自发笑。小家伙肯定是没记住是叫什么名字吧,苦苦想了好久,结果只是叫出了哥哥两个字。不过好可爱。这么小的孩子,应变能力这么强大。看来现在的孩子,补营养补到吐血的好处还是有的。

“哥哥,这个姐姐好漂亮。”

晕了。不会是被这小屁孩给看上了吧。翻来覆去,总时说她漂亮呢!

John惊讶的顺着小家伙指的方向,瞬间凝固成一尊雕塑,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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