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年12月05日 16:18
他失效的,果然不出所料。”林夕郁闷,当初怎么会认识这种人,而且还去帮他,真是瞎了眼了。真想现在就收拾东西飞回中国去。可是林夕知道这是万万行不通的。一来,回去的飞机票是个大问题,不管怎么样,林夕不打算自己出。二来嘛,她还是个重任在身的人哦,答应了人家的,一定要说到做到。
所以,林夕总结出,中国,是一定要回的,条件是拉上john这个底厚的家伙做提款机才行。其实他也挺可怜的,不是说为心爱的女人花钱也是中乐趣吗。可是john生得这么有钱,竟然没机会给女人花钱。林夕这么有爱心的一个女孩,就了了他这个小小愿望好了。
“又想什么呢?我发现你这个女人特别喜欢发呆。”
咦?好香的味道。
“亲爱的,就知道你最好了。喔,好香啊~”林夕抬起头看到john拿着一个粉色的杯子,里面冒着香气。
“可不是嘛!我可还想着到中国之后用你照着我呢。”
“算了吧。我可是自己都照不好的主。”
哦,不对,他这意思不就是???
“你终于同意回中国了?”林夕像中了彩票似的激动。可不是吗,刚刚还在为这事愁得助理破碎的。
“高兴吧?激动吧?感激我吧?那明天的早餐你来做。”john摆起架子来了。
“没问题,没问题。”林夕高兴的都忽略了自己刚才接了一个多么强大的任务。作为女人,她对早上早起做早餐这事还真做不来。先别说她早上睡到多晚,就是做饭也没有一般男人来的顺手。在这一方面,john好像很喜欢的样子。在这四个多月的时间里,不管林夕能不能起得来吃早餐,他每天早上都乐此不疲的煎鸡蛋,烤面包,热牛奶。
可是,那么喜欢做饭的人现在怎么会想要放假呢?不管了,吃了人家一百多天的白饭,坐一回早餐也不为过吧。顶多,今天晚上早点睡觉,争取明天早上早点起床就是了。
这杯子不会是他跟某个男朋友一起享用过的情侣杯吧?刚才john拿的那个不是蓝色的吗?现在这个又是跟刚才那个统一形状的,粉色的。
这个男人,心跟他细腻的毛孔一样,够细的。
谢天谢地,不用再费什么脑子,john终于肯回‘家’了。回忆一下,这几天
老爷子还真是顶聪明的一个老头,能预言。
是的,他们要再见面了。
三
第二天,john出了一整天的门,晚上很晚了也不见他的踪影。林夕开始害怕,john是不是反悔了?他出门的时候明明还说了回来的时候给林夕带个惊喜的。现在可好,惊喜没捞着,摊上一个晚上的惊吓。
林夕第二次抱怨john为什么把房子买这么偏僻了。大晚上的,家里面没有一个男人在是根本不行的地方。林夕听到了很多她以前根本听不怕的声音,有鸟叫声,猫叫声,狗叫声……住了这么长时间了,没见过半只猫半条狗,可是现在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声音呢?越想越怕。不行,一定得把john那家伙就出来不可,有他这么待客人的嘛!
要是反悔了,林夕是不可能在近期内找到john了。可万一john没有反悔呢,他只是觉得自己快要离开这个地方了,所以去找心爱的男人告告别什么的呢?
想想都觉得自己很可怜,跟王东杰相恋七年之久,没有一次是为了他而这么觉得委屈过。现在竟然会为了一个不知是朋友还是姐妹的男人受胆战心惊之苦。何苦呢?
仔细想想,john最近的一个男朋友应该就是林夕刚来的那天看到的那个小老外了。要找人告别,应该也就是那位吧。虽然那天她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但还是打个电话吧,尴尬事一瞬间的,而害怕是整个晚上的,不吃亏。
至于林夕怎么会知道那个老外的电话号码,这个就简单多了。这多亏了John那个家伙有个变态的习惯,他把把电话号码啊日记啊日程啊什么的都喜欢记在本本上。这也许是跟他那个人的个性有一定关联的,john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最相信的是他自己。他总这么说林夕,‘要是有一天你把手机弄丢了电脑也弄丢了,你还可能找得到我吗?竟然知道自己脑子不够聪明来记电话号码,就要像我这样记在本本上啊!’
电话号码有了,电话也通了。但愿john能快点回来,好快点中国。
其实,林夕模模糊糊知道了john今天出门前说的那个惊喜是什么,她也知道那天john是看到了小蝶发过来的邮件的,知道john能同意回中国有一半的原因就是那封邮件,也知道john早就已经看到了林夕心里的伤痕而故意装作不在意。
原因也很简单,john是何其心细的一个人啊。
可是,你现在敢反悔试试!!
人这辈子,结婚能有几次。她不想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