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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遇见爱之遇见爱 part37

书名:转角遇见爱 作者:佐手牵佑手 本章字数:3759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05日 16:18


没事看看email,意想之外看到一封来自中国的email。

林夕忙打开来看,最先映入眼球的是一张照片。照片里面,是被雪覆盖了得H市和林夕所熟悉的‘一杯子’,有一个女孩穿着雪地靴和鼓鼓的羽绒服,戴着毛帽子毛手套,笑得很来劲。仔细看她的口型,那个女孩好像正在说着什么。仅仅从这个照片里,林夕就感觉的幸福的味道浓浓的。

接下来是,一封被那丫头写的乱七八糟的信。

亲,

想我没?没想我也没关系啦,我现在可是有人想的人了哦。告诉你件好消息,我跟高大齐和好了。说来,也要感谢我这个受伤的手臂(不用担心,现在已经好了)。好了不说我自己了。说说她们吧。

你肯定不知道杨枫回来了吧?嘿嘿,让我来告诉你吧。就在你去美国不久,杨枫突然就回来了,顺便把我们莎莎的灵魂也带回来了。所以呢,莎莎现在又回到了以前的样子,只是多了一份爱好,相亲。我还以为,林枫这次回来,他和莎莎会重归于好,可是没有。所以,现在的情况是,莎莎每天下班开始相亲。而林枫则疯狂的加班。我实在是弄不明白他们这是在干嘛,你自己去猜吧。

还有,晶晶。我还记得在上一封信里面跟你说过晶晶还没有醒过来的事情是吧。现在也一样,还没醒。真不知道她上辈子欠那个司机多少钱,这辈子才会被撞得醒不过来了。可是我每当这么说,都被莎莎训一顿。她说我迷信。可是你说呢?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哦对了,上次我去看晶晶的时候,你猜我看到什么了?嘿嘿,说实话,晶晶那丫头还真是犯桃花的命啊。我看到一个男人正给她讲故事呢。那个男的长得特别像东海,就是那个晶晶特别喜欢的韩国组合SJ里面的东海。真不知道等晶晶醒过来会高兴成什么样子。听说那个男的是晶晶老妈雇来唤醒晶晶的。按晶晶妈妈说,他以前唤醒过好几个像晶晶这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醒过来的病人,很擅长这种工作。也难怪,人家是心理医生,很有名,一个小时的收费就得好几百的那种。我偷偷跟晶晶说,你要再不醒过来,‘东海’就是我的了。嘿嘿,我们保佑晶晶快快醒来吧。

自从你去美国之后,我就只见过一次王东杰面。那一次是王东杰来找的我。他问我要了你的地址,我假装推脱了几下,便给他了。本以为美利坚众和国能成就你们艰苦的爱情呢,可是谁想到他根本没去找你。也许是出了什么事情吧。林夕你也别太悲观了,万一他妈妈病了呢?万一他把护照弄丢了呢?这些都是很有可能的。或者,你也可以忘掉他,彻彻底底的,也是个出路。这个世界上,什么都缺,就不缺好男人。你信吗。

还有一个,不知道是好消息还是和坏消息的消息要跟你说。其实我是不想跟你说的,只是接到那个人的电话,要我也告诉你一声。杨友斌就要结婚了,跟肖娜。三天之后,他就要成为别人的丈夫了,还有,更可气的是,五个月之后,他也会晋级成爸爸了。杨友斌说,你要是有可能,邀请你参加他的婚礼。

命运真会捉弄人,是不是?每个下一步都很让人期待,但结果回回都是那么的让人无法接受。

你在美国还好吗?那个john没有欺负你吧。小夕,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一个人好孤单啊。你看看我们四个,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呢?莎莎整天忙教书忙相亲,晶晶整天忙着睡觉不理人,你又这样隔了个海洋,气谁呢!!!

好了,有空再写给你。拜。

孤单的小蝶

林夕想都能想象的出,小蝶写完信时气鼓鼓的样子,不禁失笑。她跟高达其和好了?真是太好了。看来,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大家都有挺大的变化的嘛!连杨友彬都,要结婚了。

真好,挺好的。

不知道John什么时候站在林夕身后的,手里拿着自己煮的咖啡美美的喝着。

“你什么时候来的?都看到什么了?快说。”林夕遮住电脑屏幕紧张的说。

“才懒得看!看什么呢?怎么还哭了?”

john看着林夕不说话只是尴尬的抹了抹眼泪,便说,“我煮的咖啡,给你喝吧。”

“你不是喝过了吗,我才不喝。”林夕当然知道这是个台阶,这个家伙,要不是个gay,不知道会不会被女人给活吞了。嗨,可惜呀可惜了!!

“不喝正好,我也只是跟你客套一下而已。我就只翥了这么一杯,真要被你拿走了,会心疼死的。”

“你!!!”林夕咬牙切齿,“不管啦,我也想喝。你给我去再煮一杯,不然我明天就回家。”

耍赖,对于john这样一个不解女人心的男人来说,当然一点用没有。

“随便。”John乐瑶瑶的拿着咖啡会自己的屋里了。

“真不男人。就知道一旦见完老爷子,这招就对

他失效的,果然不出所料。”林夕郁闷,当初怎么会认识这种人,而且还去帮他,真是瞎了眼了。真想现在就收拾东西飞回中国去。可是林夕知道这是万万行不通的。一来,回去的飞机票是个大问题,不管怎么样,林夕不打算自己出。二来嘛,她还是个重任在身的人哦,答应了人家的,一定要说到做到。

所以,林夕总结出,中国,是一定要回的,条件是拉上john这个底厚的家伙做提款机才行。其实他也挺可怜的,不是说为心爱的女人花钱也是中乐趣吗。可是john生得这么有钱,竟然没机会给女人花钱。林夕这么有爱心的一个女孩,就了了他这个小小愿望好了。

“又想什么呢?我发现你这个女人特别喜欢发呆。”

咦?好香的味道。

“亲爱的,就知道你最好了。喔,好香啊~”林夕抬起头看到john拿着一个粉色的杯子,里面冒着香气。

“可不是嘛!我可还想着到中国之后用你照着我呢。”

“算了吧。我可是自己都照不好的主。”

哦,不对,他这意思不就是???

“你终于同意回中国了?”林夕像中了彩票似的激动。可不是吗,刚刚还在为这事愁得助理破碎的。

“高兴吧?激动吧?感激我吧?那明天的早餐你来做。”john摆起架子来了。

“没问题,没问题。”林夕高兴的都忽略了自己刚才接了一个多么强大的任务。作为女人,她对早上早起做早餐这事还真做不来。先别说她早上睡到多晚,就是做饭也没有一般男人来的顺手。在这一方面,john好像很喜欢的样子。在这四个多月的时间里,不管林夕能不能起得来吃早餐,他每天早上都乐此不疲的煎鸡蛋,烤面包,热牛奶。

可是,那么喜欢做饭的人现在怎么会想要放假呢?不管了,吃了人家一百多天的白饭,坐一回早餐也不为过吧。顶多,今天晚上早点睡觉,争取明天早上早点起床就是了。

这杯子不会是他跟某个男朋友一起享用过的情侣杯吧?刚才john拿的那个不是蓝色的吗?现在这个又是跟刚才那个统一形状的,粉色的。

这个男人,心跟他细腻的毛孔一样,够细的。

谢天谢地,不用再费什么脑子,john终于肯回‘家’了。回忆一下,这几天

老爷子还真是顶聪明的一个老头,能预言。

是的,他们要再见面了。

第二天,john出了一整天的门,晚上很晚了也不见他的踪影。林夕开始害怕,john是不是反悔了?他出门的时候明明还说了回来的时候给林夕带个惊喜的。现在可好,惊喜没捞着,摊上一个晚上的惊吓。

林夕第二次抱怨john为什么把房子买这么偏僻了。大晚上的,家里面没有一个男人在是根本不行的地方。林夕听到了很多她以前根本听不怕的声音,有鸟叫声,猫叫声,狗叫声……住了这么长时间了,没见过半只猫半条狗,可是现在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声音呢?越想越怕。不行,一定得把john那家伙就出来不可,有他这么待客人的嘛!

要是反悔了,林夕是不可能在近期内找到john了。可万一john没有反悔呢,他只是觉得自己快要离开这个地方了,所以去找心爱的男人告告别什么的呢?

想想都觉得自己很可怜,跟王东杰相恋七年之久,没有一次是为了他而这么觉得委屈过。现在竟然会为了一个不知是朋友还是姐妹的男人受胆战心惊之苦。何苦呢?

仔细想想,john最近的一个男朋友应该就是林夕刚来的那天看到的那个小老外了。要找人告别,应该也就是那位吧。虽然那天她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但还是打个电话吧,尴尬事一瞬间的,而害怕是整个晚上的,不吃亏。

至于林夕怎么会知道那个老外的电话号码,这个就简单多了。这多亏了John那个家伙有个变态的习惯,他把把电话号码啊日记啊日程啊什么的都喜欢记在本本上。这也许是跟他那个人的个性有一定关联的,john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最相信的是他自己。他总这么说林夕,‘要是有一天你把手机弄丢了电脑也弄丢了,你还可能找得到我吗?竟然知道自己脑子不够聪明来记电话号码,就要像我这样记在本本上啊!’

电话号码有了,电话也通了。但愿john能快点回来,好快点中国。

其实,林夕模模糊糊知道了john今天出门前说的那个惊喜是什么,她也知道那天john是看到了小蝶发过来的邮件的,知道john能同意回中国有一半的原因就是那封邮件,也知道john早就已经看到了林夕心里的伤痕而故意装作不在意。

原因也很简单,john是何其心细的一个人啊。

可是,你现在敢反悔试试!!

人这辈子,结婚能有几次。她不想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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