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年11月25日 19:22
,但是着实没想到会这么得快。其实,传统如林夕这样的人,是很难理解两个男人之间怎么会有爱情这件事情的。只是就算借她一百个胆子她也不会在他们两个面前说出她的真实想法。就她这瘦小的身子骨,别说是两个状如老虎的男人了,就连莎莎那种稍微丰满的女人都能把她一手就解决掉了。她才不冒这个险呢。
“他说他已经不再对男人感兴趣了。”john很严肃的看了眼林夕,“其实这都怪你,自从他被你看光了之后就开始觉得跟男人在一起没什么意思了。”
林夕缓缓的抬起头,这又关她什么事啊。
拜托,那天那件事情,最大的受害者是她林夕好不好。一个女孩子家都没说什么,倒让这个大男人抢先抱怨了去,天理何在!
“看来我也做了一件善事啊,迷途的羔羊终于找到回家的路了。”林夕生气归生气,但还是照样得意洋洋的说。
“你!你也别高兴的太早,小心那只羔羊跑到你家去。”john甩了甩较长得头发,迎着呼啸大风冲了去。
三
John,他的双亲上面已经介绍过了。林夕和他认识也就两年的光景,好像就是在john来美国之前的那阵子。说起当时相遇的场景,还真是相当具有戏剧性的。
那天林夕正忙着做问卷调查。为了毕业论文,她都已经被折腾到流了五次鼻血了,谁说现在这个社会人们都压力山大,工作量山大,爱心量就不得不压缩到可有可无的程度了呢。在太阳底下晒了大半天的紫外线,一共就问到是一个人肯帮她的忙,这还是她忍受着对方时不时的用眼睛瞄进上半身因为出汗而越发明显的地方作为代价才能换来的。可是没有三十个问卷,她的论文怎么可能通过答辩?John就在这时候很是观音披萨般的出现了。手里拿着一杯速溶咖啡坐在广场小椅子上透着脸上的太阳镜看太阳。
林夕一看,就是他了。终于找到一个比较悠闲的人来帮她的忙了。
可是,事情比林夕想像的难办多了。John不但没有帮她的忙,还可怜巴巴的求自己帮他一个忙。
后来就简单多了。林夕偷着王东杰悄悄去john家当了一小会儿的女朋友跟一位看着就非常精明的老人吃了顿饭,便得到了一个john的口头承诺。John说,你帮了我一个大忙。这个算我欠着你的,以后随时可以到美国找他帮忙,因为他就要去美国了。林夕那时候还不知道john是gay,不然也不会导致她后来那么轻易的就打好主意来找john了。跟志不同道不合的人共处在一个屋檐下,安全是安全了,只是她始终感觉很别扭。叫他声哥哥,john别扭。可要叫姐姐吧,打死她她都喊不出口。John虽然长得如花似玉的美,但那也是属于帅气的美。
林夕刚到超市买完东西回来,就开始检讨自己。以前在大学的时候,跟外教交流的时候感觉自己英语已经掌握的差不多了。外教们说的话,她几乎都能听得懂,她说的话外教也能听得懂。可是为什么真正到了美国事情就不一样了呢?刚才想买龙虾怎么找也找不着,可当售货员过来说,canIhelpyou?的时候发现自己不知道龙虾用英语怎么说了。解释道脸红脖子粗的时候,正好一位华人小朋友出手相助才能拿着龙虾回到住处。真是丢脸丢大了,连人家小朋友都比她强。
“john,你教我英文吧。”林夕抓住出来喝水的john便哀求道。
“英文?英文有什么好教的,我知道的你都会。”
“不行,你一定得教我。我不能再让小孩子给比下去了。”林夕郁闷的说。
“这有什么好伤心的,我刚来的时候全靠我这两只手来活命。过段时间就好了。”john还是无所谓的说。
转而,john又警惕的回过头看着林夕,“你不会又打上了回中国的念头了吧?”
林夕讨好的傻笑,“还是你比较了解我。”
千说万说,想回国才是林夕的根本想法,不过绕了这么大一个圈还是被看透了。混血儿,原来不仅长得漂亮,连脑子都好使的没话说啊。
“不行啊。我已经跟你说过了老爸要来。你敢动回国的心思试试。”
恩,这弦外之音林夕能听得懂。来美国,除了她满脑子蠢蠢的冲动劲,第二个重要原因还不是因为美国有一个家伙还欠着她的债不还!再说,当初去john家,林夕其实大大的被其豪华奢侈的外观所震惊,只是因为怕被第一次见到她便对她很不友善的佣人嘲笑所以才会装成那么的淡定。所以的所以,林夕来美国之前,才会装成十足债主的模样,因为她确定john不是没钱的主。再说,工作两年,虽然省吃俭用,但林夕也没能存下多少钱。
嗨,不说了,除了从机场到john的家里打车用的十美元,其余的,这四个月的时间里,吃的住的用的都是人家john的。怎么说呢,吃人家最短,人家好意思主动说需要帮忙,她可不好意思翻脸不认人。
虽然,这忙实在是不怎么好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