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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遇见爱之遇见爱 part34

书名:转角遇见爱 作者:佐手牵佑手 本章字数:3871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25日 19:22


四个月前。

林夕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那个人,开始不知所措。其实要是在平时看见她,林夕指不定还能冷眼相待呢,虽然直接受害者莎莎都没有曾表示过什么直接的或间接的敌意给这个女人,虽然刚刚在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差点要喊出莎莎的名字来。可是今天不同,她很有可能已经看见杨有斌对林夕精彩的演讲了。

没错,这个人就是肖娜。一个阴魂不散的可恶虫。

林夕再看看身旁的杨友斌,他好像也跟他一样不知所措,或者可以说他比林夕更加的不知所错。

林夕看着他的表亲,心里突然一阵恶心。他不是在演戏吗?至于做的这么认真吗?看看他现在脸上惊恐万分的样子,好像是真的很在乎肖娜一样。她忽然又很生气,但她又说不上来她为什么这么生气。

然而,他们两个谁都没有想过此时的肖娜脑子里想的都是什么。

肖娜用犀利的双眼瞪了瞪杨友斌,然后又对着林夕做出一种特别奇怪的微笑,她用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跟林夕说,‘你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林夕,你还有闲情逸致来勾引别人的男朋友啊,你还是回去好好管管你家那位吧,免得他再给你弄出个儿子来。”

“肖娜,你给我住口!!!”

肖娜转身看着杨友斌,“你还真是送了我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啊!谢谢啦!”她提了提手里的袋子,“我还想让你给我炒几盘菜陪我喝几杯算过生日了,可是现在看来,这个好像不需要了。”

肖娜走到旁边的垃圾桶把手里的东西扔进去,拍拍手,“你知道作为一个人女人最可悲的是什么嘛?我告诉你,那就是被男人玩弄于手掌之中。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我也是那些傻女人中的一个,只是但愿你不要像我这样,,呵呵,不过跟你说这些感觉真奇怪~”

就算是再有理直气壮的理由,林夕也抬不起头来了。那天王东杰讲电话的声音还记忆犹新,林夕有口难辩。怪就怪王东杰太不给面子了,时不时的做件难看的事情来,更可气的是,他还不知道遮遮掩掩,一点都不顾及她这个做了七年女朋友的面子。这都什么事啊,爱情这东西真折腾人。突然,林夕听见自己说:

“有斌,你知道我一直都把你当朋友的。所以我希望你能把刚才说的话,收回。我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然后,我们还是好朋友,好么。”

林夕自顾自的说完,又自顾自的转身走了,她好像不需要等杨友斌说出好还是不好的答案。不都是一样嘛,不管他说好,还是不好,她依然都要离开。

原来一个人走夜路是这种感觉啊。

林夕开始害怕这里,这里夜色的特别漆黑,这里的人们即不陌生也不熟悉,很可怕。她用力闭上眼睛,试图幻想当睁开眼睛的时候,自己会在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地方,最好是跟晴川一样突然跑到古代成为众多帅哥爱慕的对象就最好了。可是当她真的睁开眼睛的时候,物是,人亦是。估计就是连跑在地上的蚂蚁都还是原来那只。她敲了敲没有出息的脑袋,自言自语;你是被杨有斌那小子敲坏了脑子还是穿越剧看多了?都已经奔三的新世纪大好青年怎么可以有这么不切实际的想法呢!真是幼稚的可以!

算了,穿越是不太可能了。但是出国总是没问题的吧。顺便还可以去跟某个人算算旧账了。

所以五天后,当john推开门看见林夕风尘仆仆的出现在门前的时候,林夕听到了一句特别欠揍的开场白。

他说,“mygod!你还真来啦?Ithoughtyouwerejustkiddingwithme!”

林夕投去了个白眼,直往门里面冲“谁跟你开玩笑了。有吃的没?我快饿死了!”

“啊……”林夕还没来得及把身上的包放下,就尖着嗓子大叫,她甚至已经有推开门踏上飞机回中国的冲动了,也许还能搭上刚下来的那架飞机呢。

她确实很心惊,也很疑惑。活到这么大还没看到过这么个场面算是她的不是,还是这个时代太吝啬了?

外国人,就是比中国人OPEN多了。

John像是被谁给点了穴位一样,一动不动,就连眼珠都已经停止转动了。可下一秒,他便拔腿跑到她的身旁伸手扣住我刚要说话的嘴巴,和一直没有闭上的眼睛。

林夕被剥夺了说话和观察的权利,只能委屈的放大呼吸的声音以表示不满。心里可一直在捉摸,这个丝不挂的陌生男人会是谁,跟john是什么关系呢。说来也很好笑,对面的那个男人也好像忘记了动弹,林夕猜测,他应该比她还心惊吧。

…………

想到这里,林夕用试探的口吻对站在身边的john说,“你的那位呢?最近怎么不见他来找你。”

John挫败的搭拉着脑袋,“我们分手了。”

“为什么?”林夕听到这个消息很吃惊,因为这几个月以来,一直看着他们两个腻来腻去的,虽然知道他们迟早会分手

,但是着实没想到会这么得快。其实,传统如林夕这样的人,是很难理解两个男人之间怎么会有爱情这件事情的。只是就算借她一百个胆子她也不会在他们两个面前说出她的真实想法。就她这瘦小的身子骨,别说是两个状如老虎的男人了,就连莎莎那种稍微丰满的女人都能把她一手就解决掉了。她才不冒这个险呢。

“他说他已经不再对男人感兴趣了。”john很严肃的看了眼林夕,“其实这都怪你,自从他被你看光了之后就开始觉得跟男人在一起没什么意思了。”

林夕缓缓的抬起头,这又关她什么事啊。

拜托,那天那件事情,最大的受害者是她林夕好不好。一个女孩子家都没说什么,倒让这个大男人抢先抱怨了去,天理何在!

“看来我也做了一件善事啊,迷途的羔羊终于找到回家的路了。”林夕生气归生气,但还是照样得意洋洋的说。

“你!你也别高兴的太早,小心那只羔羊跑到你家去。”john甩了甩较长得头发,迎着呼啸大风冲了去。

John,他的双亲上面已经介绍过了。林夕和他认识也就两年的光景,好像就是在john来美国之前的那阵子。说起当时相遇的场景,还真是相当具有戏剧性的。

那天林夕正忙着做问卷调查。为了毕业论文,她都已经被折腾到流了五次鼻血了,谁说现在这个社会人们都压力山大,工作量山大,爱心量就不得不压缩到可有可无的程度了呢。在太阳底下晒了大半天的紫外线,一共就问到是一个人肯帮她的忙,这还是她忍受着对方时不时的用眼睛瞄进上半身因为出汗而越发明显的地方作为代价才能换来的。可是没有三十个问卷,她的论文怎么可能通过答辩?John就在这时候很是观音披萨般的出现了。手里拿着一杯速溶咖啡坐在广场小椅子上透着脸上的太阳镜看太阳。

林夕一看,就是他了。终于找到一个比较悠闲的人来帮她的忙了。

可是,事情比林夕想像的难办多了。John不但没有帮她的忙,还可怜巴巴的求自己帮他一个忙。

后来就简单多了。林夕偷着王东杰悄悄去john家当了一小会儿的女朋友跟一位看着就非常精明的老人吃了顿饭,便得到了一个john的口头承诺。John说,你帮了我一个大忙。这个算我欠着你的,以后随时可以到美国找他帮忙,因为他就要去美国了。林夕那时候还不知道john是gay,不然也不会导致她后来那么轻易的就打好主意来找john了。跟志不同道不合的人共处在一个屋檐下,安全是安全了,只是她始终感觉很别扭。叫他声哥哥,john别扭。可要叫姐姐吧,打死她她都喊不出口。John虽然长得如花似玉的美,但那也是属于帅气的美。

林夕刚到超市买完东西回来,就开始检讨自己。以前在大学的时候,跟外教交流的时候感觉自己英语已经掌握的差不多了。外教们说的话,她几乎都能听得懂,她说的话外教也能听得懂。可是为什么真正到了美国事情就不一样了呢?刚才想买龙虾怎么找也找不着,可当售货员过来说,canIhelpyou?的时候发现自己不知道龙虾用英语怎么说了。解释道脸红脖子粗的时候,正好一位华人小朋友出手相助才能拿着龙虾回到住处。真是丢脸丢大了,连人家小朋友都比她强。

“john,你教我英文吧。”林夕抓住出来喝水的john便哀求道。

“英文?英文有什么好教的,我知道的你都会。”

“不行,你一定得教我。我不能再让小孩子给比下去了。”林夕郁闷的说。

“这有什么好伤心的,我刚来的时候全靠我这两只手来活命。过段时间就好了。”john还是无所谓的说。

转而,john又警惕的回过头看着林夕,“你不会又打上了回中国的念头了吧?”

林夕讨好的傻笑,“还是你比较了解我。”

千说万说,想回国才是林夕的根本想法,不过绕了这么大一个圈还是被看透了。混血儿,原来不仅长得漂亮,连脑子都好使的没话说啊。

“不行啊。我已经跟你说过了老爸要来。你敢动回国的心思试试。”

恩,这弦外之音林夕能听得懂。来美国,除了她满脑子蠢蠢的冲动劲,第二个重要原因还不是因为美国有一个家伙还欠着她的债不还!再说,当初去john家,林夕其实大大的被其豪华奢侈的外观所震惊,只是因为怕被第一次见到她便对她很不友善的佣人嘲笑所以才会装成那么的淡定。所以的所以,林夕来美国之前,才会装成十足债主的模样,因为她确定john不是没钱的主。再说,工作两年,虽然省吃俭用,但林夕也没能存下多少钱。

嗨,不说了,除了从机场到john的家里打车用的十美元,其余的,这四个月的时间里,吃的住的用的都是人家john的。怎么说呢,吃人家最短,人家好意思主动说需要帮忙,她可不好意思翻脸不认人。

虽然,这忙实在是不怎么好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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