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7:20
马,套着的马车很大很宽敞,上面铺了软软的狐裘。
我打开食盒,扑面而来的香味传来,竟是沈伯母常做的青枣糕。
我鼻尖一酸,尝了一口青枣糕,跟沈伯母做的一样,都酸的我直掉眼泪。
我再往旁处一扫,竟还有准备好的衣裙,是我不曾见过的款式。
我从马车里出来,想要问他,但最终还是放下了手。
沈煊似乎也知道我想要问他,撇过了头不看我,说:“快坐回马车吧,要赶路了。”
8.
我们到扬州的时候,正好是樱花开的时节。
沈姨母不喜欢我们,但好歹还是让我们住了下来。
我拉了拉沈煊的衣袖,用手语问他:“沈煊,你带我走,好吗?”
我知道,沈煊是要走的。
他与我是不同的,我是个瘦弱的小哑巴,没有办法替我的双亲复仇。
但沈煊自那日开始,他开始读书习字,比以往更加刻苦的练武,临走前,他收拾的包袱里有大半是书籍。
在去扬州的路上,休息时他会用树叉在地上写字,连带着我,都学了不少字。
沈煊不是一个轻易能放下仇恨,忍气吞声一辈子的人。
他认定的事,那轻易便不会改变。
我没办法劝他放下仇恨,我也不能。
只是,沈煊你能不能带上我啊?我保证我会乖乖的,绝不会给你添乱。
但沈煊摇了摇头,少年执剑,清瘦的身板挺得笔直,他眸光坚决,我便知道,这事没有转机。
他拉着我,朝着沈姨母跪了下来,行了磕头大礼,沈煊紧抿着唇,语气恳切:“姨母,今后就麻烦您多照顾绣绣了。”
说着,沈煊在金丝楠木桌上放下了一块玉佩,我心头一颤,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这是沈家的传家宝。
沈姨母拿着玉佩笑的嘴都合不拢了,忙说好好好。
9.
沈煊告诉我,他要去长安,去赫赫有名的渊王府。
我没有拦他,只是把一直套在我脖子上的长命锁送给了他,我用手语告诉他:“这个长命锁护了我十四年的平安无恙,现在,我希望它能护你一辈子的平安。”
沈煊摸了摸我的头说:“在扬州乖乖等我回来,这仇,我一个人报就行了,你什么都不用管,我会办完这件事就会来带你回家的。”
我垂了眼眸。
可恨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哑巴,只能让沈煊一个人背负仇恨。
沈煊走后,沈姨母却没有如她答应的那样好好待我,她随意打发我,让我去了洗衣房。
那些人欺负我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我洗衣盆里的衣服常常堆积成山,一眼望不到天。
我日日浆洗衣服,双手在冷水里泡的生了冻疮,冻疮生了便是挠心肝般的痒。
洗衣房里的小奴婢是没有资格休息的。
最后冻疮化脓,流了血,把主子的衣服弄脏了。
管事的姑姑用荆条抽我,我被抽的两眼一黑,倒在了地上。
我听见我爹娘喊我说:“绣绣,你吃了这么多苦,不要再坚持了,快到爹娘身边来,爹娘想你了。”
沈伯母就在我娘旁边,她张望了半天,最后嘟囔着说:“怎么不见我家那臭小子,绣绣都被人欺负成这样了,他人又死哪去了?等我看见他了,我一定要狠狠的把他揍一顿!”
昔日的温情画面再次浮现在我眼前。
当时只道是寻常,如今却是再怎么也回不去了。
我嚎啕大哭,最后擦干了泪水,我哽咽着说:“爹娘,我不走。我要陪着沈煊哥哥,我不能丢下他一个人。”
我又对着沈伯母说:“伯母,您别打他,他一个人真的好苦啊,他吃了很多很多的苦……”
只有在梦境中,我才能看见他们,我才能开口说话。
沈伯母和我娘说说笑笑的走远了,我爹摸了摸花白的胡须,脸上浮现出欣慰之意,笑着夸我说:“好孩子。”
“你们都是好孩子。要是坚持不下去了,就回到爹娘身边吧。”
10.
出事那日,下了好大的一场雨。
我被管事姑姑使唤着去给各院子送去浆洗好的衣裳。
那是一个黑漆漆的雨夜,大雨滂沱,雨声盖住了所有的声音。
我刚拐进一条小路,一个浑身酒气的男人突然出现将我抱在怀里,他的手不安分的在我身上乱摸,我惊恐的推开了他,他却是不死心的又扑了过来。
“小美人,你要是把爷伺候好了,爷赏你当个姨娘。”
那人嘿嘿的笑说。
他扒开了我的衣服,我惊恐的叫了出来,破碎的声音从我喉咙里传出来:“救……命。”
可这却是偏院,四下无人,加上又下了大雨,我的呼救声瞬间淹没在这雨里。
我想要将他推开,右手摸到了一块石头,我没敢迟疑,用力就是往下一砸。
“贱人!你敢打老子?”男人凶狠的抬起右手,扇了我一巴掌。
我被这一巴掌打的嗡嗡作响,大脑一片空白,可本能反应告诉我,我要自救。
我伸出手,从头上拔下了一根素银钗子,我往他腹部用力一插,鲜血溅了我一脸。
黏腻的恶心。
我没有迟疑,拔出钗子,又重重的往下插了下去。
男人惊恐的看着我,捂着血流不止的肚子,昏了过去。
我颤抖的用手拔出簪子,躲进了废弃的柴房里。
11.
四更天的时候,看门的王二打起了呼噜,我悄悄的从后门溜了出去。
接着就是出城。
我昨晚刺伤的那个人是大公子的朋友,那是一个纨绔子弟,他仗着家里在当地有些家产,便沉迷美色,暴虐成性。
如果被他抓到了,我不可能会活下去的。
为了保险起见,我将及腰的长发剪了,特地从花丛中走过,我对花粉过敏,脸上会起疹子,但并不严重,我随身都带了药。
唯一庆幸的是,昨夜惊慌之时,我竟然恢复了说话的能力。
我还带走了沈家的传家宝。
沈姨母的宝贝多如牛毛,她并不钟爱这块玉,随意丢弃在库房里,我便偷偷的去拿了出来。
这块玉,对沈煊来说,至关重要。
连夜赶出城后,在路上遇到了一位老伯:“老伯,长安离着有多远啊?”
老伯诧异的看我一眼:“长安?长安离着远着呢,你得走上好几个月才能到。”
“你一个姑娘家不好好在家待着,去长安干什么?”
我笑:“我去长安,是为了寻我夫君的。”
12.
我走了四个多月,一路上紧赶慢赶,终究是赶到了长安。
我问渊王府看门的大哥:“请问您,沈煊在王府里吗?”
那个人把我赶了出来,他看着我一脸嫌弃:“走走走,哪来的叫花子,我们这没有叫这个名的人!”
我守在渊王府门口,一日两日,总是见不到沈煊的人。
可他说了,他就在渊王府。
我冥冥之中也像是有心灵感应一般,就是觉得他在渊王府。
最后,我给了人牙子一点银钱,让他把我卖进了渊王府,成为厨房里的一位不起眼的烧火丫头。
我还是问嬷嬷:“嬷嬷,您真的没有见过沈煊吗?他八尺有余,生的也白,左眼下有一颗泪痣,很好认的!”
王嬷嬷看着我摇了摇头,她说:“傻孩子,在王府的人,哪有自己的名字呢?就算有,也会被改的。”
“就像你叫惊蛰,她叫谷雨一般。”
其实我早也猜到了这点,只是我仍是不死心,期盼着有人跟王嬷嬷一样既知道我叫姜绣,也知道我叫惊蛰。
王府很大,我只是厨房里的小丫头,我没办法去一个院子一个院子的寻他。
沈煊,你在哪呢?
13.
我从来都不会想到,我和沈煊会是以这种方式见面。
那时,我刚从厨房调去侧妃娘娘的身边,做了个二等丫鬟。
血溅梨花,狂风乱起。
那是渊王办的一场围猎宴,无数达官贵人闻名而来。
在他们眼里,这不过是一场牲畜们的角斗。
渊王丧心病狂的将他与其他二十余人一同关进充满豺狼虎豹的围猎场。
沈煊既是猎物,也是围猎者。
在漫天的梨花里,他衣衫单薄,甚至有些破烂不堪。
但他的背挺得笔直,孤傲的漠视一切。
无论是人,亦或是那些冒着绿光的饿狼。
我站在侧妃娘娘的身边,用手拂去眼角的泪水。
在进京途中,我曾听说,长安的皇族最爱看人和猛兽的搏击,每隔半年便要举办一次,每一次,都会死伤无数人。
朝野上下无一不反对这种血腥的围猎。
但皇族们从来不管,他们只会以这种惨无人道的法子取乐。
视人命如草芥,毫无半分仁爱之心。
这样的王,真的是我们百姓该爱戴的吗?
14.
沈煊赢了,他像是不要命的一般去与那些猛兽厮杀拼搏。
最后,一剑封喉,取了黑熊的命。
他是魁首。
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渊王从软榻上起来,他看着沈煊拍手叫好,脸上不乏自得之意:“长惊,本王就知道没有看错你,下去领赏去吧。”
沈煊提剑朝着高座上的渊王行礼告退,他白皙的脸上沾上了点点血迹,神情淡然,分辨不出情绪。
我跟侧妃娘娘的贴身丫鬟找了个由头,也下去了。
我追着沈煊的踪影,最后却在一片竹林里找到了他。
他抬眼对上我的视线。
明明有许多话想同他说,现在他人就在我面前,我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所有的言语在此刻,比上我通红的眼眶,都显得苍白无力。
竹声萧萧,他背靠着一根粗壮的竹子,垂着头,看上去很是颓废:“绣绣,我是不是很可怕啊?”
沈煊抬起头,嘴角勾起了一抹讽刺的弧度,他看着我哑声说:“小哑巴,我吓到你了,对不起。”